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线支付平台贝宝(PayPal)与流媒体音乐服务提供商潘多拉(Pandora Media)就关于字母“P”的纠纷达成和解。2017年5月,贝宝声称潘多拉的新标志故意模仿贝宝的字母“P”商标。贝宝向美国纽约州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潘多拉涉嫌商标侵权、商标淡化和错误标识来源。2016年10月,潘多拉发布了一个新標志,即带有单一蓝色阴影的字母“P”。贝宝指出,潘多拉的标志也采用与其商标相似的大写印刷字体。潘多拉曾用过一个更细字体的字母“P”标志。自2014年起,贝宝一直使用带有两种蓝色阴影的双字母“P”标志。贝宝宣称,潘多拉放弃了自己长期使用的标志,却极力模仿贝宝的标志。经过6个月的努力,双方已经达成和解。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