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临河区家庭农场发展成效、发展问题与对策

2018-02-18 18:40王凤鸣刘海平高桂萍张丽萍王改霞
现代农业 2018年3期
关键词:临河区农场经营

云 杰 王凤鸣 刘海平 高桂萍 张丽萍 王改霞

(1.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农村经营管理局,内蒙古 临河 015000;2.巴彦淖尔市临河区瓜果蔬菜服务中心,内蒙古 临河 015000;3.内蒙古临河黄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内蒙古 临河 015000;4.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发改局,内蒙古 临河 015000)

1 临河区家庭农场的基本情况

临河区位于黄河“几”字湾顶部,河套平原腹地,是巴彦淖尔市府所在地。全区总面积2333平方公里,辖9个乡镇、2个农场、11个办事处,耕地面积216.8万亩,农业人口26万人。临河区得天独厚的水利、土地、光能资源,造就了粮食和经济作物的优势产区,发展现代农业、开发绿色食品、创建绿色产业条件非常优越。盛产特色优质硬质小麦、油料葵花、河套蜜瓜、苹果梨、番茄、黑瓜籽、羊肉等名优产品,是国家和自治区重要的粮、油商品和名、优、特、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是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区),国家农业部确定的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区),“中国果菜十强县(区)”之一。现阶段正处于家庭农场的起步发展阶段,主要以自家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种养大户。截至2017年经农牧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家庭农场有327个,经营面积4.7万亩,总收入5900万元,家庭劳力数953个。

2 家庭农场的成效

2.1 解决了农村劳动力就业问题

面对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民因为农业生产收入较低,他们选择离开农村,进入城市打工,这必然会造成农村劳动力的转移。而家庭农场的提出恰好解决了农村劳动力的问题。家庭农场是以“家庭成员”为主要的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等相关经营方式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可以促进农业整体效益的提高,也为直接参与农场经营的农民提供了稳定的收入来源。同时,家庭农场的专业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为农村劳动力提供了更多的就业岗位。

2.2 经营方式灵活

从土地获取方式上看,家庭农场经营主体主要以承包、租赁等土地流转和自有土地等形式为主;资金来源主要有多人合伙投资、自有资金、股份合作等形式;经营领域涉及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旅游业等方面。目前呈现出了由传统产业向新型产业拓展,由农业生产向农业加工转变,由各自为政向联合发展,由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大趋势。

2.3 辐射带动作用突显

越来越多的家庭农场从单一的产前、产中等生产合作领域,逐步向流通、加工、品牌等经营合作领域拓展,以实现农企市场化、品牌化、现代化发展目标,不断提升经营层次,取得效益更大化。经农牧业主管部门认证的家庭农场有327个,经营面积4.7万亩,总收入5900万元,家庭劳力数953个。

2.4 提高了集约化经营水平

家庭农场是在农业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既保留了家庭承包经营的特点,又继承了家庭承包经营产权激励的优点。在以往,农民对农业生产没有抱太多的热情,认为农业生产远没有外出打工的收入多,从而造成农村土地资源的浪费。而家庭农场是提高农业集约化经营水平的重要途径。家庭农场主仍是所有者、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统一体,可以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整合,将土地承包给家庭农场,实现大范围、规模化经营,农机具使用率得到了提高,促进了农业经济的更好发展。

2.5 推动了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核心是通过自身的努力调整,让农民生产出的产品,包括质量和数量,符合消费者的需求,实现产地与消费地的无缝对接;家庭农场的建立更加有利于资源优势的发挥,不断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与传统的小农户相比,家庭农场可以使分散的土地、资金和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有效的结合起来,实现了生产资料的供应、技术服务、农产品销售的规模化经营,有利于推进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化建设。

3 家庭农场的发展问题

3.1 土地流转难

因为受到传统思想观念的影响,不愿把土地长期流转出去;与此同时,土地流转期限太短、流转的土地零散不集中成片,不利于扩大规模,大胆投入,实现不了长远发展。其次,土地流转缺乏规范性也导致了家庭农场的经营土地无法成片,从而制约了家庭农场的进一步发展,降低了家庭农场吸引农业投资的优势。农民的文化基础较为薄弱,法律意识淡薄,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也缺乏签订有效合同的环节,从而导致问题产生时,难以使用法律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3.2 资金筹集难

银行贷款的抵押、质押、担保的要求都比较严格,而且农民缺少抵押物、质押物,又难以找到担保,所以贷款融资非常困难。而且农村劳动力比较紧张,人工费水涨船高。现在农村雇佣一个劳动力,一天的工钱的150元,还要管饭。要降低成本就要大量使用农业机械化,而初创阶段的家庭农场主没有那么多钱,国家扶持资金数额也有限,解决不了本质问题。

3.3 社会化服务滞后

目前,我国家庭农场的基础条件还比较薄弱,组织化程度较低,产品销售基本上是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缺乏完善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缺少充足的农业机械设备和农业科技推广资金,而且很难保证政策信息传达的及时性,家庭农场更是缺乏先进技术的指导,众多先进的科学技术也很难在农村得以实施,从而无法有效地改变农村生产力不高的现状。

4 促进家庭农场发展的对策

4.1 完善土地流转管理制度

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尽快探索建立稳定的土地集约化经营租用关系的相应政策及运行机制,有效解决家庭农场等新型主体土地流转期限太短、不够集中成片、不利其实现长远发展的现实问题,确保经营者对集约的土地可以进行可持续的管理规划。鼓励不想耕种、无力耕种和耕种效率低下的农民将土地长期租给经营大户,推动农业经营实现“中等集约化”。

鼓励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平稳的向家庭农场流转其承包地。通过规范土地流转过程,保护流转双方的权益。确保农民从土地流转中得到应得的收益,同时解决好转出土地的农民再就业问题,消除后顾之忧。

4.2 完善政策扶持

要对家庭农场在税收、用地、用电、运输等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政策,对农产品原料价格大幅波动时,龙头企业订单收购带来的损失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鼓励支持对于规模性及国家级评定的家庭农场可以以奖代补、商业性贷款贴息、低息或无息借贷、无偿给予等方式给予扶持。政策性金融机构要降低贷款门槛、订单合同抵押等多种形式,为家庭农场提供多渠道的资金支持。

4.3 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

想要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促使家庭农场进一步的发展和完善,就必须要提高农村社会化服务水平的重视程度,推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完善,立足于家庭农场的实际需求,为家庭农场提供专业、具有针对性的服务,如(1)构建良种引进、育苗育秧、灌溉排水、虫害防治、农资供应和市场销售等覆盖全程、综合配套服务体系。(2)由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统一建设对外的信息展示、交流发布平台,所有家庭农场都可以在该平台免费发布信息。(3)农业科技、农业保险、农村经济管理等部门要联合组建家庭农场服务平台,为家庭农场和广大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充分利用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职业农民、家庭农场主的培训力度,提高他们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参考文献:

[1]2016年统计年鉴.

[2]2017年临河区政府工作报告.

[3]2017年临河区新型经营主体的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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