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缩小城乡数字鸿沟,加快建设网络强国,促进乡村振兴和边疆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2018年度电信普遍服务试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以加快偏远和边疆地区4G网络覆盖,到2020年实现全国行政村4G覆盖率(行政村4G覆盖指该村村委会5公里范围内有4G基站,或该村村委会、学校、卫生室及任一20户以上人几聚居区均有4G信号)超过98%。2018年支持建设4G基站约2万个。
申報条件方而,《指南》称,行政村无4G基站、边境0-3公里范围内20户以上边民聚居区、学校和卫生室,几岸、哨所及周边道路等任一区域无4G网络覆盖以及无4G基站的常年有人活动的海岛/礁可以进行申报。申报时应充分考虑宽带网络的先导性、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指南》指出,实施企业确定后,试点地市政府与企业签订协议,按照实施方案约定承诺的支持政策等,报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备案。省(区、市)通信管理局、财政厅(局)与试点实施企业签订合同,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合同签订后各省(区、市)财政厅(局)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企业拨付中央财政补助资金。
此外,各方应按照合同和协议加强协同,确保试点任务按照时问节点高质量完成。基础电信企业集团公司应统筹安排资金预算,及时保障资金投入。实施企业应按照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相关要求开展建设,鼓励通过异网漫游等模式向其他企业开放共享。
试点任务应在合同签署后一年内完成,如确因自然条件限制等因素无法按期完成,应在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向本省(区、市)通信管理局提出延期申请。试点地市政府组织县级政府开展项目初验,各省(区、市)通信管理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进行终验。
(来源:工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