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的生态经济法制建设

2018-03-02 12:57柴丁萍
法制博览 2017年11期
关键词:生态经济法制建设

柴丁萍

摘 要:文章以我国生态经济法制建设为写作对象,首先对生态经济和生态经济法制进行了简要的介绍,接着论述了我国生态经济立法中存在的缺陷,例如立法技术落后、法制不完善、执法不力等等。最后,就我国完善生态经济法律制度提出一些意见,以便使我国生态经济法律制度可以更加完善。

关键词:生态经济;法制;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2.2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7)32-0217-01

一、生态经济法制概述

(一)低碳经济法律制度

低碳经济法律制度主要包含有以下几方面内容,第一种是传统能源替代立法,第二种是对碳排放量的立法。第一种通常致力于开发出新型的清洁能源,以便可以代替传统的高耗能源。第二种主要是为了控制在能源生产中产生的温室气体,以便达到碳排放量的减少。

早在2011年我国就已经开始试点了碳排放交易制度。但从现在立法状况和立法级别来看,我国关于碳排放的立法数量还很少,立法的等级也比较低。

(二)节能法律制度

节能法律制度主要是为了调节节能方面社会关系而产生的法律规范。这项法律制度可以有力的推进整个社会向节能社会转型。

根据保护对象的不同,我们可以将节能法律制度进行划分,分别分成生活节能制度、建筑节能制度、工业节能制度等等。对于我国而言,由于工业在我国GDP占比非常高,研制工业节能法律制度非常具有意义。

二、我国生态经济立法的缺陷

(一)立法技术落后

就立法技术而言,在进行立法时缺乏部门化和系统化,过分强调经济效益而忽视生态效益。在历次的环境立法之中,环境立法都是由国家部委所主导。在这种立法状况之下,立法很可能处于一种割裂状态,没有将生态系统整体考虑在内,不能制定一个切实有效的法律制度。

(二)法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还没有制定生态环境损坏赔偿制度,这项制度正处于试点的阶段,由部分省份展开试点改革。狭义生态补偿制度仅仅只是对生态的功能进行补偿,例如恢复原有生态原貌,对于做出牺牲的生态进行经济补偿等等。但是,在2016年,我国国务院颁布了专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意见,该意见的出台意味着该项制度正在走向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环境法执行不力

在执法过程中,由于环保执法涉及部门众多,各部门协调存在滞后性,这就很可能会出现监管不力等问题。目前我国自然资源单行法配合度差,各个法律之间几乎没有有效衔接。在出现问题时,各部门都不愿意承担责任,对于存在的问题存在踢皮球的方式。在实际执法环境中,多头执法常常带来政出多头、重复执法、执法盲区等不良现象。

三、我国生态经济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立法原则

第一,我们应当坚持科学立法的原则,在立法活动之前应当进行调研,减少立法过程中出现的错误,提高立法的效益。在内容上,我们也应当遵守自然界的客观规律,使得自然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第二,应当坚持环保产业化的原则。在发展环保事业时,环保不再是一项传统的公益事业,环保已经变成了经济产业,在未来是一个新型的经济体系。

第三,应当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在进行项目开工之前,我们就应当对环境的影响做好评估,使得經济的发展不会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二)构建生态经济基本法体系

1.丰富宪法中生态条款

在我国宪法中,宪法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条款非常少,仅仅只有两条作出了一些规定。这两条的规定往往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做出具体的可操作性规定。针对这种现状,我们应当增强宪法的可操作性,将环保权内容具体化。

2.完善基本法

第一,我们应当尽快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法。通过该法明确规定责任范围,使得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有法可依。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我们应当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法的可操作性,使得法律可以最终落地,而不是成为空中楼阁。

第二,我们应当探索区域式环境保护立法。由于我国各个区域的经济特点不同,在进行资源环境保护时呈现出复杂性,这就要求我们在进行环境立法时应当根据自身区域特点确定,以便更好使法律具有可操作性。

(三)完善环境执法

1.改革考核制度

对于地方主要领导而言,应当将环保工作作为其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现行的干部考核办法之中,经济指标占据的比重依旧过大,我们需要进行进一步的改革。在制定考核办法时,根据各地的生态环境和经济发展状况来确定,以避免出现一刀切的做法。

2.构建国务院环境保护委员会

为了统一调配执法力量,我们应当成立国务院环保委员会。通过这一机构,使得国务院可以统筹各个部委的资源,以便更好的提升执法的效率,使得全国环境保护工作可以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综上所述,生态经济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项新型模式,它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引,要求实现经济与自然的相互和谐。通过完善我国生态经济法律制度,使得我国可以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推动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 参 考 文 献 ]

[1]杨丹.我国农村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建设探究[J].法制博览,2017(5):52.

[2]马锦松.浅谈云南省生态经济发展的法治建设[J].新西部:理论版,2016(8):20.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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