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 慧
(国防科技大学国际关系学院,江苏 南京 210039)
伊朗古称波斯,公元前6世纪中期,阿黑美尼德国王穆罕默德·礼萨·巴列维建立起一个横跨亚、非、欧的古波斯帝国,伊朗帝制由此诞生,民族主体初步形成。伊拉克古称美索不达米亚,意为“两河之间”,波斯帝国兴起后,伊拉克是帝国的组成部分,隶属巴比伦——亚述行省。
公元前330年波斯帝国被马其顿亚历山大大帝所灭,伊朗和伊拉克同属帝国统治,帝国瓦解后,波斯及两河流域一度归属塞琉古王朝统治。公元前2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安息帝国兴起并大举西扩,占领两河流域地区。从公元前1世纪中期起,安息帝国与罗马帝国为争夺两河流域进行了断断续续长达两个世纪的战争。224年波斯萨珊王朝兴起并再次将伊拉克划入帝国版图,这也是继波斯帝国、帕提亚之后第三个统治伊拉克的伊朗王朝,又名“新波斯帝国”。公元602-628年,萨珊帝国与拜占庭帝国为争夺亚美尼亚、两河流域等地区而战事不断,国力日衰,与此同时,在伊斯兰星月旗帜引导下的阿拉伯人日渐崛起。公元638年,阿拉伯人轻而易举地征服了萨珊帝国,阿拉伯征服者带来两样东西:阿拉伯语和伊斯兰教。对伊朗而言,除阿拉伯语成为伊朗的官方语言外,伊朗随之开始了伊斯兰化进程,于伊拉克而言,阿拉伯人的征服是其历史的新起点,标志着伊拉克阿拉伯化和伊斯兰化的肇始。
两河流域和波斯重新统一于阿拉伯帝国之下的态势延续至1258年帝国灭亡,1380年铁木尔帝国消灭了这些在伊尔汗国废墟上建立起来的诸多封建王朝,在短暂的统治之后,由土库曼部落组成的黑羊王朝、白羊王朝先后降服两河流域和伊朗。公元1502年,伊斯马仪建立萨法维王朝,宗奉什叶派穆斯林为国教,定都大不里士,领有伊朗高原大部,与奥斯曼土耳其帝国分庭抗礼。萨法维王朝的兴起是一个重大的历史事件,对伊拉克和近东地区有着深远的影响,两帝国因教派纷争和各自利益在两河流域地区展开长久的敌对和争夺态势。萨法维王朝以伊拉克卡尔巴拉、纳杰夫为宗教圣地,所以对伊拉克觊觎已久;奥斯曼帝国为逊尼派国家,为防止什叶派力量的扩展,保护伊拉克逊尼派,也视伊拉克为必争之地,两河流域成为两大帝国间竞相争夺的目标。
萨法维王朝的兴起对奥斯曼帝国构成了一种意识形态和政治上的双重威胁。16世纪早期,奥斯曼人关注的是什叶派在小亚细亚的传播,他们担心萨法维王朝可能会煽动和鼓励奥斯曼帝国的什叶派起义。而伊斯马仪国王定期访问奥斯曼——波斯边境,传播什叶派教义,双方矛盾激化,终致战事发生,争端起于塞利姆一世苏丹将帝国边界向东推进并将伊拉克置于自己的统治之下,此后奥斯曼苏丹和波斯帕夏便开始争夺伊拉克的统治权,双方经历了数次大规模的战争。1514年,双方在查尔迪兰举行了一场决定性的战役,萨法维军队被击败,奥斯曼重新夺回对伊拉克的控制权,巩固了东部边界。此后,奥斯曼与波斯之间开启了长达41年断断续续的争夺伊拉克的战争,两国互有胜负,战局始终难见分晓。在武力解决无果的情况下,双方首次尝试通过政治途径解决领土问题。
1555年,两国在奥斯曼北部城市阿马西亚谈判缔约,签订《阿马西亚条约》,首次对领土边界做了宽泛的安排,特别是在波斯和伊拉克的北部地区。在此约中,西阿塞拜疆和其主要的库尔德地区的波斯领土损失被编纂成法典,粗略地定义了从格鲁吉亚和亚美尼亚向南的边境地区,从扎格罗斯山脉的脊柱向下延伸至阿拉伯三角洲。[1]
1555年《阿马西亚条约》的缔结暂时缓和了奥斯曼和波斯对伊拉克的争夺,带来了一段时间的休战期,但波斯对于失去伊拉克仍耿耿于怀,而奥斯曼在帝国舵手苏莱曼大帝去世之后国势衰弱,对伊拉克的控制十分松散,加之伊拉克社会本身支离破碎,库尔德人和阿拉伯人的二元性以及逊尼派和什叶派的两极分化,使得它更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涉,也易于培育地方主义,因而两帝国之间在短暂的平静之后,战事再起。1619年巴格达禁卫军司令贝克尔发动叛乱,自立为总督,奥斯曼军队意欲入境平叛,贝克尔向波斯求援,奥斯曼帝国被迫就范,同意任命他为总督。贝克尔本想就此收手,无奈波斯国王阿巴斯率领的援军已经抵达巴格达近郊,阿巴斯在入城的要求被拒绝后下令攻城,贝克尔因被儿子出卖而死于阿巴斯军队的酷刑之下,伊拉克又一次归属波斯旗下。奥斯曼伺机而动,1625年围攻巴格达,由于波斯援军及时赶到而于次年撤军,后因阿巴斯一世去世,波斯帝国一时式微,1638年奥斯曼苏丹穆拉德四世亲自率领军队攻打巴格达,经过40天的激战,最终击败波斯,夺回巴格达。
在奥斯曼人占领巴格达之后,波斯和奥斯曼两国开始谈判,最终奥斯曼苏丹穆拉德四世和伊朗国王萨非彼此接受两国间宽泛的边界,并于1639年5月17日在奥斯曼的祖哈布省缔结了《和平与边界划分条约》,又称《祖哈布条约》。条约按中东地区的惯例,对边界的安排不是依照自然地理特征,而是根据固定居民和游牧部落居民的忠诚来划分,“但是由于这些忠诚经常发生转向,故边境地带从东部的扎格罗斯到西部的底格里斯,超过160公里。”[2]条约的细节十分丰富,相较于早前的《阿马西亚条约》,其主要条款对伊拉克的北部边界做了更为详尽的规定。
《祖哈布条约》是两帝国之间最古老、最直接的划界协议,它也成为了奥斯曼帝国和波斯帝国后续签订的一系列边界条约的基础性要件,此约意义重大,因它正式将伊拉克并入了奥斯曼帝国,并且这两个国家都承诺互不干涉他国内政。条约也确保了波斯朝圣者前往伊拉克什叶派圣地的道路安全,减轻了两帝国间因宗教因素而导致的领土争夺。另外,帝国边界地区多为四处迁徙的游牧部落,区块式的边界划分易于部落之间不受领土界线的自由迁徙。然而,与之前的条约一样,祖哈布条约也受到了模糊和不精确的影响,从地图上来看,条约约定的边界地区更倾向于是一个条状的边界带,而非线性的边界。特别是两帝国分别按照本国语言记录条约内容,以至于多年后双方所呈现的文本内容彼此矛盾,两国都从有利于自身的角度解读条约内容。
《祖哈布条约》的另一个问题是忽略了巴士拉附近的南部边界,尤其是沿着沼泽地带和阿拉伯河的边界问题,这一因素加剧了游牧部落在联合边界上不受重视的地位,特别是他们的忠诚归属问题,使得两国之间的冲突再次发生。此外,条约对于库尔德人的贾夫部落来说具有灾难性后果,因为波斯与伊拉克的边界线将它们的领土划分到两个国家,而贾夫部落为了获得统一所进行的斗争,则造成了这一地区的动荡,此后两国形成了一段长期的缔结、违约、废约的历史过程。[3]
19世纪,时值英、俄在中东及中亚争夺势力范围,美索不达米亚地区介于两强势力范围之间,具有稳定奥斯曼和波斯边界的作用,使其作为一个缓冲区成为英俄两国的共识,鉴于此,英俄两国在中东边界问题上走向了合作和联合。1843年,由英、俄、土、波四方代表组成边界调查团,祖哈布及穆罕马拉归属权的调查便成为划界委员会最重要、最核心的工作,也是波斯和奥斯曼争夺的焦点。自1843年5月15日起至1844年3月止,共召集了18次“四方边界委员会”会议,经历了四年精疲力竭的谈判,反复商讨波斯——奥斯曼边界问题,以寻求一个满意的划界方案,英、俄在这一问题上都投入了大量的外交资源,直至1847年5月终形成一份各方均可接受的划界条约,即《埃尔泽鲁姆条约》。
1847年5月31日,《埃尔泽鲁姆条约》的签署最终接受了给予奥斯曼的解释性条款,1848年3月21日波斯和土耳其在君士坦丁堡互换了条约。在奥斯曼朝廷同意签署之前,要求并且在1948年3月9日收到了来自仲裁国的“解释性说明”,使得在1847年4月14日给奥斯曼的保证性条款正式化。经长达四年的密集谈判,最终在1847年签订的《埃尔泽鲁姆条约》中划定边界,陆地边界的总长度得到了确认,但更南端的边界线则只是相当粗略地确定为以阿拉伯河东岸为界。
1847年《埃尔泽鲁姆条约》是继1639年《祖哈布条约》后最重要的边界条约之一,也成为后来一系列边界问题的主要参考文献。在随后的70年间,这份条约不断地被执行和被援引,直到1914年边界线终于确定。
19世纪中期,英国切实感受到两伊边界冲突对自身在波斯湾、穆罕马拉地区商贸利益的威胁,为及时止损,英国遂开始涉入奥斯曼—波斯边界争端,具体而言,英国对中东边界问题的介入主要基于以下三方面的考量因素。其一,维护经济利益。自从英国为了维护其最主要的殖民地印度的安全,使印度免受外部威胁而出现在中东地区以来,对通往印度的海洋及陆上通道的控制是英国政府的主要考量之一。其二,确保战略优势。穆罕马拉战略位置十分重要,在英国的战略研判中,它是最有利于贸易和进口的港口之一。其三,应对帝国竞争。土波战争的避免主要是因为欧洲大国英俄的干涉。英国认为,冲突的进一步升级将同时削弱土、波两方的力量,而该地区临近它在扩张过程中的主要对手俄国,在英、俄势力范围之间维持一个平静的缓冲地带将更符合英国的经济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