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宁充子
摘 要:《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是国家对辅导员职业能力的规范性文件。本文以其为导向,分析了辅导员职业的由来,提出增强辅导员职业自信需要从职业地位、职业认同、职业能力、职业发展几方面共同努力。
关键词:辅导员 职业自信 能力标准
课 题:本文为2017年长沙市科技局指导性科技计划项目《高职院校辅导员职业自信现状及提升路径研究》(课题编号ZD1701010)的阶段性成果。
1952年教育部指示要设立高等学校的政治工作机构,命名为“政治辅导处”,下设若干辅导员。1953年清华大学率先设立学生政治辅导员并确立了辅导员的“双肩挑”制度。这项制度为今后辅导员的双重身份奠定了基础。1961年中共中央批准实行《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对高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作了明确规定,首次提出要在高校设置专职政治辅导员。1965年教育部制定了《关于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件》,标志着我国高校辅导员制度的形成。1966年全国普遍建立起高校辅导员制度。
一、职业地位是辅导员职业自信的前提
《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明确指出,辅导员是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和管理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这是对辅导员职业地位的准确表述。《标准》指出,辅导员既是大学教师也是管理干部。从高校教师这个层面而言,辅导员需要有一定的学历层次、学术能力和科研水平,才能承担传道授业解惑的职责,进行教书育人工作。从管理干部这个层面而言,辅导员需要有较高水平的政治素养、组织管理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才能胜任管理工作,指导学生开展日常事务工作,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对辅导员双重身份的定义,是一把双刃剑。既对辅导员本身的工作能力提出高要求,也意味着辅导员职业地位的特殊性。辅导员并非可有可无,也不是任何人都可以胜任。没有较高的综合能力和扎实的专业知识是无法背负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任前行的。所以辅导员的双重职业地位是辅导员充满自信开展工作的前提。
二、职业认同是辅导员职业自信的来源
辅导员的职业认同主要指辅导员在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中获得的价值感和存在感。这种价值感和存在感来自于三个方面。第一源自于辅导员自身。辅导员是学生的人生导师,是学生的政治引路人,自身要端正思想、摆正位置,及时掌握和了解学生的思想状态,引导学生了解社会,明辨是非,坚定理想和信念;辅导员是学生的文明引导者,能够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不断规范学生的言行,陶冶学生的品行,帮助学生意识到德行的重要性;辅导员是学生的灵魂工程师,能够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人生感悟辅导学生,教会学生如何为人处世、立足社会、坚守信仰。第二源自于学生。辅导员比学生经历得多,人生领悟和感触更丰富,可以设身处地地与大学生直接沟通,现身说法,赢得学生的信任支持,成为学生的知心朋友。辅导员的陪伴贯穿于学生入学、就读、实习、毕业等重要环节,沉浸在学业指导、职业发展、心理健康等日常工作中,陪伴于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时刻。学生在遇到困难、选择迷茫、收获喜悦、感悟成功时,总是第一时间和辅导员分享。辅导员和学生一起共同成长和进步,指导学生共度成长的困难和迷茫,在付出时间和精力的同时也收获来自学生的尊重和认同,结下深厚的师生情谊,开遍桃李之花。第三源自于国家政策。1949年至今,国家陆续出台20多个关于辅导员的相关政策文件,辅导员岗位经历了萌芽、确立、发展三个阶段,直到2014年出台《标准》,全方位界定辅导员职业,表明国家对辅导员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辅导员职业的认同。辅导员收獲上述三方面的认同是辅导员自信的源泉。
三、职业能力是辅导员职业自信的基础
《标准》指出,辅导员的职业能力是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相关学科的宽口径知识储备,包括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教育引导能力、调查研究能力等。《标准》按照工作年限把辅导员的职业能力划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次,同时对辅导员各级别职业能力的具体内容进行了详细归纳分层,主要包括思想政治教育、党团和班级建设、学业指导与就业辅导、心理健康与网络思想政治教育、危机事件应对等方面的能力。这些能力是辅导员职业自信的基础,是辅导员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辅导员在工作中提高相应的能力,或者强化其中某一领域的能力,既可精通也可专攻,能够在本职工作中如鱼得水、自由行走、融会贯通。辅导员也只有按照《标准》锻炼提高自己的能力,才能够顺利开展工作,给予学生指导和帮助,成为学生信服的良师益友。并且,辅导员拥有了上述能力,才能够轻松自如地应对教育领域的其他问题,成为专业化人士。可见,拥有扎实的职业能力是辅导员获得职业自信的基础。
四、职业发展是辅导员职业自信的保障
人们从事或选择任何一门职业,除了对职业的热爱或兴趣之外,也希望所从事的职业充满前景和希望。辅导员也不例外。辅导员的职业发展主要体现在职业前景上。为了让辅导员在专业领域有进一步发展的空间,教育部自2008年起专门针对高校辅导员制定“高校辅导员攻读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博士学位计划”,之后又增加了管理学和心理学专业,为辅导员深造发展搭建了更广阔的平台。为了增强辅导员的职业自信心和职业归属感,《标准》进一步规范了辅导员的工作范围,明确了辅导员的岗位职责,更指出辅导员既是教师也是管理人员。这意味着辅导员在今后的职业发展上可以有多重选择。一是提升辅导员岗位能力,成为专家型辅导员,走向职业化、专业化道路。二是在工作的同时努力更新所学专业的知识,加强教学科研能力,成为所学专业的专任教师。三是强化综合能力,提升管理水平,成为高校的管理人员。《标准》把辅导员划分为初、中、高三个级别。在实际工作中,许多高校参照这一标准,根据辅导员的从业年限和工作业绩,在行政级别上给予副科、正科、副处、正处等级别,并享受相应级别的政治和经济待遇,以解决高校辅导员职业发展中的职务和职称等关键问题,这是辅导员的职业自信的可靠保障。
参考文献:
[1]李永山.以职业能力为导向加强高校辅导员专业人才培养——基于《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分析[J].思想教育研究,2015(9).
[3]程海云.高校辅导员职业思维:问题、转向及其优化——基于《高等学校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暂行)》的思考[J].思想理论教育,2016(10).
(作者单位:长沙卫生职业学院)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