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叶倾城
一则新闻,耐人寻味:
一位四十几岁的女性,单身,与父母合住。她月薪近万,每年都出国旅游几次,父母照应她的起居,吃住都不用掏钱,真是赚钱只为买花戴。这听起来,是许多年轻女孩子梦想的“一辈子不结婚”的模样。
但是,她弟弟把她告上了法庭,因为,父母已经把房子写到了弟弟名下,弟弟是房主,他有权利不让闲杂人等住在自己的房子里;其次,她长期一毛不拔,不做家务,就像一件不合体也不保暖的小棉袄,父母也不愿意穿了。
姐姐的委屈是可想而知的:本是同根生,父母把房子给了弟弟而不是自己,弟弟结婚,父母大笔开销——到了自己这里,连多吃一碗饭少洗一个碗,他们也要计较?她说:“有钱也不想再给父母,他们对我不公平,我也需要补偿。”
这是中国家庭很常见的模式。有专家曾对中国两百多个有子有女的家庭做过调查,有10%左右的家庭给儿女都没有买房,有30%左右的家庭给儿女都买了房,而那剩下的60%则是只给儿子买了房没给女儿买房的。有没有只给女儿买房没给儿子买的?至少在这受调查的200多个家庭里,一例也没有。
这当然是重男轻女,是父母的自私与不公,对女儿们造成了伤害。但是——话题说回来,那毕竟是父母的钱,父母有没有权利,按照自己喜欢的方式使用?父母有义务抚养孩子,无论男女,可是说到爱,这深刻博大的感情,父母是否必须爱每个孩子,有没有权利不爱某个孩子,或者至少是爱得不够?
我能理解为人儿女者的痛苦:我们来到世上,只有这一对父母,我们渴望你们的爱,你们抱过我们的幼年,教我们刷牙、洗澡,你们任何的疏忽,对我们都是天崩地裂。
随着儿女渐渐长大,长大到可以为人父母的年纪,有时候也就慢慢明白:能毫无障碍地爱自己的每个孩子,是福分,不见得能做到。有些人,婚姻失败,不得不在财产和孩子之间做一个选择;有些人,厌恶配偶,厌恶到连他/她的血脉都一样讨厌,爱屋及乌,恨屋也一样;有些孩子,来的时候不巧,正是父母生活颠沛流离;有些孩子,太难带,随时都在哭,大小便很久都教不会。父母是不应该因为这些事就渐渐冷却了对儿女的心,但父母不是圣人。
父母也有自私,会计算,哪些孩子可能中兴家庭,有些孩子不过如此;父母也摆脱不了时代的局限性,假设一个母亲从来不是一个被宠爱的女儿,大概她也不觉得宠爱女儿是一种必要;父母拥有一切人的缺点:琐碎、絮叨、多疑、懒惰……
为什么说“不养儿不知父母恩”,一方面是亲身经历了辛苦,才了解了父母的辛苦;另一方面我倒觉得是明白了自己的软弱:你觉得你的父母做得不够好?你做得还没他们好呢。你认为他们从来都不了解你,你犯了错误要么打要么骂,根本没有耐心好好教,现在到你自己了,你上了一天班,累得跟孙子跟狗一样,看到孩子把家里搞得一塌糊涂,你有耐心吗?你的父母偏心,你呢?生了二胎的你,自以为对两个孩子不偏不倚,孩子们也这么觉得吗?
所以,有些孩子在做了父母之后,原谅了父母,那些没做父母的呢?也只能“接受”。
小朋友才有资格抱怨“父母皆祸害”,心理上是巨婴,视父母如天神,一切不如意,无论天灾人祸,是坐地铁时被抢了手机,都是“老天爷瞎了眼”或者“人在做没天看”,统统来源于“父母皆祸害”。但父母其实只是人。不能说,你身高盖过他们一头,却仍然不能用人与人的态度对待他们。
每个成年人,都被岁月刀劈斧凿过。要想改变,还得再次大动干戈。“包容比自由更重要”,这是对双方的要求,为人子女者,必将接受父母的不接受,包容父母的不包容,因为,失去他们,你不舍;伤害他们,你不忍。
而如果父母让你滚蛋——默默地,滚吧。他们不够爱你,但你,也必须接受这“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