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政办〔2018〕13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局、委、办:
为切实加强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决定成立西宁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剑锋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高云山 市政府副秘书长
米占良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宋忠义 市法院副院长
胡小萍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王 雁 市发改委副主任
魏德静 市科技局副局长
袁建青 市公安局副局长
邓 雄 市司法局副局长
刘建红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友辉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副书记
王 勇 市环保局副局长
朱建武 市规划建设局副局长
马树青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方得红 市水务局副局长
马崇亮 市农牧局总农艺师
高崇辉 市林业局副局长
丁 伟 市卫计委副主任
林志红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安排调度重点工作及任务分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督促各地区和相关部门政策落实及工作完成情况。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环保局,米占良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级改革要求,负责研究提出改革工作方案及相关意见建议,具体督促协调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落实改革职责,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接任工作的同志递补,不另行文。
西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