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社会实施的支持,社会实施指的是客观存在的一种法律实施方式,作为经济法实施的一种,它是指企业为实现经济效益而采用的各种法律措施。经济法社会实施具有现代化法律实施的特征,主要表现在现代性这一方面,具体操作中包含了行业自治模式。
关键词:经济法;社会实施;源流、特征及其模式
中图分类号:D922.29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8)35-0259-01
作者简介:周春雷(1981-),汉族,山东人,硕士,国家一级人力资源师、国家一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两江新区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市场运营部,部长,研究方向:人力资源管理、经济法、管理哲学。
一、经济法社会实施的源流:社会结构
(一)经济法社会实施的产生过程
从现代社会的观点来说,市场经济的发展并没有直接诞生经济法,在市场经济发展了很久之后,自身产生了很多不可调节的问题,才间接的促进了经济法的诞生。但是从这些年对经济法的应用来看,经济法不仅仅能够解决市场经济的问题,还能解决现代社会发展所遇到的问题。经济法的产生里面包含着较多的社会元素,这些社会元素决定着经济法的社会性质。[3]
二、经济法社会实施的特征:现代法的法律实施
(一)经济法社会实施的现代性
经济法社会实施的现代性是一个含义丰富的概念,很多国际大师都在公开场合进行过深度的讨论,但是现在还没有明确的规定,却不妨碍经济法现代性在社会中的引用和使用。经济法学家在社会变迁中常常提到现代性这一概念,将这一概念来描述下现代社会产生的新特征。我国的经济学家曾经对经济法所表现出的现代性进行过总结,表示现代性主要在精神上区别于传统经济法,在使用背景中,主要区别于传统经济部门和多元社会。在制定经济法相应的规则时,能够更加的体现出现代性的特征。经济法的现代性也就是经济法实施的现代性,只不过经济法现代性对于市场经济主要体现在现代化的体制中,甚至可以说经济法社会实施是经济法现代性在法律实施领域中的体现。经济法现代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经济法社会实施的过程中,根据现代社会的属性制定经济现代性结构秩序,本身就是社会变迁的过程,更是现代性的主要变现目的,所以在其上的經济法实施就是现代性的社会实施方式。第二,经济法实施的现代性所面临的问题,在经济法实施过程时要以现代法律为基础进行实施,而法律需要解决的问题对于法律的实施更加重要。现代性的经济法实施就能解决社会结构失序之后产生的问题,[2]
(二)经济法社会实施的制度之流
随着当时资本主义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结构变化已经不能满足当时的社会环境,于是在资本主义国家爆发了资本主义革命。在革命之后,社会结构重组引起了市民经济与国家经济的分离,国家权力在市场经济中所占的比列越来越少,使得社会权力作为一种管理形式出现在市场经济中。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权力的分配也变得不均,多元化的集团能够起到影响市场经济是社会权力发展的主要原因。社会权力的兴起过程不仅发生在西方社会中,中国也有发生的过程,社会权力能够填补政府退出市场经济的空缺,能够随着现代经济法的不断健全而完善组织。在未来市场发展中起到管理监督的作用,促进经济法社会实施的发展。[1]
三、经济法社会实施的模式:维护社会利益的社会合作
(一)行业自治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会使得社会的发展因此受到阻碍。一方面,我国对市场经济发展不断重视,社会分工的细密化能够促使国家加大对市场经济的维护和发展。另一方面,我国对于现代资源的分配没有具体的方案,使得资源分配不均,导致市场经济出现经济危险。从这两个方面可以看出,在市场对政府力量的利用中,国家权力正在逐渐的退出,以市场经济自主发展和管理为主,社会管理监督为辅,两者相结合,才能促进经济法社会实施的不断发展。行业协会就是在这个时期下诞生的一个社会自治力量,行业协会的自治,既能克服国家对管理市场经济的困难,也解决了国家资源分配不均的问题。集体决策能够维护集体利益,而且还能改进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之间的问题。在行业自治中,有自己独立的功能和性质,更加符合现代社会的经济法社会实施的要求。行业自治的方式区别于传统的公共管理和私人管理,是行业内部形成的管理模式,更好的促进经济法社会实施。[3]
四、结语
综上所述,法律的改造意味着将改变法律的实施方式,由于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现代化的经济法社会实施在市场经济中变得越来越重要,根据经济法社会实施的产生过程可以看出经济法实施与市场经济息息相关。在新兴的环境下,要建立新的模式,而行业自治这种经济模式能够更好的解决市场经济产生的问题,促进经济法社会实施的发展。
[参考文献]
[1]姚广.浅谈经济法的私人实施与社会实施[J].法制与社会,2017(32):147-148.
[2]程南.经济法理论的反思与完善[D].中国政法大学,2011.
[3]王彩丽,樊鑫.浅论经济法的实施与和谐社会的构建[J].科学咨询(决策管理),2009(1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