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茜,赵 岑,陈远航,张殷俊,胡 昊
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国家环境保护环境监测质量控制重点实验室,北京 100012 2.环境保护部信息中心,北京 100029
城市群是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各城市依托基础条件,按照一定的结构发生紧密联系,共同构成的地域整合体,是国家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到高级阶段的必然产物[1-2]。随着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城市群已经成为我国2l世纪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引擎,2012 年中国城市群总面积占全国的25%,但集中了全国62%的总人口、80%的经济总量、70%的固定资产投资、76%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85%的高等学校在校学生[3-4]。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对于城市群的研究逐步深入,主要集中在城市群基本理论[5-7]、城市群规划[8-9]、空间结构演变[10-11]、社会经济发展格局[12-13]、等方面。随着我国环境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由于城市群的快速人口扩张与经济增长,使其成为生态环境问题高度集中的敏感地区,对于城市群生态环境方面的研究逐渐增多[14-17],国家战略规划中对于城市群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也提出了明确要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18],要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提高城市治理能力,加大“城市病”防治力度,不断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居民生活质量和城市竞争力;《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指出[19],在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包括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匹配,“城市病”问题日益突出,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加剧等,并明确提出要加快绿色城市建设,将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市发展,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本文聚焦我国“两型社会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城市群的环境压力状况研究。长株潭城市群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市化、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的重大战略布局。其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和科技基础良好,尤其是2008年以来,随着国家批准其成为综合改革试验区和城市化进程步伐的加大,3个城市的建设用地在4年间增加了31.2%;经济增速显著提高,长沙2000—2012年GDP平均增速达14.4%,人均GDP、GDP增速在2008年已经赶超长江沿线的武汉、南昌和成都,并保持领先态势。但伴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环境承载压力显著加大,资源能源的瓶颈制约更加突出。本文从土地利用格局、污染排放集聚、环境质量形势和资源能源利用等方面入手,综合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的环境压力,并结合城市群区域规划分析未来长株潭城市群在发展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提出其在新型城市化建设中应该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建议。
本文的环境质量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质量报告》和《湖南省环境质量报告》,污染排放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统计年报》,社会经济数据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湖南省统计年鉴》《中国城市统计年鉴》等。
长株潭城市群区位优势显著,产业集群形成规模,位于我国京广经济带、泛珠三角经济区和长江经济带的结合部,位于湘中偏东,包括长沙市、湘潭市、株洲市,3个城市呈“品”字型分布,两两相距不到40 km,区位优势显著。长株潭面积2.8万km2,人口1 383万人,人口密度493人/km2,不仅是湖南的政治经济核心区域,也是我国中部崛起重点发展的城市群。长株潭已培育出了颇具规模的产业集群,长沙的工程机械,株洲的冶金、电力机车,湘潭的钢铁、电机等支柱产业发展迅猛,技术能力和竞争力全国领先,在世界也具有一定影响力。
长株潭资源丰富,但人均水资源较低,处于湘中丘陵与洞庭湖冲积平原过渡地带,土质肥沃适耕,陆地植物多样性较明显;地质构造独特复杂,蕴藏着丰富的矿产资源,种类繁多,尤以非金属矿独具特色,拥有生产规模巨大的磷矿。
长株潭水系发达,除湘江干流外,还有7条一级支流。3个城市2012年水资源总量为295.55亿m3。但由于人口密度较大,长株潭人均水资源量并不高,2012年3个城市人均水资源量为2 136.4 m3,比湖南省平均水平低30%左右,略低于全国的2 186.1 m3。同时,地区间差异较大,位于上游的株洲人均水资源量达到3 391.7 m3,长沙和湘潭分别均为株洲的一半。
长株潭供水主要为地表水,95%以上取自于湘江,而由于降水的年际和年内分配不均,以及三峡库区蓄水等影响,造成枯水年份的用水形势紧张。长株潭城市群进入枯水期的时间越来越早,持续时间越来越长,波及范围越来越大。2003—2012年,湘江长株潭段处于枯水周期,降雨量总体偏少,长沙河段连续出现低水位,最低水位直逼25 m取水警戒线(表1),造成长株潭的城市供水存在着较大隐患[20]。
表1 2003—2012年湘江长沙段最低水位出现情况
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以及长株潭一体化的背景下,长株潭城市群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土地资源大规模开发,人口、产业等向城镇集聚的过程使得城镇建设用地急剧扩大,农用地减少,年度用地指标愈加紧张。“摊大饼”的扩张模式使得城市群的环境承载力受到制约,带来生态风险。
根据长株潭3个城市2002—2011年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数据统计分析[21],长株潭土地利用结构的演变趋势具有3个特点:一是城镇建设用地大幅扩张。从图1可见,2002—2011年,长株潭建设用地由27.51×104hm2增至40.07×104hm2,增幅达45.7%,年均增长率为4.3%;其中,城镇及工矿、交通设施、水利设施用地10年间的增幅分别为130.8%、296.0%、84.0%。二是农用地规模萎缩,农用地的非农化现象严重。城市的扩张导致近城区的农用地转换成建设用地。2011年,农用地总量较2002年减少了2.1%,园地、林地、耕地面积分别较2002年减少了18.5%、4.3%、3.6%。三是2008年以来土地利用结构变化显著。2009年起长株潭城市化进程达到了新的高度,加大了对重点工程、交通建设、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2008年之前,各类用地的变化情况相对稳定,而2009—2011年变化显著,农用地减少了3.7%;建设用地增加了31.2%,尤其是交通运输用地3年间增加了209.9%。
图1 长株潭城镇建设用地变化情况Fig.1 The change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in Chang-Zhu-Tan urban agglomeration
从长株潭核心区扩展模式上看,区域整体空间结构向“点-轴”空间格局发展,现已形成“两纵两横”的城市群空间结构骨架,体现了长株潭以湘江为依托,沿主要铁路和公路轴向发展,以连接沿线主要城市点的发展特色。“两纵”:一是沿湘江水系,京广铁路和京珠高速,以长沙、株洲为节点的一级点轴;二是沿醴茶铁路,以浏阳、醴陵和攸县为节点的二级点轴。“两横”:一是沿浙赣铁路和上瑞高速,以醴陵、株洲、湘潭、湘乡为节点的一级点轴;二是沿石长铁路、长怀高速,以宁乡、望城、长沙、浏阳为节点的二级点轴。
但当前的长株潭城市群的空间结构已不能很好地适应城市快速发展的现状,长沙、株洲和湘潭核心城区的连片现象已经显现,“摊大饼”的扩张模式不利于城市环境承载能力的提升,主要问题:一是现有轴线的生态意识较弱,从各节点所连接的城市来看,还没有形成生态走廊,3个城市主要城区间的林地、耕地等具有生态保育功能的土地逐渐被城镇用地侵蚀,不能保持城市群核心区的绿色可持续发展。二是节点规模太小,没有起到很好的疏散中心城市人口的作用,城市拥挤问题没法得到解决,各节点处城镇等级规模结构不够合理,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的牵引和辐射能力不能逐步推进。三是“点-轴”的层次性和网络化结构尚未形成,虽然现有发展轴线已基本形成“井”字形点轴系统,但离高效能的网络化发展模式还相差甚远,环境与资源的共享、交通与生活基础设施的城市群优势难以体现。
2012年,长株潭城市群占湖南省13.3%的面积,承载20.8%的人口,实现了湖南省42.6%的GDP、41.2%的固定资产投资、39.9%的财政收入及43.6%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充分说明长株潭城市群已经成为湖南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其中,长沙以占湖南省5.6%的面积,集中了全省10.8%的人口、27.8%的GDP、28.2%的固定资产投资、27.5%的财政收入。2012年长株潭城市化率达到60.0%,比湖南、全国分别高出15.0个百分点和8.2个百分点;人口密度较湖南高出50%以上;其中长沙的城市化率已经接近70.0%,人口密度达到全国平均的近4倍。
从经济增长情况看,与武汉城市群、环鄱阳湖城市群、川渝城市群的主要城市相比,长株潭的人均GDP居高,经济增速强劲。从表2可见,2012年长沙的人均GDP为89 903元,较武汉、南昌和成都分别高出13.1%、53.1%和56.1%;长沙的GDP增速较武汉和南昌分别高出1.6个百分点和0.5个百分点,较全国、全省分别高出5.3个百分点和0.7个百分点。
表2 2012年长株潭经济发展与长江流域主要城市比较
从图2可见,长沙人均GDP在2000—2003年小于武汉和成都,而后逐渐赶超,到2008年已高于武汉、南昌、成都3个城市,至今保持领先态势;长沙GDP增速在2000—2012年基本位于4个城市中的第1位和第2位,GDP平均增速达14.4%。经济的迅猛发展与城市建设的加快相对应,2008年后长沙的GDP增速和人均GDP都大幅升高,这与建设用地在2008年后的跨越式发展相符。
图2 长沙、武汉、南昌、成都人均GDP和GDP增速变化情况比较Fig.2 Comparison of GDP per capita and GDP growth rate in Changsha, Wuhan and Nanchang
从产业结构看,长株潭城市群的第二产业比重大,重工业集中分布。2012年,长株潭城市群第二产业比重为58.7%,较全省、全国分别高出11个百分点和13个百分点,其中株洲的第二产业比重最高,超过60%。按照钱纳里标准结构,长株潭城市群仍处于工业化中期,产业结构仍处在较低层次,而全国已经接近工业化后期。从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看,长株潭城市群的重工业比重高达73.3%,其中湘潭市达到77%以上,说明长株潭城市群GDP的增长主要依靠重工业产值的拉动。与其他主要城市相比, 2012年株洲的第二产业比重较武汉、南昌和成都分别高出12.3、4.2、14.0个百分点,长沙也分别高出武汉、成都7个百分点以上;且2012年长沙的工业增加值高出武汉12.6%,是南昌的2.4倍。长沙的第二产业比重、工业增加值2000—2012年间一直处于上升趋势,且在2008年之后有较大幅度的跃升(图3)。
从长株潭城市群的区域产业分工看,产业布局没有得到有效优化,高污染行业集聚。长株潭3个城市的产业结构虽然存在差异,但这些差异并不能形成优势互补,容易造成资源能源的浪费。目前,长株潭3个城市存在着产业结构雷同、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程度较低、自主创新能力不够等问题,还没有形成整体合力和真正有效的资源配置。
2013年,长沙市的达标天数比例为54.0%,超标天数比例46.0%,超标天数比例较全国平均超标天数比例高出6.5个百分点[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标准评价,下同],影响空气质量的主要污染物是颗粒物。从表3可见:长沙市PM2.5、PM10、NO2的年均质量浓度分别为83、94、46 μg/m3(表3),均超标,分别为二级标准值的2.4、1.3、1.2倍;SO2年均质量浓度为33 μg/m3,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为2.3 mg/m3,O3日最大8 h平均质量浓度第90百分位数为134 μg/m3,均达到二级标准。湘潭市的PM10、NO2的年均浓度均超标,分别为二级标准值的1.9、1.1倍;株洲市的PM10年均浓度均超标,为二级标准值的1.5倍。
图3 长沙、武汉、南昌工业增加值和第二产业比重变化情况比较Fig.3 Comparison of industrial added value and the proportion of the second industry in Changsha, Wuhan and Nanchang
城市名称年均质量浓度/(μg/m3)PM25SO2NO2PM10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mg/m3)O3日最大8h平均质量浓度第90百分位数/(μg/m3)综合指数74个城市排名长沙833346942313468345上海622448841615859624南昌6940401161812265132武汉9433601242116180458成都9631631502615786161株洲/4939104////湘潭/5343130////
注:“/”表示无数据,株洲和湘潭在2013年还未开展空气质量新标准监测。
2013年,在实施新标准的74个城市中,长沙排名第45位,处在全国下游水平;与74个城市的平均水平相比,长沙PM2.5平均浓度高于全国平均浓度15.3%;其他污染物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与长江流域其他主要城市相比,长沙的空气质量整体优于武汉和成都,但与上海和南昌整体有较大差距,长沙的PM2.5平均浓度约为上海、南昌的1.3倍,CO日均值第95百分位数约为上海、南昌的1.4倍,SO2平均浓度约为上海的1.4倍;湘潭的PM10平均浓度、SO2平均浓度分别为上海的1.5、2.2倍,长株潭空气质量改善压力仍然较大。
湖南整体的地表水质状况较好,但长株潭的水质处于湖南的较差水平。2014年,长株潭地表水超标断面比例高于湖南11.4个百分点,高于长江流域1.2个百分点;3项主要污染物平均浓度均高出湖南省平均水平40%以上。2004年以来,虽然水质有所好转,但主要污染物浓度距湖南平均水平的差距不断拉大,且化学需氧量呈升高趋势。
2013年,湖南99个河流省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95个,占96.0%;超标断面比例为4.0%,其中Ⅳ类、Ⅴ类、劣Ⅴ类水质断面分别有2、1、1个;长株潭17个省控断面中,有2个断面超标,超标断面比例为11.8%。湖南省4个超标断面中,有2个断面分布于长沙,分别为湘江浏阳河的黑石渡断面(Ⅴ类)、湘江浏阳河的三角洲断面(劣Ⅴ类),见图4。
图4 2013年湖南省控河流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分布示意Fig.4 Distribution of main pollutants in provincial monitoring sections in Hunan Province
从主要污染物看,2013年长沙2个超标断面的主要污染物为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其中三角洲断面的氨氮平均质量浓度为2.27 mg/L,超标1.3倍,为劣Ⅴ类;总磷、化学需氧量的超标倍数分别为0.5和0.1;黑石渡断面氨氮、总磷、化学需氧量的超标倍数分别为0.8、0.6、0.02。2013年,长株潭地表水氨氮和总磷平均质量浓度、化学需氧量分别为0.507、12.63、0.102 mg/L,均满足Ⅲ类水质标准,但分别较湖南全省平均值高出70.8%、40.7%、51.6%。
从时间变化看,长株潭地表水水质2004年以来有所好转,2004年的超标断面比例为40.0%,有6个断面超标,其中4个位于湘潭市,2个位于长沙市;2013年超标断面比例降至11.8%,较2004年降低了28.2%。主要污染物氨氮、总磷的平均质量浓度均有所下降,2013年较2004年分别降低了36.2%和26.8%,但化学需氧量上升了40.4%(图5)。与湖南省平均水平相比,长株潭的氨氮平均浓度和化学需氧量在2004—2013年均高于湖南全省平均浓度,且化学需氧量差距逐步加大;总磷平均浓度自2006年起高于湖南平均水平,且差距也有增大趋势。
长株潭工业废水中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较大。2012年,株洲的工业废水中铅、汞排放量在全国113个环保重点城市中均列第1位,镉、砷排放量均列第2位。湘潭的工业废水重金属排放量也较为突出,镉、铅的排放量分别位列第5位和第7位。与其他城市相比,株洲、湘潭的工业废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远大于武汉、南昌和成都(表4)。
图5 2013年湖南省控河流断面主要污染物浓度变化趋势Fig.5 Changing trend of main pollutants in provincial monitoring sections in Hunan Province
长株潭承担着较重的废气负荷,2012年,3个城市工业废气排放量达4 213亿m3,占湖南全省的26.5%,其中湘潭占3个城市排放总量的75%。
表4 2012年主要城市工业废水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情况
注:“/”表示无统计数据。下同。
从废气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结构看,长株潭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源均主要来自工业,二氧化硫工业源比重达95%以上;氮氧化物、烟尘工业源比重分别为67.9%、83.1%,此外机动车来源比重也较高,氮氧化物、烟尘的机动车排放比重分别为31.4%、9.3%。3项污染物的生活源比重都最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的生活排放比重分别为4.8%、0.7%和7.6%。从3个城市的区别看,长沙废气污染物的机动车来源比重较高,氮氧化物、烟尘排放总量的机动车来源分别占56.1%、11.8%,较全省分别高出27个百分点和7个百分点;长沙2012年的机动车保有量为141万辆,占全省的16.8%,且以每年将近20%的比例增长。而湘潭的工业源比重最高,烟尘、氮氧化物的工业源比重占90%。
从排放强度看,2012年长株潭工业废气排放强度为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的2倍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较高,2012年长株潭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为3.9 t/km2,是全省平均的1.2倍,全国平
均的1.8倍;烟(粉)尘排放强度是全国的1.5倍;氨氮排放强度是全省的1.5倍、全国的2.0倍。其中,湘潭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最高,均为全国的4倍左右,为南昌、成都的1.1~2.5倍;长沙和株洲的主要污染物排放强度小于其他城市,但总体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表5)。
表5 2012年城市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对比
从时间变化(图6)看,长株潭的工业废气排放量逐年增加,与2001年相比,2012年3个城市的工业废气排放量升高了2倍,年均增长率为10.9%;其中株洲的升幅最高,为 287.1%。从主要污染物看,长株潭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呈先上升后下降的趋势,其中“十五”期间是逐年上升的,2005年达到最高值22.3万t,之后下降,2012年较2005年下降了51.0%。其中长沙的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降幅最大,12年降幅达56.2%;但湘潭的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升高,升幅为32.6%。与其他主要城市相比,湘潭在12年间升高趋势最为明显,长沙和株洲的降幅低于成都。
注:工业二氧化硫排放量以2001年为100计。图6 工业废气污染排放情况变化趋势对比Fig.6 Comparison of changing trend of industrial waste gas emissions
湖南省水资源量较为丰富,但空间分布不均,长株潭地表水资源量为全省的14.9%,但承担着27.6%的废水排放量、20.3%的化学需氧量排放量、20.0%的氨氮排放量。湘潭和长沙更为突出,地表水资源量分别为全省的2.1%和6.1%,而接纳废水排放量分别占5.7%和14.6%。
从单位水资源负荷看,长株潭的污径比(污水量与纳污水量比值)为0.03,是湖南的1.2倍,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湘潭最高,达到0.042,长沙和株洲分别为0.037和0.017。一般认为污径比为0.04是满足一般用水要求的临界值,而湘潭、长沙污径比已超过或接近临界值。从污染物负荷看,长株潭城市群的单位水资源化学需氧量负荷、氨氮负荷分别为8.56、1.07 mg/L,高于全省30%~40%。其中,湘潭、长沙的单位水资源2项污染物负荷均分别为全省的2.5倍和1.4倍。
从废水排放的结构看,生活污水占主要部分。长株潭3个城市2012年生活污水排放量为40 548万t,占排放总量(工业和生活排放之和,下同)的80.5%,其中长沙的比重高达91.5%(表6)。长株潭废水中的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总量中,生活源的比例分别占83.7%和88.0%。
表6 废水排放及单位水资源污染物负荷情况
从时间变化看,长株潭的废水排放总量自2001年以来持续上升,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不断减少,而生活污水的增加造成了总量的上升。与2001年相比,2012年长株潭的废水排放总量升高了68.5%,其中生活污水排放量升高了2倍(图7),工业废水排放量下降了42.3%。
注:生活污水排放量和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排放均以2001年为100计。图7 生活污水排放情况变化趋势对比Fig.7 Comparison of changing trend of domestic sewage discharge
长株潭废水中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呈下降趋势,2012年较2001年下降41.6%,湘潭的降幅最大,为69.4%,是生活化学需氧量的下降带动了总量的降幅。2008年前长株潭生活化学需氧量排放有所上升,之后逐步降低,2008—2012年降幅达57.1%。与其他城市相比,长沙的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的降幅最小,低于武汉50.4个百分点。
长株潭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整体并未增加,得益于废水处理能力的不断提高,尤其是“十一五”更为显著。由图8可见,长沙、株洲和湘潭的生活污水处理率2001年仅分别为58.1%、5.2%和4.1%,2012年较2001年分别提高了41.9、80.4、83.8个百分点。与其他城市相比,株洲和湘潭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还有差距,仍未达到90%,按照其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进程看,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提升要跟得上人口的不断增加。
图8 生活污水处理率变化趋势Fig.8 Changing trend of domestic sewage treatment rate
长株潭能源利用率较低。由表7可见,2012年长株潭万元GDP能耗为0.89 t/万元(以标准煤计,下同),较全省、全国水平分别高出7.2%和27.1%。与其他城市相比,长株潭万元GDP能耗分别高出南昌、成都和武汉64.8%、24.3%和12.7%。2012年长株潭的万元GDP电耗为628.8 kW·h/万元,略低于全省水平,但分别较南昌、武汉和成都高出38.3%、24.8%和24.3%。
表7 2012年主要资源能源利用率
从水资源利用上看,2012年长株潭的总用水量为80.3亿m3,占湖南省的24.4%,其中长沙的用水量占3个城市的50%。长株潭的水资源利用效率还处于较低水平,2012年长株潭人均综合用水量高出全省、全国20%~30%;其中湘潭市的综合用水量高出全省、全国水平50%左右。2012年长株潭的万元GDP用水量为114 m3/万元,略低于全国水平,但远高于其他主要城市,为成都和武汉的1~2倍;其中湘潭的万元GDP用水量最高,达到武汉的3倍、成都的2倍。
长株潭的水资源利用效率不高,与其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水资源管理落后有关,重复用水整体呈现出利用率低、普及度弱、覆盖面窄、大企业少等特点。2010年长沙市重复用水企业只有210家,92%的规模以上企业无重复用水,而上海的工业重复用水率已达85%;长沙市重复用水量超过100万m3的企业仅5家,仅占规模以上企业的0.2%。
《长株潭城市群区域规划(2008—2020 年)》提出[22],到2020年3个城市核心区的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将发展至1 000 km2左右,较2010年扩张近30%;3个城市人均GDP为14万元(表8),较2012年实现翻番;城市化水平增至72%,较2012年提高十几个百分点。伴随着上述规划目标的实现,必将导致长株潭人口密度、经济密度的增加和物质消费需求的变化,其能源自给率不足、环境容量有限、生态调节能力较弱等环境压力问题将集中显现。
表8 长株潭城市群2020年发展目标
在这种形势下,发展规划中要求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格局基本形成,重点解决湘江水系污染、土壤重金属污染、大气雾霾等突出环境问题,实现长株潭城市群天蓝、地绿、水清、土净、境美的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实现生态保护区域面积大于60%,森林资源蓄积量年增长率大于3%,城市空气质量达到二级标准天数比例大于75%,污水达标处理率大于95%,任务异常艰巨。
长株潭城市群要想在高速发展中保证生态环境质量,完成既定发展指标,就要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在优化城市群发展格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和布局、强化污染治理、提高资源利用率方面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切实走出一条有别于传统模式的工业化、城市化发展新路,为推动全国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示范。
1)避免城市扩张“摊大饼”,注重建设“生态走廊”。在城市群规划布局中,应保留和提高林地、耕地、水域等土地规模,增强土地利用的集约化程度。此外,“摊大饼”的城市扩张模式会大大增加环境治理的难度,因此要着重保护和建设3个城市结合部之间的生态缓冲带,作为生态红线不可破坏,避免走北京等特大型城市“摊大饼”模式带来的环境风险。在湘江及沿岸建设绿色生态走廊,在主要交通干道和铁路两侧建设山水廊道,发挥“两纵两横”中湘江和交通干道沿线的生态屏障功能,形成网状生态廊道。
2)转变经济发展模式,优化产业空间布局。一是转变粗放的经济增长方式,培育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调整产业结构,推动第三产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的发展;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培育环保、信息等战略新兴产业,加大科技研发和投入力度。二是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形成优势互补。长沙应发挥尖端人才聚集优势,依托三一、中联、北汽等龙头企业,形成全国有影响力的高端装备制造业基地;发展第三产业,以雄厚的文化娱乐产业为支撑点,建成全国文化传媒创新基地。株洲要以南车为龙头,建设全国轨道交通装备产业集群,推动新型工业化;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发展精深加工产业链,推动化工、有色冶金等传统工业的绿色转型。湘潭要以湘钢、湘电等作为自主创新的重点,提高精细化工、建材、机电、纺织等传统工业的优化升级,大力培育风力发电、生物制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建成新型的制造工业中心。
3)强化污染治理为抓手,发展循环经济。一是强化重点行业和工业园区的工业污染治理。严格控制高污染行业的扩张,抑制产能过剩和产业重型化、同构化。对集中排污行业进行强化治理,对传统产业集群进行升级改造,在产业园区内形成有效的循环经济,重视产业园区污染排放监测和治理效率。二是以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为重点,加强生活污水减排力度。要继续加大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加强配套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效率;并运用监管手段促进污水处理厂的高效运营。三是切实加快长株潭的机动车污染治理。长株潭的机动车污染防治滞后,“黄标车”限行、淘汰补贴等政策未出台。要加大管理和投入力度,强化机动车定期检测,淘汰黄标车,大力发展公共交通,推广环保机动车及优质燃油。
4)继续加大重金属污染防治力度,防范环境风险。湘江历来是中部地区重要的有色金属和重化工业密集区,特别是重金属污染严重的有色冶金、化工、矿山采选等行业占全省80%以上。长株潭要继续调整产业结构,开展涉重金属企业取缔关闭、淘汰退出、改造升级;加大工业源重金属污染治理力度,不断提升企业清洁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加强重点区域历史遗留污染治理及启动重点治理区域的项目搬迁。
5)提升资源能源利用率,保障城市群可持续发展。提高长株潭的能源利用效率,要在资源开发过程中推进深加工技术,提高资源回采率和综合回收率;在资源消耗环节加强对钢铁、煤炭、电力等能耗集中行业消耗管理,实现能量梯级开发与利用;在循环利用方面提高 “三废”综合利用率,推动产业链联接效用。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要加大企业循环用水力度,提升工业用水中的重复用水率;加大中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在部分行业代替自来水,从而降低水资源消耗;要制定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大水资源费的征收力度和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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