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尔群
(宿州市灵璧县公安局,安徽 宿州 234200)
2017年5月至8月,安徽省灵璧县娄庄镇北部村庄发生三起夜间剪锁入室盗窃案件,损失物品价值两万余元。
案发现场位于灵璧县娄庄镇北部村庄,散落在刚建成的国道343两侧,符合同一区域。通过现场勘查,三起案件的作案时间均在夜间,作案手段均为撬剪挂锁或锁鼻进入室内盗窃财物,其中一起案件撬剪挂锁,两起案件钳断门鼻。三起案件现场提取物证如下表。
表1 三起入室盗窃案现场物证采集
2017.8.1娄庄镇家庙村入室盗窃案,在视频追踪至国道343埇桥区路段,获取一名嫌疑人模糊的面部照片,经人像系统比对未能成功。通过对视频监控中嫌疑人的年龄及衣帽特征及作案工具分析,划定范围,经走访,辨认出具有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王某。
将在现场提取到的足迹,录入足迹比对系统,发现2017.5.27娄庄镇娄北村、2017.8.1娄庄镇家庙村两起入室盗窃案件足迹的鞋底花纹相同 (如下图)。再通过刑事技术平台对作案手段、案发时间、案发区域等综合分析,将这两起案件串并侦查。通过作案手段及现场足迹串并案件,以及足迹大小及步态特征,分析嫌疑人的年龄、身高、体态等特征。
图一 现场足迹
将2017.8.1娄庄镇家庙村入室盗窃案视频追踪途中提取的烟蒂,2017.8.15娄庄镇宣圩村入室盗窃案外围现场提取的一次性口罩送入DNA实验室,经检验均为同一人DNA,录入DNA数据库比中具有盗窃前科的犯罪嫌疑人陈某。
2017.5.27娄庄镇娄北村、2017.8.1娄庄镇家庙村两起入室盗窃案通过足迹花纹串并案件;2017.8.1娄庄镇家庙村入室盗窃案与2017.8.15娄庄镇宣圩村入室盗窃案,通过DNA串并案件。故三起案件并案侦查。侦查人员围绕陈某分析研判,进一步确认王某为另一名犯罪嫌疑人。2017年9月,侦查人员将犯罪嫌疑人陈某、王某抓获归案,在强大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对上述三起犯罪事实供认不讳。至此,娄庄镇北部系列入室盗窃案件成功告破。
1.犯罪嫌疑人的作案手段多带有习惯性
在实际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农村盗窃具有连续性,只做一次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极少,多数犯罪嫌疑人是长时间多次作案。在作案过程中贪欲不断膨胀,同时犯罪经验也在不断积累,犯罪手段逐步趋于成熟、固定,最终在作案过程中潜移默化的表现出习惯性作案手段[1]。例如文中钳断门锁入室盗窃案件,嫌疑人选择的目标都是符合钳断条件的挂锁,钳断的方式、部位等都具有习惯性。
2.犯罪嫌疑人多为流窜作案
随着社会的发展,农村道路日益便捷,皖北地区农村道路基本实现水泥路全覆盖,交通道路网四通八达,为外地流窜作案提供基本便利。在农村实施盗窃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事先选定作案区域,但多数不事先踩点,而是作案时在选定区域内随机寻找符合作案条件的住宅。而且由于交通工具的限制,盗窃嫌疑人居住地多为邻近市、县。
3.案发现场多有明显的破坏痕迹
农村的住宅多为院落式瓦房或楼房,犯罪嫌疑人进入现场盗窃的手段多为撬门、翻墙等,一般都会改变现场的原有状态。农村的房屋和院落组成的区域面积大,犯罪嫌疑人进入后一般在重点部位搜寻财物,如:撬砸锁柜、抽屉、翻床等,会在相应位置上留下指纹、DNA及其他痕迹[2]。其他次要部位,嫌疑人一般是走马观花式搜寻。
4.农村盗窃案件痕迹物证提取难度大
农村入室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盗窃目的是为了能够以非法的手段获取财物。因此,进入现场翻找过程中,避免不了会踩踏地面、触摸桌椅、衣柜等[3]。但是在实际出警勘查过程中,由于路途遥远,受害人保护现场意识较差,受害人往往会第一时间急于了解自己的财产损失情况,在现场先进行清点、查找,然后才会想到报案。在清查财产过程中不可避免地破坏了原始现场,甚至可能破坏或掩盖嫌疑人遗留的一些重要痕迹物证;看热闹的邻居容易在受害人家逗留,很容易破坏外围现场,甚至中心现场。而且多数盗窃嫌疑人是经验丰富的前科人员,进入现场时会戴口罩、戴手套、穿长袖长裤,从而使勘查人员在中心现场很难发现并有效提取指纹、DNA等痕迹物证,而提取的足迹在分析案情、串并案件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直接认定破案方面作用有限。
1.及时调查询问,快速勘查外围现场
刑事技术人员在出警过程中及时联系受害人,询问盗窃的时间、地点、手段等,并要求受害人不要随意进出现场,注意现场保护。到达现场后及时调查询问,进一步了解详细案情。刑事技术人员在了解案情后的第一时间即着手勘查外围现场,由于农村住宅的外围现场人员、环境复杂,第一时间对外围现场进行勘查,能保证证据的科学准确性[3]。
2.细致勘查中心现场,痕迹物证最大程度提取
农村盗窃案件在勘查中心现场前,首先要确定并勘查现场出入口。由于农村多为院落式住宅,出入口一般为门、窗、院墙等,在勘查过程中注意对门锁、窗户上的指纹、DNA的提取,对嫌疑人翻越院墙时留下的足迹及刮擦痕迹的提取。犯罪嫌疑人在进入中心现场后,会在衣柜、床头柜、抽屉等位置寻找财物。对中心现场的勘查前,首先勘查地面足迹,根据地面足迹分析嫌疑人在室内的活动轨迹。经询问受害人室内物品的异常及变动情况,以中心现场翻动、移动物品的勘查为重点,提取犯罪嫌疑人遗留的有价值的的指纹及DNA检材。
3.扩大外围现场勘查,及时准确串并案件
通过对外围现场及中心现场的勘查,勘查人员对案发现场有一定了解。此时对勘查情况综合分析,及时复勘现场的出入口、中心现场的关键点,往往会有所收获。然后扩大外围现场的勘查,判断出入路径,对犯罪活动做出整体性的分析推论,鉴别并提取外围现场嫌疑人遗留的痕迹物证。并调取沿路的视频监控,充分发挥人像技术优势。通过对现场痕迹及视频监控的分析,及时准确的串并案件,提供侦查方向,为侦查破案起到关键作用[4]。
近年来,盗窃案件呈高发态势,特别是农村的盗窃案件,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基础设施薄弱,以致侦破难度较大。所以在现场勘查中能否提到有效痕迹物证,对于破案至关重要。刑事技术人员在勘查现场时,应综合分析发掘现场的指纹、足迹、DNA、视频等痕迹物证,为破案提供关键导向。特别是近年来农村视频监控的普及和人像比对系统的崛起,为案件追踪提供可持续性方向,监控视频信息客观、真实,在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固定犯罪证据等方面发挥出越来越突出的作用[5]。且嫌疑人在中心现场的反侦查意识增强,但在外围现场时反侦查意识降低,通过视频追踪获取嫌疑人清晰面部照片,以及发现并提取嫌疑人在来去途中遗留的痕迹物证,为案件勘查提供新方向、新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