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金辉 徐显枫 胡 轶
2017年以来,广州市教育局在对口帮扶丰顺县潘田镇中心村工作中将光伏产业作为稳定脱贫突破口,采取贫困户自筹一点、帮扶单位资助一点、企业爱心捐助一点的“三个一点”方式,为贫困户安装分布式家庭光伏发电设备及建设村委分布式光伏发电站。截至2017年11月,该局已经为23户贫困户分别安装5千瓦或以上家庭光伏发电设备,为村委安装34.2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从而帮助贫困户和贫困村建立长久增收渠道,加快扶贫对象脱贫致富步伐。
该局在实施光伏发电项目中,以贫困户自愿、符合安装条件为原则,在其楼顶安装不低于5.4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总造价约4.8万余元,建成后光伏设备产权归贫困户所有,预期年收益为0.56万元。
为解决资金难题,该局采取贫困户自筹一点、帮扶单位资助一点、企业爱心捐助一点的“三个一点”方式,其中,贫困户需自筹约1万元、广州市教育局通过财政专项资金以及发动局属学校共同资助每户3.5万元、梅州众成光伏丰顺分公司给予贫困户减免500元/千瓦安装费。方案制定后,驻村干部与村两委带着光伏公司技术人员挨家逐户去向贫困户解释光伏发电原理、帮扶政策,通过各方努力,贫困户从不理解、不参与、更不肯出钱,到23户贫困户顺利安装并并网发电。
陈文河就是该村的贫困户之一,他通过东凑西借,自筹3.3万元,再加上帮扶资金,安装8.1千瓦光伏发电设备,7月中旬并网,四个多月就发电4100多度,收益3200余元。如今,像陈文河一样的贫困户们每天享受阳光带来的发电收入。
此外,广州市教育局还出资27万余元在村委楼顶安装34千瓦分布式光伏发电设备,预期每年发电收益达4万多元。根据约定,前5年,发电收入的70%用于分红给没有安装光伏发电的贫困户。从第6年起,发电收益全归村集体所有并指定用于中心村公益事业建设,光伏发电年发电量和收益由村委负责统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