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革命*

2018-02-20 06:12陈晓斌
学术研究 2018年4期
关键词:阿尔都塞费尔巴哈黑格尔

陈晓斌

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革命主要围绕德意志意识形态乃至整个德国古典哲学的问题意识展开,这就是德国在现代国家谱系中的历史位置及其解放路径,用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中的表述就是:“德国能不能实现有原则高度的[àla hauteur des principes]实践,即实现一个不但能把德国提高到现代各国的正式水准,而且提高到这些国家最近的将来要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呢?”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年,第11页。无论是批判黑格尔的“法哲学”和“精神现象学”,还是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德意志意识形态”,青年马克思的问题意识始终是重新理解近代政治革命尤其是法国大革命之后德国现代制度建构的历史困境,这构成了青年马克思诸多著作和手稿中所阐述问题的历史语境。就此而言,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革命不仅是理解马克思与黑格尔哲学体系以及“德意志意识形态”之间关系的核心节点,而且也是理解马克思对于德国现代制度建构乃至世界历史发展规律的全新创见的关键所在。然而,人们在理解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革命时往往将其简约化为思想观念之间的演绎变化,“认为青年马克思的思想演变过程是在思想的范畴内进行和决定的,而这种演变的根据就是马克思对黑格尔、费尔巴哈等人提出的思想进行了思考”。b[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顾良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年,第61页。这种理解方式抽离了具体的问题意识和复杂的历史语境,恰恰陷入了马克思所反对的思辨哲学的方法论模式。英国学者大卫·利奥波德在《青年马克思》一书中就对此提出质疑:“把德国哲学看作影响青年马克思的唯一因素和把黑格尔看作这种传统的全部而不是重要的构成,这两种倾向在我看来都似乎有误导性”,因为这种阐释方式“严重扭曲了我们对马克思早期作品的内容和创作背景的理解”。a[英]大卫·利奥波德:《青年马克思——德国哲学、当代政治与人类繁荣》,刘同舫、万小磊译,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2017年,第17、18页。那么,到底应该如何理解青年马克思的哲学方法论革命呢?本文认为,必须在青年马克思的问题意识和历史语境中重新理解“颠倒法”对于哲学方法论革命的关键性作用。

一、穿透“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幻象

按阿尔都塞的说法,19世纪三四十年代的德意志“无可比拟地是最受意识形态压迫的世界,也就是离历史实际最远的世界,是欧洲各意识形态世界中受神秘主义和异化影响最深的世界”,而马克思就出生在这样一个历史世界中,诞生时就“被包裹在一块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b[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62-63页。可以说,当青年马克思开始介入这个世界,也就是开始认识、思考和批判这个世界的时候,他的思维方式事实上完全裹挟在这个“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之中。

故而当青年马克思审视世界时,采取的是一种黑格尔式的理性主义视角。1843年马克思离开书斋介入实际的政治社会斗争,这一人生转折使其直接置身于专制国家的对立面。在与专制主义政治进行斗争之时,青年马克思借助参与《莱茵报》工作的机会,对德国的专制政治展开了直接的、公开的批判。在这一时期,马克思认为,哲学要求国家必须是合乎人性的国家,把人性上升为国家存在的合理性依据。所谓人性,就是人人普遍具有的人之为人的根本属性,其具体内容就是“精神”。“精神”是普遍的真理,它不属于某一个人,而是为大家所有,也即是“真理占有我,而不是我占有真理”,“我”只不过构成了“精神”的某一种个性形式,“人”实际上也就是精神的存在形式而已。从这种黑格尔式的理性主义视角出发,青年马克思指斥说,从前的哲学家研究和构建国家法律的时候,往往是根据人的本能,如功名利禄心等本能欲望,即便是根据理性,这种理性也只不过是个人的理性而不是社会的理性,实质上也是本能欲望的另一种表现形态。青年马克思认为,与以往的哲学家相比,黑格尔的哲学是一种“现代哲学”,因为它是根据精神,根据社会的理性,根据整体的观念来研究和构想政治国家的,“它认为国家是一个庞大的机构,在这里,必须实现法律的、伦理的、政治的自由,同时,个别公民服从国家的法律也就是服从他自己的理性即人类理性的自然规律。”c《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28页。这些理性批判充分体现了青年马克思对于专制主义政治的痛恨以及捍卫人类自由的信念和智慧。但是,这种从黑格尔式理性主义出发的认识、思考与批判在遭遇到具体物质利益难题的时候也充分显示了自身的局限性。物质利益难题不仅在黑格尔式理性世界观上划出了一道“流血的伤口”,而且触发了相当严重的理论危机,这就是如何重新认识德国的真实历史与现实。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中,一切思考对象都被他那无所不包的“普遍精神”“消解”成一个环节,也就是说任何物质利益难题在黑格尔的哲学体系这一“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都被“消解”了。但这种“消解”只是在应然的理念层面解决问题,实际上却是用一种“巨大的意识形态的襁褓”把实然的现实层面的问题加以歪曲,甚至化作泡影。由此,马克思毫不留情地指出,“青年黑格尔派的意识形态家们”作为黑格尔思辨哲学的追随者和继承者,“尽管满口讲的都是所谓‘震撼世界的’词句,却是最大的保守派”。d《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6页。因为他们既不能认识德国的真实历史和实际困境,也不能现实地反对现存的德意志世界。

因此诚如阿尔都塞所说:“为了从这一意识形态中解放出来,马克思不可避免地要认识到,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过分发达实际上同时也是德国历史不发达的表现,因而必须从意识形态的大踏步倒退中重新退回到起点,以便接触事物本身和真实历史,并正视在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浓雾中若隐若现的那些存在。”e[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64-65页。马克思在《导言》中指出,德国是现代国家的“理论良心”,因为德国人在政治哲学上思考着现代国家做过的事情,但这使得德国哲学的抽象和自大总是同德国政治现实的片面和低下保持同步。这正是阿尔都塞此处所说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过分发达实际上同时也是德国历史不发达的表现”。正是这种“重新退回到起点”,使得青年马克思成功地穿透了巨大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襁褓,也正是这种“重新退回到起点”,使得青年马克思逐渐走向了《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纯粹经验的方法”,并发现了一种崭新的德国现实,一种崭新的实际对象。关于这种新的现实和新的对象,无论是在黑格尔哲学体系,还是在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著作中都找不到任何现实的反映。即使是在费尔巴哈的一系列著述中,由于其“不彻底的唯物主义”,实际上也不可能真正地反映真实的社会现实。就此而言,我们可以看到,“德法年鉴”时期的青年马克思恰恰处于理论方法转变的前夜,其在批判德国制度和国家哲学的过程中,虽然尚未完全走出费尔巴哈的人本学唯物主义,但也已经展现了超越费尔巴哈思维方式的特点。例如在《导言》中,由于尚未从费尔巴哈的“类存在”中解脱出来,青年马克思对人的认识还是从自然属性和道德理想的主体角度去观察审视,故而哲学与无产阶级相结合的解放方案依旧展现了旧哲学的思维方式。但与此同时,青年马克思也意识到从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的角度把握人的“社会属性”的重要性,他认为“人不是抽象的蛰居于世界之外的存在物。人就是人的世界,就是国家,社会”。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3页。这就是说,要真实地、具体地认识人,就不能离开人所实际生存和生活于其中的国家与社会来孤立地、抽象地研究人本身。国家与社会是人生存和生活的具体领域,它们对具体存在的个人发生着直接的影响与作用,人可以说就是国家与社会的积淀、发展和演变所塑造的产物。国家与社会也是人的生存活动所形成的具体领域,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就是人的感性活动的对象化,只有通过这些具体领域才能认识和把握真实存在的人。由此可见,青年马克思已经显示出从历史的发展和现实的社会关系来认识人的规定性而非抽象地理解人本身的致思理路。正是透过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来理解人的规定性,青年马克思确实比费尔巴哈前进了一步,虽然在“德法年鉴”时期他对于人的社会关系和社会存在的理解实际上还没有达到历史唯物主义的高度,但其所面对和把握到的“世界、国家、社会”这一新的现实和新的对象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穿透了黑格尔式思辨理性构筑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幻象的统摄。

二、两种“颠倒法”及其不同指向:“翻转”与“退回”的哲学隐喻

那么,青年马克思为何能够“穿透”黑格尔哲学体系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理性所构筑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幻象的统摄呢?或者说,青年马克思是如何做到阿尔都塞所说的“从意识形态的大踏步倒退中重新退回到起点,以便接触事物本身和真实的历史”呢?阿尔都塞认为:“没有这一重新退回,马克思思想解放的历史就不能被理解;没有这一重新退回,马克思同德意志意识形态的关系,特别同黑格尔的关系,就不能被理解;没有向真实历史的这一退回(这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倒退),青年马克思同工人运动的关系依然是个谜。”b[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65页。在这里,阿尔都塞把青年马克思克服意识形态幻象接触事物本身和真实的历史形容为一种“退回”,而在我们看来,要深刻把握马克思为什么能够实现这一“退回”,关键就在于如何结合青年马克思的问题意识去理解“颠倒法”的问题。

在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时候,青年马克思就指出黑格尔的“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颠倒了观念主体与现实主体的相互关系,他指出,“观念变成了主体,而家庭和市民社会对国家的现实的关系被理解为观念的内在想像活动。家庭和市民社会都是国家的前提,它们才是真正活动着的;而在思辨的思维中这一切却是颠倒的。可是如果观念变成了主体,那么现实的主体,市民社会、家庭、‘情况、任意等等’,在这里就变成观念的非现实的、另有含义的客观因素。”c《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0页。后来在《神圣家族》中则更深刻地指明这种把实体了解为主体、内在过程和绝对人格的思辨结构就是黑格尔方法的基本特征,也是黑格尔思辨理性的秘密。在黑格尔式的思辨结构中,现实的个人成为绝对精神在世界历史运动中展现自身的中介环节,并最终把人的社会存在和社会关系理解成一种“逻辑的、泛神论的神秘主义”的历史形式。根据青年马克思的这一思路,人们常常简约化地认为,马克思将黑格尔式“头足倒置”的思辨结构颠倒过来,也即颠倒了观念决定现实的唯心主义理路,重新厘定了现实决定观念的唯物主义逻辑关系。但熟知并不一定就是真知,阿尔都塞早已指出这一理解方式的内在问题。阿尔都塞认为,所谓“对黑格尔的颠倒”对于费尔巴哈哲学来说是完全合适的,因为费尔巴哈的做法确实符合一般对“颠倒法”的理解a费尔巴哈在《关于哲学改造的临时纲要》中就认为:“我们只要经常将宾词当作主词,将主体当作客体和原则,就是说,只要将思辨哲学颠倒过来,就能得到毫无掩饰的、纯粹的、显明的真理。”参见[德]路德维希·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荣震华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年,第102页。,但对于超越了费尔巴哈人本学理论的青年马克思来说,这种理解方式并不恰当。“所谓把黑格尔的哲学(或辩证法)‘颠倒过来’、使之‘重新用脚立地’这个著名论题实际上就贯穿着这种逻辑;因为说到底,如果问题的确仅仅是把颠倒了的东西颠倒过来,那么事物的颠倒显然并不会因简单的位置移动而改变本质和内容!用头着地的人,转过来用脚走路,总是同一个人!在这个意义上,哲学的颠倒无非是位置的颠倒,是一种理论比喻:事实上,哲学的结构、问题,问题的意义,始终由同一个总问题贯穿着。”b[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61页。在阿尔都塞看来,所谓的“颠倒法”的意义在费尔巴哈和马克思那里是不一样的。费尔巴哈的“颠倒”确实是一般性的“头足倒置”,是一种简单的翻转,这种翻转性的“颠倒”并没有改变事物的本质和内容。因此,虽然费尔巴哈“翻转”了黑格尔的唯心主义哲学,使哲学重新立足于唯物主义的地基之上,但费尔巴哈实际上只是“半截子的唯物主义”,他的“翻转”并没有深入到黑格尔的国家哲学领域。有研究者就指出,费尔巴哈的这种唯物主义在宗教批判及本体论上超越了法国唯物主义,但在社会政治哲学方面却鲜少作为,别说与黑格尔的法哲学相提并论,一定意义上还比不上17世纪的法国唯物主义者。c参见邹诗鹏:《青年马克思超越启蒙传统的理路》,《社会科学》2016年第11期。而对于青年马克思来说,阿尔都塞认为,“‘倒过来’一词只有象征的意义,甚至只是一种比喻”d[法]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第76页。,这种“比喻”主要存在于青年马克思对黑格尔哲学体系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批判之中,但这种“颠倒”式的批判将不再是一种黑格尔式的概念游戏,也不再是一种青年黑格尔派的“天真的幼稚的空想”,而是指向了现实的人的社会历史运动本身。在当时的青年马克思视野中,这种指向主要就是德国在现代国家谱系中的历史位置及其解放路径,具体而言,就是德国的政治现实与现代国家的政治现实之间的实际差距,以及现代国家的资本主义社会现实与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现实之间的固有差距。

青年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的法哲学希冀以政治国家来统摄市民社会,这一政治构想是以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的二元分立为历史前提的,是对现代国家以及同它相联系的现实所作的概括和提炼,但当时的德国却还是未完成的现代国家。据此来看,因为黑格尔法哲学描绘的是现代国家的政治现实,只能有助于审视英法等现代国家的历史现实,若基于黑格尔的法哲学来诊断德国现代制度建构的历史性困境,只会使得德国的知识界更加陷入精神上的混乱与分裂。事实上,德国的政治现实与黑格尔法哲学之间的不匹配所产生的时代错乱感,早已表现在当时德国哲学“理论政治派”和“实践政治派”的错乱政治诉求中。青年马克思认为,由于德国是“现代国家的未完成”,并不明确存在黑格尔法哲学意义上的二元对立,因而黑格尔法哲学的思辨结构不仅不能实现政治国家对市民社会的统摄,反而是进一步激发了国家与社会、普遍价值与个体利益之间的对立,无益于德国人的解放。这一点恰是青年马克思“颠倒法”真正的现实指向:一方面,穿透黑格尔思辨理性构筑的德意志意识形态幻象,并从这一“观念幻象”中“退回”,重新回到德国的政治现实,审视德国的政治现实与英法等现代国家之间的历史距离;另一方面,再从德国的政治现实出发,反思德国乃至英法等现代国家实现自身解放的未来可能性及其历史路径。这种从观念与现实的对照到现实与现实的对照,正是青年马克思“颠倒法”的精髓所在。诚如晚期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所援引的俄国评论者的话所指出的:“作为这种批判的出发点的不能是观念,而只能是外部的现象。批判将不是把事实和观念比较对照,而是把一种事实同另一种事实比较对照。对这种批判惟一重要的是,对两种事实进行尽量准确的研究,使之真正形成相互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尤其重要的是,对各种秩序的序列、对这些发展阶段所表现出来的顺序和联系进行同样准确的研究。”a《资本论》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21页。在黑格尔的视野中,哲学是密涅瓦的猫头鹰,是对已完成的现实的理解,所以“思想的客观性也就成为其所要到达的最终目标,但也因此其哲学不可避免地会被上升为一种意识形态或被意识形态所利用”b王庆丰:《〈资本论〉的再现》,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2016年,第117页。。而在青年马克思的视野中,哲学却是高卢的雄鸡,预示着现实世界的历史走向与未来形态,并试图揭示出现实的人类社会历史运动本身的规律,故而问题的关键不是“只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c《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02页。。

三、走向“纯粹经验的方法”:共产主义与普遍性规范的重建

通过将黑格尔法哲学那种以现代国家观念对照德国政治现实的做法“颠倒”为现代国家现实对照德国政治现实的做法,青年马克思在德国政治现实、现代国家的现实和共产主义社会的现实之间形成了“相互不同的发展阶段”,并着手研究这些发展阶段之间的顺序和联系。这不仅意味着他将哲学从思辨理性的神秘方法中解放出来,而且表明他已经逐渐指向了一种“纯粹经验的方法”,一种“实证科学”的研究方法。这种研究方法将现实的对象从黑格尔的思辨理性结构中解放出来,并放置到一个经验性的序列结构中去,从而为这些现实的对象提供了解放的路径指向。正如后来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所指出的:“问题在于这些规律本身,在于这些以铁的必然性发生作用并且正在实现的趋势。工业较发达的国家向工业较不发达的国家所显示的,只是后者未来的景象。”d《资本论》第1卷,第8页。而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序言中,青年马克思已经指出:“把仅仅针对思辨的批判同针对不同材料本身的批判混在一起,十分不妥,这样会妨碍阐述,增加理解的困难。”e《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111页。通过区分“针对思辨的批判”和“针对不同材料本身的批判”,马克思实质上比“德法年鉴”时期进一步领会了“观念对照现实”和“现实对照现实”之间的不同特质,也显示了“颠倒法”所彰显出来的本质性改变,由此走出了哲学革命的独特路径。

由此可见,通过运用“颠倒法”批判青年黑格尔派的思辨哲学乃至批判整个德国古典哲学,青年马克思完成了哲学上的方法论革命。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明确指出,青年黑格尔派“没有一个想到要提出关于德国哲学和德国现实之间的联系问题,关于他们所作的批判和他们自身的物质环境之间的联系问题”f《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6页。。正是通过描述现实生活中人们的物质环境、实践活动以及实际发展过程,马克思在青年黑格尔派思辨哲学终止的地方开启了一种新的“实证科学”。g《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6页。这种“实证科学”抛开了思辨哲学中各种相互矛盾的教义,从而深入地研究到底是哪些矛盾或对立的社会现实产生了各种相互矛盾的教义。据此,这种“实证科学”将产生“真正的知识”来终止“意识的空话”,因为描述现实生活中人们的实践活动、实际发展过程,也就是描述现实的、有生命的个人的实际生活过程,它将使得思辨哲学失去生存环境,显现出虚幻的本相。在马克思看来,能够取代思辨哲学的将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而且“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同,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h《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26页。就此而言,人们在真正深入考察人类历史发展的时候,根本无法应用普适的公式抽象地作出阐述,而是必须运用各种各样的历史材料来具体地研究。并且,因为这些研究受到既定时代诸多前提的制约,所以马克思在谈到这一新的方法论时明确指出:“我们开始要谈的前提不是任意提出的,不是教条,而是一些只有在臆想中才能撇开的现实前提。这是一些现实的个人,是他们的活动和他们的物质生活条件,包括他们已有的和由他们自己的活动创造出来的物质生活条件。因此,这些前提可以用纯粹经验的方法来确认”。a《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16-519页。在这里,用来确认现实前提的“纯粹经验的方法”既不是思辨哲学所提供的“意识的空话”,也不是从考察人类历史发展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所谓“纯粹经验”,在马克思的语境中必须是与现实生活(至少包括现实的个人的活动及其物质生活条件)这个前提紧密关联,一旦脱离这个前提,不仅对青年黑格尔派哲学构筑的德意志意识形态的批判会陷入思辨的、神秘的方法窠臼,而且所谓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对现实生活的阐述也会陷入抽象的、狭隘的经验主义方法论。所以,马克思的“纯粹经验的方法”与这些方法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它是从现实生活的经验性序列结构出发的,是对这些序列结构所表现出来的顺序和联系进行历史性研究,并在此基础上重建一种现实的普遍性规范。

当然,这里的问题在于,何以马克思的“共产主义”不会如同黑格尔法哲学那样也是一种意识形态?关键还是在于如何理解青年马克思的“颠倒法”。通过“颠倒法”,青年马克思实现了从思辨理性的神秘方法到纯粹经验的方法或者说“实证科学”的转向,而在这一转向过程中,马克思质疑了任何从观念出发构筑的普遍性规范,无论是文化的普遍性、道德的普遍性还是政治的普遍性,在他看来都是一种意识形态的构思逻辑。故此,对于马克思来说,“共产主义社会”不能是一种从观念出发的,基于某种普遍性规范构筑起来的意识形态产物,而避免这种蜕变的方法就是一方面批判任何基于观念的普遍性,另一方面采取“纯粹经验的方法”从真实的历史和对象再出发重建一种基于现实的普遍性。但后一种普遍性并不是一种封闭、孤立、自足的抽象性规范,而是与社会生产发展的实际情况及现实的人的发展状况相联系的。因此,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作为一种现实,并不是一种固化的状态,而是一种不断的运动,正如马克思所言:“共产主义对我们来说不是应当确立的状况,不是现实应当与之相适应的理想。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这个运动的条件是由现有的前提产生的。”b《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第539页。总而言之,在“纯粹经验的方法”基础上重建起来的人类社会普遍性规范难免表现出某种暂时性和有限性,但却避免了陷入虚假意识形态的理论困境。这正是青年马克思“颠倒法”的功劳,也是青年马克思哲学方法论革命的价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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