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宾
受稳定经济增长与改善环境质量的双重意愿影响,单纯依靠政府对环境负外部性问题进行直接响应的思路,已经愈发不能适应新的发展理念。去年《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指导意见》等政策的出台,标志着我国绿色金融体系建设已全面启动。
绿色金融旨在将环境因素充分纳入投融资决策之中,以信贷、基金、股票、债券、保险以及排污权交易等金融产品为载体,通过PPP等模式,将更多资本导入绿色产业,具有促动产业转型升级的“引导效应”和防范金融领域系统性风险的“挤出效应”等特点,符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等本质要求,其正成为我国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引擎。
我国绿色金融起步虽晚但发展较快。2017年,我国共发行绿色债券2512亿元,约占全球市场份额的32%,继续保持上升态势。2017年前三季度,国家PPP项目库中绿色项目3829个(占56.5%),总投资额3.9万亿元(占38.4%),且绿色资产证券化产品(ABS)、绿色担保、节能融资、碳交易等不断涌现。近年来,京、沪、粤、苏、浙等东部地区创新终端能效提升、大气污染防治等项目融资;黔、青、甘等西部地区积极推动绿色中小企业上市和股权交易、开发绿色保险业务支持精准扶贫;陕西通过发行绿债、分类分级绿贷审批管理、创建绿色金融示范市(安康市)和特色金融小镇(灞柳基金小镇)等,为全省绿色金融发展积累了宝贵经验。预计“十三五”期间我国年均绿色投资约占GDP的3%,其中,80%以上资金将源于社会资本,绿色金融市场巨大。
当前陕西绿色金融发展既面临外部环境风险内部化障碍明显、融资期限错配导致长期投资匮乏、交易信息不对称、风险分析能力薄弱等共性挑战;也存在发展速度相对迟缓、服务对象覆盖面较窄、融资规模偏小、产品服务较单一、各方参与度不高等自身短板。为实现产业结构优化与经济持续增长,应抓住利好政策叠加机遇,围绕省十三次党代会“构筑新高地”的战略任务,增强绿色金融供给,促进金融资本与实体产业深度结合,建设“一带一路”绿色金融创新改革示范区。具体建议:
细化绿色金融政策设计、强化技术理论探索、鼓励商业模式创新、促进市场规范运营
(1)设计出台《陕西绿色产业发展名录》和《绿色金融发展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并对自主创新示范区、自贸试验区内通过科技信贷产品融资的绿色项目给予40%贴息,按照票面利息的40%对发行绿债的企业予以财政补贴。
(2)强化“区块链基础设施应用技术研究”、“基于‘区块链+移动终端降低融资成本和扩大覆盖规模的技术路径研究”、“自然和环境资产进行估值与风险评估理论模型研究”等技术理论探索。
(3)鼓励组建包括陕西金融控股集团、大型机构投资者等在内的绿色投资者网络,积极培养绿色投资者,加强信息共享,降低绿色债券发行成本,并通过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夹层投资、定向增发和并购重组等多种形式支持非公经济绿色发展,推动陕西省民资控股绿色银行试点,鼓励商业银行设立绿色金融事业部和绿色基金经理,开辟“政策引导资金+非公企业专利技术+绿色融资平台”商业模式。
(4)筹建重点企业环境信用数据库,制定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相关环境信息披露制度,研究制定基于“赤道原则”的绿色项目第三方机构环境影响评估与绿色认证规范。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农村精准扶贫与智慧城市建设,开辟区域绿色发展与城市开发经营的新路径
(1)建立自然资源绿色矿山项目库和结构化绿色矿山担保基金,联动企业征信系统,为煤油气绿色开采、深加工与循环综合利用等项目的增信、贷款、融资和上市交易等提供金融扶持。
(2)发挥金融产品的引导和放大作用,支持关键技术产品研发试制、“四主体一联合”研发中心建设、中小微科技企业孵化培育、“陕西科技云”平台搭建等,积极运用PPP模式撬动民间资本投向新能源、新能源汽车、环保产业等绿色项目。
(3)通过“四台一会”(管理、借款、担保、公示等平台和信用协会)机制及时为陕西“瞪羚企业”提供绿色担保、绿色贷款、IPO绿色通道等服务,并助力其绿色影响力评估与绿色评级。
(4)健全农村金融风险分担机制,推广金融扶贫专员制度和“扶贫再贷款+小额信贷”等模式,加快释放“农业综合体+”的乘数效应,落实“农业绿色发展五大行动”,为陕西打造绿色小镇、扩大扶贫成效和壮大县域经济提供金融支持。
(5)利用政策性貸款、债券、信托、租赁、私募投资等多元化投融资途径,力求公交优先与非机动化出行、混合利用与小街区便利化通勤、绿色住宅建设、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提高用水效能和废弃物资源化等绿色导则在智慧城市的开发经营中得到积极体现。
跨区域多层次发展绿色金融,促进产融结合、助推基建项目,创新绿色供应链全程管理模式
(1)举办“一带一路”绿色金融高峰论坛,研讨逐步完善区域性金融中心(西安)、绿色金融示范市(安康等)和特色基金小镇(浐灞生态区灞柳镇等)跨区域多层次的发展模式。
(2)通过行业限额管理、关键指标考核、绿色信贷审批等,实现压减过剩产能、优化资产配置,并利用“一带一路”沿线项目承接产业转移,推进全省重点行业企业产能绿化。
(3)鼓励企业争取包括“丝路基金”等国际多双边合作基金,鼓励交通、能源、水务、环保等市政基建项目以绿色资产支持票据(ABN)形式融资,争取PPP项目资金支持,强化跨境业务企业落实《对外投资合作环境保护指南》,做好重大基建项目甄选,履行相应环境与社会责任,并通过可持续弹性基础设施标准(SuRe)提高投融资效率和客户的竞争力。
(4)建立绿色定价机制,强化产品信息追溯制度,将制造业环境成本内部化,保障绿色产业合理收益,吸引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绿色制造领域,建立政府与企业绿色采购制度,建设绿色供应链产品商库并强化分类指导,探索资源环境补偿机制试点,对不同绿色级别的产品与服务给予相应的贷款优先、税费减免和财政补贴,发挥绿色消费的引领激励作用。
依托现代技术集群,提高绿色金融系统整体效能、增强绿色金融主体活力、优化绿色金融生态环境
(1)鼓励金融机构基于金融大数据引擎技术(FIDE)(集成包括基础信息、经营与消费数据、运营商数据以及网络征信信息等多维数据)、区块链、云金融等技术集群,构建绿色金融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贷前信息聚合、贷中风险监控、贷后预警催收的全生命周期的高效管理,从而在资源配置、融资渠道、产品交易、风险识别等方面提高金融系统的整体运行效率和竞争能力。
(2)整合绿色金融的不同业态模式,聚合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资源链,使更多绿色资金下沉到中小微企业,并健全省市县三级融资担保风险补偿和分担机制,扩大金融机构不良贷款自主核销权和支持其开展不良贷款转让,鼓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打包批量处理金融机构不良资产,降低不良贷款率和有效化解“两链”(资金链、担保链)风险。
(3)鼓励金融机构推广使用环境压力测试工具,测评环境因素对金融风险的影响程度,降低企业信贷成本与风险;进一步规范融资产品信息、企业信用信息、公共环境信息的披露制度,确保金融机构、企业客户与第三方评估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并建立融资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融资投诉网络服务平台以及设立“企业信用红黑名单”等满足市场对绿色金融服务的需求和不断优化绿色金融领域生态环境。
作者简介
周 宾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