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学文
【摘 要】 本文基于东部沿海某供电企业电力用户缴纳电费和供电中断现状,结合现有售电业务政策,设计了两种服务产品。产品目标客户主要包括两类:一是对供电可靠性、设备安全有较高需求的电力用户;二是有延迟缴纳电费需求的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开展本文设计的业务后,一方面可以增加电力用户对于售电公司的依附力,降低用户流失风险;另一方面,增值服务也可成为新的收入来源。
【关键词】 电力改革 售电业务 金融产品 增值服务
引 言
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拉开了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序幕。随后,《关于推进售电侧改革的实施意见》等六个配套文件于当年11月印发。配套文件规定,售电侧市场化交易的结算方式为:发电公司、电网企业、售电公司和用户应根据有关交易规则,按照自愿原则签订三方合同。电力交易机构负责提供结算依据,电网企业负责收费,结算,负责归集交叉补贴,代收政府性基金,并按规定及时向有关发电公司和售电公司支付电费。鼓励售电公司提供各种增值服务。
由于电费采用后付方式,要求电力用户必须恪守信用、履约付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电费。《供电营业规则》中第九十八条规定:用户在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内未交清电费时,应承担电费滞纳的违约责任。电费违约金(是指逾期交付电费的用户对供电企业所增付利息的部分补偿)从逾期之日起计算至交纳日止。居民用户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一计算;其他用户:(1)当年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二计算;(2)跨年度欠费部分,每日按欠费总额的千分之三计算。电费违约金收取总额按日累加计收,总额不足1元者按1元收取。目前,逾期天数计算各地存在差异。售电侧改革交易规则也明确市场化用户不得违约用电,否则将强制退出市场。这为售电公司开展结算金融产品服务提供了有利条件。
本文首先分析电力体制改革环境下售电公司可以开展的新业务,并针对新业务设计了两类产品,然后初步测算了新业的盈利能力,最后制定了三步走实施策略,为电网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开展金融结算业务提供了参考。
1目标客户分析
采集东部沿海某供电企业电力用户信息,从行业电费规模分析,用户数占比最高的交通运输、电气、电子设备制造业电费规模最大,2017年电费达到34.57亿元;用户数较少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费规模也不小,分别达到8.24亿元和6.36亿元。
综合分析电费缴纳及时性和电费规模数据得出,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燃气生产和供应等行业电力用户有延迟缴纳电费的需求。纺织业、铁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行业是预付费潜在客户。
2产品介绍
2.1产品A:“预付费、送保险”服务
市场化电力用户提前向售电公司预付电费,之后电费结算业务由售电公司代理,电网企业直接向电力用户开具发票。为吸引电力用户预付费,售电公司与电力用户签订售电业务合作协议时规定赠送保险服务。根据市场目标客服分析,现设计两类保险产品:一是受电设备财产综合险;二是供电中断责任险,对于计划停电提供发电车临时供电服务,对于故障停电按协议赔偿。
2.1.1受电设备财产综合险
根据市场化电力用户预存电费金额,售电公司向电力用户提供不同的保险金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为人民币2000元或核定损失金额的10%,两者以高者为准。
2.1.2计划停电应急保障险
市场化电力用户预存费用达到5万元,若发生计划停电,售电公司无偿提供1小时及以内的发电车(200kW)供电服务1次;若预存电费达到10万元,提供3小时及以内发电车(200kW)供电服务1次,或者选择提供1小时及以内的发电车(500kW)供电服务1次。以此类推,上不封顶。供电服务小时数可以累计,不满1小时按1小时计算。
初步测算,向东部沿海某供电企业电力用户信息提供预付费、赠送计划停电应急保障险服务,毛利率約15%
2.2产品B:“你用电、我买单”产品
针对资金筹措高成本客户,重点推荐“你用电、我买单”产品。电力用户可根据资金情况,申请由售电公司向电网企业垫付电费,待电力用户资金宽裕后(年末、季末)再将电费支付售电公司,实现灵活缴纳电费,为弥补售电公司资金成本,售电公司计收合理手续费用。经测算,预期毛利率为18%。
对电网企业,提高了电费回收率;对市场化交易用户,避免因违约被强制退出市场,降低市场化交易电力用户的违约金支出;对售电公司,通过收取手续费弥补资金成本后有一定收益,同时也提高了用户粘性。
初步测算,向东部沿海某供电企业电力用户信息提供“你用电、我买单”服务,毛利率约18%。
3产品推广步骤
为稳妥起见,售电公司可采用“先试点、后推广”两步走营销策略。
3.1试点阶段
采取“单一产品、精准营销、低价换市场”营销策略,在交通运输业、电信服务业,商务租赁服务行业中,选取特征明显、电费规模较大的用户,开展“预付费、送保险”业务。在黑色金属加工业,化学制品,水泥制造业中,选取特征明显、电费规模较大的用户,开展“你用电、我买单”业务。通过特殊优惠等营销方式,吸引新入户、其他售电公司代理用户加入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提高市场占有率。
3.2推广阶段
采取“组合套餐、多元营销、品质换利润”营销策略,对10kV及以上工商业用户量身定制“预付费、送保险”和“你用电、我买单”组合套餐,满足个性化需求。基于大数据技术继续挖掘客户潜在需求,开发其他产品,提升产品品质,增加产品受众。结合能源价格(天然气、石油等)、公共事业服务改革,借助多表集抄,开展多元化营销,提高收益。
4结论
本文案首先提出了电力体制改革环境下售电公司可以开展的新业务,并针对新业务设计了两类产品,在东部沿海某供电企业应用新产品,初步测算了盈利能力,最后制定了两部步走实施策略。电网企业成立的售电公司开展上述业务,一是可以让电网企业规避输配电收入监管;二是能够盘活电费资金,增加其他业务收入;三是满足电力用户电费结算方式、保险服务等多样化需求,增加用户粘性。
【参考文献】
[1] 顾婧婧,史明涛.基于售电侧放开的电力市场交易分析[J].通讯世界,2018(11):151-152.
[2] 张文元,肖宝辉,李姝润.新电力体制改革下售电公司定价与市场竞争力研究[J].智慧电力,2018,46(09):45-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