孤残儿童服务模式现状调查研究
——以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为例

2018-03-06 23:56胡远飞
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黔东南州福利院养育

胡远飞

(凯里学院,贵州凯里 556011)

中国对于孤残儿童的传统救助主要是政府提供的正式的、法定的服务,将孤残儿童集中于儿童福利机构进行集中养育。但由于孤残儿童其弱势的境况多样复杂,传统的单一救助模式提供的服务相比儿童多样化的成长需求是相对滞后的。故而对于养育模式的探索创新,对改变传统单一的养育模式,探索多样化的养育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在如此大背景下,贵州省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也逐渐意识到单一的集中养育模式的弊端,适时探索养育模式的改革创新成为必然。于是从实际出发,探索建立体系化的孤残儿童养育模式,现已基本形成了养育、教育、康复、治疗四位一体的救助模式,以求最大限度地满足孤残儿童的需求。

1 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养、教、康、治”一体化模式的实施状况

1.1 “院内集中+家庭分散”的养育模式

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以院内集中养育为主,以家庭寄养为辅,通过国内收养、涉外送养的安置方式,使部分失去家庭的儿童能回归家庭,享有良好的家庭生活和成长环境。

根据儿童的心理及健康状况,院内分为三种养育方式:一种是集中养育小组,由2名保育员带领读书儿童和健康学龄前儿童集体生活;第二种是特别关爱小组,由2~3名保育员带领10名左右残疾儿童进行特殊教育和康复训练生活。第三种是类家庭亲情教育小组,由1名寄养母亲带领1~2名儿童进行类家庭生活。立足现实条件采取既有集中又有个性化的方式,保障大多数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需求,也积极追求满足特殊孤残儿童的个性化需求。除此之外,通过寄养的方式,让孤残儿童能有机会回归家庭生活,体验家庭生活的亲情关爱和温暖,弥补孤残儿童家庭情感和归属感的缺失。收养是另一重要的补充,通过国际收养组织专家和国家收养中心专业人员现场对残疾儿童的评估,并最后确定涉外送养对象,为残疾儿童早日回归家庭生活起到了有力推动作用。

1.2 拓展教育渠道,建立完整的社会化教育体系

将身体、智力健康儿童就近安排九年义务教育,另外先后与当地高校、特教学校等相关院校合作,建构教育资源网络体系,保障孤残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在满足孤残儿童基础教育需求之外,还关注儿童的心理、社会发展需求,提升满足孤残儿童成长需求的服务水平。一是积极链接当地资源,同本地高校建立志愿者实训基地,每周均有大学生志愿者到院帮助辅导读书儿童学习,提高福利院儿童基础教育辅导的质量。二是针对智力障碍的特殊儿童,专门开设特殊教育课堂,由专业特教老师定期授课。并与特教学校合作,选派业务骨干参加特教学校组织的专业培训,同时特教学校开展送教上门服务活动,弥补院内特殊教育的不足。

1.3 开展多元康复服务,完善康复体系

目前,该院建立了脑瘫儿童康复训练基地,由5位医护人员组成康复人员队伍,每天定时对残疾儿童开展康复训练。并形成了本土+境外的合力资源,通过本地残联康复训练项目支持,将部分符合条件的儿童送入临近的定点医院进行康复训练,有效缓解了康复人员不足的冏境。另一方面,与香港复康会合作,由复康会派专家定期到院为康复人员培训,进行实操训练及康复评估培训,提升康复人员专业水平。

1.4 动态监测,保障孤残儿童健康权

通过一人一档的健康档案,为入院儿童提供全面健康检查,与定点医院签订医疗合作协议,定期为福利院儿童上门体检,掌握孤残儿童的健康状况。针对患病儿童,通过术前体检筛查和术后康复护理,做到提前预防和及时医治。对于大病儿童,通过申报民政部的“明天计划”及与“爱心无国界”等机构开展孤残儿童治疗项目合作,确保了重大疾病儿童得到及时治疗及手术控制。

2 “养、教、康、治”一体化模式存在的不足

2.1 缺乏整体性的科学预估机制

缺乏对孤残儿童科学全面的需求评估,还未建立专业、系统性的评估机制。一是由于养育服务的接受者孤残儿童本身的原因,受认知状况、智力状况和其特殊身份的影响,难以对福利院提供的服务进行判断和理性评价。二是儿童福利院作为政府领导下的单位,存在上下级的领导关系,在实际工作中,对其提供服务的效果评价很大程度是来源于上级部门的检查、考核,故而对服务成效的评估监管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2.2 对孤残儿童的需求关注较片面

在调查访谈和观察中发现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提供的服务更多停留在较低层次的需求满足上,对于较高层次的需求服务不足。在访谈中有多名一线的工作人员都指出部分孤残儿童不懂得感恩和满足,认为已经为他们提供了这么好的物质生活条件,他们应该懂得知足。这也就隐射出工作人员对于孤残儿童需求认知还有待提升,片面强调物质生活方面的生理需求满足。而在实际服务中,儿童福利院也开始关注孤残儿童的心理状况,但是专业性的心理性需求满足还很欠缺,缺乏专业的服务来满足孤残儿童心理性、社会性的高层次需求,对于孤残儿童归属和爱、沟通的需求满足以及儿童对社会关系、社会化等需求的满足未能及时有效地提供服务。

2.3 对孤残儿童个性化的需求关注十分有限

由于工作量大,一线照顾人员很多时候根本无暇去思考和顾及儿童的个性化需求,再加上由于自身专业素养的不足,虽然发现了孤残儿童存在的一些个性化的成长需求,但是也只会采用传统的教育方式,显得力不从心,效果不佳。

2.4 各项服务缺乏联动效应

从外在的社会工作服务和志愿者服务来看,对孤残儿童提供的服务都较零散,缺乏整体规划性,很多是临时性的服务安排,缺乏预见性和服务的系统性。同福利院一线工作人员协同提供服务的积极主动性较差,应形成及时有效的反馈、沟通工作机制,以促进孤残儿童综合服务质量的提升。

2.5 资源网络体系有待进一步拓展

从目前同其他机构获取资源的情况来看,合作的方式和程度还是非常有限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拓展,如大学生志愿者方面,缺乏稳定的长效工作机制,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利用缺乏专业效能的发挥。另外对于企业赞助,多为物资的捐赠。

3 “养、教、康、治”一体化模式的发展展望

集中供养是中国最主要的传统的孤残儿童救助模式,同时也将是目前的主要模式,但随着单一救助模式显露出弊端,多种养护方式、服务的扩展和各领域服务的交接成为必然,故而对于“养教康治”一体化模式的探索中,也必将从整体出发对一体化模式进行规划。

3.1 建立“养教康治”一体化模式工作的联动机制

各领域的工作要协同进行,以促进整个体系的最大化功能发挥。首先是要建立四位一体的联动工作机制,各领域的工作均有一个具体的负责人,以便于统领工作;定期开展联动工作会议,交流服务进展情况,互相提供支持。

3.2 完善养育方式

完善收养工作制度和程序,让收养家庭无后顾之忧,并提供支持性服务,开展收养儿童教育辅导服务、亲职教育等。对于孤残儿童做好档案建立和家庭生活适应辅导,后续跟踪服务等。加大对寄养家庭方式的宣传,让更多关心孤残儿童的家庭能了解寄养家庭养育的具体事项,以提高普通家庭提供家庭寄养的可能性,并提供完善的后续跟进服务以支持寄养家庭。另外,可尝试将院内孤残儿童生活的场所尽量改造成仿照家庭生活的小型房屋,通过形态上“家”的建构增加孤残儿童对家的感受。院内照顾方式尽量贴近家庭的照顾方式,例如照顾人员同孤残儿童建立固定照顾关系,以促进亲密关系的建立和保持。在院内,孤残儿童之间亲密关系的建立也是在院内营造家庭氛围的重要补充途径,以弥补家庭关爱的缺失。通过招募志愿者,开发“爱心父母”的救助方式,建立固定关爱关系,比如一对夫妻对接一个儿童,让孤残儿童享有固定的关爱和帮扶,以利于促进孤残儿童归属和爱的需要的满足。

3.3 加强对志愿者的管理,促进稳定资源体系的建立

首先,建立稳定的志愿者联系工作制度,搭建顺畅的双向沟通机制。儿童福利院与志愿者队伍双方对接服务需求及服务目标,以切实提供符合实际的服务。其次,目前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的志愿者多为大学生志愿者,可充分发挥各专业优势满足孤残儿童不同的学习需求。最后,积极拓展志愿者队伍的途径,使不同领域或专业的人能加入到志愿服务中来,以拓展志愿服务的领域和类型。

3.4 提升康复治疗业务水平

在已有的同医院、相关社会组织合作的基础上,除提供直接的康复治疗服务,加强专业对接帮扶,增强帮扶的“造血功能”,增加福利院工作人员的业务提升能动性,可邀请相关的专家担任督导,对福利院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督导,促进工作人员康复治疗业务水平的提高。

3.5 增强社会工作服务的整体效能

黔东南州儿童福利院的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虽已取得一定成效,但由于时间、人员等因素的影响,已开展的社会工作服务比较零散,未能体现出各活动的整体效能。一是要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分层次、分类别设计服务活动,活动之间形成联动,围绕总目标以实现整体效能。二是服务评估的必要性,活动效果评估是社会工作服务过程的重要程序之一,它是作为检验活动目标实现程度的主要方法,也是检验活动效率的主要方式,故而对社会工作服务评估是必不可少的环节。

[1]民政部社会工作司.儿童社会工作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11.

[2]刘欣欣.青岛市儿童福利院:探索困境儿童社会工作新路径[J].社会福利,2012(8):37-38.

[3]江丽娜.残疾儿童福利院照顾模式存在问题及发展展望[D].南京理工大学,2013.

[4]杜雅琼.对儿童福利院内社会工作综合服务的研究[D].山东大学,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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