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岩
(山东艺术学院 舞蹈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4)
“三皇舞”是一种流传在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李进士堂镇杏花岗一带(陈刘庄)的民间祭祀舞蹈,舞蹈风格独树一帜,虽与其他祭祀求雨舞蹈具有同样的祭祖、祭祀求雨的功能,但是它的舞蹈形式不同于其他民间地域性的传统舞蹈,如 “雩舞” (山东曲阜地区)、 “碾盘舞” (尼山地区)、 “加古通” (平阴地区)等。“三皇舞” 在一定程度上表现出了山东人民豪爽、质朴的性格,博大精深的齐鲁文化,以及劳动人民不畏艰难、乐观向上的伟大精神。[1]
山东“非遗”舞蹈“三皇舞”是一种古老的祭祀舞蹈,历史悠久,源远流长,其起源可以追溯到人类的原始社会时期。“三皇舞”中的“三皇”指的是:天皇、地皇、人皇。较早对其记载的文献资料出现在《史记·秦始皇本纪》中:在公元前221年(秦始皇26年),李斯说古代有三皇,是天皇、地皇、泰皇,其中泰皇最为重要。还有记载于《尚书》中的:伏羲、神农、黄帝是中国最古老的三皇。而三皇在菏泽市鄄城县杏花岗人看来,是现今三皇庙里敬仰的尧、舜、禹,也就是说尧、舜、禹才是他们心目中的三皇。“非遗”舞蹈“三皇舞”表演形式集中展现了人类从爬行进化到直立行走的全部过程。舞蹈表演是人们以爬行的方式来出场,然后穿上树叶、兽皮跑到山顶快乐地嬉戏游玩,突然遭遇上了怪兽“夔”,人们奋力将怪兽“夔”杀死,并且把它吃掉,然后用怪兽“夔”的皮,制作成一大鼓,大家又手舞足蹈,欢快地跳起了舞。随着时间的推移,后来三皇舞逐渐演变成为祭祖、祭祀求雨的祭祀舞,传承到今,演变成为人们喜闻乐见的广场舞的形式。
在数千年的传承与发展的历程中,“三皇舞”这一古老且传统的民间祭祀舞蹈,最终扎根于鄄城县李进士堂镇杏花岗一带,并延续至今。“三皇舞”在传承和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贯穿着山东当地社会历史文化和人文文化,具有较强的地域风格特色,对传承和发展古代地方艺术有着重要的意义。目前,为了独特的三皇舞能够更加完整的传承与发展,使珍贵的“三皇舞”发扬光大,永远传承下去,继续发扬耀眼的古朴之风[1],三皇舞已经被列为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行列,并决定成立三皇舞研究会和表演艺术团体,对研究山东“非遗”舞蹈传承途径,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随着社会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电子书目种类的繁多,艺术影像的发达,对传统文化产生了不小的冲击力,“非遗”舞蹈作为一种“活态性”的文化财富,在近几年,由于对“非遗”舞蹈保护的力度和传承的方法上的经验缺少,导致一些璀璨的、不可再生的“非遗”舞蹈文化正处于消失的危险之中。“非遗”舞蹈文化传承最有效的方式就是教育,但是如何更好地传承和保护民族文化又成了迫在眉睫的难题,再加上一些传统舞蹈艺人和舞蹈传承人的老龄化,使得我们把视野转向中小学。“非遗”舞蹈进校园的目的和初衷,并不是为了培养一批可以说、逗、唱、跳的艺人或职业演员,而是让青少年接受传统文化教育,接受传统,保护传统,并传承和发展下去,使“非遗”舞蹈进校园成为传统民族文化传承的一种有效途径。
由于现代化社会的飞速发展,我国的传统文化在“快餐”文化的冲击下,逐渐失去了其原本的内涵和意味,特别是传统舞蹈的传承发展,在如今快节奏的网络媒体宣传的背景下,都或多或少遇到了一些瓶颈性问题。“非遗”舞蹈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其表演形式具有独特的“活态性”。在传承和保护中,一些传统舞蹈由于传承方式和保护措施不当,民间的传承人人数较少且老龄化严重,再加之没有较好的记录和保存途径,使得许多“非遗”舞蹈正处于传承“断代”的危险,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舞蹈,作为人们喜闻乐见的一种表演艺术形式,在其发展的过程中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但在现阶段的“非遗”舞蹈的传承之中,人们过多地关注了“非遗”舞蹈的表演形式,也就是身体语言方面,而缺乏对“非遗”舞蹈所蕴含的丰富的文化价值和人文价值方面的研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重要组成部分的“非遗”舞蹈,是由我国劳动人民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与生产劳动中创造出来的精神文化财富,非物质文化的精髓主要是指人们遗留下来的技艺、经验与精神,是劳动人民智慧的呈现,所以对传统的舞蹈理论研究应该与时俱进。每种传统的舞蹈艺术都应该有其相应的理论体系,这种理论性的研究应该是在民间传统舞蹈发展中同步形成的,在实践的过程中产生理论观点,用理论去指导实践,丰富“非遗”舞蹈的理论体系,对其进行研究则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传统舞蹈的人文内涵。而且民间相关“非遗”舞蹈理论研究人员严重缺乏,也是导致“非遗”舞蹈理论研究不足的重要因素。
“三皇舞”存在一个明显的现象,即民间“非遗”舞蹈的传承人数量较少并且严重老龄化,群众普及度较低等。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现代化进程的加快,人们对于这种习以为常的民间舞蹈表演艺术形式采取了观赏和“看热闹”的态度,并没有扎根民间去关注民间舞蹈文化内在的韵味;另一方面是因为当地民间传统舞蹈的传承模式的保守,没有形成一定的表演规模。我们应该逐渐地改变以往传统、保守的传承模式,尤其是在提倡创新发展的今天,适应现代化的教育方式、与时代接轨,并通过多方位、多层次的研究,促进民间传统舞蹈的传承与发展。[2]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还需要加大对当地传统舞蹈的保护和宣传力度,在源头上采取传承保护工作,对其进行记录采集。并在相关专业人员的辅助下进行传统舞蹈的文字存档。
“非遗”舞蹈的传承属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活态传承。在现阶段,实现对“非遗”舞蹈的保护和传承的重要措施是使之尽可能得到广泛传播。所以,一条行之有效的传承之路对于“非遗”舞蹈是非常有必要的。传统的“非遗”舞蹈具有很强的活态性和地域风格性特色,其传承和保护需要当地政府的文化部门和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
下文尝试着为“非遗”舞蹈“三皇舞”进校园、如何通过中小学教育为其传承寻找一些新的途径和方法。
当今的中小学讲求很高的美育价值,但是就目前全国大部分中小学艺术课程的开设来讲,有音乐课、美术课、体育课等,唯独没有舞蹈课,这对学生的美育工作来说是有缺憾的,所以,“非遗”舞蹈进中小学校园,在弥补这一缺憾的同时,还能培养年轻一代从小就对中国的传统文化有深层的了解,更能够加强文化自信。所以在制定舞蹈课程教学标准时,要考虑到各地区的不同的民间舞蹈,各个年龄阶层的不同的生理素质以及各个课程不同的功能,以便各地区出现“非遗”舞蹈进中小学“遍地开花”且“结好果子”的美好景象。山东“非遗”舞蹈“三皇舞”,是山东齐鲁优秀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因此,开展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统舞蹈文化教育,并且结合学校美育教学的要求和特点,对传统“非遗”舞蹈“三皇舞”所蕴含的齐鲁文化底蕴进行探索,有利于在广大青少年中传播传统文化,加深青少年对传统文化的了解,培养审美艺术品格。
“第二课堂”包括专家进校园,开展“三皇舞”主体性讲座、传承人定期授课。将传承人邀请到中小学校园中,开展教学和演出工作,让中小学生能够亲身地感受到“非遗”舞蹈的魅力所在;定期开展对中小学舞蹈教师的培训活动,培养更多的舞蹈教师,不断丰富舞蹈教师的教学素材;举办各种“非遗”舞蹈知识竞赛等文体活动。
暑假是开展社会实践的好时机,中小学可以利用这段时间开展夏令营活动,组织学生到“非遗” 舞蹈的发源地或者传承人所在的村寨里,去感受当地的社会风俗和人文环境,深入田野采风,收集“非遗”舞蹈的动作素材,向当地传承人学习舞蹈,真正走进“非遗”舞蹈的世界,去体味、发现、探索传统文化的魅力。
通过开展专项“三皇舞”教育课题研究,师生深入民间,对传统的“非遗”舞蹈“三皇舞”民族舞蹈文化开展系列采风活动,既丰富了学生的课余生活,又传播和弘扬了中国的传统文化。例如,由文化局和教育局联合定期举办 “非遗” 舞蹈比赛,通过教学成果的汇报演出,映射出传统文化的传承情况,定期对其进行教学成果的检测。可以总结成功经验,弥补舞蹈理论工作者研究的不足,在课题研究的基础上,深入民间,挖掘其起源发展、表演形式、文化底蕴、发展流变等特点,并形成相关的文字记录,填补“非遗”舞蹈理论的空缺,实现理论与实践并重。
利用现代影像和数字化图书馆的优势,将“非遗”舞蹈的影像资料和文献资料整理成册,在大中小学的图书馆进行投放,设立“非遗”舞蹈多媒体教室,能让更多学生了解“非遗”舞蹈。例如,在地方性的市政文化建设中加入“非遗”舞蹈的内容,这样不仅能够使学生了解传统的舞蹈文化,而且社会公众都能直观地感受到传统文化的魅力,从而弥补只有在民俗旅游景点才能见到地方特色舞蹈的遗憾。
在完善“非遗”舞蹈资料的数字化和信息化的过程中,应认同和尊重“非遗”舞蹈的地域性和传承性,使“非遗”舞蹈的传承和发展不脱离其文化土壤,传承人和受传人两者需要积极配合,在传承的过程中注重传承途经的重要性,利用数字化和信息化的优势,将“非遗”舞蹈进行影像的采集之后,建立“非遗”舞蹈数据资源库,利用现代信息化的阅览和传承方式对其进行有效保存。
“非遗”舞蹈语境下的民族民间舞蹈,其表演形式、内容、风格等都是民族文化内涵的折射,反映了民族的历史文化内涵、宗教信仰、劳动生活、民风民俗等方面,可以说它是历史生产和人们社会实践的产物。“非遗”舞蹈进校园,不能仅仅将其视为趋势或潮流,而更应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弘扬与学校教育形成良性互动的有效举措。[3]采取有效的途径和方法,应对“非遗”舞蹈传承和发展的当下问题,推进“非遗”舞蹈进校园的进程,充分利用中小学当地的文化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平台优势,使得传统的民族民间舞蹈文化与现代文化的发展相结合。对我国传统“非遗”舞蹈的传承和保护,既符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要求,又能够增加和发展民族民间舞蹈的种类和形式,也能够使更多青少年了解并热爱祖国绚烂多姿的“非遗”舞蹈文化,并使其自觉承担起文化传承的重任,丰富学生的校园生活,将素质教育真正落到实处。[3]正如斐伏尔说:“消失了的时代对于我们已经没有意义了,但它的艺术仍然有一种无法替代的价值。”[4]由此可见,“非遗”舞蹈的传承和保护任务之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