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工信部原材料司在京召开座谈会,宣贯《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会上,原材料司有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办法》的主要内容,并对《办法》进行了解读。与会代表结合各自工作和行业投资管理可能面临的事项与疑惑进行了充分交流。大家普遍认为,《办法》出台非常及时和必要,政策性、操作性都很强,符合当前压减水泥熟料、平板玻璃过剩产能的实际需要,有利于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实际工作有章可循;有利于从源头把住“严禁新增产能”关口,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办法》既体现了分业施策、因地制宜,又符合“放管服”改革要求。通过宣贯座谈,业内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澄清了疑惑;将有利于各方面更好地贯彻执行《办法》,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监督。
原材料司副巡视员吕桂新与会讲话,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相关行业协会、部分骨干企业和行业媒体共计40余位代表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