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岩,吴秋寒
中央1号文件:全国各级政府要编制乡村振兴战略
宋 岩,吴秋寒
(国合华夏城市规划研究院,北京 100038)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是地方党委、各级政府实施重大决策、推进本地区经济发展和乡村融合的基本依据和核心引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是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而制定的法规。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由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自2018年1月2日起实施。
2018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分两个阶段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安排,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目标任务是:
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要进展,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农业供给体系质量明显提高,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农民增收渠道进一步拓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农村对人才吸引力逐步增强;农村生态环境明显好转,农业生态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以党组织为核心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党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
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农业结构得到根本性改善,农民就业质量显著提高,相对贫困进一步缓解,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乡风文明达到新高度,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农村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宜居乡村基本实现。
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要强化乡村振兴规划引领。制定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分别明确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工作重点和政策措施,部署若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各地区各部门要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加强各类规划的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多规合一的规划体系。根据发展现状和需要分类有序推进乡村振兴,对具备条件的村庄,要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对自然历史文化资源丰富的村庄,要统筹兼顾保护与发展;对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的村庄,要加大力度实施生态移民搬迁。
《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是以中央1号文件为依据,明确国家或者各地区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和2022年召开党的二十大时的目标任务,细化、实化乡村振兴的工作重点和政策举措。具体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确保文件得到贯彻落实,政策得以执行落地。
2018-08-29
宋岩,男,国合华夏城市规划研究院副研究员,主要从事政府规划、产业开发、健康养老等研究;吴秋寒,女,国合华夏城市规划研究院副研究员,研究领域:政府规划、乡村振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