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纤维制品质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 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2. 不得将可能危及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原辅材料用于生产纺织面料;织造、印染、整理等过程,不得使用对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存在不合理危险的 、整理剂。
3. 纤维制品生产者应当对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进行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保证符合相关质量要求。记录保存时限不少于 。
4. 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生产者应当对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加工成的絮片、垫毡等原辅材料进货检查验收和记录,验明原辅材料符合相关质量要求以及包装、 等要求。
5. 生活用絮用纤维制品应当标注有符合国家标准规定要求的标识;其中以纤维制品下脚或其再加工纤维作为或填充物原料的,应当按照规定在标识中对所用原料予以明示说明。
1.请勿抄题,只要写清题号和答案即可,并附上答题者姓名、地址、邮编及电话。
2.请将答案及联系方式直接写在信封背面或明信片上寄回本刊编辑部,或发到责任编辑的电子邮箱,本刊将在公布正确答案的同时,公布竞答正确者名单,并在名单中抽取部分幸运者寄发奖品。
《中国质量技术监督》2017年第11期 征答题答案及竞答正确者名单
答案
1.使用安全
2.分类监管
3.更新
4.使用单位
5.充装单位
名单
河北 贾鸿宇 高洁
山东 吴云芳 杨婧
河南 李庆斌 周晓琳
湖北 王浩 李振国 陈欣然
宁夏 张姝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