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共管理与土地行政管理

2018-03-03 20:03吴梦婷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8年6期
关键词:市场调节服务质量

吴梦婷

[提要] 在传统的公共行政管理中,主要模式是与商业社会有序分别运行,但在新的公共管理中,全新的运行模式主要致力于将市场竞争机制的状态和原理与商业企业管理的技术形式有机结合在一起,使其对公共管理产生新的助益。本文就是从新公共管理视角对土地行政管理的影响和作用进行评述,并得出相关论述。

关键词:新公共管理理论;土地行政管理;服务质量;市场调节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1月12日

一、新公共管理论述

(一)价值取向。所谓新公共管理工作,是从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和消耗的程度来进行定义的,认为政府在进行整合和调节的过程中,并非将程序化环节和过程作为重点内容,也没有关注其规章制度的成本投入,主要是在活动管理过程中,将产生的成本与绩效作为单位,关注公共部门提供的服务类型和效率,主动对外界不良阻碍因素进行管理,灵活运用,对外界情况变化做出相应反应。在实行新公共管理理论工作的过程中,应该致力于将政府机关的配置资源问题与管理人员工作效率问题相结合,这样还可以间接性形成一种激励体制和监督机制,在工作人员的收入问题上,应该重在按劳分配,这样不仅可以提升工作人员的热情和效率,还能够很大程度上促进科学化的合理分配,应重在强调将投入与支出相吻合,从而注重管理效益的提升。

(二)加深控制。在对公共管理工作进行控制的过程中,其全新的公共管理模式主要体现在用绩效和计划的形式来代替过去原来的预算体制。所谓计划预算,旨在从特定机构项目的视角出发,来合理进行资金分配,并且在这个过程中员工也从被动角色转换成计划预算的参与者。加之,在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战略性的管理受到政府的重视,这就说明要想实现良好预算,就应该确定清晰的组织目标,并且能够实时与组织和环境相适应,处理其产生的不足之处,接受一系列的挑战。

(三)重视顾客。在政府机关对工作实施正常管理和运行的过程中,顾客有着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这主要是指在调整公共政策、实施工作行为过程中受影响的人群,这些人群对于工作进行的满意程度,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政府的工作能否继续顺利进行。这也就强调了新公共管理工作的特殊之处,其在运行过程中将群众反映的问题作为解决矛盾的出发点,注重群众的反响,关注他们的应答内容。由此可见,一个政府工作人员也应该学会转换角色,将社会公众人物作为需要服务的对象,要注重他们的体验感受,将顾客作为上帝。在政府执行服务工作的过程中,应该将顾客的内在需求和心理感受放在重要地位,用此作为市场导向。相关行政工作人员应该从内心就认识到市场需求的导向作用,让公民来真实发出声音,给公民更多的选择权,让他们来听取内心声音,评价服务质量,便于行政人员进一步整合工作内容,有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和科学进行。

(四)专业化管理。公共管理人员应该成为真正意义上的管理者。在担任相关部门的领导工作上,应该重在培养管理型人才,这是因为在管理者执行新公共管理工作的过程中,要能够真正意识到管理是一份技能,并非是一份简单的差事,这考验的不仅是他们的应变能力和处理交流能力,更是执行能力和变通能力的结合水平。更需要引起人们关注的是,这份工作的完整性和重要性体现在它的多元化上,这并非是由一项工作决定的,而是由多个工作项目共同决定的,其中包括对于工作的创新、管理、评价和整合等多方面。比如,美国的高级行政管理工作的性质就对此有所阐述,其目的在于将交流型的人才进行职务填充,从而推动工作的科学进展。

二、新公共管理理论在我国土地行政管理工作中的应用

(一)土地价值取向和效益化基本原则。随着我国经济体制不断深化改革,经济现状呈现出上升发展趋势,在现行的土地制度规划过程中,其导向性作用不只是拘泥于传统的效益问题,而更注重从不同利益点出发,从而形成一个有序的体制环境。并且还应该考虑到其产生矛盾的根源和各种复杂的可能性,这种问题的冲突点很大程度上会导致土地问题滞留严重,其中包括土地浪费严重、利用效率低下等情况,要想追究其产生原因,主要可以站在不同的利益点来进行分析和探讨。我国法律在这方面有具体明确的条文规定,城市土地无论从哪种权益出发看,其都是归国家所有,然而在实际分配管理过程中,地方政府能够分配的土地资源少之又少,这种情况导致土地所有权混乱,界限模糊不清,使控制权和实际分配权相脱离,以致产生不必要的纠纷。在这种情况下,相关代理人和委托方应该达成协议一致,比如,在分割土地权的过程中,应该使土地资源有效利用,在可能的情况下实施最优化处理形式,作为相关的负责人,其应该使土地资源在一定程度上征得最高利益化,促使财政收入与城市规模发展情况成正比。在这个过程中,还应该秉承公平公正、利益至上的根本原则,在相关行政工作的指导下,建立良好的框架,对土地资源的归属形成优化的解决方案,实施科学有效的评价,让政府能够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这种建立在生态观念之上的问题是值得考究和探讨的。

(二)市场元素在管理中的应用情况。根据相关研究的探讨和发现,我国相当一部分土地问题的矛盾产生都归结于对传统土地行政理念的延伸,这种对错误理论的执行无疑是在雪上加霜。政府在行政管理工作进行的过程中,应该实施对于土地资源的一切权利,并且应该加深监督和制约程度。在配置土地资源的过程中,还要顺应市场发展需求,违背自然发展规律的体制必然是不科学的。在新的公共管理工作进行过程当中,还应该重在引入市场竞争因素,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要征得土地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达成利益共同点,这样做的原因在于首先可以明确土地产权,使农民对土地有更多的发言权和决策权,保证农民受到公平的待遇,避免土地使用权处于被侵害的不良地位。在这种土地市场化不成熟的现实情况下,要想实现农地的非农业化,就需要实现完全程度的征地,征地的过程也是实施计划经济的实质性特征,这就意味着这种经济行为是具有强制性的,属于一种指示,并非具备商量余地的,这是“国家权力”形式的具体表现。由此可见,市场规则的执行还需要绝对权力的参与,相关土地的开发商能够用相对低的价格买进,再通过相对比较高的价格卖出去,这就是权力和金钱结合在一起的产物,这种腐败的产物直接性导致分配不公平等利益方面的经济纠纷问题。这些通过政府而形成的管理形式,能够促使政府在最短的时间内征得土地权利,其争取到的好处大于承担的相对风险。

在土地改革过程中,缺乏市场介入的土地市场不能快速完成转型,失去这一关键因素,就会形成恶性循环。由此可见,应该明确城市土地的管理体系,正视自己的角色,做好整个市场的监管者和监督者,而并非直接介入其中,这个特性就要求政府能够放弃直接经营权,从而顺利交给企业相关机构负责。

(三)土地行政管理评价体系。在我国对地方政府官员开展的工作进行评价的过程中,主要包括几个重要的指标和因素,其中包括土地总产值和全民收入水平等,这些指标的实现需要企业税收才能顺利完成。由此可见,为了实现城市经济水平一直呈现上升发展趋势,将损害土地所有权的受益作为代价,是地方政府在执行权力时的必行之处。在全新的公共管理体制影响下,政府应该善于实行公平公正的考评体制,以顾客的权益为最高的权益点,不能单纯将硬性指标参與其中,适当穿插一些软标准。其中能够贯穿的因素有很多,主要包括:在对土地进行发展规划工作的过程中,是否应该实行可持续发展原则;在地方官员对土地管理工作进行介入的过程中,是否应该给管理不佳的工作人员相应的处分;是否应该时刻关注土地的征购满意程度等问题。另外,在对财税制度进行改革的过程中,应该避免相应的诱导因素等。

三、总结

综上所述,在对土地行政工作进行管理的过程中,作为相关行政管理工作人员,应该顺应当下的时代要求和经济发展趋势,将新公共管理理论的法则运用其中,将公民的利益作为最高利益点,不断地改革创新,建立全新的工作体系。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其自身的专业水平和基本素质,使其行政行为能够与组织目标协同一致,从根本上调节新公共管理工作与土地行政管理工作的关系,让社会发展能够在平稳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主要参考文献:

[1]谭英俊.西方新公共管理对我国行政改革创新的启示[J].理论界,2004.6.

[2]徐婕晶.“新公共管理”理论对基层税务机构改革的启示[J].东南大学,2011.12.

[3]吕耀怀,王欢芳.市场机制在我国社区管理中的运用[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2.26.5.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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