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元兆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商业银行加快了利用“互联网+”服务小微企业的步伐,小微金融服务实现由单一信贷模式增长到多方位战略布局的转变,商业银行通过运用新兴技术,加强与政府、第三方征信机构及互联网企业等多方位合作,大力探索小微金融服务方式,拓宽和深化服务范围及内容,向创新化、多元化、精细化方向发展,小微金融服务领域开始出现差异化竞争。
(一)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
1.财务制度不健全。小微企业多为个人或家族式管理,一般没有专职财务人员,财务报表不够规范,财务公私不分现象突出,甚至为应付多头部门,编制虚假报表。银行很难把握企业真实的经营信息,无法对小微企业进行全面客观的风险评价和信用等级评估,风险源头管不住,银行就不敢放贷。
2.抵押资产不充足。小微企业普遍规模小、资产少,缺乏充足的可供银行贷款的抵押品,特别是一些轻资产企业和初创企业,可提供抵押的资产就更少。加之小微企业市场和经营风险较大,大多数成熟的企业不愿为小微企业提供担保。银行从信贷资产安全性角度,也不愿为小微企业办理贷款。
3.资金使用管理难。受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影响,其借贷资金多用于临时性周转,贷款金额小、期限短、风险大,回笼资金银行监管难。商业银行考虑到经营成本和风险补偿,即使借贷也会抬高贷款利率,而偏高的融资成本加重了小微企业负担,从而限制小微企业的借贷需求。
4.抵御风险能力差。小微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普遍不高,产品单一,创新能力不强,新产品开发能力弱,同质化现象比较严重。小微企业生产无法形成规模效益,与大企业无法在成本和价格上抗衡,抵御市场风险能力较弱。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不良率上升,也会削弱银行支持企业力度。
(二)商业银行存在的问题。
1.商业银行发展定位的影响。一是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性不高。在贷款营销过程中,国有大型商业银行更加倾向于政府平台、房地产企业和机构类业务等大型客户,小微企业因金额小、管理难和风险大,营销积极性相对不高。国有大型商业银行的基层网点法人客户贷款权限大多上收,多数乡镇网点没有小微企业贷款发放权限,属地调查、营销和管理的积极性不高,一级支行小微企业贷款营销团队鞭长莫及,影响了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二是农村信用社(农商行)受制于自身规模与能力。目前,小微企业贷款主要靠农信社(农商行)支持,但大多数农信社(农商行)整体实力较弱、资金总量小,加上在产品和服务上创新不足,无法满足小微企业信贷需求。三是股份制商业银行业务延伸不足。股份制商业银行机构主要集中在城区,对乡镇网点金融服务鞭长莫及。四是村镇银行支持小微企业力不从心。村镇银行目前数量少、规模小,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中发挥的作用有限。
2.商业银行服务能力的影响。一是产品创新能力不足。大多数商业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产品偏少,同质化现象突出,业务和产品缺乏创新,无法满足小微企业差异化融资需求,特别是线上金融产品的开发力度不够,没能实现小微企业信贷批发做和线上做。二是金融服务能力不足。商业银行为强化小微企业信贷风险管理,过度将信贷审批权限集中,形成贷款调查手续繁、审批流程长、等待时间长,与小微企业贷款“短频急”的要求不相适应。大多数商业银行没有设立小微金融专业服务团队,面对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无法全面满足。三是内部考核激励不足。一些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考核过于严厉,风险容忍度低,营销人员怕担责任而弱化营销。加之绩效激励没有大额个贷和项目贷款明显,影响了营销人员积极性。
3.商业银行信息不对等的影响。商业银行由于缺乏小微企业真实可靠的财务信息和公允的外部评价,不能客观有效地对小微企业风险进行评价和分析。正因为对小微企业业务风险把控难度高,在小微信贷业务发展上,商业银行就会从成本与收益分摊的角度考虑,相应提高小微企业准入和贷款定价的门槛。一方面,由于小微企业缺乏统一的征信,商业银行很难准确把握贷款风险,就会提高贷款发放的条件,使得申贷手续更加繁琐,小微企业通过审批变得更加困难,迫使小微企业转向民间融资和非正规渠道融资;另一方面,商业银行收集小微企业信息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获取征信成本相对较高,就会将成本摊派到小微企业头上,相应提高贷款利率,客观上增加了小微企业负担。
(一)建章立制,建立健全服务小微企业各项机制。一是高度重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发展。近年来,随着小微企业成长环境的改善和作用的发挥,商业银行普遍开始重视拓展小微企业市场,但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思想上解放不够、能力上提升不快。一些基层网点直接面向市场的力量不足,网点营销能力不强,综合服务能力弱,客户经理知识储备不足,营销技巧欠缺,小微企业贷款不同程度存在“没人干、不想干、不会干”的问题,应引起商业银行管理部门的高度重视。支持小微企业健康发展是服务实体经济建设、践行普惠金融理念的重要内容,是商业银行应对经济新常态、实现经营转型、拓展客户基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的重要手段。商业银行要提高思想认识,充分理解发展小微企业金融业务的重要意义,切实做实、做强、做优小微企业金融业务。要贴紧经济与市场发展,切实转变经营理念,增强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二是积极打造小微企业专业化服务团队。小微企业面广量大,分布于城乡。商业银行需要打造一支专职营销服务团队,专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基层网点作为业务经营的前沿,能更加方便快捷地了解当地小微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可作为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发起人和调查人,形成调查报告报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审查审批。同时贷款发放后可委托当地基层网点进行属地管理,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中心指定专人监督检查,提高贷后管理效能。对一些大集镇或小微企业相对集中区域的网点,可建立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分中心,下放小微企业信贷审查审批权限,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质量。三是完善小微企业信贷考核激励机制。根据小微企业融资特点,不断创新和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出台《小微企业贷款营销考核激励办法》,对营销个人和团队从综合收益、风险把控、资产质量等方面进行考核,对营销业绩突出的人员和团队加大奖励力度,调动信贷人员营销小微企业贷款的工作积极性。出台《小微企业信贷业务从业人员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对因国家政策、行业政策、市场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不可抗力等原因形成的信贷风险,信贷人员无主观故意并已履行岗位职责的,应实行尽职免责。
(二)创新手段,全面提升服务小微企业的内部融资体系。一是创新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商业银行除依托人民银行建立的征信系统和贷前调查情况对小微企业进行信用评级外,可探索建立依托网络大数据对企业进行评级,通过与互联网企业合作,构建互联网贷款平台,开发网贷产品,以充分满足小微企业资金需求上的“短频急”特点。运用大数据技术,为小微企业提供快捷、高效的线上循环信用贷款,降低小微企业融资成本。二是创新小微企业贷款授信体系。针对小微企业集群化、区域化、特色化和产业化的特点,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授信可采取集中授信的方式,实行一行业、一项目、一市场、一集群等进行一授信。根据小微企业所处行业、发展阶段、管理水平以及还款能力等因素,建立适合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的可循环贷款模式。三是创新信贷服务方式。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可按照专业化的标准流程进行操作,采用工厂流水线的批量生产方式,实现零散贷款办理“批发做”。对一些成熟的业务流程,在大数据支撑的前提下,逐步将其移植到线上,实现贷款办理“线上做”。对处于创业、成长、发展等不同阶段的小微企业,商业银行可采取不同的信贷担保抵押方式,最大程度地盘活企业动产和不动产,更加高效地利用担保和信用放款方式,切实提高小微企业融资的灵活度。小微企业经营特点决定了其资金使用“短频急”的要求,商业银行要进一步下放经营网点贷款权限,尽量缩短贷款调查、审查时间,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四是创新小微企业贷款管理方式。商业银行要改变过去依靠人力调查管理的关系型信贷管理方式,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向交易型信贷管理转变。交易型信贷技术相较关系型信贷技术拥有更为标准化和量化的评估模型,其主要依据企业的财务信息、抵质押物价值等易于编码量化与传递的硬件信息。商业银行通过互联网数据计算分析,对企业资信水平进行评估,大大降低了运营成本,也有效降低了风险成本。
(三)拓宽渠道,建立互联网金融小微企业融资模式。互联网金融具有效率高、手续简便、成本低等特点,商业银行可借助于互联网金融,在服务小微企业信贷模式上不断创新,积极构建互联网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平台,满足小微企业的金融需求。一是完善线上产品网络销售渠道。随着互联网技术和运营思维的冲击,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服务渠道和业务模式的影响更为直接,商业银行更为积极地进行业务的互联网化,多方位对互联网服务渠道进行创新。商业银行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小微企业服务的客户数、交易量和交易笔数不断攀升,得到了众多小微企业的认可和使用,小微企业从网上银行和手机银行直接实现了包括结算、融资、保险、理财等服务。二是大力开发网上信贷新产品。商业银行可充分利用互联网金融特点,通过大数据读取与分析,建立更为精细的小微企业信用分析,开发出更多的网上信贷产品,满足不同小微企业差异化信贷需求。如可结合小微企业资金使用特点,开发出自助可循环贷款产品;通过小微企业上下游供应链分析,开发出适合小微企业生产、流通、消费流程的供应链融资产品。三是加强与电商合作推广小微信贷。近年来,电商平台的快速发展,累积了包括客户交易、客户评价、信用记录等海量数据信息,通过挖掘网络大数据,通过云计算方式,商业银行可轻松地构建自己的贷款管理系统和企业信用评级自动分析模型,可以及时向小微企业发放贷款,高效提供融资服务,既可将贷款风险和成本降至最低,也彻底改变了由于信息不对称导致融资难的状况。四要加强电子商务平台建设。近两年,随着智能手机的普及和移动互联网技术的成熟运用,商业银行整合了手机银行与网上银行服务,推出了电子综合化移动平台,使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更加直接高效。商业银行要加强自己的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开发更多的电子信贷产品,积极拓展更多商户网络,通过差异化定位,形成多元化服务小微企业电子商务。如农行推出的“E商管家”,弥补了农行全渠道电商产品的空白,预示着农行电子商务时代的到来。
(四)多方联手,激发商业银行服务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需从市场、政府及社会多方联动,共同打造金融服务小微企业的宽松环境,进一步激发商业银行内生动力。一是小微企业应加强自身良性发展,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积极维护银企信用关系,珍惜信用记录,落实好债权、债务,承担起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二是银监部门认真落实好小企业信贷投放三个“不低于”要求,从增速、户数和审贷获得率三个维度加大小微企业贷款考核力度。对无法达到三个“不低于”要求的商业银行要出台相应惩罚措施。三是人民银行从小微企业征信入手,解开银行与企业“信息不对称”难点。商业银行之所以对一些不规范企业不想贷、不敢贷,就是因为信息严重不对称。人民银行应牵头开发小微企业征信系统,尽可能多地整合银行、税务、工商、法院、环保等相关部门的信息,供商业银行查询采用,并支持小微企业直接在系统上发起融资申请和提交资料。四是政府从增信入手,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金融资源的撬动功能,推出形式多样的“政府增信”模式,引导社会资源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扶持,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商业银行要加快构建“银政”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新模式,充分发挥“政府增信”在商业银行扩户提质、降本增效、风险化解等作用,依托政府主导的增信机构提供的政策性担保、风险补偿基金、信用保险、保证保险等新型担保方式,为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的信贷业务,同时地方政府要坚决打击逃废债行为,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