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2017年底,浙江省淳安县经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有776家、家庭农场有360家、农业企业有612家。据调查了解,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存在着缺乏会计人员和财务管理滞后等突出问题,已严重制约影响其做大做强、规范提升。杭州千岛湖颇益农产品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于2015年3月组建,在营业执照规定范围内,积极主动拓展业务,着力探索实践农业经营主体委托代理会计记账和代理项目制作机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1. 有利于改善管理滞后。目前,合作社在管理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一些不足:一是对财务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当下部分农业经营主体仍停留在家庭经营管理的理念上,认为我兴办的农业经营主体是我自己的,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随心所欲惯了,受法律制度约束的自觉性被动滞后,如部分农业经营主体给外地涉及业务的经营主体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按制度要求应将对方经营主体货款转到本实体入账方可代开,但他们却不这么认为,认为提供发票就提供发票,还转什么账、记什么账?缺乏会计核算的理念,究其根源还是对财务管理重要性认识不足。二是缺乏财务管理制度。在委托代理记账的23家农业经营主体没有一家有完整的财务管理制度,以致出现账款同一人管理、款项收付混乱、公私不分、账款不符等现象极为严重,部分经营主体账户上有钱就往自己银行卡里转,甚至有些公对公的经济往来业务,也是通过个人银行卡来办理,导致资金管理混乱、财务数据不准确、项目申报资料无法制作等后果。三是缺乏财会人员。已委托代理的23家农业经营主体中有专职会计2家、兼职会计17家、缺会计4家;有专职出纳2家、经营主体法人兼出纳17家、其他人兼出纳4家。基于兼职会计人员工作时间与做账时间上的重叠矛盾,致使记账不及时,会计科目运用不正确不规范,不能准确核算反映农业经营主体时序经营成果和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委托代理两年多的实践,上述三个问题均有了明显的改观,尤其是原基础较差的经营主体,已不存在缺账目、记账不及时等基础性滞后问题,确实利好其提高经营管理质效。
2. 有利于资源统筹配置。委托代理后,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经营主体专心经营质效为上,财务账务、课税收缴申报由联合社财务部负责,这样普遍降低了经营主体雇人工成本和办公管理费用,利好其减轻财务费用、增释坦然心态。一方面优化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内部资源配置,使农业经营主体从忙首不顾尾的窘境尴尬中解脱出来,集中精力抓经营管理,有效提升规模效益。另一方面拓展了联合社的服务内容,增加了正当合理的服务收入,达到了双赢的目的。
3. 有利于项目申报质量。项目申报中涉及财务多个方面,在代理记账时已事前予以规范约束。况且农业经营主体场所一般在农村,鉴于农业经营主体法人的文化水平及内部管理人员知识素质参差不齐、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等特征,申报项目程序业务陌生,加上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对政府扶持政策不甚了解,所以能享受政府扶持政策概率低机会少。委托代理后联合社将政府新出台的农业产业扶持政策等及时提供给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较好地发挥了信息效应作用,提高项目申报成功率。
4. 有利于规避风险能力。在代理服务过程中,联合社财务部就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经常及时与农业经营主体对接沟通,提出整改意见,有序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利好其执行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规避日常运营中的一些经营风险,如课税风险、契约合同风险等。
5. 有利于学习他人优点。联合社中不乏良好的农民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在委托代理过程中,时常用他们的优点长处引领示范带动短板明显的经营主体,使其正视自身存在着管理中的薄弱环节,促使其多向良好的农业经营主体学习借鉴,鼓励多与他们合作,激发其开拓进取的发展理念,利好其注重市场、技术提升及提高经营管理水准,弥补各自成长发展中的不足问题等。
在探索实践委托代理制中,尽力而为朝着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发展,但仍存在一些问题需着重整改完善提高。一是规定时间呈报财务原始凭证不及时,联合社财务部要求每月10号以前把上月应记账的凭证资料呈报上来,便于15号之前申报税务报表,但部分农业经营主体15日后再呈报入账资料甚至更迟,致使联合社财务部报税务报表时手忙脚乱,容易出错;二是原始凭据仍存在不规范问题,部分农业经营主体有些大笔数额的经济业务缺乏合法合规的原始凭证,白条入账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收付款项还有不合规问题,如部分农业经营主体个人的银行卡代替银行账户,分不清实体的钱还是实体以外的钱,不利于财务盘点,导致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账表相符难做到等。
因此,联合社要理直气壮地保持定力,总结经验,措施跟进,不断规范完善委托代理机制。一是联合社进一步扩大服务范围,争取2018年委托代理农业经营主体累计50家以上。委托代理须用契约合同规范约定,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职责,约定财务会计凭据资料呈报时间、细化内容、服务费用、数据保密、档案保管等,尤其是联合社财务部要严格执行会计制度核算,即农民合作社执行合作社会计制度,农业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家庭农场按照有限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四种类型分别执行相关会计制度。二是加强农业经营主体法人教育,用事例佐证规范会计核算、强化财务管理与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发展、经济效益提升有着不可分割的内在关联,特别是针对部分农业经营主体存在健全账目执行制度就是捆住手脚、用钱不方便不自由等错误思维,应进一步深化农业经营主体制度化、规范化、集约化经营管理机制建设。同时,强化内部法律法规制度及专业培训,并鼓励其积极参加政府职能部门或社会机构组织的关于加强内部管理培训班,有效提高其经营管理水准。三是严格把好票据审核关,对不合法合规和履行监督签字程序不到位的票据,及时纠正或退回,坚决杜绝白条入账的现象发生,并借此多与农业经营主体沟通对接,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合理化建议。四是助力督促部分享受政府资金扶持的经营主体,助推项目真实及程序合规,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有效提高边际经济效益。五是委托代理过程中应关注被监测除名或个别终止的农业经营主体涉及法律制度层面的问题,充分理解“被除名成员的成员资格自会计年度终了时终止”的含义,有利于在清算中依法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减轻或缓解因风险保障不足造成的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质量安全风险,充分发挥联合社代理的应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