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高级实验中学 江苏盐城 224001)
如果说世界物质统一性原理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石,那么,我们中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法律的双向建设就是中国崛起的基础。在过分强调应试教育的现在,如何长远的加强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效规避高中生的不良行为,加强高中生法律学习意识的自我养成建设便显得尤为重要。[1]
就我国国情来说,目前我国正面临各种外来文化的冲击,各种思想的挑战。广开民智的有利作用体现出来了我国的综合国力强盛,但是也滋生很多粗鄙的思想产生。高中生作为我国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学生众多,对于法律没有明确的认知,如果出现蔑视法律的行为,后果不堪设想。所以在高中建设过程中,就必须有效规避学生糟粕的思想和行为,而最好的方法就是法律的学习,也就是高中法律学习意识的自我养成。[2]
“依法治国”是中国基本治国核心,法律是我国治理的支撑点。“一切从实际出发,遵从法律”这也必须是高中生遵循的思想核心,作为国家的新一代人才,只有正视我国的“依法治国”,才能在以后成为对国家建设有用的人才。但是,怎么去实行呢?在这,就必须做到法律意识的自我养成。
1.正确方向了解并贯彻“依法治国”
我们新中国的成立和发展离不开法律框架的支撑和规划,所以,了解我国的法律法规是我们目前所要学习贯彻的。作为新时期的高中生,在学习上不能仅仅只停留在学习成绩上,还应该多了解我们的国家,重视我国的政策,自我遵从于法律。如果不能正视学习我国当前的法律法规,就会滋生很多与之相反的反面例子,比如,主观主义一直影响着高中学生甚至是共产党干部人员。它最主要的特点就是“纸上谈兵”,“纸上谈兵”忽视客观实际事物的存在,还有诸如此类的攀比意识,以为我为中心等等。这些错误的观念都潜在在高中学校中,如果我们高中生不能拥有正确的法律意识,就很容易被其所诱导。
2.学生自我定位
在现在的高中部,有着很普遍的陋习——攀比,正所谓“饱暖思淫欲”,随着新中国经济增长的势头不断扩进,越来越多的高中生便将目光从“好好学习”移向了“攀比争强”,具体表现在:早恋,好面子,以自我为中心等等。现在的很多高中生都喜欢攀比,产生各种形式之风,为了一点点口角大打出手,为了一点面子就动辄伤人性命。更有甚者,不把自己定位在学生,而是什么老大什么社会人士,这样的后果就是仇恨越来越深,学校越来越乱,在不了解法律的前提下,为所欲为。这些幼稚的行为起因就是在于我们高中生不能自我定位,在该好好学习,奋力拼搏的时期内做与之相反的事情,铸成大错,悔之晚矣。
3.夯实理论基础
一个正确的法律思想教育必须是内外兼备的,所以,高中生在高中法律学习意识自我培养过程中,就必须先从学生关于青少年法律的相关知识入手。在这方面上,很多学校通过不断开展关于中国青少年法律法规的讲座,积极让学生参与,从而不断夯实法律理论基础,而我们高中学生就应该积极响应,不断学习,夯实理论基础。
4.学生与学校之间交流经验
学校在组织教育学生青少年法律法规的同时可能会出现一些不足,我们高中生就要及时发现,不断和学校交流改善,以建立健全良好的法律意识自我养成的良好氛围。
1.流于形式
在我国的发展过程中,形式主义一直影响着人们的发展,很多学生也不例外,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建设之后也渐渐流于形式。形式主义的东西,重形式轻内容,重过程轻结果,重印象轻实质,形式主义的出发点,不是以党和国家的事业为重,而是以表面风光为标准,以个人利益为轴心。随着时间的推移,法律学习意识的自我养成上也渐渐的趋于形式,不走心,只简单应付。
2.不能兼顾
很多学校的法律法规思想教育建设做的很好,但是就每个学生的教育来说。讲座以及演讲不能完全兼顾到每个学生,对于学生自己来说,学生自主性太强。如果没有强力的自觉性,恐怕收效甚微。
3.两极分化
部分高中学生思想建设中,对于“好学生”和“坏学生”定义太过于绝对,也对这两点进行典型树立。随着时间的推移,“好学生”扎堆,“坏学生”成群,两者对立分化,对高中法律学习意识的自我修养百害而无一利。
新时期高中生的实际工作生活中,主观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既阻碍我们认识和把握客观规律,又使高中生好吃懒做,不懂学习,不懂法律,为所欲为,成为高中生学习过程中最大绊脚石,往大了说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反推力。因此,新时期的高中生应该重视我国的法律法规学习,从本质上了解我国法律法规,自我规避因法盲带来的不良影响,积极实施法律的自我养成意识。不断进步,规范学校秩序。
[1]曾珠子.浅议高中生思想政治课法制教育[J].法制与社会,2016 (1):23 1-232.
[2]周冰倩.高中生法律意识与人性观、家庭亲密度和适应性的相关及培养策略研究[J].商业故事,2016 (2): 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