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祖涛
在風气恶浊的晚清官场中,左宗棠是一位十分廉洁的封疆大吏,与历史上那些享誉千载的“清官”们相比,毫不逊色。
左宗棠当了20多年总督,每年仅养廉银一项就有2万两之多,可他临终时的全部家产,只有2.5万两。与他地位相当的李鸿章,“绝世时有私财四千万两”,其间的差距之大耐人寻味。左宗棠的银子都用到哪里去了?
左宗棠不仅分文不取廉俸以外的钱财,而且分内的廉俸收入,90%以上也是被他用于公事,每年只有很少部分被寄回养家。同治八年(1869),左宗棠家乡湖南湘阴水灾,他捐银1万两;光绪三年(1877),陕甘大旱,他捐给陕西1万两,甘肃庆阳3000两。他自费刊印了大量书籍,如“四书五经”“棉书”“种棉十要”等等,分发陕甘各地,以期恢复那里的文化教育,指导百姓发展战后的生产。为了巩固西部的国防,他指挥部下大修兰州城墙,建西门城楼的材料费户部不准报销,他就用自己的廉俸支付了。
左宗棠曾经写信告诫自己的4个儿子:“我以陕甘总督、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年俸二万两(白银),岂不能增置田产为子孙计?然子弟欲成其人,总要在寒苦艰难中做起。尔等只要谨慎持家,不至饿饭。若恣意花销,以豪华为体面,恣情流荡,则吾多积金,尔曹但多积过矣!戒之戒之。”
左宗棠言行一致,说到做到,从其抬棺西征,到他卸任陕甘总督进京赴任,从未任用私亲。他的两个女婿,一个在四川省当道员,一个在湖北省当道员,曾经要求到左宗棠身边谋事,均遭拒绝。左宗棠的4个儿子没有一个留在身边。1879年,他的四儿子左孝同由湖南西来省亲,左宗棠给他定下戒约:在督署住家,只照住家规模,不可沾染官场习气、少爷排场;一切以简约为主,署中大厨房只安两灶,一煮饭,一熬菜;厨子、打杂水火夫各一,此外不宜多用人;三、八日作诗文,不准在外应酬。左宗棠率军驻扎肃州时,他的二儿、三儿曾经去看望他。孩子们返回,左宗棠只发给他们路费,并再三叮咛:沿途只许营房就便照护,不准许地方州、县长官以任何理由设宴招待。
左宗棠在闽浙、陕甘、两江总督任内,惩贪养廉,处处以身作则,对吏治进行大力整顿。在他言传身教之下,左宗棠的身边,出现了一批洁身自好的清官廉吏。
摘自《文史博览》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