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 委,万永智,李 波
(江苏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徐州分局,江苏 徐州 221006)
“河长制”是从河流水质改善领导督办制、环保问责制衍生出来的水污染治理制度[1-2]。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加强河湖管理和保护的一个重要举措。河长制以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环境、修复水生态为主要任务,明确每一条河流、每一个湖泊都有协调、监管、保护机制,实现河湖管理保护全覆盖。河长制的核心是“河长”,让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亲自“挂帅”,有利于统筹协调各部门力量,最大程度整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执行力,构建“党政主导、分级管理、地方负责、行业监管、社会参与”的河湖管理保护体系。
水文是研究水运动规律的一门学科,水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做好各种水文要素的监测、收集、应用,开展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监测分析以及河湖健康的研究评价。目前,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各项工作已经展开,全面提升水文监测服务能力水平是更好服务河长制工作的重要基础。“河长制”是在严峻水环境污染情势下,针对我国长期“职能交叉、权责不清”水管理制度的一种创新[3]。面对当前新的形势,水文部门需要趁势而为、主动作为,如何理顺管理体制、优化整合人才队伍、共享水文监测信息、加强水文科技研究等,当好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保护管理的“哨兵”,当好河湖健康诊治的“水医生”,是摆在水文部门面前一个新的课题。
水文信息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或缺的基础性、资源性、公益性信息,信息准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以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活水平的提高。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正式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落实河长制作为一项重大战略任务在全国迅速、全面推行。水是河流、湖泊的控制性因素,因此水文信息就是河流、湖泊健康与否的一个重要的基础性信息,河长制离不开水文的支撑和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及各省(市、区)水文条例(或管理办法)都明确了水文部门的水量水质监测职能,可见在河长制的实施过程中,需要水文部门提供水量水质监测数据信息。
传统水文偏重对区域或流域性重要河道水位、流量、降水、蒸发量的监测,面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现代水文扩展至水环境、水生态、水土流失等方面的监测,当前更注重量质同步监测、水环境全覆盖监测,可为各级河长提供河湖基本情况。适应河长制工作需要,不少水文部门已经完成河湖健康评估、“一河一策”水功能区达标整治方案编制等开辟性的工作,水文在服务河长制工作中的角色和地位越来越突出和重要。
当前,不少市级水文机构改变传统的垂直管理体制,实行双重管理体制,有利于水文更好服务地方、服务水利工作。但在县级及以下水利部门,水文服务功能难以有效发挥,服务县、乡、村级河长制工作力不从心。规划是统筹协调、谋定后动做好各项工作的前提和保障,面对新形势,水文需要探索新路径推进发展转型升级,亟需从站网、管理方式、监测能力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做好谋划部署,不断增强水文服务能力。
水文监测站点是收集水文监测数据的重要工具,大量的监测数据是水文技术支撑的基础。随着城市化进程及其它人类活动的影响,导致降水、产汇流、水质等水文要素发生改变,水文现有的监测站点难以支持现实需求。2017年2月28日,江苏省委常委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省河长制工作目标,全省要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河长体系,实现河道、湖泊、水库全覆盖。而水文现有水质站网主要以水功能区为主,覆盖面不足,不能满足全面落实河长制对水文的内在需求。
当前水文拥有一支素质优良、业务精干的职工队伍,但在专业结构上,水文、水资源等专业相对集中。随着河长制、水生态建设等全面落实,水质监测工作的基础支撑作用愈来愈重要,任务会更加艰巨,需要更加全面、科学、精确的数据。亟需调整人才建设思路,优化整合人才队伍结构,加大水生态、水环境监测等相关专业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
水文事业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公益事业。长期以来,水文在供水水源地、水功能区等水量、水质监测工作中形成了大量宝贵的监测数据和分析成果,大量的监测数据是水文技术支撑的基础。但目前大量的监测数据还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还没能有效转化为水文服务产品以成为政府和水利部门的决策依据。同时,水文监测数据信息共享滞后,严重削弱了水文公共服务能力。
新的形势下,亟需围绕河长制,围绕与水相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开展科技攻关,为支撑服务河湖生态保护与治理提供不竭后劲和动力。
为更好贴近、服务地方水利工作,明确各县级水文机构为各县河长制成员单位,将双重管理体制延伸至各县、镇,在基层水利站设立水文服务站,更方便水文监测数据收集,靠前做好水文技术支撑服务,建立水文水利工作快速落实的工作机制。做好顶层设计,围绕河长制、水生态建设、“六大水利”落实,对站网建设、管理方式、服务能力建设、人才队伍建设等进行统筹规划,主动作为,以服务“河长制”为契机,加快推进水文由技术导向型、数据服务型向服务导向型、成果服务型转变。
根据河长制工作需要,对现有国家、省级水文站点进行功能性升级改造,完善市级、县级、镇级、村级监测站点建设,重点完善县级以上骨干河道水文站网。主要任务:一是对河长制河湖进行量质同步监测;二是对重点入河排污口进行定期监测,为科学监管入河排污口和风险评估奠定基础;三是对重要河湖进行水生态监测,为开展河(湖)健康评估和河长制提供技术服务;四是加强对较大用水户取水水量的监测,为科学管理水资源提供技术支撑。
适应当前工作需要,在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上,重视熟悉现代水环境监测趋势,掌握先进监测方法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与补充;在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上,重视对先进监测技术、大型监测仪器设备熟练操作应用等技能的培养,适应与满足各类涉水信息监测服务的需要。
当今社会已进入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时代,作为基础水信息采集处理的水文部门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在对水利系统自建各类监测站与水文局监测站网进行资源整合的基础上,将水功能区、河长制、水生态、防汛防旱、水资源管理等信息有效融合,集中数据处理,打造基于物联网和云计算的水文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充分发挥大量水文监测数据的作用,使其有效转化为水文服务产品,成为政府和水利部门的决策依据,让一流的水文产品服务得以共享。
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水利学会、水文水资源学会等平台,结合新形势下水利水文前沿工作,开展一批水利水文科研课题研究。有条件的话还可以建立河长制监测研究基地,围绕河长制、功能区达标等方面开展污染源调查、污染物入河量及变化规律研究,为河长制“一河一策”方案编制提供技术支撑,助推河长制。
全面推行河长制要解决的就是如何建立横向的党委政府及职能部门乃至社会各界的生态文明建设的体制机制问题[4],对保护江河湖泊具有现实和深远意义,事关中华民族长远发展。作为江河湖泊水量水质监测评价的技术部门,水文部门必须正确认识河长制工作给水文监测服务能力建设带来的新的机遇和挑战,积极改革创新,主动作为,全面提高水文监测服务能力和水平,在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改善、水生态修复等方面真正起到技术支撑作用,为河长制管理、考核、决策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 1 ]刘晓星,陈乐 . “河长制”:破解中国水污染治理困局[ J ] .环境保护,2009(9):18-20 .
[ 2 ]李云生 .从流域水污染防治看“河长制”[ J ] . 环境保护,2009(9):24-25 .
[ 3 ]刘超,吴加明 . 纠缠于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河长制”:制度逻辑与现实困局[ J ] .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12,25(4):39-44 .
[ 4 ]朱玫 . 全面推进河长制要破解三道难题[ N ] . 中国环境报,2016-1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