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精准扶贫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18-03-01 00:07董武全
新西部 2018年11期
关键词:贫困家庭贫困户精准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代表的党中央将扶贫任务提升到了治国理政的重要位置上,并提出了“精准扶贫”这一战略思想,并将其纳入了“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及“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程中。党的十九大习总书记再次将“精准扶贫”政策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战略高度,并对扶贫攻坚提出了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新目标。基于对渭南市蒲城县尧山镇的调查,发现该地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因此,为了更好地落实精准扶贫政策,就必须与当地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加大扶贫投入力度,推进扶贫方式的改革创新。

新形势下实施精准扶贫政策的意义

所谓精准扶贫是相对于粗放扶贫所实施的一种针对性扶贫政策,是针对不同地域、不同贫困对象有计划性地进行科学有效的精准化识别、精准化帮扶、精准化管理的扶贫脱贫方式。

1、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有利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更好地体现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实施精准扶贫在一定程度上确实大力解决了贫困家庭的困难,为其提供了基本的生活保障。在当今社会中,有相当一部分人因种种原因致贫返贫,如因残致贫返贫,因缺少技术、劳动力和资金而致贫返贫等等。针对这些问题,政府通过实施精准扶贫解决了一系列的民生问题,让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能够平等地享受诸多服务,早日实现脱贫,实现共同富裕,更好地体现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2、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深刻体现了政府关注民生的内涵

民生即民众的生计。所谓民生,主要是指民众的基本生活状况及发展状况等。政府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深入人民群众,主动走入贫困人民的生活中,定期走进贫困家庭,设身处地的对其进行帮扶,将人民群众当做自己的亲人和朋友,想贫困群众之所想,忧贫困群众之所忧。只有人民生存和发展得到保障,国家才会稳定发展。

3、实施精准扶贫政策,有利于促进我国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发展,提升综合国力

当前我国经济、政治各方面都正处于发展的关键期,任何一环节的失误都有可能阻碍我国前进发展的步伐。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解决潜在的一些矛盾,是進一步缩小贫富差距和两极分化的主要举措,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中之重,作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立足新时代、把握新趋势而积极探索的一条“阳光大道”,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等能起到强劲推动作用。

尧山镇经济发展状况与精准扶贫政策存在的问题

1、尧山镇的经济发展状况

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尧山镇是于2015年根据镇村改革的要求,与上王镇、翔村镇合并而成的。目前该镇主要以种植业为主,养殖业、第三产业为辅。种植业方面,主要以苹果、红提、核桃等为主;养殖业方面,形成了以猪、牛、蛋鸡等为主的小规模养殖场;第三产业方面,结合当地的区位优势,以发展旅游业及生态园等为主。根据对当地的实地调查,该镇存在以下问题:一方面,当前大部分农民仍以种植业为主,且大多仍以传统种殖技术为根本,“靠天吃饭”,缺乏先进的培育和管理技术;另一方面,外出务工人员不在少数,部分村庄青壮年劳动力极少,以妇女、老人、儿童居多,经济发展缺乏人力资本、技术支持和财力扶持。同时,该镇的精准扶贫政策在实施、落实的过程中存在着一些尚不完善的情况。

2、尧山镇在实施精准扶贫政策中存在的问题

(1)扶贫对象的评选、认定存在不公平现象

我国精准扶贫对象的认定标准主要以家庭经济情况为主要依据,且不同地区根据当地实情相应地有不同的认定标准。而渭南市针对精准扶贫对象的最终认定制定了“九条红线”,①以此来核准扶贫对象。其中主要包括房车是否满足扶贫标准;家庭成员是否有担任村干部的;家庭成员是否有由国家财政统一发放工资的且收入较为稳定的;家庭成员是否有长期从事营利性生产活动或担任私企负责人的;家中是否存在自费出国留学或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情况;家中是否长期人户分离;有无从事邪教活动等违法行为;对核查质疑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等等。

尧山镇在精准扶贫中漏掉了一些贫困家庭或将其错置给非贫困家庭,存在某些非贫困家庭通过非正当关系或手段获得帮扶资格,人情户、关系户现象极其严重,大多为村干部的亲戚或好友,而真正的贫困家庭则无力参与扶贫评选,即使在最初的评选过程中有所参与,但到最终结果确定阶段也会由于“种种原因”筛选出去,不能秉持公平和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评选和认定。

(2)扶贫对象的发展普遍缺乏资金、技术和劳动力

一个地区想要发展,资金、技术、劳动力三者缺一不可。缺乏资金可以通过政府对贫困户进行一定的资金扶持,但这种帮扶只能“治标不治本”,只能解决贫困家庭当前一时的困难,并不能长期解决其发展困境;缺乏技术的现状并不能马上解决,技术需要长期进行培训、培养和发展的过程;而多年来的农民工潮使得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涌向更有发展优势和潜力的大城镇,部分村庄以妇女、儿童、老人居多,因此现存的人力难以满足发展的实际需求。这就要求政府在实施和落实精准扶贫政策的过程中,不能只是进行单纯的“给”,也应积极引导扶贫对象针对相应的政策帮扶进行一定的配合,这样扶贫效果才能有所成效,同时要想根本性地解决贫困人口的现存问题,就要杜绝表面化、短暂性的帮扶措施,而应使扶贫项目具有针对性和长期可行性。

(3)贫困户的需求不一,扶贫需开展的针对性项目繁多且较难实施

贫困家庭基本生活普遍难以维持,且实际需求不一。有的是自身残疾行动不便或年龄大无子女赡养导致其基本生活难以维持;有的存在吃水通行难的问题;有的存在子女上学读书难的问题,如家中念书的孩子多,并且多为高中或大学,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有的存在看病就医难的问题,有的存在就业难的问题等等。因此,政府针对这些贫困户的不同需求,从理论上来说就应具有针对性,但这就导致所开展的扶贫项目繁多,实施起来较为困难,从而扶贫政策、扶贫工作就难以更好开展、落实。

(4)扶贫政策的具体开展不够公开透明

政策透明,将一切权力公开在阳光下,能够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群众的积极性。精准扶贫政策开展过程中所涉及到相关具体情况,都应对当地村民进行公示公开,以期更好地满足人民的知情权。但通过了解调查,相当一部分村民表示上级并没有对具体的扶贫对象、扶贫资金、扶贫项目等相关扶贫信息进行公示,有些表示就算有人专门到村上或有关部门进行询问,回答也是模棱两可,敷衍了事。

(5)脱贫效果较难长期巩固

一方面,由于当前大多数农民仍以传统的种植业为主来维持家庭的基本生活需求,低技术的农业是一种“靠天吃饭”的产业,一遇旱涝、大风寒潮,庄稼产量、质量就会严重受损,农民的收入就会直接受到严重影响,而好不容易实现脱贫的农民又会立马返贫;另一方面,实现脱贫的家庭如果发生突然事故等,由于本身经济条件不好,也会立马返贫。这样就会产生“返贫—脱贫—返贫”循环往复的现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扶贫的效率。

新形势下实施精准扶贫政策应采取的改进措施

1、做好精准识别

精准识别是精准扶贫工作更好实施的前提和基础。为了做好精准识别,可从以下方面进行实施:

有关部门实地考察,针对不同的乡镇、村庄、家庭,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实地逐家逐户地进行考察和核查,根据家庭硬件设施及村民反馈情况详细了解其状况,实事求是,做到不漏查、不偏查。对存在的虚假捏造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上报。

召开村民民主评选大会,通过科学有效的程序将贫困村、贫困户精准识别出来,坚决杜绝出现关系户及隐瞒包庇实情的情况,最终结果应面向群众进行公示,并对贫困户进行建档立卡,网上建立信息卡等,只有这样才有可能避免普惠扶贫政策取代特惠扶贫政策、非貧困户取代贫困户的现象。

2、做好精准帮扶措施

精准帮扶措施是精准扶贫工作更好实施的关键。首先要先搞清贫困户的家底情况、收入来源、收入水平、致贫原因等基本情况,对其建立基础信息档案。其次根据贫困户实际需求的不同,对其致贫原因逐一进行的分析,找准问题的关键。有的贫困户存在吃水通行难的问题,有的存在子女上学读书难的问题,有的存在看病就医难的问题等等,其需求各有不同。这就要求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到对贫困户“对症下药”,提高扶贫政策的针对性、可行性和实效性。具体可以做好以下工作:

(1)对贫困户建档立卡

具体可以建立家庭基本信息档案、致贫问题档案、致贫原因档案、实际需求档案、帮扶规划措施档案、驻村干部联系及工作任务档案、上级领导联系及投诉反馈档案等。

(2)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实现对贫困户的精准化扶持

一方面可以聘请有关技术人员对贫困户进行技术培训使其具备从事相关产业的技能,提高和改进当地贫困人口的生产技能,这样贫困户就可以通过自己的再努力早日实现脱贫;另一方面,根据当地经济、文化、政治等资源的现存及发展情况,有效整合资源,大力创新产业扶贫。扶持和发展新型科技农业及第三产业,例如可以发展灌溉农业、科技农场种植养殖产业、文化旅游产业、生态园林产业等,同时政府也应出台对“农家乐”、园林产业、农产品加工企业等的扶持政策,通过人力、资金、项目、技术等进行扶持,提高贫困户的生产积极性、主动性,实现新时代乡村经济的发展;同时,重点要完善智力帮扶政策,一方面对贫困对象要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贫困村、贫困户掌握技能的水平,另一方面应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大力解决贫困家庭子女上学难的问题,对有大学生的贫困家庭提供特殊帮扶,为贫困户脱贫提供智力保障。

3、做好精准管理

(1)以村干部、驻村干部、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作为实施和落实扶贫工作的“三主体”

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离不开“三主体”的相互配合,可以说,扶贫政策能否取得实质性的实效,根本在于“三主体”之间工作完成及落实的情况。三者中的任一主体出现懈怠,都会对政策的开展造成严重影响。

(2)明确“三主体”的具体职责

村干部要配合做好驻村干部、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的扶贫工作,做到“不隐瞒、不包庇”,不搞关系户,不滥用职权,在贫困家庭的问题上,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驻村干部要实地逐家逐户对贫困户的家庭情况进行考察,确定贫困户需帮扶的内容,并根据其具体的实际情况及实际需求来制定相应的帮扶措施。

上级政府及相关部门领导要认真倾听下级干部对贫困户情况的反馈,虚心接受人民群众对扶贫工作存在问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处理现行扶贫工作所存在的问题,针对群众的困惑要及时主动地做出解答,做到“近民、深民、亲民、爱民”。

(3)做好驻村干部及各级帮扶单位扶贫工作的管理、考核

制定考核机制。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考核,可通过撰写扶贫心得、与上级领导面对面进行工作汇报和交流、通过下村实地对当地民众进行调查获取对扶贫主体工作情况的反馈等。

加强民众监督。村民有权对驻村干部及各级帮扶单位进行监督,针对其工作行为、工作态度中存在的不合理、懒散、懈怠等情况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应充分发挥公民的监督权。

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上级部门对下级部门的扶贫工作情况应及时进行指导、督促及监督;下级部门对上级部门所制定的相关不合理政策也应提出建议,如发现不适合情况,应及时向所属职能部门的更高一级进行汇报。

4、扶贫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要公平公开透明

扶贫工作的具体实施过程要做到公开透明,主要体现在精准扶贫对象评选及确定的公平、帮扶工作及具体项目的公开透明。

(1)在精准扶贫对象评选方面

政府及相关部门应进行实地考察,并应采取村民代表大会及民主评选的方式进行贫困户的确定,不“徇私、隐瞒、包庇”,体现公平原则。

(2)在精准扶贫工作及帮扶具体项目开展方面

应对精准扶贫政策的具体内容进行宣传,帮扶的具体项目进行介绍,引导群众正确认识该政策,使人民群众更加全面地了解现行的扶贫政策;对已确定的精准扶贫对象应进行公示,以期更好地接受来自群众的意见,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体现工作的透明度;对扶贫资金及相关具体针对性的开展项目进行公示,以便群众了解资金的去处及用途,提高贫困人口的生活、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驻村干部、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帮扶工作的具体开展措施及效率要做到公开透明,能够有效地端正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提高扶贫主体的工作效率。

5、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切实保障贫困户的基本生活

(1)建立面向精准扶贫对象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精准扶贫过程中一部分贫困人口可以通过实施相应的扶贫项目加之自身的努力实现脱贫。但贫困户中也有一部分是没有劳动能力的,这部分人通过扶贫具体项目的开展和扶贫开发是很难实现脱贫的,只能将其纳入贫困救济的范围,建立相应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保障其基本的生活需求。

(2)大力提高和扩大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加大对农村公共医疗的投入

目前我国在合作医疗的基础上,建立了大病保险及大病救助政策,坚持以人为本,责任共担的原则,充分发挥三者的协同互补作用,将维护民众的健康权益放在首位,从政策上切实解决民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但根据实地调查发现,当前相当一部分村镇的合疗报销存在极大问题。村民的合疗本大多交由村上的卫生所,再由卫生所对其进行上报和报销。但相当一部分村卫生所擅作主张,排除在县级以上医院看病的花费报销外,如只在本村卫生所看病,则只报销打针挂吊瓶的费用,取药花费一律不进行报销。

面对农村合疗政策存在的诸多问题,必须建立健全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及医疗救助制度,坚决杜绝和严惩部分村卫生所侵占农民合法权益的行为,避免脱贫对象因病而返贫的现象,可将农村的低保户、特困户等纳入农村医疗救助的范围中,给予其无偿的医疗救助,解决其“看病难”的问题。

注释

①《渭南市“九条红线”核准精准扶贫对象》

参考文献

[1]李强.我国精准扶贫政策及其創新路径研究[J].经济管理者,2017(3)

[2]晋朝晖.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做好精准扶贫工作[J].科学与财富,2017(5)

[3]王双兰.县域“精准扶贫”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J].黑龙江金融,2016(8)

[4]王静,靳凤凰.《对践行群众路线实施精准扶贫的探讨》[J].才智,2017(20).

[5]温志杰.《农村弱势群体社会保障的现状研究》[D].成都理工大学,2015.

作者简介

董武全 西安财经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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