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 莉
(太原市排水管理处, 山西 太原 030006)
太原市地处黄土高原,气候干旱少雨,是北方缺水最严重的城市之一,全市年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202 m3。近年来,太原市的城市规模、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城市用水量进一步大幅提升,用水矛盾日益突出,严重制约了太原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目前,国内外普遍认为再生水回用是改善环境质量、缓解水资源供需矛盾的重要途径。随着我国对水资源保护越来越重视,我国再生水行业迎来了最好的发展时机。但与此同时,再生水行业发展也面临着一些制约因素。
太原市有着丰富的再生水资源,2017年污水处理总量约为70万t每日,出水均达到国家一级A排放标准,可进行再生利用,有效实现污水资源化和水资源的优化配置。2017年太原市再生水总利用量为5 372.8万t,全市(含县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2.22%,但距离《山西省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十三五规划》25%的目标还有一定的差距。
目前,太原市再生水利用项目主要有:北郊污水处理厂回供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再生水利用规模为1.46万t/日;太原经济区世纪阳光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规模为0.23万t/日;尖草坪生活污水处理厂(太钢)再生水利用规模为3.35万t/日;城南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规模为0.03万t/日;北郊污水处理厂回供二电厂再生水利用规模为0.21万t/日;再生水农业灌溉规模为6.62万t/日;建筑再生水使用规模为0.05万t/日;绿化及市杂用再生水使用规模为0.05万t/日;汾河湿地补水使用规模为2.35万t/日。
由于新建再生水管网及泵站还在施工阶段,部分潜在用户的用水需求还不能得到满足,制约了再生水的使用量。待施工完成后,更多的再生水管线竣工通水,将进一步提升太原市再生水利用量。
根据用途不同,再生水用户对水质的要求是有差别的。目前回供再生水水质采用统一的标准,缺乏细分标准和配套管理措施,难以满足用户多样性的用水需求。再生水安全管理涉及从出水到泵站,再到管网,到用户的诸多环节。目前缺乏对全过程实时监控保障系统的支持,不利于及时排查隐患。同时相关部门也缺乏应对突发事故的应急预案,再生水利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潜在风险,这些都制约了再生水进一步的推广利用。
再生水利用既是水资源问题,也是经济问题。只有自来水价格与再生水价格拉开距离,才能突显出再生水的价格优势。目前自来水与再生水比价关系不合理,用户缺乏使用再生水的经济驱动力。为了推广利用再生水,必须制定合理的水价调节机制,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拉大自来水与再生水的价格差,体现优水优价,真正做到分质供水。培育企业和居民使用再生水的观念,促进用水大户主动使用再生水,提高水资源利用率。
发展再生水利用行业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增加对再生水使用企业的用水补贴及减轻再生水生产企业的税费负担,提高用户使用再生水的积极性及再生水生产企业发展的积极性。目前太原市促进再生水有效利用的政策尚不明确,未起到引导和调控水资源市场的作用,阻碍了再生水开发利用的新局面。
由于对再生水的科普宣传不深入,同时缺乏具有影响力的示范项目,公众缺少对再生水利用的直观认识,仍未接受再生水。一直以来,公众对水质健康因素的担忧及心理障碍,也阻碍了再生水的推广利用工作。
采用可靠的控制系统,制定合理的管理制度,做到技术可靠,管理方便。加强运营监管,完善再生水利用的水质管理档案。完善再生水利用的技术规范,对再生水供水水质标准进行细分,以适应不同用户的用水需求,推动再生水行业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发展。明确再生水企业需要对再生水承担水质监控的责任,同时制定相关处罚细则,确保企业严格贯彻执行。建立再生水水质监测中心,对出厂、管网布置、用户使用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监测,进一步完善水质监控保障体系。
为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可能在再生水利用系统中发生的各类危及供水安全的事故,确保安全生产,安全供水,结合实际制定应急预案。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对管道或设备进行抢修加固,力争在最短时间内恢复供水。不断提高和保证再生水利用的安全性,确保再生水利用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科学的再生水价格调节机制,实现自来水价格与再生水价格联动,根据自来水售价的变动及时调整再生水售价。同时,辅以政府财政补贴等手段,合理利用价格杠杆,拉开自来水与再生水的价格差,促进用水量大的工业企业、市政单位和潜在的用户积极使用再生水[1]。
行业发展,政策先行。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鼓励企业使用再生水,促进再生水行业的健康发展。例如:通过财政补贴及税收优惠等手段进行鼓励,对使用再生水企业和生产再生水企业给予一定的支持;对相关用水企业进行限制,强制用水量大且集中的企业依规使用再生水,扩大再生水使用范围;通过政策倾斜对应使用再生水而不使用的单位,相关部门不予立项及相关审批[2];节水办在企业用水定额中,确定使用再生水量的比例,对用水定额审批环节增加再生水内容;城市新增排水设施,应当符合再生水利用的要求。多措并举确保企业使用再生水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深入持久开展再生水宣传教育工作,是当前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3]。一是利用建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示范项目,定期组织公众开放日等活动邀请社会群众参观,普及再生水利用的技术及水质标准等知识,使公众进一步加深对再生水的理解,减少对再生水的顾虑,认识到使用再生水的必要性。二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制定长期宣传计划,宣传水资源紧缺形势,传递节水理念和使用再生水的相关知识。提高再生水在市民和企业中的认知度、认可度,让更多人自觉自愿使用再生水,促进再生水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
自党的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以来,太原市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分质供水体系,形成优水优用、低水低用的供水系统,很大程度上缓解了水资源供应的紧张程度。在现有基础上通过进一步强化管理、出台政策、加强宣传等措施,一定能使再生水利用产生更大的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为太原市社会经济建设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