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立立
玛丽莲·罗宾逊自诩为“漂泊的一代”。意思是说,早在年纪轻轻、少不更事的时候,她就注定被置入无休无止的轮回当中,一代接一代“在荒野中探寻”。当然,这不过是一位作家的自省,对自我、对家族。1980年,37岁的罗宾逊创作了人生第一部小说《管家》。紧接着是漫长的沉淀,几乎是要让读者养成“等待和期许的习惯”,直到24年后,才有了《基列家书》的问世。两本书不约而同地触及到相同的主题:家庭。我们当然不知道在家庭观念日趋淡漠的今天,一个美国人应该如何保有她的家庭观,又或者,以“边缘人”自居的罗宾逊会如何去书写这样一种人生。还好,《管家》给了我们答案。
《管家》有一个南方文学共有的开篇,我们似乎看到了福克纳才有的奇崛诡谲。不过,罗宾逊当然从未以“南方人”自居。她甚至远离了那片濡热潮湿之地,将她的全部精力尽数倾注于她的爱达荷。《管家》发生于爱达荷的荒原。小镇名唤“指骨镇”。这里穷山连着恶水,实在是不宜人居之地。就在这严苛之地,女孩露丝和妹妹露西尔却要开始她们的人生。很多年前,外祖父走出中西部家乡那问“与人类的堡垒或坟墓无异”的地下居室,想要看看外面的群山,却被火车带到了水一般阴郁的指骨镇。
18年后,一次列车出轨事故结束了外祖父的生命,将他永远埋葬在指骨镇的湖底。外祖父死后,外祖母没有和别的老妇一起离开镇子,反而选择留下。虽然她和她们一样无法面对湖水,“无法忍受闻到它、尝到它,或是看到它”。抛开故事不谈,湖才是《管家》事实上的主角,它代言了指骨镇的一切:没有光,没有空气,将整个镇子的过去、现在和未来,连同那些死去的、活着的、留下的、离开的统统纳入“无名无姓、漆黑一片”。在那儿,“气味和动物的呼吸一样浓烈,溢满群山包围的这方园地”。
很多时候,我们很难正确把握罗宾逊笔下的字字句句。诗一般飘忽的语言营造出某种难以把握的氛围,留给评论家诸多阐释的空间。但《管家》恰恰又是封闭的。如同某种连锁反应,阴郁的指骨镇必会衍生出更深的阴郁。这种阴郁,或者说命数,用罗宾逊的话来形容,即是“无常”:既是生命的无常,也是世事的无常。“你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可能是你最后一次见到某人”,更不知道命运的列车要把你带向何方
下一站是天堂还是毁灭,谁都无法预知,包括罗宾逊自己。
倘若罗宾逊有幸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赏识,评委一定不会忽略她对当今美国社会的关注。和乔纳森·弗兰岑一样,年过古稀的罗宾逊是美国前总统奥巴马最爱的作家。在不同的场合里,她行使公知的权利,谈论经济、大选、核危机等等话题,“重新定义美国价值”。相比处事的人世,罗宾逊的小说反倒是出世的。如果说弗兰岑“复兴了托尔斯泰以来的现实主义写法”,那么,罗宾逊则是一以贯之地坚守着她的文学传统,不曾有丝毫走调
勃朗特姐妹应该感到欣慰,她们一手开创的女性主义写作,终于在罗宾逊手里开枝散叶、得以传承。《管家》写了一个家族的流浪,罗宾逊以最美式的写法再现了一个并不那么美国的美国小镇:阴霾重重的山岭、湖底的骇人传说、荒野上的老宅、被遗弃的一家人……让人读之顿生亲切感,想起19世纪英国乡间的桑菲尔德、呼啸山庄。
回到《管家》,多年以后,悲剧再度上演,已经离开家乡的海伦神秘地步入父亲的后尘。她带着女儿露丝、露西尔返乡,把她们留在家中母亲身边,自己开车驶向湖心。尽管悲剧连连,外祖母还是抱持着单纯的念头。她执拗地认为,生命就是一条路,只要锲而不合一路走下去,就能“穿越广袤的国度”。那么,穿越之后呢,是到了另一个仙境,抑或是险恶的陷阱?或者说,家是漂泊的起点,亦是漂泊的终点。不管经历了多少動荡,走过多么曲折迂回的路途,一切终归会结束。看吧,路的尽头是一座老宅,“伫立在寻常的日光下,人走进那儿,受到正派人士的欢迎,给领到一个房间,曾经失去或抛下的东西,统统集结在那儿,等候”。
罗宾逊告诫世人要有光,于是就有了管家:姨妈西尔维。这里的“管家”有着双重内涵,既要“管”得住家,呵护侄女健康长大;又要守得住“家”,化解危机,为动荡的生命带来基本的安宁。西尔维的到来,终结了连日的暴雪,指骨镇罕见地迎来了好天气。可有了光,是不是意味着就能改变命运?倒也未必,至少指骨镇从不需要改变,放浪不羁的西尔维更不是称职的管家。她是游民,是上世纪60年代坚信“与其在家,不如上路”的花儿少年(嬉皮士)的遗孤。
紧接着,积雪融化,洪水袭来,谁都以为西尔维会像好莱坞大片里的孤胆英雄力挽狂澜,带领镇上居民逃出生天。却不知这个被寄予了厚望的管家,只是远远坐在二楼窗前,一边玩着纸牌,一边俯瞰窗外那好一派泽国风光,仿佛在欣赏灾难片,感叹“我从未见过这样的情景”。同时,女孩们惊讶地发现姨妈竟是个城市流浪者:她对姐姐海伦、对老宅的热情远不如路上经历来得深刻;她的睡前故事永远有“扒火车”的怪客、郁郁寡欢的行路者;她念念不忘列车餐车上厚厚的白桌布、窗边的小小银花瓶;她古怪的睡姿来自于公园长椅的磨砺;她对废旧报纸、空罐头盒无止尽的迷恋,更是游民生涯的最大恩赐。
但不管“靠搭铁路货车而漂泊至今”的西尔维如何令人难堪,罗宾逊还是旗帜鲜明地站到了行事糟糕的城市游民这边。至少她从不曾抛出鄙夷的白眼,更宽容地告诉读者,西尔维的旅行只是被迫的“放逐”。或者,罗宾逊更愿意再造她的史诗。都知道史诗之所以令人难忘,在于它的不可得。好比流浪。一旦踏上流浪的不归路,就意味着我们离我们出生、长大的家园越来越远,终其一生再也不能回归。“必流离飘荡在地上”,世世代代永无穷尽,“无论去到哪里,大家都记得有过另一次创世,大地流淌着鲜血,发出哀鸣”。而指骨镇,或者说被嫌弃的福斯特一家的一生,大约也不是什么特例。说到底,这不过是一位作家所能给予我们的全部:放逐已然存在,罗宾逊只是惟妙惟肖地复制了这一经典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