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论华裔美国小说中的欧亚裔混血身体书写

2018-03-06 03:20潘敏芳蒲若茜
外国语文 2018年5期
关键词:混血儿族裔欧亚

潘敏芳 蒲若茜

(1.广东工业大学 外国语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2.暨南大学 文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

0 引言

福柯在《另类空间》中写道:“我们处于同时的时代,处于并列的时代,邻近的和遥远的时代,并肩的时代,被传播的时代。”(福柯,2006:52)这一时代的具体表征为战争背景下的大规模移民、全球交往带来的新机遇、贸易与旅行等带来的交流互动及其它们所带来的副产品是人与人之间跨越族裔、跨越阶级、跨越隔阂、跨越差异的接触。在美国文学上,族裔文学跨族裔的典型就是混血儿形象的存在,华裔美国小说中典型的跨族裔形象为欧亚裔混血儿(Eurasians)。欧亚裔混血儿不同于生活在美国的亚裔,他们的身体特征使他们既不是亚洲人也不是美国白人,他们无法认同美国的亚裔群体,也无法得到白人群体的认可,这使他们深陷于身份的困惑之中。

随着20世纪欧美等国与亚洲各国的交流对话日益频繁,欧亚裔人群越来越壮大,国内外评论界对亚裔美国文学中的异族通婚现象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欧亚裔混血儿的研究在文学评论界仍处于失语状态。本文所称的“欧亚裔混血儿”指父母亲双方一方为欧洲或美国白人另一方为华人或华裔所生的后代。本文拟从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体表征出发,探讨他们既异于华人又异于欧洲人的身体所造成的视觉景观,以及欧亚裔混血儿内在的种族自我意识。这些欧亚裔混血儿如何驾驭差异、弥合差异,如何获取归属感和安全感是本文所关注的重点,而这些行为背后的本质有待进一步厘清。

1 展现差异的欧亚裔混血儿身体景观

20世纪西方学界的“身体转向”将被历史忽略的身体拯救出来并进行前置,而“身体转向”同时也是20世纪60年代美国多元文化发酵的重要因素,20世纪60年代美国黑人兴起的民权运动将“黑色”作为身份和差异的来源,其核心思想是彰显黑人的肤色,以此解构一直存在于美国社会中的“白/黑”二元对立状态,建构黑人民族主义、黑人权力和黑人解放的新话语,以反对美国社会中的种族歧视。亚裔美国人在黑人民权运动的感召下发起了“黄色力量运动”(Yellow Power Movement),解构亚裔身体被边缘化的地位,推崇“种族自爱”。汤亭亭的小说《孙行者》对此进行了最直观的阐述,在小说中,惠特曼·阿新提倡的“黄就是美”“斜眼睛就是美”的观点震聋发馈,代表了亚裔彰显种族身体美、重塑族裔自信的努力。

但是,在亚裔美国群体中,有一群“比少数民族还少数的”人群,那就是欧亚裔混血儿,他们有一半的亚洲血统,这使他们的身体特征既不同于亚洲人,也不同于美国人,这一类混血人群比生活在美国的亚裔美国人更能感受身份认同之困惑。对于“欧亚裔”(Eurasian)一词,林玉玲进行了词源考证,她认为,“‘欧亚裔’一词是一个较早出现的分类,预示了20世纪末期引发的关于种族、族裔、多元文化的辩论”。她指出,“‘欧亚裔’一词最初由哈斯丁侯爵于17世纪创造,指代英国对次大陆进行殖民统治时英国男人和印度女人的孩子”。英帝国在对印度进行殖民统治的早期,鼓励士兵和商人与印度女人成婚,他们的后代——“欧亚裔混血儿”被英国政府委以重任,帮助管理英帝国殖民地。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英国人来到印度殖民地,英国政府不再信任当时的“欧亚裔”混血儿,而是直接任用英国官员来管理印度,这些混血儿的社会地位因此一落千丈。当时“流行作家使用这个词时充分利用了西方的偏见,使该词和负面品质相联系”(Chang,1956:xi)。林玉玲的分析指出了“欧亚裔混血儿”一词的历史变迁,“欧亚裔”原本用来指代英印混血,但随着殖民规模的扩大,“欧亚裔混血儿”不能获得与英国白人平等的社会地位,其形象甚至被污名化。随着殖民主义的深入发展和东西方之间频繁的交流互动,“欧亚裔”所指称的范围不断扩大,它用来统称欧美白人与亚洲人种的混血儿。

华裔美国文学的开山鼻祖水仙花有一半中国血统,她在自传《一位欧亚裔的回忆书简》(1909)中写到了一位白人老头对自己外貌的评价:“现在我看出她和其他小孩的不同了。颜色真特别!她妈妈的眼睛、头发,她爸爸的面容,我估计是这样。非常有趣的小家伙。”(水仙花,2002:260)张粲芳《爱的疆界》中欧亚裔混血儿西尔维娅是“一个二十岁的瘦小女孩,上海的太阳把她的皮肤晒成了均匀的棕色。她的眼睛特别大,双眼圆睁,像她爸爸说的那样,‘有着持续但温和的警惕。’她穿着旗袍,但头发不是黑色的。她自由地散漫地走着,像个外国人,然而在她身上有着不容忽视的东方感。”(Chang,1956:5)聂华苓的《千山外,水长流》中的欧亚裔混血儿莲儿“相貌很特别,她的脸比美国姑娘细致、柔和;鼻子比中国姑娘挺一些,眼睛大一些”(聂华苓,1996:7)。这些华裔美国作家和华人作家在描写欧亚裔混血儿时均对其外貌进行了细致描述,主要聚焦其面部轮廓、眼睛、肤色、头发的颜色等,强调其东西方兼容的特征,以展现欧亚裔混血儿在美国社会形成的族裔身体景观。

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体在华裔美国文学史上不断出现,在华裔美国文学的早期发展阶段,水仙花率先再现了欧亚裔混血儿形象。在短篇小说《摇曳的影像》中,潘是一位欧亚裔混血儿,她生活在唐人街,但长相更像白人。美国白人记者马克·卡森为报道唐人街而认识了潘。卡森具有白人至上的种族主义思维,他认为一个人要么是华人要么是白人,而潘的长相决定了她就是白人,所以他要曝光唐人街的丑陋习俗,将白人女性潘从唐人街环境中解救出来。但是潘从小就生活在唐人街,“和父亲的族人在一起,她觉得自然随意;但是在母亲的族人面前,她感到陌生和拘束”(水仙花,2002:102)。卡森对唐人街的负面报道和对她的白人血统的强调使潘开始思考自己的族裔身份:如果做一个白人可以将承诺变成背叛,可以高高在上、丑化其他族裔的话,那么她宁愿做一个诚实善良的华人,而不愿做一个有种族偏见思想、鄙视他人的白人。所以,当潘和卡森再次见面时,潘不再穿“美式裙子”,她穿上了“中式服装”。对于旁观者来说,潘只是经历了成长中一次失败的恋爱;而对于潘来说,她在成长中同时经历了混血儿的身份困惑和抉择。

在美国民权运动之后的多元文化主义社会,欧亚裔混血儿不仅代表着文化的交融,而且代表着一种供西方人消费的异域风情。奥利维娅·郭(Olivia Khoo)区分了“异国情调”(exoticism)和“原始主义”(primitivism)两个概念。在她看来,“原始主义作为一个特殊的表征实践,将其客体建构为属下和被压迫的阶级,异国情调则将他者社会里更为积极的、成功的、可妒的、乌托邦的方面变成神话,并具体化”(Khoo,2007:3)。身上带有东方血统的混血儿是东方的他者,被凝视的客体,在多元文化主义社会成为消费对象,兼具“原始主义”和“异国情调”的特征。《喜福会》中映映和美国白人圣克莱尔的女儿丽娜是一个欧亚裔混血儿,“我健身班上的许多女性朋友都说我很有一种异国情调的气质,很醒目。她们还妒忌我的高耸结实的胸部,而现在,我还保持着这一优美的形体”(Tan,1989:170)。她的一个客户说她“蕴藏着一股撩人的活力,生动迷人”(Tan,1989:170)。在丽娜的身体描写中,她迷人的胸部和保持青春的事实代表着西方女性的丰满身体和东方女性抗衰老的机体结构,正是中西合璧的特征。此外她还兼具东方女性的温柔、性感、可人、聪明与隐忍。她的异域情调使她成为哈罗德的妻子,她的才能使哈罗德迅速发家致富。但是在白人眼中,异域风情的身体与事业上的才能是不兼容的,就像人们不可能期待“中国娃娃/陶瓷娃娃”(China Doll)有思想,能说出自己的观点一样,因为“异域风情”概念将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体特征当作一个种族书写的空白屏幕,一道种族景观,一种白人俯视非白人的战略性视角。“异域风情”的概念使混血儿的肉体性超越了身体真正的行为。在“异域风情”话语的遮蔽下,混血儿不可能有才华,即使有,也会被抹杀,或视而不见。哈罗德在公司利用着妻子的才能发展事业,在婚姻中消费她的异域风情,却又与她在经济上保持独立,这使他们的关系陷入悖论之中:一个具有“异域风情”的混血儿如何既是消费客体又是经济独立的主体?而对于混血儿来说,他们带有的亚洲体貌特征将使他们在自我身份认知时遭受根深蒂固的偏见,为建构自己的身份,他们必须在消费客体和经济主体之间做出选择,丽娜选择成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对丈夫的偏见予以重击。丽娜的人生经历,可以称作是谭恩美对于欧亚裔混血儿身体特征和身份认同的文学表达,从侧面再现了欧亚裔混血儿的角色困惑和身份困惑。

2 欧亚裔混血儿弥合差异之策略

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上既体现着文化的杂交,也体现了他们对于自身文化身份的困惑:他们到底是欧洲人还是亚洲人?美国历史上出台过针对黑白混血身份的“一滴血”法令。非裔混血包括“穆拉托”(黑白混血)、“夸德隆”(有四分之一黑人血统)、“奥克托隆”(有八分之一黑人血统)等。针对非裔混血的“一滴血”法令定义了那些不是白人的人:只要有黑人祖先就被归为黑人,也即“这‘一滴非洲血’认定一个人为黑人”(Brown,2004:70)。同样,“亚裔美国人被分入一列生物学的/法律的类别中,包括蒙古人、马来人和其他。在多数情况下,只要不是白人,就意味着在法律上被剥夺了全部的权利”(Ancheta,2003:24)。虽然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体呈现出“既是……也是……”“既不是……也不是……”的双重特征,但是美国法律在政治上将混血儿认定为少数族裔群体而非主流群体。他们却又不同于一般的少数族裔群体,因为他们身上还带有白人种族的特征,如白皙的肤色、大眼睛、高挑迷人的身材等。部分欧亚裔混血儿身上的华裔特征甚至隐而不显,如水仙花、邝丽莎等在外表上粗看与白人无异。欧亚裔混血被困于两种完全不同的社会群体之间,成为社会上的边缘人。他们与白人的血缘关系使他们无比渴望与代表主流的血缘身份融合,他们身份的居间性使他们更关注如何弥合自己与主流社会的身体差异及身份差异。

为对抗边缘人地位对自己的心理造成的负面影响和对身份认同造成的困惑,欧亚裔混血儿采取不同的策略来弥合自己与主流群体的身份差异。第一种策略是选择成为白人,积极归化,希望被主流社会接受。《爱的疆界》中的咪咪·洪·兰波是一个典型人物。她的母亲是当时上海的交际花,父亲是欧洲白人,咪咪选择成为一个白人,她“不能忍受中国人的脸,谨小慎微,以至不动声色,无精打采,颇有些乏味无趣”(Chang,1956:39),她弃绝了自己名字中的“洪”字,斩断了自己的文化之根,毫不犹豫选择了西方人身份。但是,这种选择只是一厢情愿之举,她的华裔血统使她的选择和追求成为泡影。她爱上了一位在上海生活的瑞典青年罗伯特,怀上了他的孩子。但因为她是欧亚裔混血儿,社会地位低,她得不到罗伯特父亲的认可,两人无法成婚。最后,她成了大上海的一名交际花,整日徘徊在上海的大酒店,与来往的美国白人搭讪,希望结识一位美国男人,带着她离开上海,去往她梦想的国度——美国。

欧亚裔混血儿采取的第二种策略是选择成为亚洲人。《爱的疆界》中,欧亚裔混血儿风谴责其他欧亚裔混血儿对于美国身份的渴望:“你们所有人伸长鼻子,盼着美国。在这个—这个前哨,殖民前哨,上海,你们感觉被亚洲人包围了。”(Chang,1956:16)让风愤愤不已的是,新中国成立前生活在上海的这些欧亚裔混血儿感觉自己比美国白人要低人一等,但是他们同时自认为比亚洲人或者说中国人要高人一等。这些欧亚裔混血儿刻意贬斥华人的身份,抬高白人的身份,使他们成为支持白人至上理论的一股新势力。对此,风进行了严厉批判。同时,他身体力行,选择成为中国人。他秘密加入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并和同志们一起试图在上海印刷厂发动工会运动。“他所做的事情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是无意识的,他一直在寻找成为更为中国化、成为真正的中国人的方式,否定他身上的英国素质,从而不再那么冲突重重。”(Hamalian,1995:32)在现实生活中,风的选择也是部分欧亚裔混血儿所做的选择。华裔作家水仙花的母亲是中国人,父亲是英国人,她自己选择成为中国人,并为饱受压迫的千千万万华裔移民代言。水仙花的妹妹温妮弗雷德·伊顿(Winnifred Eaton)选择成为日本人,她改名为夫野渡名(Onoto Watanna),创作了一系列具有日本风情的小说,因为在当时的美国社会,“美国人多年以来对日本的敬意远高于中国人,一些有一半中国血统的青年男女为了在社交上和生意上提升自己的形象,扮成日本人。他们仍然以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份为人们所熟悉;但是一位日裔欧亚混血儿和华裔欧亚混血儿所受的待遇并不相同”(水仙花,2002:269)。不管成为中国人还是日本人,这些欧亚裔混血儿均认同自己血缘关系中的少数族裔群体,以寻找身份归属并对抗白人社会的种族偏见。

华裔美国作家张粲芳是欧亚裔混血儿,她在《爱的疆界》中回答了“我是谁?”这个问题,那就是建构独特的华裔美国身份。她笔下的第三个欧亚裔混血儿西尔维娅可以说是作者自身形象和思想的代言人。与咪咪和风不同,西尔维娅一直试图在中国人和西方人两种身份之间寻找出路。西尔维娅具有西方人的外表,但具有中国人的精神品质。小说开篇,她对自己身份的不适感就已经通过对自己服装的不满表现出来:

她身上穿着新旗袍,内心却反感紧身裙对她庄重得体的举止的要求。这就是中国旗袍的麻烦,它们表现了贵族式的娴静。但是外国服装也不完全适合她。张开的裙子下摆似乎从她身上凸出来,使她看起来比实际更瘦小,孤孤零零的。我必须设计自己的衣服,改良的中国裙子,她想。(Chang,1956:4)

如果说西尔维娅对服装的“改良”只是构想,那么她对身份的“改良”则是事实。在她的堂弟惨死之后,她更加清晰地认识了自己——她不可能像母亲那样成为美国人,也不可能像父亲那样成为中国人,在上海这个欧亚裔混血儿聚集之地,她必须做自己,拥有独特的自我,那就是做一个华裔美国人。她的身份选择跨越了两个种族,两种文化,代表着欧亚裔混血儿在身份选择上的第三个策略。

这些有着亚洲血统的欧亚裔混血儿在身份选择上的多样性是“种族忧郁症”的症候式表现,根据程安琳的观点,欧亚裔混血儿对种族的“忧郁”不只是爱和怀旧,而是深刻的憎恨,从憎恨自己的族裔身体进而憎恨自己无所适从的身份。《爱的疆界》中,西尔维娅生活在一群朋友中,却感叹“我很孤单”(Chang,1956:11)。她的“孤单”在于她的身体表象造成了归属感的缺失和边缘感的在场。可见,美国社会根深蒂固的种族歧视对少数族裔群体的心理造成了不可估量的伤害。这些欧亚裔混血儿渴望摆脱身体中某种特定的存在,例如摆脱属于华裔的身份特征,但这是身体上的族裔身份符码,是去不掉的,所以他们学着接受自己,努力忍受自己边缘化的身体表征并渴望被主流社会所接受。由此可见,欧亚裔“忧郁”的来源是他们种族的自我意识,而自我意识是建立在对亚裔身体和文化的污名化的基础之上的。布朗在考查“污名化”一词时指出“污名反映着一种特征、一种过程、一种社会分类形式,一种情感状态”(Lerita,2013:148)。在与美国交流的过程中,亚裔体现出的身体差异如眼睛的形状、肤色等,以及一些固有的文化特征如温顺、沉默等被贬斥,被污名化。生活在美国社会中的欧亚裔混血儿对自己差异性的身体特征有清醒的认识,这正是源于被污名化的后果。在任璧莲的《大世界、小城镇》中,海蒂是中美混血儿。当海蒂被一位柬埔寨移民问到是不是“中国佬”时,她的内心感到一阵刺痛。作为一名欧亚裔混血儿,海蒂觉得自己“没有任何世俗权力去期待别人理解她真正的身份”(Jen,2010:21)。在露丝尾关的《食肉之年》中,高木是美日混血,当有人问她从哪里来,并直指她的族裔身份而非美国公民身份时,她发怒了:“我他妈的是美国人。”(Ozeki,1998:11)大众的观点完全忽略了她们是美国公民的事实。这些错误的观点之所以出现是因为亚裔身份在美国社会被污名化的历史过于悠久,白人至上的理论深入人心,所以,非白人群体在美国社会遭受的质疑正是他们被社会边缘化的明证,而这些欧亚裔混血儿选择了不同的族裔身份,成为他们抵抗种族歧视的策略,也质疑了美国社会将少数族裔污名化的历史。

3 欧亚裔混血儿主体性之建构

美国学者蒂娜·陈考察了亚裔美国人的身份扮演与族裔主体性建构的关系,她认为亚裔通过身份扮演,表演出其“既是……也是……”的双重能动性,在文化边缘空间建构亚裔主体性。但是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份问题比华/亚裔的身份问题更为复杂。如果说亚裔美国人的身份冲突表现为文化的选择,那么欧亚裔混血的身份冲突则直接表现为文化叠加导致的冲突,因为“对于欧亚裔混血儿来说,两个种族的特征在其身体内既清晰可辨又不可分割”(Ling,1980:71),患有“种族忧郁症”的华裔美国混血人群无论在选择成为白人抑或华人抑或华裔美国人时,他们都向世界展现了具有异域风情的身体景观。但是欧亚裔混血儿不甘心成为种族景观,他们渴望种族平等。所以他们在种族、文化的边缘和夹缝中生存时,也在积极建构自己的主体身份。他们对族裔身份的思考、选择和展演再现了少数族裔群体对于主体性的追求。

19世纪至20世纪,由于帝国主义的扩张、移民迁徙和大规模战争的爆发,不同的族裔群体有更多机会聚集在一起,相互交流。美国社会早期的排华法案和反异族通婚法案从一个侧面证明了不同民族、不同人种之间日益频繁的交流与接触。早期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体遭受污名化,因为早期的人类学家认为,种族之间是不相容的,他们相信跨种族婚姻的后代更有可能成为白痴、笨蛋、精神病或罪犯。这种观点被美其名曰“科学种族主义”。在主流社会追求“种族纯化”的同时,混血儿被整个社会边缘化,他们的身体代表着劣等种族的污染和创伤的印迹。早期的欧亚裔混血儿在追求主体性的过程中采取了特殊的策略。虽然他们选择不同的族裔身份作为自己群体归属的生存策略,但是这些欧亚裔混血只是身体力行,并没有倡导自己的行为。相反,他们将构建种族平等的社会作为自己的人生理想或文学理想。华裔美国作家水仙花在自传中表达了“世界一家人”的大同理想以消弭创伤。她认为:

我想,从根本上说,所有的人是相同的。我母亲的种族和我父亲的种族一样遭受偏见。只有当整个世界变成一个大家庭,人类才有可能看得更清楚、听得更真切。我相信总有一天,世界上有一部分人将成为欧亚裔混血儿。想到自己只是一个先行者我无比激动。先行者应该为自己遭受的苦难而骄傲。(水仙花,2002:265)

水仙花所构建的“大同世界”以异族通婚为主要条件,只有当各个种族之间消弭了隔阂,异族通婚才有可能,而混血儿的存在将成为世界和平的明证。正因为如此,水仙花为自己的混血儿身份而骄傲,她从自己遭受的歧视中看到了和平的光明。无独有偶,欧亚裔混血儿作家张粲芳在访谈中也认为:“我们生活在同一个世界中,一个越来越全球化的村落。为什么不写写别人呢?为什么每个人要将自己从任何人类历史或经验中剥离出来?任何有人性的事物难道是异类?”(Hamalian,1995:40)张粲芳呼吁跳出自己的族裔身份,以普世化的笔调进行文学创作,关注人性中共同的东西。可见,欧亚裔混血儿倡导以一种更为宏观的眼光看待这个世界,构想这个世界,他们创作的基点是欧亚裔被歧视的社会现实。通过建构平等的社会来消弭种族之间的不平等意味着质疑美国社会所推崇的白人至上主义,这是作家的美好愿望,代表着少数族裔、弱势群体的呼声,但是其声音微弱,不能主导社会的话语权,因而必将遭遇现实的顽强抵抗。

1965年美国修改移民法案以后,大批移民涌入美国,美国由最初的“大熔炉”演变为“多元文化主义的”甚而是“全球化的”社会。正是族裔之间交流的日益频繁,美国白人与华裔/人群体之间的异族通婚逐渐增多,欧亚裔混血儿也逐渐增多。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体体现了东西方之间、不同文化之间的杂交。他们与众不同的身体特征是脆弱的身体之上的爱的标记,代表着世界的和平,人与人之间的相亲相爱。

在多元文化主义的影响下,欧亚裔混血儿群体不再追求“世界大同”的理想,相反,他们开始强调自己的族裔身份,再现了充满活力的杂糅身份。他们对于主体性的追求主要表现在对杂糅身份的建构。欧亚裔混血跨越东西方两大文化阵营,他们的身体体现了这两种文化的有机融合。斯丹·莫斯朗在专著《移民文学与杂糅》中重新解读了“有机的杂糅”和“有意的杂糅”这两个概念,他认为“有意的杂糅”指“有意对立的话语”和“新的存在方式的前置”(Moslund,2010:39),其目的在于突出差异性;“有机的杂糅”指的是“多种杂糅,其中,同一性强劲的离心力与差异性微弱的向心力处于不对称的辩证过程中”(Moslund,2010:38),其目的在于强调同一性。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份是“有机的杂糅”与“有意的杂糅”的综合,是在同一性的条件下对差异性的凸显,其差异性的主要表征是与众不同的身体,强调身份中的同中有异,异中有同,其本质是对多元文化身份的强调。华裔儿童文学作家叶添祥在《丝带》中将中国女人的缠足与俄罗斯的芭蕾舞舞者的脚并置,让欧亚裔混血儿罗宾在对多元文化的体认后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并积极杂糅中美两种文化。任璧莲在小说《大世界、小城镇》再现了一个“流动的时代”,一个如世外桃源般的多族裔混居的社区,它不是族裔飞地,而是全球化背景下世界的缩影。女主角海蒂是孔子的后人、美国传教士的女儿,她早年来到美国接受教育并定居美国,她的身份是杂糅了中国传统儒家文化和美国基督教文化的全新身份。在一个名叫河湖的美国小镇,年老的海蒂以基督教的入世思想和儒教的“达观”精神介入了邻居柬埔寨移民、好朋友吉蒂和丈夫的情感纠纷,并重新修正了自己与白人初恋男友卡特的爱情,表达了作者建构以淡化的族裔身份为主要特征的社区的努力,是作者对于全球化语境下混血儿身份观、文化的差异与融合的再思考。

欧亚裔混血儿在多元文化主义时期建构的杂糅身份是对纯种种族的挑战。在早期纯种与杂交的二元对立状态中,推崇纯种的观念代表着建构并维持白人至上的理论,它不支持种族平等的观念,并贱斥非白人种族与文化的价值。但是欧亚裔的杂糅身份帮助打破了族裔间的壁垒,使不同种族间的联系更为紧密。从现代生物学角度来说,杂交的目的在于改良物种的品质,使其在自然环境中更具有竞争力,因而杂交物种的生命力更顽强。不同种族通婚后的后代也是如此。《食肉之年》中,日本男人约翰赞美欧亚裔混血儿高木有“杂交的活力”,并毫不避讳地说:“我们日本人许多世纪以来一直在本族内繁衍,基因越来越弱。……但你是杂交后代,非常壮实,非常时髦。”(Ozeki,1998:43)约翰的说法表明了欧亚裔作为杂交的后代的优势:他们视野更广阔,智力更发达,思考问题更客观,他们的视野和立场是最值得推崇的。欧亚裔混血儿建构了杂糅身份,颠覆了杂交和纯种之间的二元对立。更重要的是,他们对自己的跨族裔身份表现出积极认知的姿态,他们标榜自己的跨国身体和跨国视野,成为不仅在心理上,而且在身体上具有跨国意识的人。这种自信的心态对于美国的少数族裔来说尤其难得,因而意义重大。对于这些欧亚裔混血儿积极认同自我、建构自我身份的行为,亚裔美国文学界进行了积极的书写与再现。《爱妾》中卡耐基赞扬自己的欧亚裔混血儿子很酷:“你看,混血儿在不久的将来将占大多数。……这是一种资本。你可以在各种各样的世界里活动。”(Jen,2004:218)《食肉之年》中的高木认为:“种族将成为历史遗物。最终我们都将成为棕色人种。”(Ozeki,1998:15)这些欧亚裔混血儿的身份不再是负担,反而成为一种“资本”、一种优势。此外,欧亚裔混血儿是全球化进程的产物,代表着人类发展的方向。这些观点可以看作是作家在21世纪对欧亚裔混血儿身份的礼赞。

香港中文大学学者邓圆也指出:“对于老一辈人来说,混血儿即是殖民的伤痕和道德的残缺;时至今日,对年轻一辈而言,当混血儿则是件很值得庆幸的事情。”(邓圆也,2012:86)他所研究的对象是处于殖民地语境中的香港社会中混血儿形象的百年变迁史,并以大众媒体为主要研究对象,他的研究表达了混血儿形象在媒体中的演变。华裔美国文学中的欧亚裔混血儿同样存在,他们的身体被重点呈现,其政治意义和文化意义远大于其生物学意义。欧亚裔混血在身份认同的过程中表现出三种趋势,即抑或认同美国白人,抑或认同亚洲群体,抑或建构独特的亚裔美国身份,其困惑与选择既是他们“种族忧郁症”的体现,也是混血儿身份被污名化的后果。但是,混血儿身体本身也是全球化进程的产物。在全球范围内异族通婚日益频繁之际,混血儿必将大量涌现,他们的跨域身份本质上再现了少数族裔群体对于主体性的追寻。可见,思考欧亚裔混血儿身份的视角为读者思考美国少数族裔的生存境遇打开了新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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