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志鹏
摘 要:国家对农村土地管理工作进行规范,但是在实际的管理工作当中,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实施情况并没有按照预想的方向发展,导致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出现新的动向和问题,需要针对其中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解决对策,促进农村土地确权的落实,规范农村土地流转的规范性和公正性,这对新农村建设与发展有重要的意义。本文对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及解决对策进行探究。
关键词: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新动向;解决对策
我国土地资源丰富,管理工作难度较大,我国大力推动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化的实施,农村土地资源管理对农村经济建设和发展有重要的影响,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工作当中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抑制了新农村建设和农村地区经济的水平提升,并且使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出现了新动向,因而只有找到解决其中问题的方法,才能促进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的规范进行。
一、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
1.土地确权工作实施力度较小。农村土地资源管理规范化一直是有待提升的,国家要求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对管辖的农村区域土地进行确权,但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实施的力度比较小,造成这一现象,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土地使用者没有确权的意识,当土地管理部门人员进行确权工作时,配合度不是很高,导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迟迟不能有效的落实。另一方面,农村人口逐渐向城市扩散,很多土地的所有人本人不在当地,但是其家属又没有相应的资料证明,就导致很多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搁置无法进行下去,这些都阻碍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高效进行。
2.土地流转流程不严格。在农村地区,以往土地管理工作不规范留下了很多的问题,一直搁置至今,很多农村土地荒废,没有充分的利用起来,而被利用的土地资源在流转的过程中,流转的流程也是非常不严格的。通常情况下,农村土地流转都是在农村内部小范围进行的,而且农村用户进行土地流转时没有签订转让使用权的协议,这是由于流转用户之间都是同一个村的居民,流转时只是商议流转事宜,没有落实到合同上。导致农村土地使用者与所属人不同,使用者没有凭证能证明自己的使用权,土地确权工作就会非常的麻烦,而一旦土地使用期间出现纠纷,没有相关的法律凭证,就无法公正的保障当事人的权益,土地流转也会因此而难以进行。
3.土地确权与流转公平性较低。首先,在以往阶段的农村土地使用期间,管理人员没有充分的履行自身的职责,土地使用过于随意,土地的使用权没有进行登记的情况下就开始使用,在确权工作期间如果农村土地使用者不能提供有力的证明,那么将会收回土地使用权,农村土地使用用户就有可能遭受损失,权益无法保障。其次,国家为了推进新农村的建设,会征集农村土地,并会根据征集土地的面积给予相应的资金补偿,但是在后续的土地市场交易过程中,农用户没有参与其中,后期土地升值产生的效益,农用户也是有份的,但实际并非如此。这两种现象都导致土地确权与流转公平性较低,农民的权益没有得到保障。
4.土地流转范围较小,土地流转机制不完善。我国农村土地流转还只局限于农村内部,这对于农村土地资源的有效运用非常不利,农村土地资源流转是为了建设新农村,提升农村的经济效益,如果农村土地流转不能与外界经济环境相关联,就很难实现这一目的。这也体现了农村土地流转机制的不完善,农村土地流转需要依靠中介机构实现与外界经济环境的连接,使农村土地、中介和外界形成畅通的环境,但是目前我国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很多工作没有落实,精力和资金两方面都无法有效的为土地流转提供助力。
二、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问题的解决对策
1.建立法律法规,推进农村土地确权有效落实。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难以实施的局面是急需要打破的,因而要建立法律法规,让农村土地确权有所依据,并利用法律来约束和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的有效落实。首先,农村土地管理部门先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建立起来,并让土地确权人员明确自身的职责,同时要在农村范围进行宣传,让农村用户明确确权的重要性,只有确权后才能保证他们自身的权益。其次,在确权过程中要逐一调查,建立完整的确权程序,将农村土地使用权与用户一一对应,做好登记入册工作,并将相关确权证明交由用户保管好,从而逐步完成农村土地确权工作。
2.明确农村土地流转流程,完善土地流转机制。对于现阶段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当中存在的问题要尽快制定完整的农村土地流转流程,建立科学的土地流转机制。并且农村土地管理人员要与政府部门进行联合,对农村土地流转行为进行约束和管理,在农村土地流转行为发生时,要与当事人用户进行充分的沟通,强调土地流转机制和流程,帮助用户明确土地流转的法律效益,从而按照土地流转流程有序开展工作,并将土地流转合同进行备案。
3.强化土地管理的公正性,保障农民权益。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的目的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为农村群众带来更多的经济收益。但是在现阶段的农村土地管理当中,农村征地后续交易工作农村群众没有参与其中,就无法得到后续的收益分配,这就是不公正的现象。因而在农村土地征用时除了交付用户应有的土地使用补偿费以外,还要根据土地的利用价值和市场交易获得的经济效益,按照法律规定交付农村用户的那一部分收益,保障农民的权益。
4.建立中介服务机构,搭建土地流转沟通桥梁。农民由于生活环境,文化程度等各種因素的影响,对于土地市场交易既不了解,也无法参与,因此,土地流转中介机构的建立有着重要作用,不仅可以为交易双方提供一个交流的渠道,而且可以促进土地资源的有序流转,最大程度地实现土地经济效益。
5.加大宣传土地确权与流转重要性力度。土地确权与流转工作的落实,需要农民的大力支持,但由于农民文化程度低,对自身合法权益认识不够,对土地的确权与流转缺乏积极性,这就需要政府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对土地确权与流转政策进行解读,提高农民维权意识,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
三、结语
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工作落实的情况还是不容乐观的,很多政策无法推行落实,导致工作难度较大,质量和效率较低。这些不仅影响了我国农村经济发展,对农村群众的权益和利益都有不良的影响,根据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动向,必须采取解决对策进行改善,从而促进土地确权与流转高效进行。
参考文献:
[1]陈宏伟.掌握土地确权与流转新动向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J].吉林农业,2016(23):62.
[2]李开国.农村土地确权与流转中的新趋势分析[J].乡村科技,2017(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