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建美,王冬梅
(1.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普洱 665900;2.云南省普洱市江城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普洱 665900)
按照转变政府职能、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科学划分中央和地方事权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农业部和财政部认真总结近年动物疫病防控政策实施和试点工作情况,立足动物防疫实际,决定从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对猪瘟和猪蓝耳病暂不实行国家强制免疫措施,结合实际情况将疫情风险情况进行了如下分析。
江城县位于云南省南部,隶属普洱市,东与绿春县为邻,北与墨江县相望,西与景洪市、勐腊县毗邻,南与老挝接壤,地处中、老、越三国交界处,素有“一眼望三国”的美誉。总面积3 544.38 km2,总人口12万余人,是江城县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中心,全县辖5镇2乡,48个村民委员会,2个社区,546个村民小组。2017年末江城县家畜存栏10.2593万头、 (其中猪6.2393万头、牛2.4157万头、羊1.6043万只),家禽存栏53.0958万羽。畜禽养殖以散养为主,规模养殖极少。当地有关防疫部门要明确防疫机制,严格遵循上级领导的指示,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原则合理分工,落实防疫责任,实行目标责任管理,积极推行动物防疫推进工作。采取“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方式,加强对重大疾病的防疫,如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需要进行强制免疫。随着江城县免疫工作仍在持续推进,目前当地畜禽常年免疫密度约为90%,强制免病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江城县动物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重大动物疫情总体保持平稳[1]。
从2013年起,开始逐步加强对生猪养殖散户进行强制免疫,主要通过采取“321”免疫技术对猪瘟、猪蓝耳病以及口蹄疫等重大疾病实施防疫,并对规模养猪场按程序进行免疫。近5年,由于实施“整村推进”防疫模式和实施散养生猪重大动物疫病“321”免疫技术,生猪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常年维持在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维持在70%以上,且5年中该区域未发生过重大疫情,有效控制疫病发生态势,降低了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发生概率,保障了江城县养猪业的健康持续发展。
2013-2016年江城县送云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脾、肺组织情况见表1。
2013-2016年7月20日,江城县共送检130份猪脾、肺样品,样品来源于7个乡镇,检测结果为猪瘟阳性样品2份,阳性率1.5%,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全部为阴性。
流通环节:江城县跨境贸易检疫机构不健全,难以禁止动物及产品从境外进入,携带病菌的畜禽产品一旦进入市场,会迅速且大范围传播病害,加大消费者的安全风险,且没有经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乱丢、乱扔在生活区域后也会导致疫情蔓延,从而增加动物疫情的风险。因此,要加强对动物卫生监督管理,严格把控畜禽生产加工的各个环节,并大力宣传无害化处理技术,确保进入市场的畜禽产品健康、安全及卫生。
境外无动物防疫机构,动物防疫工作滞后,边民互市、互相通婚、走亲串戚、互送种用畜禽等情况频繁,随时都有可能将境外动物疫病传入境内,风险较大。
要继续巩固强制免疫成果,对生猪实施全面免疫,需及时制定有效的实施免疫方案,做好免疫效果评价,必要时将猪瘟、猪蓝耳病纳入江城县强制免疫病种补助的范围。
加强监测工作,持续开展疫情监测,加大病原学监测力度,及时准确掌握病原遗传的演化规律、病原分布和疫情动态,科学评估猪瘟、猪蓝耳病发生风险和疫苗免疫效果,并加大预测预警,及时有效地发布信息,更好地制定预防措施。
对发病猪进行扑杀净化,发生动物疫情时,按照早、快、严、小的原则,立即进行扑杀和消毒,按照防治技术规范进行处置,净化疫情。
加强活畜监管,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要强化生猪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建立以实验室检测和动物卫生风险评估为依托的产地检疫机制,提升检疫科学化水平。强化生猪调运监管,特别要做好跨省调运种猪产地检疫和监管工作,规范跨省调运电子出证,实现检疫数据互联互通[2]。
加强边境免疫防控带建设,构筑有效免疫屏障。
每年春、秋两防时组织防疫员对我县边境地区猪、牛、羊进行强制免疫,特别是该县过牧牲畜的强制免疫,沿边境线建立强制免疫带,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确保易感动物处于有效保护状态,构建有效免疫屏障[3]。
江城县退出猪瘟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国家强制免疫,内地乡镇有一定潜在的风险,但风险不大。边境乡镇由于境外无动物防疫机构,动物防疫工作滞后,边民互市、互相通婚、走亲串戚、互送种用畜禽等情况频繁,随时都有可能将境外动物疫病传入境内,风险较大。
自2017年开始调整完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对猪瘟和猪蓝耳病暂不实行国家强制免疫措施,结合江城县实际情况将疫情风险情况进行分析,提出应对措施。养殖场(户)要明确自己的主体责任,切实增强广大养殖场(户)主动防疫的意识,主动免疫猪瘟和猪蓝耳病;各级兽医主管部门要储备好高品质的猪瘟、猪蓝耳病疫苗,出售给养殖户,让他们主动免疫、自觉免疫,将发病风险降低,提高生猪养殖业的生产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