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京慧,段善君
(1.武夷学院 学生处,福建 武夷山354300;2.武夷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武夷山 354300;3.福建省统战文化武夷山研究基地,福建 武夷山354300)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宗教在网络上发展迅速、影响力日趋扩大,宗教为了发展信徒,对大学生越来越重视,通过网络向在校大学生传教已经成了一种新形式。面对宗教渗透到高校的复杂形势,高校承担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阵地功能,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职责,应该深入研究网络宗教渗透防范工作。
宗教网络是指宗教界所建立的网络形式的新传媒,而进一步的发展则是形成一种相对独立的网络宗教。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关于网络宗教的明确定义,一般把它区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广义上说,网络宗教就是指网络上的宗教,既可以指宗教在网上的弘布,也可以包括仅存于网上而无实体的虚拟宗教;狭义上说,网络宗教是以英特网络为载体,建立网上教团、网上寺庙,倡导网上修行、网上崇拜,通过版主与网民互动而建立起来的宗教形式。[1]从网络宗教的定义来看,网络宗教发展成为一个信息查询、观点宣传、组织宗教活动、成立宗教教会一个完整宗教传播体系。网络宗教在其产生、发展以及形成的过程中,除了宗教本身所显现出独尊、封闭、排他、扩张、多变等特性之外,“网络宗教作为在网络上虚拟的存在,具有全球性、多元性、互动性、便捷性等特征”[2],以及虚拟性、丰富性、隐蔽性、个性化等特征。宗教世界本身就具有诸多“虚拟”要素,宗教的“虚拟”与互联网的“虚拟”相结合时,让人们是更难清醒地辨别“虚实”。
首先,网络宗教成为西方敌对势力对我国高校意识渗透的网络工具。西方敌对势力利用网络宗教的 “外衣”,宣传其“伪民主、伪自由、伪人权”的政治思想,容易让思想未成熟、辨别能力差的学生受到蛊惑,动摇广大学生思想根基,损伤学生的自信心和凝聚力,影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形成,达到分裂国家和民族的目的。
其次,网络宗教影响学生正确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形成。网络宗教宣扬宗教思想,总体上都是消极的,使大学生缺失了科学精神,扭曲了大学生的人文精神,泯灭了大学生的实践精神,阻碍了大学生的独立思考和理性批判精神,使大学生丧失了自我超越的动力。[3]网络宗教的消极作用对人生、对世界的探索精神和科学认识,从而影响学生形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
再次,网络宗教不利于大学生心理健康发展。当大学生面对人际关系不畅、情感问题、就业压力、家庭矛盾等问题,极易产生自卑、孤僻、极度自信等心理问题,他们渴求得到群体的认同和接纳,一旦内心得不到相应的需求,更多采取网络、游戏等形式来寻求心理的慰藉。网络宗教的人文道德关怀以及双向的互动,无形中激起学生的兴趣,对其宣传的“精神粮食”态度上更加宽容,心理上更容易接纳,妨碍学生心理的健康成长。
最后,网络宗教渗透的隐蔽性,不利于我国高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宗教网络把因特网作为载体,其传播方式呈现多元化和个性化,传播手段隐蔽,传播对象更有针对性,让人防不胜防。加上高校舆论监控机制不够健全,学生法治意识比较薄弱,思想未成熟,辨识能力较差,让网络宗教渗透到高校有机可趁,不利于我国学生的高校思想政治教育。
网络信息的多样化和复杂化,导致了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一直是高校建设的重点和难点。虽然长期以来,各高校不断地探索网络思想教育模式,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许多问题:教育理念更为落后,仍然偏向以教师为主体,内容陈旧,无法满足学生的个性需求;教育模式传统,教育手段单一,缺乏创新;文化底蕴不够深厚等先天劣势。加上重视程度不够,视野不够开阔,时效性差,缺乏足够的说服力、吸引力,大大减弱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的实效性。
随着学生年龄层次的变化,特别是 “90后”、“95后”等年龄阶段学生,学生多为独生子女,自我中心,个性张扬,人际交往不畅,同时也渴望别人的接纳。据对福建省的五所本科院校的1200多名大学生孤独心理及其影响因素的调查表明,有42.3%的同学对“你认为自己是个孤独的人”表示认同,当被问到“你当前存在的主要的心理问题是什么”时,学生选择最多的就是人际关系苦恼,其次才是学习上的焦虑,情绪情感问题及其他,当问及大学生渴望的是什么,大多数回答是“友谊”和“成功”。由此可见,大部分学生需要得到接纳和成功。为了满足自己心理需要,拥有归宿感和成就感。宗教宣扬“爱人”,忍受世间痛苦,接纳别人,正好符合学生的心理需要,让大学生在心理上有归宿感和成就感。大学生个体心理特征,为网络宗教提供了个体心理基础。
首先从宗教团体来看,每一种宗教教义无一例外地都在宣扬“爱”。“基督教要求要‘像爱自己一样爱你的邻居’。佛教力主普渡众生,戒杀生,主吃斋念佛。伊斯兰教追求‘至仁至慈’。不仅如此,宗教团体往往还通过举办各种慈善活动为具有‘爱’,愿意奉献‘爱’的人提供机会。其次从信仰宗教的高校大学生来看,90%以上的信教大学生都有一颗善良的心,他们愿意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因此,宗教团体通过宣扬‘爱’不断地吸引、整合着高校大学生,高校大学生因为‘爱’而愿意加入宗教团体。即‘爱’是高校大学生信仰宗教的群体心理基础。”[4]大学生的个体心理基础以及群体心理基础正好为学生信教提供了“心理契合点”。
信息科技的飞速发展,学生接触信息的手段也更加丰富化和个性化,邮件、网站、论坛、QQ、微信、聊天室、APP等交流工具,让网络监管难度增加。大学生可以不再受到时空、知识、偏见等因素的制约,而随意在网络上选择阅读各种宗教信息;同时,可以根据自己对宗教的理解发表不同的观点,询问解疑,当他们对某一宗教不认可的时候,可以轻松地摒弃前者,去选择其他宗教。宗教人士为了加强信徒的信念,发展教徒,不断地通过网络传递宗教教义和信念。宗教人士可以“点对点”向学生推送宗教信息,而且信息推送者的真实身份也很难被辨别,宗教信息鱼龙混杂,包含大量的虚假信息,加上大学生的信息素养参差不齐,判断力差,被宗教意识和信念无形渗透,逐渐被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的形成。
“网络宗教兴起的社会机制,从现代化与世俗化的视角将原因归纳为四个方面:传播工具的快速改善;现代化在人口结构、社会文化方面引起的变迁为新兴宗教提供了一种特定类型的潜在信众;高速都市化所提供的适宜的环境;现代化带来的负面的社会变迁或弊端为其兴起提供了教义方面的素材。”[5]而宗教势力特别善于利用转型期间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文化和教育的差距等客观存在的问题,在网络中蓄意抨击国家和社会,让少数思想不够坚定、政治敏锐感差、缺乏社会经验、识别能力差的大学生被误导,网络言论随意,加上大学生网络法律意识单薄,容易被社会上一些有目的有意图的“宗教人士”所利用。
2016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强调,“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关键是要在‘导’上想得深、看得透、把得准,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牢牢把握宗教工作主动权。”[6]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8条明确规定,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即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公民接受学校教育和社会公共教育,不得利用宗教妨碍学校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因此,高校在做好网络宗教事物管理工作时,不但要适当地对网络宗教进行监管,更要善于利用形势,做好导向工作。
宗教是人们头脑中对超人间力量(神灵)的幻想的反映,宗教的本质是对神灵的幻想、笃信和崇拜。而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则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的对宗教的基本看法和态度,是工人阶级政党关于宗教、宗教问题以及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宗教问题的理论与方针政策的总和,是区别于以往一切宗教本质的宗教观,揭示了宗教产生、发展和消亡等规律。[7]
在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中,应该以马克思主义宗教观为指导思想,增强学生对宗教的认识和理解,解开宗教的神秘感,客观地认识自然世界。高校应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学方式方法,改变单一化、泛政化的教学模式,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合理结合,让课堂更加生动,避免学生对马克思主义产生错误认识,以开放的教育模式,让学生个人认识和理解宗教的本质。高校可建设网络思想政治教育课堂、网络党课、网络团课、慕课、微视频等多种形式,以理论专题型、社会热点型等专题来吸引广大学生积极参与讨论,及时帮助学生解答困惑,拉近师生的距离,达到对学生思想教育潜移默化的作用,慢慢形成正确的世界观。同时,高校应建立一支反应快速、应对及时的网络教师和学生队伍建设,积极吸引辅导员、教师、学生党员等加入到网络队伍中,负责对学生日常教育与管理,及时解决学生中出现的思想困惑,防止陷入宗教信仰中不能自拔。鼓励教师加强对网络宗教的研究,掌握网络宗教发展的特性和规律,用于指导网络思想教育实践中去。
随着高校招生逐步放开,不同省份的学生聚集在一起学习,由于学生来自不同地域或不同民族,他们的生活习惯以及学习方法都有很大的差异,这也直接导致了高校中地方文化的多元性。尤其是少数民族学生的宗教信仰可能与汉族学生区别较大,可能会与当地的文化相冲突或产生隔阂,造成不必要的问题,而学生容易求助虚幻的宗教思想。
高校面对不同区域学生地方文化差异,一方面应考虑学生的地方文化差异,结合区域性文化,在网络中宣传地方特色文化,让广大学生了解地方文化的特色和内涵。创建具有地方特色校园文化,让学生认识到不同地方文化之间的差异,让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学生逐渐融入到当地的文化中去,防止学生因为文化冲突进行宗教信仰。另一方面,加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网络宣传。传统文化民族特色显著、内涵博大精深、源远流长,具有培养个人素质和提升个人内涵的重大意义,需要大学生去继承和发展。在互联网时代,需要结合与时代潮流,结合客观实际,与当下学生的视角,建设校园网络传统文化,潜移默化地提升学生的个人修养和素质,防止宗教思想的入侵。
大学阶段是大学生性格特质形成的关键时期,也是由幼稚转变为成熟的关键时期,也被称为第二次“心理断乳期”。经过长期的传统教育,随着环境的变化,大学生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上都面临着许多压力和挑战,难免出现不同程度和类型的心理问题。“从本质上而言,宗教信仰与科学精神相对立的;但是宗教具有对人性滋养和修复的一面,它可以修补社会精神文化的裂隙,纾缓现代社会的压力和道德紧张,因而不能无视其合理性的存在。而宗教往往采用‘求善、求和谐’等思想元素具有普遍性的价值,因而获得了人们的认同。”[8]尤其对于那些想逃避现实、抗压能力差的大学生而言,虚幻、超现实的宗教神明不啻是“良好的避风港”。
高校应采用专业化的网络心理教育,对大学生进行心理素质培养以及解决心理问题,“包括网上心理培养、网上心理训练、网上心理辅导、网上心理咨询、网上心理测验、网上心理诊断、网上心理治疗等。”[9]特别是网络心理咨询方面,往往出现心理问题的学生因为害怕隐私暴露等各种原因,不敢或不愿到心理咨询室当面咨询,而开辟网络心理咨询场所,正好可以避开这个短处。咨询渠道形式可以个性化、多样化,比如采用APP形式、视频聊天、邮件、问题在线回复等等形式,避免咨询和被咨询人的面对面接触,让过于害怕咨询的学生减轻心理负担和压力。同时,高校应构建完善的心理监控机制和心理辅导机制,全面了解和掌握学生心理状况,及时发现学生心理问题,加强心理疏导,提升学生的抗挫抗压能力,防止学生寻求宗教的“心灵安慰”。
我国《宗教事务条例》中明确规定,要依法治理宗教事物,触犯相关条例将受到法律的惩罚。高校依法管理网络宗教事务,不仅能够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同时也是校园网络时代实现健康发展的实际需要。
网络法制意识薄弱,网络行为不规范,已经成了大学生网民的一个普遍问题。新建地方本科院校对学生的网络法制教育因为缺乏研究而教育比较薄弱,缺乏对大学生网络行为的有效引导。在高校思想政治教育中,应该引入法制教育,利用班会、团课、党课、网络道德讲坛等形式,向广大学生宣传我国《国家信息安全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宗教事物条例》等法律条例,并制定符合实际的 《校园网络管理办法》《宿舍网络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联合地方法律部门以及派出所等机构,在学生群体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有宗教信仰学生的网络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在法律范围内开展网络宗教活动的自觉性,使学生认识到在虚幻的网络领域内,触犯法律法规同样都要依法受到处理。
高校是一个思想活跃、碰撞激烈的地方。高校学生作为思想最活跃的社会群体,思维活跃,公平正义感强,但也因价值取向多元化、社会认知片面化、价值判断感性化等客观因素,对社会的“不公平”现象,不辨事件真伪,误信虚假信息,容易被网络宗教利用和渗透。高校应完善舆情监测机制,建立以校党委领导下的领导小组,以宣传、教学、学工系统等部门为小组成员,联合当地法律部门、公安系统,对校园网络进行全面监控,及时发现和了解网络宗教活动,发现有对校园网络有宗教活动及时制止,对违反法律者情节严重者,可采用行政或法律手段。同时,高校应构建校园政治舆论网络系统,开设网络论坛、网络课堂等形式,针对当前热点问题、热点事情等进行专业分析,主动把握话语权,做出正确的舆论宣传引导,杜绝网络宗教渗透的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