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工信委、公安厅、国土资源厅等八部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组织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的函》,决定自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开展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行动,进一步加强稀土行业生产经营管理,坚决打击稀土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稀土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根据行动方案,江西将重点查处无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非法开采(含资源回收)矿点。任何组织和个人无证开采稀土资源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收购非法矿产品销售谋利的,依法没收相关产品及违法所得,追缴税费,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中国南方稀土集团所属省内企业,主管部门将参照年度生产计划和增值税发票销售票据,核实实际生产量与销售量。超计划生产的,由所在地政府责令停产,并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减本年度或下年度生产计划。
对无生产计划的“黑工厂”,由所在地政府立即责令停产。不能提供原料稀土矿产资源税管理证明的,由税务部门追缴资源税等税费,依法没收非法稀土矿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予以处罚。不能提供原料稀土矿产进口手续,涉嫌走私违法的,海关将依法立案调查。
同时,将整治以“综合利用为名”变相加工非法矿产品,重点核查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原料来源、数量及库存情况。核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原料、工艺及产能是否符合批文;严禁其对稀土矿产品全分离前的各种产品进行加工;禁止资源回收利用企业购进稀土富集物原料;核查独居石综合利用企业放射性废物处置方式。
此外,江西将重点核查稀土贸易企业的产品采购来源、增值税发票开具、资源税管理证明以及进口手续一证多用等情况。对买卖非法矿产品和冶炼分离产品的贸易企业,依法没收相关产品及违法所得,追究相关个人和企业法律责任。个人和企业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此次专项行动时间为2018年9月至2019年1月,分三个阶段开展工作:自查阶段(2018年9月~10月)、专项督查阶段(2018年11月~12月)、通报处理阶段(2019年1月)。本次江西省核查行动共涉及123家分离冶炼企业和贸易公司,其中重点核查53家,基本覆盖当地所有稀土生产加工产能。
方案明确,将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对存在政策执行不到位、违规备案稀土资源综合利用企业、知情不报、包庇非法盗采和无计划生产、未发挥监管主体职责等行为的地方,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江西省发布的新一轮稀土打黑行动与企业核查已经开始,此次专项行动的打击力度与惩罚力度较以往将更为强烈,充分体现了监管部门整治黑稀土市场的决心,专项行动将贯穿第四季度,加上多部门联合执法,黑稀土的生产和流通将有所收敛,此轮行动主要针对南方离子型稀土矿,短期内将给稀土市场带来提振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