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 青
读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年龄不同,感受往往也会迥异。于我而言,如今最欣赏的便是书中有关“去三闾大学的路上”的那段笔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悠长,且感觉少一笔则无趣,多一笔则无味。我想钱先生写这一段时也是十分过瘾的吧!但我年少时却不这么看,读到这段时只觉冗长,于是,许多如今看来如金子般闪光的文字,在彼时只是令我蜻蜓点水般掠过——想来也算是种少不更事吧!年长后,读到杨绛的《钱钟书与〈围城〉》,发现杨绛先生说她最爱看的就是这一段。于是重读,方感知到作家对世态人性的细致描摹和深刻认识原来都潜藏于这一段中,钱钟书幽默犀利中带有讽刺和睿智的文笔,精炼细腻中带有隐喻和影射的高妙,亦全在这一段旅途描写中得到了丰沛体现。
“去三闾大学的路上”大约占了《围城》六分之一体量,而所表现的内容却占到全书的三分之一(我一直以为《围城》主要就是三块内容:一是方、苏、赵、唐感情纠葛;二是前往三闾大学的路上;三是三闾大学中的争斗),可见去三闾大学一路实乃《围城》一书的重头戏,虽然它的篇幅不是最多,却在塑造人物与揭示人性上发挥了重要作用。而实际上,比起当下充斥于荧屏的“旅途真人秀”节目,《围城》中的这一段堪称经典,实乃“旅途真人秀”最佳创意。
一行人从上海登船伊始,精彩大幕便被作家一点点拉开。从李梅亭与顾而谦抢夺三等舱铺位,到转天聚餐时李梅亭色相初露、顾而谦睡觉打鼾;从前去溪口路上李梅亭吝惜新雨衣,不惜用孙小姐遮阳伞,到一行人挤长途车并入住“欧亚达”旅社喂跳蚤;从顾而谦不满睡木板及“肉芽”之争,到李梅亭与王美玉、侯营长打茶围;从李梅亭结交寡妇直至与寡妇闹翻,到方鸿渐、赵辛楣饿醒,方出去买早点撞见李偷吃山薯;从收到高松年汇款众人庆祝,到孙小姐生病李梅亭不舍得药丸……小说不疾不徐却又稳准狠地把一干人漂亮的衣服都扒了下来,露出其本真一面,即使如王美玉、营长、寡妇及仆人这样几笔带过的人物亦皆个性无比鲜明。这一段描写甚至可堪称中国现当代小说中难以逾越的一段。
的确,旅行最能看出一个人品性。赵新楣便看出了方鸿渐的人品,二人遂成为好友。赵辛楣说,旅途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朋友。然赵辛楣又说,方鸿渐这人虽说是不让人讨厌,可以一起吐槽,可以相互调侃打趣,却全无用处。这里的“用处”一词实在是点睛之笔。
赵辛楣从一开始就看出方鸿渐的 “没用”,但就是这样一个“没用”之人,彼时却可以与鲍小姐艳遇,被苏文纨喜欢,与唐晓芙热恋。由此可以想见,像赵辛楣那样的一些人,包括彼时的许多女人,并非将交友抑或恋爱的砝码放在“有用”“有钱”上,“有趣”与否甚至超过了前者。不像我们当下一些人,交友只看对方是否“有用”“有钱”,即便有用,也要看是“大用”还是“小用”。
李梅亭在途中与风尘女子王美玉搭讪,为了打听买票的事情。他要求与王美玉见面的费用由大家分摊,这样的人我们周遭并不少见。与他人理解不同,我觉得作家对李梅亭这个人物在批判的同时还是带有些理解式调侃的。李梅亭的先秦小说史课上笑声不绝,固然有人会问“先秦之时,中国何来‘小说史’”,可类似这样的“屠龙术”我们今天又何曾少见?与其嘲笑李,难道不更应嘲笑那些制定课程的人吗?李梅亭自私不假,可书中暗表,因为他将一部分路费留给了老婆孩子,一部分买了药,这令读者在讨厌这个人物的同时,也对人物的复杂性多了一份认知。
这一路常被忽略的人其实是顾而谦。书中说他:五十来岁的干瘪老头,笑起来却有十几岁小姑娘的风致。想想五十来岁的一个男人竟有如此风致,怕也是没谁了。钱钟书先生甚至还追加了一句“狠话”:“上帝会懊悔没在人身上添一条能摇的狗尾巴,因此减低了不知多少表情的效果。”谄媚抑或媚上古已有之,但在作家眼里,如顾而谦者,实在不值得为其配上更好的词汇。
曾看过一个段子:人生就像猴子爬树,往上看全是屁股,往下看全是笑脸。顾而谦系庸才,他很清楚自己的能力和处境,这要求他看人必须得准,站队必须得稳。他巴结李梅亭,因为他清楚,赵辛楣有背景可为人单纯;方鸿渐嘛,连赵辛楣都能看出其“全无用处”,顾而谦怎么可能巴结他?只有李梅亭,虽说是人就能瞧得出李的贪婪与狡黠,但也只有这种人手里会攥有资源,只要巴结好了,即使如李梅亭者也难说就不会有手松的时候。
拿文人的相貌说事儿,其实挺没意思,原本就不是靠脸吃饭的一群人嘛!但在娱乐化泛滥的当下,文人颜值的重要还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就说韩寒吧,当年有评估公司分析他的成功因素,其文章及炒作占三分之一,赛车拍电影及绯闻占三分之一,颜值占三分之一。有个典故叫“掷果盈车”,是说美男子潘安因长得太帅,驾车走在街上,连老妇人都为之着迷,用水果往潘安的车里丢,都将车丢满了。潘安其实是个文人,长得太帅结果是却没几个人记得他的诗名。不过古人对文人的颜值还是挺当回事儿的,有人就考证出杜甫之所以混得不如李白,是杜甫的颜值不如李白给力。实际上我们也不清楚李白长啥样。写李白的作品不少,但少见写其容貌的。杜甫也没写过李白的相貌,他倒是写过另一位诗人崔宗之,所谓“宗之潇洒美少年,举觞白眼望青天,皎如玉树临风前”,绝对男神一枚。非要说李白颜值的话,我想对他大约可以用上那句话:“主要看气质!”
多读古书便会知道,古人记述的堪称美男子的文人有,但远远赶不上记载的丑文人多。这从一个侧面也可以证明,文人的颜值好像多半不太过硬。倒是应了如今网上常见的那句话:“人丑就要多读书。”可如今毕竟不比从前了,觉得鸡蛋好吃的粉丝一定想知道鸡长什么样子。所以,眼神深邃、气质忧郁的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在中日韩三国同时圈粉无数也就不奇怪了。法国诗人兰波据说“漂亮到极度忧郁”,我看他的照片,帅是帅,只是青涩了些,毕竟死的早。倒是另一位法国作家阿尔贝·加缪,绝对文艺帅哥样板,他抽烟回眸电死人的那张经典照片,据说险些让他拿不到诺贝尔文学奖,因为作为男人的评委们都表示嫉妒。
在人们印象里,文人颜值太高,多会忙于自拍,打扮,陶醉,社交,约会,分分钟没有码字时间;而倘使不纠结于自己的颜值,也就没有了那么多应酬和欲望,可心无旁骛于事业。“不做无聊之事,何以遣有生之涯?”事实的确也证明了这一点。
在历史上,文人长得差强人意者并不少,但能够因貌丑而被专文记载者倒是不多。唐代李贺显然算一个,再一位便是晚唐的罗隐——罗隐写过好多名句,比如“今朝有酒今朝醉”“为谁辛苦为谁甜”等。但他们俩人都比不过韩愈,沈括的《梦溪笔谈》里说韩愈“肥而寡髯”。欧阳修长得也不好,他原本算晏殊的门生,后来二人矛盾日深,到了相互贬低人品的地步。宋人《东轩笔录》中有一段记载,是说晏殊曾经指着韩愈的画像对来访的宾客说:“很像欧阳修啊。谁知道欧阳修是不是韩愈的后人呢?我看重欧阳修的文章,但不看重他的为人。”有记载说欧阳修“耳白于面,唇不着齿”,意思是说他面色灰暗,牙床过于外露。而欧阳修也说过晏殊;不过,因为晏殊的颜值比自己高,欧阳修没从颜值下手,他说的是晏殊的诗歌与为人:“晏公小词写得最好,诗就次很多,文更次,其为人又更次于文。”文人相轻,自古尔然,你晏殊既然拿人家的颜值做文章,也就不怪人家刻薄了。
我年少时看名人传记,觉得作家长得漂亮的一是拜伦,二是奥斯卡·王尔德。前者的漂亮,是说拜伦是多少多少女人的梦中情人;后者说王尔德去美国的时候,码头上迎接的有很多年轻女子,王尔德刚甩了下自己的长发,她们便尖叫声一片,颇有点儿当年见到潘安的样子。在咱们中国作家里,陈丹青说鲁迅长得好看,“有样子”,我以为说的显然是传统文人的样子。文人的好看,就应该是文学所赋予他们的样子,或冷峻,或孤傲,或沉静,如何能以世俗的标准去衡量?以世俗的标准看美女作家,张爱玲显然算不上。林徽因大约算一个,不说别的,就说她身边的男人——徐志摩、梁思成、金岳霖:徐是讴歌美的诗人,自己就风流倜傥;梁是建筑美学的实践者;而金岳霖干脆就是研究美学的。但能靠颜值吃饭的林徽因却是以文字和建筑学研究传世的。
所以,我一直以为,当下所谓“美女作家”的提法,既是对作家这一词汇的调侃,也是对美女这一词汇的不负责。尤其网上那些如同网红一般的美女写手,单看她们曝的玉照,都是年轻的“林青霞”或“张曼玉”,让人惊呼文学何时成了漂亮女人的专利,而实则你该惊叹的,只不过是美图技术的神奇。
那一年过易县去看紫荆关,在距紫荆关大约还有十几里的地方被条小河拦下。河宽也不过20米,没成想这便竟是“风萧萧兮易水寒”的易水了。当地人讲,先前紫荆关是古燕国西出赵、魏、秦等国的最重要关隘,就立在这易水岸边。而如今的紫荆关是明代的建筑,挨着拒马河,那里有“刺客酒店”还有“刺客庄园”,打的都是荆轲的牌子。
中国人对刺客的印象总的来讲偏正面,原因显然与司马迁分不开。在司马迁的笔下,刺客们皆死无所惧、义薄云天。他的《史记·刺客列传》全文五千多字,写了五个刺客,分别是曹沫、专诸、豫让、聂政以及荆轲。与其说写,不如说是饱含激情地讴歌。显然,在几位刺客的身上寄托了作者的理念与情感。的确,我年少时也曾认定刺客们皆是扶弱拯危、不畏强权,是可为知己者死上几回的真汉子、纯爷们,就像司马迁所概括的那样:“此其义或成或不成,然其立意较然,不欺其志,名垂后世,岂妄也哉!”可年岁渐长,再读《刺客列传》等写到刺客的文字,虽依旧被其事迹打动,却也隐隐地嗅到了些许血腥。
比如豫让,“漆身为厉吞碳为哑,使形状不可知,行乞于市。其妻不识也”。而聂政呢?“因自皮面决眼,自屠出肠,遂以死”。如此惨烈的下场,令人不忍卒读。当然,还有荆轲,仅仅为了做刺杀的准备工作,就先行搞死了不知道多少人。
太子丹当初对田光说,希望能与荆轲结交。田光就去见荆轲,请荆轲与太子丹见面,之后为不泄露机密,当场自杀。然后,作为献给秦王的礼物,荆轲又逼樊於期自杀。再后来,太子丹“豫求天下之利匕首,得赵人徐夫人匕首,取之百金,使工以药淬之,以试人,血濡缕,人无不立死者”。同时,为博荆轲一笑,太子丹更是当荆轲面剁下美女双手相赠,这说来何其残忍!
而春秋时期要离刺庆忌的过程则更惨。据《吴越春秋》记载,为帮助吴王除掉庆忌,要离先是自断右臂,而且还央求吴王杀掉了自己的妻儿,因为只有这么做,庆忌才不会怀疑要离。而事成之后,要离又拒绝了给他的高官厚禄,并自断手足,伏剑而死。如此终于成就了他的所谓“义”。可是,他的妻儿之生命难道就一分钱不值吗?
张爱玲喜欢胡兰成,胡兰成与周佛海走得近,郑苹如刺杀丁默邨的细节就是周佛海讲给张爱玲听的,于是张爱玲便根据这些细节创作了小说《色·戒》。不过,我一直以为,像郑苹如那般为理想可抛头颅洒热血的美女,张爱玲是不能理解的。郑苹如的家境远比张爱玲优越,青春美貌,蜂环蝶绕,上过《良友》画报封面。一个不必为钱、为爱去打拼的女人,到底是为什么去充当刺客,不惜牺牲自己年仅22岁的生命?而且,在自己已有未婚夫的情况下,为什么还去勾引当时人人不齿的汉奸呢?
被她诱惑的男人丁默邨,也就是小说里的易先生,怜香惜玉,不忍杀她。杀她的是丁的副手李士群。如果说我们能够理解为理想为民族大义而赴死的郑苹如,那么我们就无法理解像丁默邨那样为寥寥数年富贵便不惜失节的汉奸,因为不当汉奸他们不会死,当了汉奸必死。逃过刺杀后,丁默邨再不敢回家去住,在特工总部“76号”也不敢睡在卧室里,而是躲在防弹卫生间的浴缸中搭块板子,蜷缩其上。他或许无法理解,他最爱的女人郑苹如竟然也是来取他性命的。丁默邨战后被处决,尽管为了活命,他为重庆方面当了双面间谍,但还是没被饶恕。他临死之际想到了那个刺杀他同时又被他爱着的女刺客郑苹如吗?
《色·戒》里的女主角王佳芝被易先生感动,关键时刻动了情,提醒易先生“快走”,但现实是因为丁默邨生性多疑才逃得一劫。1946年,丁默邨在受审时也曾提到遇刺情景:“我一进店就感觉情况不妙,中统特务人员见我就开枪,幸未被打中。”
与古代那些以戕害自身与亲人肉体来实现其“忠义”目的的刺客不同,郑苹如直到生命最后一刻还是那样爱美。她留给这世界最后的几句话是:“白日青天,红颜薄命。唯勿枪击我面,坏我容貌。”1947年,当时的国民政府在上海四川路旁的一个展厅举办了纪念地下抗战牺牲人员展览,一进大门,迎面就是女刺客郑苹如一张大大的肖像照,谁看了都说:真是个美女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