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巩固压倒性态势、夺取压倒性胜利的决心必须坚如磐石。”随着党的执政环境和历史任务的深刻变化,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着很多新情况新问题。当前,国有企业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入研究、准确把握新时代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要求,为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
国有企业实现健康发展,需要有和谐稳定的环境。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可以有效防控廉洁风险,纠正不规范行为,惩处违规违纪问题,为企业经营发展把好方向。具体来讲,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主要体现在教育、监督、执纪问责三个方面。
教育作用。党风廉政教育是纪检监察职能有效发挥的基础,可以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廉洁从业、秉公用权。教育能够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这种能量是党员干部积极向上、不可或缺的精神力量,是实现干部清正、企业清廉、政治清明的内在动力。教育可以推进企业廉洁文化建设,有利于党员干部保持思想上的先进性和道德上的纯洁性,抵制腐朽文化的侵蚀,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有利于在企业中形成崇廉尚廉的文化氛围,减少腐败问题滋生的土壤。
监督作用。监督经营活动中有无违规违纪行为,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通过监督活动,能够早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促进企业廉洁规范运行。通过效能监察活动,发现管理方面的薄弱环节和漏洞,补齐“短板”,提升效能;通过监督干部选拔任用,加强廉政审查,规范企业选人用人;通过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检查,验证防控措施有效性,强化防控实效。这些监督职能的发挥,保障了企业沿着规范高效的轨道运行。
执纪问责作用。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执纪问责是监督的延伸,对于严明党的纪律,推动“两个责任”落实有着重要意义。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执纪,惩处违规违纪问题,既维护了党的纪律,又起到了警示震慑作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通过严肃问责,做到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督促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合理利用执纪问责这把利剑,有利于维护国有企业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思想认识不足。在企业领导班子考核方面,经营业绩是重要指标,有的企业将注意力主要放在生产经营上,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有的企业认为纪律监督会干扰生产经营、影响队伍团结、损害企业形象,工作存在“等、靠、要”思想,缺乏主动性。有的企业规章制度比较完善,设立了规范管理、审计监督等部门,认为监督工作可以由常规管理代替,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业务能力不强。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强,涉及的领域广,对从业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要求较高。有的企业为了更好地开展主营业务,控制经营成本,在分配人力资源时,往往减少纪检监察从业人员的配置;有的企业由于历史原因,从业人员年龄普遍偏大,存在照顾性、安置性配备人员的现象;有的企业对从业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培训,队伍理论业务水平与承担的职责不相称,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监督机制不完善。制度层面,有的企业缺少必要的纪检监察配套制度,习惯于直接执行党内法规、上级文件规定,制度内容缺乏针对性,对工作的指导性不强。机制层面,监督体系不完善,监督存在缺位现象,对同级、下级监督多,对上级监督少;工作期间监督多,工作时间以外监督少;纪检监察监督与企业其他监督协作配合少,各类监督资源缺乏有效整合,未形成工作合力。
习近平总书记在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抓好巡视发现问题的整改,严肃查处侵吞国有资产、利益输送等问题。从习总书记的指示中,国有企业能够找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正确方向。以C卷烟厂为例,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开展。
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肩负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企业要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党风廉政建设每个环节都有人抓、有人管。企业党委(党组)每年应组织召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相关会议,部署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下级党组织。下级党组织立足工作实际,针对任务逐条细化措施,并分解到班子成员,将责任落实到人。在企业党委(党组)领导下,每年年底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从而构建“工作有谋划、落实有措施、责任有考核”的工作机制,实现权责统一,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有序推进。
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以纪检监察机关的“三大任务”和“五项经常性工作”为根本,构建全面、系统、科学、有效的监督执纪问责机制,落实纪检监察主责主业。企业应加强相关研究,探索建立全方位、立体式监督体系,健全监督机制。完善纪检监察配套制度,扎紧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笼子。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的要求,注重抓早抓小,及时纠正提醒。加强党员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全面掌握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社会交往、家庭生活等情况。发挥联动监督作用,加强党内监督与业务监督的协作配合,整合纪检监察、财务审计、整顿法改、人力资源等监督力量,实现信息共享,增强监督合力。
创新基层监督方式。加强基层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需要紧跟社会发展步伐,在方式方法上不断探索创新。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的指导,通过建立纪委委员联系党支部工作机制等方式,提升党支部纪检监察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党支部纪检委员、党风廉政信息员等监督主体作用,通过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完善管理考核机制等,充分调动队伍工作积极性,拓宽基层监督的覆盖面。加强对基层党员职工作风方面的监督,通过节日督查、操办婚丧喜庆方面检查等,深化基层作风建设,巩固党风廉政建设成效,实现监督工作点面全覆盖。
提升廉洁教育实效。国有企业要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强化党风廉政教育,增强教育的辐射力和说服力。着重抓好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廉洁从业等方面的主题教育,提升教育效果,强化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组织开展特色廉洁教育活动,通过廉政读书月、廉政主题征文等活动,引导党员职工学廉思廉,营造廉洁从业的浓厚氛围。注重发挥现场教育作用,通过组织干部职工旁听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深刻感受腐败行为给社会、家庭和个人带来的危害,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加强网络宣传教育,通过微信等新媒体传播反腐倡廉“正能量”,通过“指尖上的廉洁平台”,让干部职工在潜移默化中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企业应加强纪委班子建设,定期召开纪委委员会议,谋划部署工作任务,研究解决相关问题,充分发挥班子集体的领导作用,提升企业纪检监察决策水平。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制度,加强队伍监管,把自身监督作为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督促纪检监察干部依规依纪履职。广泛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参加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定期请地方纪律检查委员会的专家,系统举办纪检监察业务知识辅导讲座,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监督执纪工作能力。
国有企业实现持续健康和谐发展,需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是推动企业健康经营、高质量发展的坚强保证。企业的纪检监督工作不只是纪委、监察科的工作,首先是企业党委重视、支持,其次是监督部门共同协作,然后是纪检监察队伍认真履职,依靠群众监督,共同做好新时代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
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加强道德修养和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坚持对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提升综合素质和能力。如此,才能为企业广大员工树立良好榜样,忠诚履行监督执纪职责,维护企业和谐稳定大局,无愧于党的信任和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重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