●通讯员 黄钦忠
湖南省财政厅领导在郴州市财政局进行财政资金安全监督系统专题调研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在新时代新的历史方位上,财政监督作为财政工作的重要内容,创新驱动的第一动力如何体现?在基层财政监督探索实践中怎样更好地发挥创新的支撑作用?近年来,湖南省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按照湖南省财政厅的统一安排部署,以财政改革和管理为中心,以推动财政监督升级为手段,以服务财政改革发展为目标,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创新监督检查手段、创新监督检查成果运用,进一步把各项工作抓细抓实抓好,为确保“两个安全”、助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树立了郴州财政的新形象。
干在实处、走在前列,首先要有好的工作机制作引导。为做好财政监督工作,郴州市财政局在人员配备、整合力量等方面进行积极探索,初步建成了覆盖全市的财政“大监督”格局。
作风优良、素质过硬的财政监督干部队伍是做好财政监督工作的必要条件。在人员配备上,该局为解决队伍建设问题独辟蹊径。作为郴州市财政局正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综合组、稽查一组、稽查二组,现有人员编制14名。为进一步加强专职监督检查力量,在各科室单位设立了专(兼)职纪检监察员,必要时安排他们一起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积极聘请社会中介组织的专家参加专项检查。2017年还参照事业编人员的招考形式向社会公开招聘了4名专职监督检查人员长期坐班,充实了财政监督检查队伍,有力保障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牢固树立全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一盘棋”的思想,纵横联动凝聚合力。纵向上在积极争取湖南省财政厅支持的同时,统筹全市各级财政部门的财政监督检查力量,积极联合县市区财政局开展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横向上经常联合纪检、审计等部门开展检查,出“联合牌”、打“组合拳”。特别是2016年联合市检察院在全市财政系统开展专项资金监管、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将预防职务犯罪融入财政资金运行的各个环节,有效遏制和预防了财政系统职务犯罪的发生。
为实现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无死角、全覆盖,该局注重内外结合密织网络。对内加强内控管理,成立了由财政局局长任主任、其他局领导任副主任,各相关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局内部控制委员会,制定了《郴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委员会议事规则》和“1+10”内控制度,着力构建对各类工作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机制。每年对局里部分科室单位开展财政内部监督检查,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在全局通报,并责令相关科室、单位和责任人限期整改纠正;对外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每年围绕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大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乡镇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情况,采用随机抽查和定向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重点财政监督检查。
财政监督需要与时俱进。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还借力现代信息技术,自主研发了财政资金监管预警系统和财政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系统,基本建立了嵌入财政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监督机制。
财政资金监管预警系统根据财政资金性质,从分配、执行、支付、核算等资金运行各关键环节入手,设置了大额支付预警、资金挪用预警、疑点账户预警、大额提现预警、频繁提现预警、用途不明预警、公务卡结算预警等17条预警规则。对财政国库每拨出一笔超过50万元的资金,或预算单位每支付一笔5万元以上、授权支付2万元以上的款项,系统5分钟内就会自动发送短信给市财政局领导及相关科室、预算单位主要负责人,为财政资金运行装上了一个“电子眼”。据郴州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系统主要由各科室单位在日常监管中使用,已累计监管财政资金850亿余元,发出预警信息15.46万条,核实相关预警资金35.7亿元,查处违规资金3000多万元。
财政资金安全监督检查系统的建设实现了三大功能的统一。首先,它实现了数据的远程获取和自动分析。通过“金财工程”可以随时获取部门预算、指标、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工资统发、总会计、专户数据等财政核心数据,并通过单位核算软件随时获取单位的财务核算数据,这样免去了去单位调取数据的繁琐工作,提高了检查的工作效率。其次,实现了疑点查找的智能化。该系统提供常用财政业务检查控制规则,检查人员可以使用规则进行自动检查,减轻对个人业务和经验的依赖,实现检查的智能化。最后,实现了检查依据的自动搜索。该系统存有43部现行财经法律法规,财政监督检查人员对财经法律法规内容可进行快速查找和提取。该系统上线以后,实现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由传统的手工检查方式向智能检查方式转变,极大提升了监督效率。
从2014年开始,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每年都利用该软件对市本级所有预算单位开展财经检查。在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审核中,检查人员利用该软件,对8个支出业务管理科室归口的101个单位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实行动态监督检查,调减11个支出预算项目资金4482万元,收回31个预算单位以前年度结余、结转资金6785万元;收缴4个预算单位部分收入未通过非税专户缴纳资金22.8万元,提高了部门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信息化助推财政监督提质增效成果显著。
行百里者半九十。建机立制是为了实际工作有所依循,创新手段是为了提升工作效率、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提质升级,而在此基础上,强化监督检查结果运用,有效提升财政管理水平则是以创新为抓手强化财政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和重要归宿。郴州市财政监督多方面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的运用,做到事前“预警”、事中“纠偏”、事后“纠错”相结合,形成了财政监督工作的良性循环。
注重将监督检查结果纳入绩效考核,作为部门预算编制的重要依据。每次监督检查报告出来以后,将结果通报给各相关科室单位,作为其完善政策、加强管理、安排预算的参考依据,并呈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供他们决策时参考。同时,将财政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对县市区、市直单位、局机关各科室单位年度绩效考核内容,与资金安排直接挂钩。2015年以来,根据市财政监督检查局提出的监督审核意见,郴州市共取消支出预算项目16个,核减项目15个,取消和核减项目预算金额12666.76万元。
着力健全跟踪问责制度,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近年来,郴州市财政监督工作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结果的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制度与责任追究制度,及时反馈成果利用情况和监督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将检查结果进行公开,依法严肃处理违纪违规行为。2015年以来,共查处各类违规资金3910.78万元,追缴财政资金2324.58万元;将20名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移送市纪委处理,其中市纪委书记约谈单位主要领导15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留党察看1人,党内警告1人,党内严重警告2人(其中1人行政降职)。
郴州市财政监督检查信息化培训会
认真总结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出台规章制度规范财政管理。注重以制度形式落实财政监督检查成果,对检查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及时提请市委市政府或局党组出台文件加以规范。2016年2月,郴州市开展了严肃财经纪律、津补贴检查等专项检查,根据检查发现的问题,全市专门召开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会议,市纪委书记李超作了重要讲话,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经纪律规范财务管理的通知》,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了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
新时代新思想指导新的实践,郴州市财政监督不断探索新的工作机制,持续借力“制度+科技”新的监督手段,积极创新监督成果运用,在财政监督工作实践中正逐步加码创新驱动力,不断推进财政监督提质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