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杰,刘国瑞
(1.辽宁师范大学,辽宁 大连 116029;2.辽宁教育研究院,辽宁 沈阳 110034)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高等教育强国是教育强国的根本标志,是建设教育强国的核心要义。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大任务,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是以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的科学发展,五大发展理念既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方向引领,也是实现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目标的根本路径。
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表明,高等教育强国形成与发展的历史,就是一部大学不断创新、勇于创新、追求卓越的历史。创新是大学具有基因特质的特征,没有创新就没有大学的发展与进步,也就不会有高等教育强国的形成与产生。今天我们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也必须要坚持创新发展理念。
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指出,“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战略支撑”。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紧紧围绕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大战略,紧紧围绕建设科技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网络强国、交通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目标,“牢牢把握科技进步的大方向、牢牢把握产业革命的大趋势、牢牢把握集聚人才的大举措”,“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教育方法,为国家现代化建设培养造就更多的合格人才、创新人才”。[1]“当今世界,经济社会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等领域的创新,国际竞争新优势也越来越体现在创新能力上。”[2]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加强应用基础研究,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培养造就一大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深入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深入实施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加快构建有中国特色的哲学社会科学体系。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3],没有创新,就没有活力。一个因循守旧、不能与时俱进的高等教育体系,是不可能建成高等教育强国的。经过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20世纪末高校扩招政策实施以来的大发展,我国高等教育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高等教育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位,但总体实力与传统高等教育强国相比依然有很大差距。实现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仍然面临许多体制机制障碍。如省级政府统筹区域高等教育发展的能力不足、方式落后,区域内高等教育结构体系不够完善,地方财政支撑高等教育发展的能力不足,一些部委院校下放后出现了功能萎缩和实力下滑等问题;放管服改革出现脱节,大学办学自主权落实难;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较低,服务“一带一路”的能力亟待提高;等等。解决这些问题的根本出路在于创新,必须不断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通过改革坚决破除一切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和体制机制弊端,吸收人类文明成果,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充分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必须系统推进育人方式、评价体系、办学模式、管理体制、保障机制改革,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内生动力,提高整体活力,使高等教育更加符合教育规律、更加符合人才成长规律、更好地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在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建设高等教育强国,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是人类历史上从未出现过的伟大事业。虽然就世界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历史而言,高等教育强国首先出现于西方国家,到目前为止也主要是一些西方发达国家,但这并不能说明高等教育强国是西方发达国家的专属,更不能说明他们所走的道路是通向高等教育强国的唯一道路。实际上,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本来就没有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遍模式,不同国家面临着不同的世情、国情和教情,因而可能就会有不同的建设道路。当前,我国高等教育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非常突出,东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水平不够均衡,中央部委院校与地方院校实力差距较大,高等教育规模、质量、结构、效益之间不够协调,大学发展的内生动力不足、活力不够充分,高校与经济社会发展结合不够紧密、贡献力不够突出。在此情形下,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牢牢立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最大实际,坚持创新、勇于创新、不断创新。如此才能走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中国道路,才能走向世界高等教育舞台的中心,才能掌握高等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当然,我们强调要走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中国道路和树立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话语权,决不是主张唯我独尊、妄自尊大,而是强调要不断提升中国高等教育的国际影响力与竞争力,从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贡献更多的智慧与人才。
高等教育强国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是高水平的体系优化与功能耦合的有机统一。高等教育的体系优化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基础,高等教育的功能耦合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标志。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以供给侧改革为契机与突破口,促进高等教育的体系优化与功能耦合的有机统一。
高等教育体系优化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基础,而高等教育的体系优化既是指高等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以及公平等的内在协调,也是指“双一流”建设与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有机协调。一方面,高等教育是一个复杂的系统,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以及公平等,都是表征高等教育系统复杂性的一个维度。高等教育的体系优化不是某一维度的优化,而是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以及公平等的内在协调和有机统一,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然也是“规模、结构、质量、效益和公平内在协调统一的发展”。[4]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强国是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不同区域高校分工合作、有机协调,形成良好高等教育生态,从而表现出高等教育系统整体的强。因而,实现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需要全国2900多所高校的共同提高和责任担当,是在高原上打造高峰,而地方高等教育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基石。[5]由此可见,只有大大促进区域高等教育质量的整体提升,才能促进我国高等教育逐步形成“高原隆起、高峰耸立”的可喜格局。[6]当下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实现高峰与高原的协调。既要积极推进“双一流”建设,把统筹布局与竞争择优相结合,构建“双一流”与特色院校发展的联动机制,建立动态调整、绩效挂钩的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双一流”建设的引领和示范作用,又要正视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非均衡性、可持续发展后劲不足、治理体系薄弱以及国家利益与地方利益冲突等现实问题,深刻认识高原建设任务的艰巨性,积极探索高原建设的有效路径。
促进与实现高等教育的功能耦合,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标志。高等教育的功能耦合是指高等教育系统“能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各子系统形成良好的功能耦合关系,能够适应复杂多变的社会需要”。[7]高等教育外部关系规律告诉我们,任何时空条件下的高等教育系统都不是一个孤立的存在物,而是处于复杂的关系网络之中,需要不断地与外界进行物质、能量以及信息的交换。换言之,高等教育系统需要与特定时空条件下的政治、经济以及文化等社会各子系统相互作用、相互联系,为社会进步、经济发展、文化繁荣以及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服务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阶段的新任务、新目标和新使命,从而获得存在的合法性基础和繁荣发展的资源。并且,高等教育系统功能的释放与彰显,也建立在与社会其他子系统功能互补与耦合的基础之上。历史表明,“与社会各子系统一样,高等教育唯有获得社会各系统的全面支持,并与社会各系统的发展建立起双向互动和适应的机制,才能逐渐释放出强大的能量”。[8]可以说,高等教育的功能耦合既是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志,也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旨归。
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是高水平的高等教育的体系优化,是“高等教育的规模、结构、质量、效益以及公平等的内在协调”、“双一流”建设与地方高等教育发展的有机协调,不是某一层面或局部的优化,而是全面的优化。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是高水平的高等教育的功能耦合,是高等教育的政治功能、经济功能、文化功能以及育人功能的有机统一,不是单纯强调政治功能或经济功能或文化功能的彰显,而是整体的耦合。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实践过程中,要切实贯彻落实协调发展理念,促进高等教育的体系优化与功能耦合的有机统一,就必须要进一步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必须坚持把供给侧改革作为实现高等教育体系优化与功能耦合协调统一的重要突破口。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既是推动创新发展、开放发展的必然选择,也是实现协调发展、绿色发展、共享发展的必由之路。可以说,高等教育供给侧改革是重塑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路径,是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是创新高等教育发展模式的重要机遇。要通过供给侧改革实现高等教育体系的优化;要通过供给侧改革优化人才供给与社会经济结构的匹配度;要通过供给侧改革强化高校科技创新驱动作用;要通过供给侧改革完善政产学用联动机制,从需求方和供给方双向发力,建构政校企新型协同发展关系。
高等教育强国是一个历史的、动态的概念,为保持高等教育强国持久而旺盛的生命力,必须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就是要尊重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在规律,时时处处按规律办事,走可持续发展道路,实现高等教育强国的永续发展。
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须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既不是一个不言自明的论断,也不是一个想当然的假设,而是一个在理论上需要阐明与澄清、在实践上需要切实贯彻与扎实推进的重大问题。从理论上来讲,高等教育系统是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繁荣发展的知识之源、智慧之源、思想之源以及人力之源。因而,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须要为人类社会共同面临的可持续发展重大课题做出应有的贡献和有力的回应。并且,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也只有实现可持续发展,才会拥有持续的竞争力、影响力和贡献力,才能肩负起促进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责任与使命。实现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必须着力提高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能力。我国在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历史进程中,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但也面临着一系列潜在的或已经显现的风险。如生源总量持续下降,优质生源相对减少,高职院校招生计划完成不佳;大学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和高校科技成果转化能力不高,政府、社会、企业、家长、学生不同程度地表现出不满意;政府财力紧张、社会投资办学积极性低下,家庭承受能力有限,高校可持续发展的能力面临挑战;大学内部管理日益复杂,招生、采购、基建、科研等领域的腐败现象叠出等。[9]因此,实现高等教育可持续发展,一方面要增强风险意识,“不让小风险演化为大风险,不让个别风险演化为综合风险,不让局部风险演化为区域性或系统性风险”[10],另一方面要增强化解风险的本领,“处理好解放思想和实事求是的关系、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的关系、全局和局部的关系、顶层设计和摸着石头过河的关系、胆子要大和步子要稳的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着力提高操作能力和执行力”。[11]
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历史征程中,要不断探索规律、自觉尊重规律、时时处处按规律办事。就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实践进程而言,要遵循以下两个方面的共同规律:第一,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要尊重高深知识活动的基本规律,即学术逻辑是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律之一。历史与实践证明,哪个国家或地区能更好地尊重学术逻辑,哪个国家或地区的高等教育就能兴盛与繁荣,反之则会衰落与凋敝。第二,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要尊重、维护与推动大学自主办学。大学作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主要承担者和基层行动主体,自主办学能否以及在多大程度上得到尊重与实现,直接影响甚至决定着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进程与成效。纵观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可以发现任何国家、任何历史时期高等教育的繁荣发展,都是在尊重学术逻辑和大学自主办学的基础上取得的,这是高等教育发展的共同规律。当然,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离不开政府的顶层设计、统筹谋划以及宏观协调,但政府的作用应是间接的、宏观的,应以尊重学术逻辑和基层行动主体的主体性、自主性以及创造性为基础。可以说,没有以尊重学术逻辑与大学自主办学为基础的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是不可想象的,也是不可能实现的。
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是一个永不完结的历史进程,是一个时代命题,也是一个永续的命题。一方面,高等教育强国是一个比较性的概念,是在与其他国家不断比较中逐渐形成的。任何国家的高等教育都处于不断发展与变化之中,因而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然也是一个不断发展的命题。另一方面,高等教育强国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是随着历史不断演变与发展而形成的。任何高等教育强国的形成与发展都有一个历史过程,都处于不断变化与发展之中。世界高等教育中心的历次重大转移,就充分地说明高等教育强国不仅是一个比较性的概念,还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世界高等教育发展史上,那些没有坚持不懈地建设高等教育强国的国家,其高等教育强国的地位无一例外地被其他国家所取代。也正是因为如此,我们才强调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要坚持绿色发展理念,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在新时代背景下,建设高等教育强国,需要把结构调适与制度创新、政府引导与市场调配、利益驱动与内生发展、国际化引领与信息化驱动、全球化视野与本土实践等有效地统一起来,系统地推进高等教育的综合实力与核心竞争力的增强与提升,实现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
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要统筹推进国内国际两个开放,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为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向世界发出的伟大号召。高等教育强国建设作为时代进步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和战略性力量,必须要自觉融入到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进程之中。高等教育应充分发挥引领和支撑作用,主动服务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以“一带一路”建设为重点,坚持引进来和走出去并重,遵循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推动实现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应充分发挥在人文交流中的平台和纽带作用,主动服务于大国外交,讲好中国故事,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这就要求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要具有国际视野和开放胸怀,要站在国际舞台并以国际舞台为背景,积极融入并投身于国际化大潮流之中。一方面,要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贡献新思想、新理念、新知识,并对此进行解释与宣传,促进和深化全世界各国各族人民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的理解与认同,从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中国智慧。另一方面,要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培养大批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将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的思想付诸实践,从而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不断贡献中国力量,展现中国气派,树立中国形象。
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要“以中国特色为统领,以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经济社会为导向”。[12]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要坚持中国特色,也就是要坚持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以及文化自信,要扎根中国大地办教育,服务中国改革发展实际。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要面对我国独特的社会环境、关注我国独特的历史传统、尊重我国独特的文化观念、结合我国独特的基本国情、考虑我国独特的高等教育发展状况,以新发展理念为统领,坚持中国特色,而不能对其他高等教育强国的发展模式生搬硬套。德国高等教育强大的历程与模式明显不同于英法两国,而是在吸收英法高等教育有益养分的基础上进行了“德国化”创造,形成了独具特色的高等教育“德国模式”。美国高等教育强国的形成与发展也不是机械地模仿德英法而来,而是在借鉴德英法先进理念的基础上进行了“美国化”改造,进而形成了影响世界的高等教育“美国模式”。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拥有独特的国情和教情,我们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在尊重高等教育运行发展共同规律的基础上,优化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提升高等教育治理能力,构建中国特色的现代大学制度,培育中国特色的大学文化,探索中国特色的高等教育模式,创造服务于中国改革发展实践需求的高水平成果,培养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高层次创新型人才。
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必须融入国际化潮流,必须坚持中国特色。要以国际视野博采各国所长,吸收成熟经验,同时要立足本土,从中国国情出发,致力于总结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中国经验,梳理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中国模式,设计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中国道路,在加强对中国特色高等教育理论体系的探索、研究基础上,致力于提升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和文化自信。作为后发外生型的高等教育大国,学习和借鉴高等教育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与先进做法是必要的,也是必须的,但是学习与借鉴必须立足于中国实际,必须坚持中国特色。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坚持国际化是一种自信、勇气与胸怀,只有坚持国际化,高等教育强国的实力与特色才能更好地展现与彰显,才能体现国际竞争力与世界影响力,才能为世界高等教育发展贡献中国智慧。坚持本土化是一种坚守、使命与情怀,只有坚持本土化,高等教育强国的使命与责任才能更好地落地与实现,才能更好地为本国、本民族的发展服务,才能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撑。在高等教育强国形成与发展过程中,国际化与本土化从来都不是水火不容、相互对立、彼此割裂的。高等教育强国是在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矛盾运动与对立统一过程中不断向前推进的,既不存在脱离本土化的国际化,也不存在无视国际化的本土化。当然,我们说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要坚持国际化,是多层次、全方位、高水平的国际化,是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国际化,是本土化与国际化对立统一基础之上的国际化。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要坚持本土化,也不是固守传统、抱残守缺、固步自封的本土化,是继承优良传统、符合实践需求、勇于开放创新相结合的本土化,是本土化与国际化对立统一基础之上的本土化。
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深刻认识与牢牢把握中国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出现的新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坚持公平正义的基本原则,坚持以共建共享为出发点与落脚点,办好人民满意的高等教育。
以人为本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要坚持的根本理念。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就是要把人民对优质教育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增加优质教育资源的供给量,扩大改革发展的受益面,努力为每个学习者提供适合的、有质量的教育,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根本上来讲,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根本理念,最终要落实和具体化到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上来。众所周知,高等教育具有多种功能,在任何国家、任何历史时期都具有工具的性质。高等教育既可以为国家政治建设服务,也可以为国民经济建设服务,还可以为社会文化发展服务,这是客观事实。不过,高等教育工具价值的发挥与体现都是间接的,都是以高等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本体价值为基础的,过分强调与重视高等教育的工具价值,必将导致高等教育的衰落。今天我国大力推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并不是否定高等教育的工具价值,甚至将高等教育作为国家兴旺发达的基础动力,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以学生为中心、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之上。高等教育强国不仅体现在物质条件优越上,也体现在高等教育系统的科研实力上,更体现在高等教育系统的人才培养能力上。可以说,是否落实与践行以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的根本价值追求,是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高等教育强国的根本标准,也是一个国家能否建成高等教育强国的关键。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要坚持以学生全面为中心的根本价值追求,就是要牢固树立“大学以教学为中心和教学以学生为中心”[13]的教育理念,构建以学生为中心的人才培养模式,促进学生实现全面发展。
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应然追求,也是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要坚持的基本原则。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必须把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根本价值追求,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守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预期,在发展中补齐短板、促进公平正义。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发生深刻变革,人民对更高层次的教育公平与正义提出了新的要求,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理应对此做出回应。因为,“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反映,是社会公平的基础,是促进社会公平的手段”。[14]促进公平、维护正义,是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基本内容和重要目标,同时,高等教育公平水平与正义程度也是衡量与判断一个国家是不是真正意义上的高等教育强国的重要标准。然而,就当前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来看,高等教育公平与正义问题依然比较严峻,社会各界对此依然有诸多诟病,突出地表现在东中西部之间和城乡之间在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享有与分配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尤其是随着“双一流”建设政策的不断推进,这种差异可能会进一步扩大。高等教育的公平与正义是一个历史的概念,在不同历史阶段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也会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而逐渐提升。虽然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但我国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从来都是以公平正义为基本原则,并永不停歇地追求更高水平的公平和更大程度的正义。我国提出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宏伟目标,就是要不断提升高等教育资源的供给质量,从而不断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供给数量,进而实现更高水平的公平和更高程度的正义。
“共享,作为人类社会的长期追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也是其优越性的具体体现。”[15]坚持共享发展理念是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具体化,也符合“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基本要求,是我国社会各领域改革与发展的基本价值准则和最终目的。对高等教育强国建设而言,坚持共享发展理念,就是要在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全过程之中坚持以共享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发展中提高教育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能力,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使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具体而言,就是要坚持全民共享、全面共享、共建共享和渐进共享。第一是全民共享,我国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成果是全体人民共同享有的,不是少数人或一部分人享有;第二是全面共享,我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追求的是每个人都能获得与自身资质、禀赋以及发展诉求相适应的高等教育机会;第三是共建共享,我国建设高等教育强国强调的是人民的共同参与,共同参与才能共同享有,共同参与建设的过程就是共同享有的过程;第四是渐进共享,高等教育强国建设是一个历史的、渐进的过程,共同享有是在持续不断的建设与发展过程中从低级到高级逐渐地实现的。我们不能做超越发展阶段的事情,只能在现有条件下不断向共同享有的目标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