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帆
摘 要:近些年来,城乡各地的林业整体规模都在迅速扩大,然而面对新的形势,森林遭受病虫害威胁的现状也变得愈发严峻。加之我县大部分林业经营者人均拥有森林面积小,林业收入占家庭收入较低,农民外出务工现象普遍存在,给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带来很大难度。本文主要陈述了南陵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状,以松材线虫病为例阐述防治策略,并提出針对性建议。
关键词: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松材线虫;松褐天牛
一、南陵县概况
1.南陵地处皖南低山向长江沿岸平原过渡地带,西南为低山丘陵区,山场海拔多在250-500米之间,最高海拔558米;中部为丘陵岗地,中北部山场海拔在60-250 米之间。东北部为平原圩区。南陵属亚热带南缘湿润型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气温15.8℃,极端最低气温-16.7℃,极端最高气温39.8℃,年降水量1300-1400mm,无霜期232 天。
2.南陵位于亚热带常绿落叶混交林地带,全县乔灌木树种350 余种,植物中药材600 余种。林业是南陵重要的基础产业,全县林地面积65万亩,活立木总蓄积149万立方米,树木绿化率36%。
二、南陵县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现状
林业有害生物的概念是“对林木有害的任何动物、植物或病原体的种、株”,防治方针是“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
1.检疫先行,标本兼治
为更好地利用林业有害生物普查的各项成果,要切实加强调运检疫和产地检疫工作,查核后签发植物检疫证书,对各种森检对象采取行之有效的封锁扑灭措施,严防外来有害生物侵袭。
2.搞好预测预报工作
利用每年秋季普查结果,搞好林业有害生物的监测预报,对新发现的有害生物,进行系统监测,综合分析,及时掌握疫情动态,准确、及时预报病虫害发生趋势。
3.林业有害生物综合治理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防治方针,以保护生态环境为根本出发点,分类施策、突出重点,以营林措施为基础,生物防治为主导,把现有适用技术合理组装配套,应用于林区,使全县病虫害治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打造生态循化。
三、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措施,以松材线虫病防治为例
危害我县林业生产的林业有害生物有松材线虫(Bursaphe-lenchus xyluphilu)、美国白蛾[Hlyphantria cunea(Drury)]、杨树蛀干害虫-杨干象[Cryptorhynchus lapathi(L.) ]等。
1.松材线虫致死树症状
松材线虫本质上属于无脊椎的动物,此类线虫构成了线虫纲的重要动物类型。一般情况下,松材线虫都会寄生于松木内部,线虫具有1 mm的体长,整体表现为细长的形态。每年夏季来临,新生长出来的松树嫩梢就会遭受天牛的啃食,而松材线虫就可以借助啃食后的林木表皮迅速进入林木,然后停留于松树内部。松木一旦遭受感染,那么林木上皮细胞与树脂道就会迅速遭受毁坏。在情况严重时,松木将会丧失自身具备的蒸腾作用,以至于整个植株表现为快速失水的状态。在树干的内部,积聚的分泌树脂迅速减少,直到停止整个的积聚过程。由此可见,松线虫病具备直接致死的作用,病死的松树将会停止代谢并且快速死亡。
2.普查方法:踏查、详查
以8个镇和2个国有林场为单位,根据我县主要森林类型、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地的地形、地貌以及林间防火道路、公路、林班线等设计踏查路线,边走边查,将调查结果填入记录表,并按要求对线路调查点进行编号、确定位置。在拟定的调查线路上没有发现有害生物时,重新拟定踏查路线,作补充调查。发现林业有害生物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林地设置标准地,详细调查病虫情,记录有害生物种类、寄主、虫口密度(感病指数)、危害部位、危害程度、传人地等信息。同时采集有害生物标本和寄主被危害状标本,并拍摄相关影像材料。
3.防治措施
(1)松材线虫病的疫木清理除害处理是目前控制松材线虫病传播蔓延的最基本技术措施。措施大体可分为两类:一是异地安全利用,二是就地除害处理。疫木异地安全处理与利用的传统除害方法主要是通过疫木熏蒸、热处理或微波处理等非生物除害后加以利用,将疫木直接制作胶合板、刨花板、中密度纤维板、建筑模板等人造板及用于烧炭、造纸等疫木安全利用。
(2)生物防治:保护天敌,利用天敌肿腿蜂、川硬皮肿腿蜂等,单株放蜂、中心点放蜂或分片布点放蜂,也可通过天敌携带白僵菌的方法感染天牛幼虫,达到对害虫的有效控制。
(3)化学药剂防治:成虫期用灭幼脲1500倍液、25% 阿维菌素喷雾防治;使用噻虫啉液剂(或粉剂)进行喷雾(或喷粉)或飞机喷洒绿色威雷(触破式微胶囊剂)防治;幼虫侵入树干期间采用毒签插入,药液注入,药棉球塞入虫孔后再用泥团封孔;松褐天牛羽化初期,设置诱木诱杀并于8月份以前将饵木灭虫处理。
(4)加强营林技术防治,如适地适树营造混交林,提高管理水平,促进树木健壮生长,增强抗虫能力,清除林内各种枯死、枯萎、衰弱的立木以减少虫源,这是一类治本的方法。
四、新时期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议
1.转变职能,推进防治社会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林权所有者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中职责规定,林业主管部门应转变职能,彻底扭转“一包到底式防治”,“重技术轻管理”的管理方式。①将防治职责剥离出来,交给林权所有者,交给社会化组织。②森防机构集中精力抓好监测、检疫执法、防治规划、应急管理、监督与等行业管理工作。
2.广泛开展宣传,营造社会化防治氛围
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具有很强的社会性,开展社会化防治需要全社会的大力支持。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危害性和检疫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推进社会化防治服务的重要意义,争取全社会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尤其是争取行政领导的重视,有了他们的重视,对推进林业有害生物社会化防治工作开展将起到积极作用。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总站.松材线虫病检疫技术:LY/Tl123一l993[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 士,1994:136—145.
[2]邱雅林,周青,郑智龙.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图解[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