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一个时期以来,能够直击读者心灵世界,令读者为之怦然心动为之颤栗不已的一部长篇小说,是海外女作家严歌苓的《芳华》 (人民文学出版社2017年4月版)。在进入新世纪之后异军崛起的一批海外作家中,严歌苓处于无可置疑的领军地位。近二十年来,严歌苓不仅是一位不断有作品频繁问世的高产作家,而且更难能可贵的一点是,她的小说写作长期保持在某种高的思想艺术基准线之上。从整体上观照严歌苓这些年来的小说写作,可以说,她的小说创作基本上沿着两条路径展开。其一,是那些从取材的角度看明显远离了自我生存经验的写作,比如《第九个寡妇》 《小姨多鹤》 《妈阁是座城》《补玉山居》等,这些题材领域均来自于一种间接经验。其二,是那些从取材角度看与严歌苓个人的生存经验紧密相关的写作,比如《陆犯焉识》 《护士万红》 《一个女人的史诗》等。虽然说自我经验与间接经验并不直接决定作品思想艺术价值的高低,比如你很难说《第九个寡妇》的写作较之于《一个女人的史诗》就算不上成功,但古往今来的一部文学史却早已充分证明,那些以刻骨铭心的自我经验为支撑的小说写作,更有可能催生出真正经典化的文学作品来,却是无可置疑的一种艺术真理。相比较而言,我们之所以会更加重视那些拥有自我经验做支撑的小说写作,根本原因显然在此。我们这里所要展开重点讨论的《芳华》,正是与作家的自我生存经验紧密相关的一部长篇小说。
然而,自我生存经验的被征用,仅仅是小说写作的一个起点,能否真正地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说文本,尚需进一步考察自我经验的被开掘程度。对于一部现代小说来说,考察其被开掘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检验其是否真正抵达了某种精神分析学层面上的人性深度。早在几年前,笔者在一篇文章中,就曾经强调指出,对于一部现代的小说作品来说,衡量其优秀与否一个非常重要的标准,就是要考察其精神内涵层面上是否同时具备了存在主义与精神分析学的双重意涵a。令笔者多少感到有些欣慰的一点是,我当年提出来的这种未必成熟的说法,竟然在西方著名学者彼得·盖伊这里得到了很好的回应。在彼得·盖伊的理解中,现代主义最根本的特征之一,就是与弗洛伊德,与精神分析学之间的内在紧密关联:“弗洛伊德精神分析学说对于现代西方文化的影响并未彻底显现出来。尽管这种影响并非直截了当,但肯定可以说是巨大的,特别是对于中产阶级知识分子而言,他们的艺术品位也不可避免地与现代主义的产生和发展紧密地交织在一起”b“但是,不管读者认为弗洛伊德对于理解本书内容有什么样的帮助,我们都应该清醒地认识到,任凭现代主义者多么才华横溢,多么坚定地仇视他们时代的美学体制,他们也都是人,有着精神分析思想会归于他们的所有成就与矛盾。”c严歌苓的这一部长篇小说《芳华》,不管怎么说都可以被视为这样一部不仅从自我经验出发,而且也接近于完美地抵达了精神分析学深度的优秀作品。
具体来说,《芳华》是一部与作家严歌苓自己当年曾经的文工团生活与自卫反击战争紧密相关的长篇小說。阅读这部小说,我们首先注意到,第一人称的叙述者“我”也即萧穗子在叙事过程中曾经不厌其烦地以一种“元小说”的方式跳身而出地谈论出现在自己笔下的这些一度亲密无间的战友们。“作为一个小说家,一般我不写小说人物的对话,只写我转述的他们的对话,因为我怕自己编造,把编造的话或部分编造的话放进引号里,万一作为我小说人物原型的真人对号入座,跟我抗议:‘那不是我说的话!他们的抗议应该成立,明明是我编造的话,一放进引号人家就要负责了。”“我不止一次地写何小嫚这个人物,但从来没有写好过。这一次我也不知道是不是能写好她。我在给自己一次机会吧。我照例给起个新名字,叫她何小嫚。小嫚,小嫚,我在电脑键盘上敲了这个名字,才敲到第二遍,电脑就记住了。反正她叫什么不重要。给她这个名字,是我在设想她的家庭,她的父母,她那样的家庭背景会给她取什么样的名字。”“我想我还是没有把这样一家人写活。让我再试试——”在阅读过程中,我们总是会读到诸如此类的叙事话语。由此类叙事话语可知,第一,严歌苓的小说,尤其是这种与自我经验紧密相关的小说中,很多人物都是有原型的。也因此,叙述者“我”对于人物对话的焦虑,方才是真切的,绝非空穴来风。第二,更重要的一点是,类似于何小嫚、刘峰、林丁丁、郝淑雯等几位主要人物,尽管不是以他们的本名出现,但我们却完全能够想像得到,他们肯定会不止一次地出现在严歌苓众多的小说文本中。而且,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人物原型每一次新的出现,都意味着他们要重新接受一次严歌苓建立在理解基础上的想象与虚构。比如,“在我过去写的小嫚的故事里,先是给了她一个所谓好结局,让她苦尽甘来,跟一个当下称之为‘官二代的男人走入婚姻,不过是个好样的‘二代,好得大致能实现我们今天年轻女人‘高富帅的理想。几十年后看来,那么写小嫚的婚恋归宿,令我很不好意思。给她那么个结局,就把我们曾经欺负她作践她的六七年都弥补回来了?十几年后,我又写了小嫚的故事,虽然没有用笔给她扯皮条,但也是写着写着就不对劲了,被故事驾驭了,而不是我驾驭故事。现在我试试看,再让小嫚走一遍那段人生。”这一段叙事话语所形象说明的,正是作家严歌苓在自己长期的小说写作过程中对于原型人物形象不断进行新的想象与虚构的状况。更关键问题还在于,也正是在这一次又一次不断重构的想象与虚构过程中,相关人物形象的精神分析学深度方才能够得到积极有效的艺术开掘。
尽管说故事的时间跨度很长,从“文革”后期的1970年代中后期,一直写到了当下的所谓市场经济时代,写到了主人公刘峰因病不幸弃世的2015年,但严格说来,最能凸显《芳华》主题内涵的主要时代背景,其实被严歌苓设定在了“文革”结束前后,一直到自卫反击战发生的1970年代末期。从人性的角度来考量,这个特定的历史时期,正是从人性尚处于被禁锢压抑状态向初步觉醒状态转移的一个关键时期。以这一特定历史时期为主要关注对象,事实上为严歌苓对相关人物形象精神分析学深度的挖掘提供了极大的可能性。小说之所以被命名为“你触碰了我”,乃因为触碰或者说触摸,构成了这一小说最核心的故事。更进一步说,所谓的触碰或者触摸,集中体现在刘峰与何小嫚两位主人公身上。对于刘峰来说,是自己情不自禁地触碰或者说触摸了别人,而对于何小嫚来说,则是他者无论如何都不愿意触碰或者触摸自己。然而,不管是前者还是后者,关键的问题在于,正是这“触碰”或者“触摸”的动作,构成了与相关人物的精神分析学深度紧密相关的文本核心要素。endprint
实际上,也正是紧紧围绕着“触碰”或者“触摸”这样的一个关键词,严歌苓最大程度地挖掘表现出了相关人物形象甚至用一生都无法彻底抚平的内在精神创伤。但在具体展开对刘峰与何小嫚这两位主要人物形象的分析之前,我们却需要首先将关注的目光对准作为过场人物存在的何小嫚那位自杀了的父亲这一形象身上。虽然只是一个不起眼的次要人物,但这一文人父亲却以其内在的精神分析学深度给读者留下了难忘的印象。何小嫚的生父,是一位生性善良软弱的普通文人。唯因其软弱,所以便常常地被人欺,被不合理的畸形社会欺。在那个政治极端畸形的不合理时代,他之所以被打入政治上的另册,被打成坏分子,与他的如此一种善良软弱存在着紧密的内在关联:“像所有善良软弱的人一样,小嫚的父亲是那种莫名地对所有人怀一点儿歉意的人,隐约感觉他欠着所有人一点儿情分。人们让他当坏分子,似乎就因为他比任何人都好说话,常常漫不经意地吃亏,于是,人们就想,何妨把坏分子的亏也让他吃了。”关键问题在于,不仅别人这么欺辱他,就连自己的结发妻子也这么欺辱他。很大程度上,何小嫚父亲的自杀,就与来自于结发妻子的这种欺辱密切相关。常言说,一文钱难倒英雄汉,何小嫚的父亲,虽然不是什么英雄汉,但却同样被难倒在了一文钱上。那是何小嫚只有四岁的时候,父亲送她去托儿所。一出家门,何小嫚就刻意强调,自己好想好想吃一根油条。一向疼爱女儿的父亲,自然会想方设法满足女儿的要求,但他身上却无论如何都掏不出一根油条的钱来,于是,只好腆下脸来向早点铺掌柜赊账了。没想到,回到家之后,即使他怎么样地翻箱倒柜,也搜寻不出偿还一根议价油条的钱来。因为“妻子在他降薪之后对他冷笑:他还有脸花钱?他就领回这点儿薪水,没他花钱的份儿,只有养老婆女儿的份儿”。就这样,“他在社会上的正常生活权利被剥夺了,在家里的正常生活权利也被剥夺了”。一般人很难能够体会得到,如此一种来自于身边亲人的欺辱,究竟会对视尊严如生命的何小嫚父亲形成怎样一种巨大的打击。事实上,也正是因为翻箱倒柜也拿不出一根议价油条的钱来,何小嫚父亲最终生无可恋地自杀身亡了:“他拿起那个药瓶,整个人豁然大亮。妻子造成了他彻底的赤贫,肉体的,精神的,尊严的,他贫穷到在一个炸油条的掌柜面前都抬不起头来。这证明妻子舍得他了。最终他要的就是妻子能舍得他,舍得了,她心里的苦也就淡了。”虽然只是看似非常平淡的一段话,但却实实在在地写出了何小嫚父亲的内心隐痛。我不知道严歌苓在写到何小嫚父亲这一形象的时候是否联想到了老舍万般无奈之下的投湖自尽,反正在我自己,看到何小嫚父亲自杀这个部分的时候,却是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了老舍。相比较而言,老舍的自杀,除了与那个极不正常的政治畸形时代紧密相关之外,与家人的彻底冷漠恐怕存在着更为紧密的内在关联。
但不管怎么说,何小嫚的父亲不过是《芳华》中因为跑龙套式的次要人物,严歌苓浓墨重彩集中书写思考表达的,其实主要是刘峰与何小嫚这两位小说主人公充满荒唐与吊诡意味的悲剧命运。出生于普通平民家庭,有著一个苦难童年,格外心灵手巧的刘峰,接受“文革”时期政治意识形态的蛊惑与影响,在部队文工团,一贯地学雷锋做好事,最后终于成为了一位学雷锋标兵:“刘峰被选为我们的军区的代表,去北京参加全军学雷锋标兵大会,我们这才意识到,每天被我们麻烦的人,已经是全军的明星了。”很荣幸地成为学雷锋标兵的刘峰,照片竟然出人意料地登上了《解放军报》。刘峰的悲剧质点在于,身为享受了各种荣誉的学雷锋标兵,不仅暗中偷偷地爱上了文工团的大美女林丁丁,而且还在不经意间上演了一场负面影响极大的“触摸”事件。按照叙述者“我”也即同为文工团员的萧穗子的理解,“触摸”事件得以最终酿成的一个前提,是林丁丁的“卫生带”意外脱落事件:“我想刘峰对林丁丁的迷恋可能就是从那个意外开始的,所以他的欲求是很生物的,不高尚的。但他对那追求的压制,一连几年的残酷压制,却是高尚的。他追求得很苦,就苦在这压制上。压制同时提纯,最终提纯成心灵的,最终他对林丁丁发出的那一记触摸,是灵魂驱动了肢体,肢体不过是完成了灵魂的一个动作。”只要联系那个时代,我们就可以明白,导致刘峰自我压制的根本原因,很显然源于那个“禁欲”时代政治意识形态的制约与影响。“触摸”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已经是一九七六年的夏天,这个时候,时代的“禁欲”空气已经不再是铁板一块,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松动,就连手抄本《少女的心》,也已经在部队里秘密流传了。具体来说,刘峰对林丁丁情不自禁的“触摸”,发生在林丁丁随同他去舞美和道具库房参观由刘峰自己一手打制的一对沙发的时候。一方面,由于遇上了合适的环境与氛围,另一方面,更主要地还是由于情动于中的刘峰内心里对林丁丁早已恋慕良久,刘峰情不自禁地出手拥抱并触摸了林丁丁。未曾料到的是,对于刘峰的主动示爱,林丁丁的反应特别激烈,她不仅破口大喊着“救命啊”逃离了现场,而且还把事件大肆张扬出去,最终致使刘峰由此而受到了严重的处分。
针对小说中“触摸”这一核心事件,叙述者萧穗子作出了可谓是多角度的全面思考与解读。从林丁丁的角度来说,首先是某种理念的坍塌与崩溃:“我多年后试着诠释:受了奇耻大辱的委屈……也不对,好像还有是一种幻灭:你一直以为他是圣人,原来圣人一直惦记着你呢!像所有男人一样,惦记的也是那点儿东西!试想,假如耶稣惦记上你了,惦记了你好几年,像所有男人那样打你身体的主意,你恐惧不恐惧,恶心不恶心?他干尽好事,占尽美德,一点儿人间烟火味也没有,结果呢,他突然告诉你,他惦记你好多年了,一直没得手,现在可算得手了!一九七七年(其实应为一九七六年,不知是作家的笔误,抑或还是校对的问题)那个夏夜我还诠释不出丁丁眼睛里那种复杂和混乱,现在我认为我的诠释基本是准确的。她感到惊悚、幻灭、恶心、辜负……”也因此,对于林丁丁来说,她真正恐惧的其实并不是刘峰的身体,而仅仅是无法接受刘峰关于“爱”的真诚表白:“后来我和郝淑雯问林丁丁,是不是刘峰的手摸到她的胸罩纽襻她才喊救命的。她懵懂一会儿,摇摇头。她认真地从头到尾把经过回忆了一遍。她甚至不记得刘峰的手到达了那里。他说他爱她,就那句话,把她吓死了。是刘峰说他几年来他一直爱她,等她,这一系列表白吓坏了她。她其实不是被触摸‘强暴了,而是被刘峰爱她的念头‘强暴了。”更直截了当地说,刘峰的身体矫健结实,对这样一具肌肉感很强的身体,林丁丁是不会排斥的。质言之,林丁丁所无法接受的,乃是与刘峰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模范标兵这个概念:“身体在惊讶中本能地享受了那抚摸,她绕不过去的是那个概念。”endprint
林丁丁的角度之外,叙述者萧穗子也借助于弗洛伊德的相关理论从刘峰的角度对“触摸”事件进行了深入的解读:“假设刘峰具有一种弗洛伊德推论的‘超我人格(Superego),那么刘峰向此人格进化的每一步,就是脱离了一点正常人格——即弗洛伊德推论的掺兑着‘本我(Id)‘自我(Ego)的人格。反过来说,一个人距离完美人格——‘超我越近,就距离‘自我和‘本我越远,同时可以认为,这个完美人格越是完美,所具有的藏污纳垢的人性就越少。人之所以为人,就是他有着令人憎恨也令人热爱,令人发笑也令人悲怜的人性。并且人性的不可预期,不可靠,以及它的变幻无穷,不乏罪恶,荤腥肉欲,正是人性魅力所在。相对人性的大荤,那么‘超我却是净素的,可碰上的对象如林丁丁,如我萧穗子,又是食大荤者,无荤不餐,怎么办?郝淑雯之所以跟军二流子‘表弟厮混,而不去眷顾刘峰,正是我的推理的最好反证。刘峰来到人间,就该本本分分做他们的模范英雄标兵,一旦他们身上出现我们这种人格所具有的发臭的人性,我们反而恐惧了,找不到给他们的位置了。因此刘峰被异化成了一种旁类,试想我们这群充满淡淡的无耻和肮脏小欲念的女人怎么会去爱一个旁类生命?而一个被我们假定成完美人格的旁类突然像一个军二流子一样抱住你,你怪丁丁喊‘救命吗?”你看,对于刘峰的所作所为,叙述者萧穗子实际上已经从弗洛伊德的理论出发进行了可谓是发人深省的深度剖析,简直根本就用不着我们这些批评者再来做画蛇添足式的置喙了。
然而,无论如何都不容忽视的一点是,在“触摸”事件发生之后,除了当事人林丁丁之外,“我”以及郝淑雯她们这一众文工团员,近乎一致地对刘峰表示出同仇敌忾式的仇恨,以至于很多年之后回忆起来,郝淑雯她们还在坚持认为“咱们好像都欠了刘峰什么,他对咱们哪个人不好?就为了丁丁,我们对他那样”。事实上,也只有在时过境迁很多年之后,坐在郝淑雯家客厅里的叙述者萧穗子方才真正搞明白當年她们这些人究竟为什么要同仇敌忾地对待刘峰:“我好像明白了。其实当时红楼里每个人都跟我一样,自始至终对刘峰的好没信服过。就像我一样,所有人心底都存在着那点儿阴暗,想看到刘峰露馅儿,露出蛛丝马迹,让我们看到他不比我们好到哪儿去,也有着我们那些小小的无耻和下流,也会不时产生小小的犯罪感。”正是因为如此,所以,叙述者萧穗子后来回忆起来,才顿然发现,其实并不只是自己,而是文工团里几乎所有的人,都在暗暗地等着学雷锋标兵刘峰露出人性的马脚。“触摸”事件的发生,终于满足了这一帮人隐隐然的某种邪恶期待心理。却原来,“刘峰不过如此,雷锋呢?失望和释然来得那么突兀迅猛,却又那么不出所料。”是啊,刘峰如此,为公众所熟知的雷锋又会怎么样呢?这个问题实际上根本就无需回答,只要作家有充分的勇气提出来,也就足够了。说实在话,能够通过刘峰的“触摸”事件而最终深刻地挖掘出包括叙述者萧穗子在内的我们整个民族某种难以见人的集体无意识来,正可以被看作是严歌苓《芳华》最突出的思想艺术成就之一。对于这种见不得别人过年的集体无意识,叙述者曾经做出过相当深入的分析:“一旦发现英雄也会落井,投石的人格外勇敢,人群会格外拥挤。我们高不了,我们要靠一个一直高的人低下去来拔高,要靠互相借胆来体味我们的高。为什么会对刘峰那样?我们那群可怜虫,十几二十岁,都缺乏做人的看家本领,只有在融为集体,相互借胆迫害一个人的时候,才觉得个人强大一点儿。”自己达不到某种高度,然后便大家合起伙来使绊子,想方设法把已经身在高处的同胞拉下来,以达到自己心态的某种满足,如此一种阴暗的集体无意识,无论在既往历史上,还是在日常生活中,实际上都并不少见。此种集体无意识的存在,明显妨碍着我们的民族文化心理向更文明的高度提升发展。
在那个乍暖还寒的时代,即使是身为学雷锋标兵的刘峰,既然“触摸”事件已经东窗事发,那肯定就在劫难逃了。就这样,由于一个偶然的事件,一个本来很可能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顺风顺水的无辜青年,因为内心里萌发出的真正爱情,其人生轨迹便彻底被改变。“触摸”事件爆发后,“不久处置刘峰的文件下来了,下放伐木连当兵。下放去伐木,跟我爸爸修水坝是一个意思”。具体来说,也就是因为所犯罪恶而接受惩罚,接受劳动改造的意思。正是因为被下放到了连队,所以,等到自卫反击战在一九七九年打响的时候,刘峰自然也就上了前线。虽然刘峰因为在负伤之后仍然坚持以“误导”的方式把一辆运送给养弹药的车辆指挥到前线阵地而再一次成为英雄,但已经经历过“触摸”事件的刘峰,根本就不可能再把英雄之类的事情当回事:“刘峰伤好之后,谢绝了一切英模会的邀请。早在二十岁的时候,他的英模会就开完了。”为了这次的再度成为英模,刘峰付出了丢掉一只手的惨重代价。从此,他那只灵巧无比的工匠之手,就变成了一只触感非常糟糕直令人噩梦连连的橡胶假手。但真正的问题还并不在于一只手的丢失,而在于刘峰的精神生命实际上彻底被定格在了“触摸”事件发生的那个特定时刻。对此,叙述者萧穗子可谓有着极为真切而深刻的洞幽烛微:“刘峰和小惠确实有过好时光,最好在夜里,在床上,他的心虽不爱小惠,身体却热爱小惠的身体,身体活它自己的,找它自己的伴儿,对此他没有办法。身体爱身体,不加歧视,一视同仁,他身体下的女人身体是可以被置换的,可以置换成他曾经的妻子,可以是小惠的姐妹小燕或丽丽。而一旦以心去爱,就像他爱他的小林,小林的那种唯一性,不可复制性便成了绝对。林丁丁是绝无仅有的。对丁丁,他心里、身体、手指尖,都会爱,正因为手指尖触碰的身体不是别人,是丁丁的,那一记触碰才那么销魂,那么该死,那么值得为之一死。”正如萧穗子所指出的,从“触摸”事件发生之后,刘峰实际上就已经处于典型不过的身心分裂状态。他的这种情况,或许可以被称作“身还在,心已死”,或许也可以说是“身在此处,心系彼方”。那个刘峰事实上只是触摸了一下的林丁丁,从此就彻底占据了刘峰的全部精神世界,一直到他生命的终结时刻。我们所反复强调的精神分析学深度,也正突出地表现在这一点上。但问题在于,“触摸”事件之所以会酿成为一个事件,很大程度上与1970年代后期那个乍暖还寒的时代存在着紧密的关联。倘若从这个角度来说,那么,刘峰对于林丁丁根本就无法解脱的彻骨迷恋,或许也可以被理解为那个特定时代给予刘峰的某种精神馈赠。然而,同样不允许被回避的一个问题是,难道说林丁丁此人真的就值得刘峰为此迷恋终身么?答案恐怕只能是否定的。唯其如此,叙述者萧穗子方才不无残忍地写道:“可也许所有让刘峰死爱的,都是假象的林丁丁。”就此而言,无论如何都走不出“触摸”事件的刘峰,当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悲剧性人物。endprint
倘若说刘峰的悲剧与“触摸”有关,那么,何小嫚的悲剧,则与他者的拒绝“触摸”有关。但要充分地说明他者为什么会拒绝“触摸”何小嫚,却需要联系何小嫚那堪称曲折的凄苦身世。由于生父以自杀的形式弃世,年幼的何小嫚只好无奈地以“拖油瓶”的形式跟随着母亲进入了继父的新家。何小嫚精神创伤的最早生成,就是在这个时候:“我想何小嫚的继父并没有伤过她。甚至我不能确定她母亲伤过她,是她母亲为维护那样一个家庭格局而必须行使的一套政治和心术伤害了她。也不能叫伤害:她明明没有感到过伤痛啊。但她母亲无处不用的心眼儿,在营造和睦家庭所付的艰苦,甚至她母亲对一个爱妻和慈母的起劲扮演,是那一切使小嫚渐渐变形的。小嫚一直相信,母亲为了女儿能有个优越的生活环境而牺牲了自己,是母亲的牺牲使她变了形。”这里,首先潜藏着一个再嫁母亲的内心辛酸。携带着前一个家庭的记忆重组一个新家庭,尤其是还带着前夫的女儿,母亲的处处小心翼翼时时谨小慎微,是完全能够想象出来的。其中,甚至还会有一种干脆就是寄人篱下的糟糕感觉。如此一种境况,对于心智早已成熟的母亲没什么,但对于正处于成长关键阶段,心智尚未成熟的何小嫚来说,就会形成某种莫须有的精神压力。久而久之,何小嫚心灵的扭曲变形,也就不可避免了。一方面顺着母亲的心意委曲求全着,但在另一方面,却又发自本能地反抗着。“发烧”与“红绒线衫”事件的相继酿成,正是这两种力量不断发生碰撞与冲突的必然结果。之所以“发烧”,是因为只有这样,年幼的何小嫚才能重享母女间亲密无间的那种感觉:“小嫚跟母亲这种无间的肌肤之亲在弟弟出生后就将彻底断绝。那个拥抱持续很久,似乎母亲比她更抱得垂死,似乎要把她揉入腹内,重新孕育她一回。重新分娩她一回,让她在这个家里有个新名分,让她重新生长一回。去除她拖油瓶的识相谦卑,去除她当拖油瓶的重要和次要的毛病,在这个上海新主人的家里长成一个真正的大小姐。可以想象,小嫚一生都会回味母亲那长达两三个小时的拥抱,她和母亲两具身体拼对得那样天衣无缝。她完全成了个放大的胎儿,在母亲体外被孕育了两三个小时。”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明白,事实上,具有精神分析学深度的,并不只是何小嫚自己,某种意义上说,她那位总是在委曲求全着的母亲,又何尝不是一位难以抚平的精神世界的创伤者呢?究其根本,年幼的何小嫚之所以执意地要在一九七三年离开上海参军,成为部队文工团中极不起眼的一员,关键原因正在于此,正在于她要竭力挣脱开继父家那样一种极度压抑的生活环境。
然而,已经被严重扭曲了的心性却又哪里是可以轻易平复的呢。到了部队之后,她长期形成的这些与众不同的生活习性,依然会在不经意间暴露出来,并再一次地发酵成为了战友们歧视她的根本理由:“那时候我们还没有公开地歧视她,对她的不可理喻还在逐渐发现中。比如她吃饭吃一半藏起来,躲着人再吃另一半;比如一块很小的元宵馅儿她会舔舔又包起来(因为当年成都买不到糖果吃,嗜糖如命的我们只好买元宵馅儿当芝麻糖吃),等熄了灯接着舔;再比如她往军帽里垫报纸,以增加军帽高度来长个儿,等等,诸如此类的毛病其实没被我们真看成毛病”,让萧穗子她们对她的歧视骤然间升级的原因,是所谓的“乳罩”事件。所谓“乳罩”事件,就是指何小嫚把一个用海绵垫塞过的简陋乳罩公然晾晒到了院子里的晾衣绳上,并因此而激起了文工团女同胞们的共同愤怒:“这种脸红今天来看是能看得更清楚。那个粗陋填塞的海绵乳峰不过演出了我们每个女人潜意识中的向往。再想得深一层,它不只是我们二八年华的一群女兵的潜意识,而是女性上万年来形成的集体潜意识……对于乳房的自豪与自恋,经过上万年在潜意识中的传承。终于到达我们这群花样年华的女兵心里,被我们有意识地否认了。而我们的秘密向往,竟然在光天化日下被这样粗陋的海绵造假道破,被出卖!男兵们挤眉弄眼,乳罩的主人把我们的秘密向往出卖给了他们。”面对着来自于战友们步步紧逼的追问,何小嫚最终爆发出了尖厉刺耳的号叫。对此,叙述者萧穗子给出的分析是:“后来我了解了她的身世,觉得这声无词的号叫在多年前就开始起调门,多年前就开始运气,在她父亲自杀的时候,或许在弟弟揪住她的辫子说‘辫子怎么这么粗,明明是猪屎橛子的时候,也或许是在她母亲识破了那件被染黑的红毛衣,以及两个绒球如何做了丰胸材料而给了她两耳光的时候……”说到底,那一声借助于“乳罩”事件爆发出的凄厉无比的号叫,是委屈了太久的何小嫚,对于这个不公平不合理的世界迸发出的一种强烈抗议,是压抑太久了的何小嫚,发自内心深处的一种生命呐喊。
可怕之处在于,“女兵们对何小嫚的歧视蔓延很快,男兵们不久就受了传染”。正因为这种缘故,才会有舞蹈排练时拒绝“触碰”拒绝托举何小嫚事件的发生。本来,何小嫚的搭档朱克应该在舞蹈时高高地托举起何小嫚,但他却数次三番地拒绝作出这个动作。那么,朱克为什么要拒绝托举何小嫚呢?他给出的理由是,何小嫚身上有着太过于浓的馊味。对此,我们给出的理解是,一方面,何小嫚一贯爱出汗:“平时就爱出汗的何小嫚看上去油汪汪的,简直成了蜡像”,但在另一方面,则很显然还是“乳罩”事件在做祟的缘故。反正不管怎么说,文工团中的绝大部分男性都拒绝托举何小嫚。值此关键时刻,毅然挺身而出的,又是刘峰。是一直在做好事的刘峰,主动请缨,替代了朱克,高高地把何小嫚托举在了空中。何小嫚之所以会从内心深处爱上刘峰,就与这次托举存在着紧密的内在关联:“不,她已经爱上他了。也许她自己都不清楚,她找上門,就是向刘峰再讨一个‘抱抱。明天,抱她的人就要走了,再也没有这个人,在所有人拒绝抱她的时候,向她伸出两个轻柔的手掌。”就这样,由于其他人的不肯“触碰”而导致了刘峰的甘愿“触碰”,而刘峰甘愿“触碰”的结果,则直接导致了何小嫚对于他的终身不弃。我们所谓拒绝“触摸”事件对于何小嫚造成的巨大精神创伤,也正突出地体现在这一点上。
然而,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何小嫚最后之所以重蹈刘峰的覆辙,也被下放到基层连队,也与她的“高烧”情结紧密相关。凭借“高烧”,她可以从获得来自于母亲的怜爱,但也正是因为假装“高烧”,她最终被下放到了基层连队。事实上,何小嫚这一次假装“发烧”本意,乃是为了拒演,没承想,团首长一动员,内心里潜藏着的英雄情结马上就蠢蠢欲动,到最后居然弄巧成拙地被捉了个现行。对于这一点,叙述者萧穗子曾经有所分析:“正是这样一个满怀悲哀的何小嫚,一边织补舞蹈长袜一边在谋划放弃,放弃抗争,放弃我们这个‘烹了刘峰的集体。她的‘发烧苦肉计本来是抗演,是想以此掐灭自己死透的心里突然复燃的一朵希望。她站在舞台侧幕边,准备飞跃上场时,希望燃遍她的全身。她后来向我承认,是的,人一辈子总得做一回掌上明珠吧,那感觉真好啊。”令人倍觉齿寒处在于,即使在何小嫚已经因为“发烧”事件被下放连队一年之后,这些文工团员们对她的歧视却仍然在持续发作中。一直到一九七九年前线爆发战事,有关于何小嫚的坏话方才终于告一个段落,彻底归于沉寂。多少带有一点巧合意味的是,如同刘峰一样,下放连队后的何小嫚,不仅参加了自卫反击战,而且也还由于在战场上勇敢地救出了一名重伤员而成为英雄。没想到,对于因为一贯各方面表现落后而总是受到打压与歧视的何小嫚来说,成为英雄这突如其来的巨大荣誉,竟然会硬生生地把她给彻底压垮,竟然使她一度成为一名精神分裂症患者。对于这一过程,叙述者萧穗子曾经有所分析:“小嫚每天要接受多少崇拜!把我们给她的欺凌和侮辱千百倍地抵消,负负得正,而正正呢?也会相互抵消吗?太多的赞美,太多的光荣,全摞在一块儿,你们不能匀点儿给我吗?旱就旱死,涝就涝死……小嫚签名签得手都要残了,汗顺着前胸后背淋漓而下,是不是又在发馊?肯定是馊了。报纸上的大照片上的,哪能是她小嫚?只能是另一个人,看上去那么凉爽清冽。而小嫚动不动就被汗泡了,被汗沤馊了,馊得发臭。她开始摆脱人们,向人群外面突围,签字的奖品钢笔也不要了。几条胳膊拉住她,还有我、还有我,您还没给我签呢!所有的年轻小脸都凑到她身上了,别忘了,你们过去可是不要触摸我的!”由以上分析可见,虽然已经身为英雄,但何小嫚耿耿于怀无法遗忘的,却是自己当年因汗馊而被嫌弃被拒绝“触摸”的凄惨往事。紧紧地抓住了这一点,自然也就写出了何小嫚这一人物身上最为重要的一种精神分析学深度。endprint
但仅仅写出何小嫚这一人物身上的精神分析學深度也还不够,更进一步地,何小嫚精神分裂症的发作,还与她所亲眼目睹的死亡惨状紧密相关:“当年她的病(精神失常)不单单是被当英模的压力诱发;在那之前她就有点儿神志恍惚。仗刚打起来,野战医院包扎所开进一所中学时,教学楼前集合了一个加强团士兵,从操场奔赴前线。第二天清早推开楼上的窗,看见操场成了停尸场,原先立正的两千多男儿,满满地躺了一操场。小嫚就是站在窗前向操场呆望的那个女护士。她站了多久,望了多久,不记得了,直到护士长叫她去看看,万一还有活着的。她在停尸场上慢慢走动,不愿从躺着的身体上跨越,就得不时绕个大弯子。没风,气压很低,血的气味是最低的云层下的云,带着微微的温热,伸手可触。她这才知道满满躺了一操场的士兵是哪个军的。刘峰那个军。再走慢一点儿,万一还有活的,万一活着的是刘峰……”“就那样,一个操场头一天还操练,立正稍息向右看齐,向前向前向前,我们的队伍像太阳,第二天一早,立正变成卧倒了。卧倒的,个头儿都不大,躺在裹尸布和胶皮袋子里,个个像刘峰,个个像她新婚的丈夫。小嫚的神志是那时开始恍惚的。”毫无疑问,除了战友们曾经的拒绝“触摸”托举之外,致使何小嫚精神分裂症发作的更根本的原因,显然在于如此一种令人猝不及防的死亡场景对何小嫚所形成的极强烈精神刺激。明明昨天还是生龙活虎的战士,仅仅过了一天,就变成了一地卧倒的尸体。如此一种情形对何小嫚的精神刺激之大,只要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就完全可以理解。事实上,借助于如此一种场景,严歌苓试图写出的,绝对已经不只是何小嫚这一人物形象身上所具精神分析学深度,而更是一种看似无声实则格外犀利有力的现代反战思想。请想一想,仅仅时隔一天的时间,这么多生龙活虎的战士就已经变成了冷冰冰的尸体,导致这种绝大悲剧生成的根本原因,除了可诅咒的战争,也还是可诅咒的战争。事实上,无论是什么性质的战争,所具有的都是以毁灭无数无辜生命为突出标志的暴力与邪恶特征。也因此,站在人类生命的立场上,站在一种没有任何商量余地的人道主义立场上,对于一切战争,我们所持有的都应该是一种坚决的毫不妥协的反对态度。严歌苓的长篇小说《芳华》所传达出的,毋庸讳言正是这样一种难能可贵的反战理念。
认真想一想,距离一九七九年自卫反击战的爆发,已经差不多有将近四十年的时间了。四十年来,除了战争爆发之初的那个阶段曾经出现了一个以自卫反击战为主要表现对象小说创作高潮之外,这场影响巨大的战争事实上并没有得到充分的文学形式的反思与表现。或许与时代因素的制约与影响有关,那个时期以李存葆中篇小说《高山下的花环》为突出代表的小说创作潮流,可以说全部停留在一种比较狭隘的所谓爱国主义精神的表现与传达上,思想艺术成就其实非常有限。此后的四十年时间里,既然已经不再有作家去触碰书写此类题材,那自然也就谈不上什么突破与创新了。其他的且不说,单只是从题材书写,从对于那一场自卫反击战深入反思的角度来看,严歌苓这部《芳华》的思想艺术价值也是不容轻易忽视的。
2017年6月5日下午16时许
完稿于山西大学书斋,时窗外雨声哗哗
【注释】
a王春林:《乡村女性的精神谱系之一种》,《多声部的文学交响》,北岳文艺出版社2012年版。
bc[美]彼得·盖伊《现代主义——从波德莱尔到贝克特之后》,译林出版社2017年2月版,第2—3页、3—4页。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