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伊涵 宋 哲
“一带一路”在世界范围内跨越了最长的经济大走廊,使国际投资与贸易格局发生了变化。“一带一路”沿线包含了众多国家和地区,其中多处在经济转型升级阶段,需要逐步提升经济发展,产生良好的活力,提升合作潜质。“一带一路”战略满足了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需求,具有突出的意义。
入世以来,我国农产品贸易快速增长,自2005年起成为仅次于欧盟、美国的第三大农产品贸易国。2004—2014年,我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农产品进出口总额由63.89亿美元增长到345.19亿美元,沿线各国农产品出口额由29.96亿美元增长到132.04亿美元,而进口额比2004年增长了6.28倍,已经达到213.16亿美元。由以上数据显示,“一带一路”战略对我国的农产品国际贸易越来越重要。目前,我国已与30多个亚洲国家签署了50多项双边合作协议,与15个中东欧国家签署了32个双边合作协议,并与其中24个国家建立工作组、联委会。
当前,我国农产品贸易面临着绿色贸易壁垒的巨大挑战。所谓“绿色壁垒”是指进口国政府以保护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以及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为由,以限制进口保护贸易为根本目的,通过颁布复杂多样的环保法规、条例,建立严格的环境技术标准,制定繁琐的检验、审批程序等方式对进口产品设置贸易障碍。作为新兴的贸易保护手段,绿色贸易壁垒对我国农产品贸易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涉及的产品范围越来越大,农产品出口受阻的品种增多。与此同时,对我国农产品实施绿色壁垒的国家明显增加,各类技术指标要求越来越严格,农产品的检验项目增加而且制度更加严格,不发达地区受影响程度更为严重。
新疆是我国国土面积最大的行政区,地处欧亚大陆腹地,生态环境独特、自然条件优越、农业资源丰富,农产品量高质优种类丰富,已成为我国棉花、畜牧、瓜果、蔬菜等农产品的重要生产基地。新疆拥有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优势、地缘优势,自古丝绸之路开始就是连接东西方的重要商道,与周边国家在农业领域的商贸往来历史悠久,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的前景广阔。改革开放以来,在国家利好政策的扶持下,新疆经济快速发展,农业基础设施显著改善,又为新疆农产品出口贸易打下了良好的经济基础。
2015年,新疆实现农林牧渔业总产值2804.42亿元,比上年增长6.3%。全年农作物播种面积9189万亩,其中,粮食(含薯类)3592.53万亩,棉花3409.67万亩,油料327.50万亩,甜菜91.85万亩,蔬菜485.51万亩,特色林果2396.11万亩。
然而,与东部发达地区相比,新疆农产品出口贸易近些年发展较为缓慢,2003—2014年新疆农产品出口额占新疆出口贸易总额的比重,由12.59%下降到3.78%,占全国农产品出口额的比重由1.49%下降到1.16%。新疆农产品出口贸易存在出口规模较小、产品附加值较低、国际竞争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严重制约着新疆农业经济的发展。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实施背景下,新疆被定位为“一带一路”的核心区,新疆农产品出口贸易发展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外部环境和历史机遇。如何在“一带一路”建设背景下抓住机遇,优化新疆农产品出口贸易结构,应对国外的贸易绿色壁垒,提升农产品出口贸易国际竞争力,已成为很多学者研究的热点。
就我国目前实际情况看,绿色壁垒对我国尤其是新疆等地区的农产品出口是极为不利的,具体表现为:
第一,严格的技术标准直接限制了新疆农产品的出口。发达国家在实施绿色壁垒的过程中,通过立法的形式,制定严格的技术标准,限制外国产品进入本国市场。发达国家在农产品的生产、包装、处理等方面设置了技术要求,欧美等国家近年来提出所谓“有机食品”或“健康食品”,对农产品的农药和有毒物质残留量要求越来越严格。
第二,绿色壁垒迫使我国加强对农产品从生产到销售的全程管理,提升了农产品出口成本,削弱了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优势。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农业大国,劳动力成本低廉,农产品具有一定的价格优势,尤其是畜牧业、水产业、林果业和蔬菜业等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价格优势更为明显。但是,发达国家和地区利用绿色壁垒,提高了我国农产品的市场准入门槛,企业在生产、加工、检验、运输等环节投入更大的人力、物力、财力。这样,我国农产品的生产费用及各种中间费用和附加费用将大幅增加,原有的价格优势将受到很大影响,进而削弱了我国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实力。
第三,绿色壁垒导致新疆部分农民收入下降,打击了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农业的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内多数农产品市场趋于饱和,发展外向型农业,让农产品走出国门、出口国外就成为农民增收的一条重要途径。但由于国际市场环保要求的不断提高,我国农产品出口屡屡受阻。同时,外国农产品进入我国市场的环保门槛偏低,基本上是可以不受阻碍地长驱直入,致使我国部分农产品遭遇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困境,进而影响我国部分农民收入的增长,甚至导致下降。
扩大新疆农产品出口,必须学会充分利用贸易规则,加强自我保护,突破发达国家和地区所设置的“绿色壁垒”。
第一,发展绿色产业,提升我国农产品国际形象。2016年,中国的贸易依存度己高于美国、日本、印度和巴西,如果只注重提高开放程度,会导致贸易条件的恶化、资源外流,因此应该提高我国贸易的质量,优化贸易结构。要重视科技投入,发展绿色产业,建立一批外向型农业生态示范区,深化农业生产方式改革,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加强制定环境产业政策,强化政府对绿色产业的倾斜力度;工业产品生产上,要以环境标志为引导,提升工业制成品质量。
第二,推行农业标准化生产,完善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一是要按照国际标准,加强农产品国际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和绿色标志认证工作。二是要加强关于保证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等领域的宣传贯彻工作,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审议。三是要充分利用电子媒体等手段广泛进行农业标准的宣传。四是要为农业企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建立企业内和跨行业国际标准推进机制,扩大产业界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
第三,加强贸易合作,消除非正当绿色壁垒。“一带一路”沿线各贸易伙伴国要致力于消除贸易壁垒,尤其是各种隐蔽性的非关税壁垒,推进区域内贸易一体化,积极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共同建设和发展自由贸易区,使各国农产品出口畅通无阻。要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如可利用中亚区域丰富资源,在新疆博州打造进口资源落地加工业。依托阿拉山口综合保税区全国唯一铁路集装箱换装资质优势,实现产业多元化发展,深化“一带一路”国际贸易互补共赢。
第四,发挥龙头企业优势,把新疆打造成为我国“一带一路”农产品国际贸易的基地。如以番茄起家的中粮糖业已经启动了把番茄种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计划,并与哈萨克斯坦等国家洽谈番茄项目合作。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可以借助“一带一路”建设的契机及新疆的区位优势,充分发挥央企在农产品品质、标准等方面的优势,以及在农业“走出去”尤其是在突破绿色壁垒中的领军作用。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则应当采取金融、商务、法律等措施,支持类似的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成为“一带一路”农业贸易的重要参与者甚至是领头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