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 洁
(太原科技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4)
现如今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已经从以往研发技术、攻关课题等单纯的提供基础的技术服务方面逐渐地成长为我国国民经济中一股新兴的迸发着激情和活力的力量。
我国将科技与经济结合的成功示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依靠技术创新将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然而与发达国家相比特别是其中的新兴工业国家,不管是从发展创新的企业数量还是创新力度方面,我国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都存在一定程度的落后,这使得中小企业在技术的研发和创新过程中都存在很大的困难,并且在经济全球化的发展突飞猛进中,我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各国的发展创新中面临着激烈的竞争。因此,对于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体系的研究是非常有意义的。
在现有发展情况下,有关企业创新理论被学者广为接受的思想有两种:一种是在网络管理方面企业如何创新发展的研究,另外一种是在生态系统研究之下企业如何完成创新。
国外学者对创新生态系统的研究可以从产业和企业两个方面来进行总结。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生命周期评价(LCA)理论和产业生态系统论是最早的产业方面的有关创新发展生态系统的理论。在1997年“生态系统”一词被Cloud首次提出之后,Frosch和Gallopoulos在20世纪80年代末对比自然生态系统之后,使有关产业生态系统和生态学的相关概念更加完整。在后来的研究学者中,詹姆斯·弗·穆尔通过研究自然生态学的研究方法,观察和预想当今和未来的世界中的经济发展态势,表示未来不再是强者生存,未来的经济发展前景会是企业将相互促进共同发展。2004年,美国竞争力委员会在《创新美国》的研究报告中更是明确提出创新是一个生态系统的观点。报告指出,21世纪初的创新方式,是与20世纪不同的新创新方式。有关创新和创新者之间的关系问题,曾经一直被人们认为是相互对立的,然而随着现实情况的变化,现在正不断地演变成互补的关系,甚至其中还存在着共生的关系。为了更好地解决创新本身性质的变化和创新者之间关系的变化的问题,结合实际情况考虑,需要新的构想、新的方法,在企业、政府、教育家和工人之间需要建立一种新的关系,促进了良性循环的有效运转,从而构建了一个真正符合21世纪时代发展趋势的创新生态系统(Innovationecosystem)。
目前,国内学者对于技术创新生态系统领域的研究主要来自企业生命属性分析、生态方法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以及创新生态体系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应用,以上方法针对企业创新技术系统中各部分相关联程度。国内学者李湘桔、詹勇飞进一步对企业建立创新生态系统提出了渐进式的推进策略。而对其成长的生态系统环境研究较少。鉴于上述理论研究的局限性,构建良好的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从2014年3月至2015年7月调查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共165家,其中问卷调查150家,回收135份,其中有效问卷为121份,同时访谈企业15家,问卷回收率为100%。分别从科技型中小企业基本概况、企业创新能力与技术创新生态系统构建三个方面对企业进行了访谈与调研。
本文采取了面访式与问卷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调查。面访调查即调查者直接走访受访者公司,受访者亲自接受调查,调查者当面听取受访者的意见的方式。总共对15家企业进行面访,以科技型中小企业董事长及高层领导为对象进行调查。在筛选出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前提下,将问卷以网络和实地两种形式发放,共调查企业236家,其中有效问卷205份,主要发放对象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员工,其中50名为研发人员。
本文主要采用层次分析法和spss软件分析有效数据;采用计量经济学和数理统计学的方法,确定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关键因子;并通过关键因子建立模型进而探究山西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健康的生态系统运行机制。
为了在分析问卷时更加方便,对调查问卷的问题进行顺序编排,编号结果如表1所示。
表1 调查问卷题目编号
对回收的问卷进行频率分析,各组统计数据如表2所示。
表2 问卷数据统计
效度分析指对调查问卷中相关变量的准确程度进行分析。当在一定的前提条件下通过效度分析后,因子分析检验的效度才能更加准确。效度分析主要通过两个检验指标进行反应,一个是KMO值,还有一个是Bartlett球形检验值。前者主要用于将偏相关和题项间的相关系数进行对比,通常取值在0~1范围内;后者主要是对于题项间相关系数的显著性是否明显的研究,如果研究的结果符合sig.<0.05,则为显著,则此相关变量可以运用因子分析的方法进行研究。
由KMO和Bartlett的检验结果可知,所选取指标的KMO值为0.705,则该调查问卷通过效度检验,适合进行因子分析。Bartlet球形度检验的近似卡方值为968.803,显著性概率为0.000,小于0.05,因此拒绝Bartlett球度检验的零假设,认为该调查问卷的效度结构良好,适合做因子分析。
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的调查问卷进行因果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表3 解释的总方差
利用主成分分析提取调查问卷中的原始数据,从初始特征值一栏中的数据可以看出前5个公共因子解释的累积和超过79%,在一般情况下,当公共因子可以较好解释原有问题时,累积贡献率超过80%;当公共因子只能简单解释原有问题时,累积贡献率在60%~80%范围内,将上面表格中的数据比较对比后我们不难得出,所选择的五个公共因子可以有效地解释初始变量信息,最终结果也与表4中一样。
由矩阵表可知,因子 1在变量“Q1-Q8”上有较大的负荷;因子2在变量“Q15-Q21”上有较大的负荷;因子 3在变量“Q7-Q11”上有较大的负荷;因子4在变量“Q12-Q15”上有较大的负荷;因子5在变量“Q7”上有较大的负荷。根据上述分析,前5个主成分的特征值在1以上,进一步说明应取前5个主成分。
表4 旋转成份矩阵a
根据De Vellis对信度评价尺度观点如下,当该值表示非常好的时候,应当在0.80~0.90之间,表示相当好的时候,该数值在0.70~0.80之间,若为最小可接受值,则应当在0.65~0.70之间,表示最好不要的数值在0.60以下。用SPSS进行可靠性检验,得出结果如表5所示。
表5 可靠性统计量
从表5可知,可靠性值分别为 0.937、0.936、0.897,这些数据在数值上都大于0.7,说明其经过了信度检验,同时证明该问卷具有较高的可信度,问卷的问题也具有有效性。
从核心企业群方面来看,科技型中小企业在技术创新上不仅需要横向上与同行业的企业合作,也要与相关的竞争企业进行交流,这可以引导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发展,还可以提高企业的市场竞争意识,而且需要纵向上与供应企业和客户企业合作,这样会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过程。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加大引进技术创新人才的力度,制定出足够吸引优秀人才的政策,吸收国内外的卓越人才加入企业,为企业的长远发展保证足够的人才资源。
与此同时,企业要与高校和科研机构多样化合作,结合自身特点选择适合双方的合作方式,将高校、科研机构与工业界间的信息连接起来,设立专门机构与大学、科研机构共同合作,建立专项基金支持产学研合作,为合作设立专项基金,鼓励更多的大学生以及科研机构的技术人员进入企业等。同时要为企业建立健全用人机制,给员工一种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氛围,可以更有效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科技型中小企业应对员工时常开展相关岗位培训,并与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行交流,有些条件的企业,可以将企业核心技术人员派到国外学习,为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并且拥有丰富经验与科学技术创新能力的人才而努力。
要想拓宽企业的融资渠道,必须要改变完善现行的融资制度,必须要在如今企业面临的情况下设定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融资贷款条件及审批制度,同时要努力完善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信用担保体系。除此之外,在以什么方式融资这一问题上,应该努力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融资租赁的新形式,积极促进企业的融资。与此同时,山西省资本市场体系也具有改革和完善的必要,要使科技型中小企业向成长性更强更快的中小企业学习并发展,以发行股票等方式融资来获得创新发展资金;为中小企业降低准入债券发行水平企业的条件,使企业债券的发行不局限于固有的群体,改变现有的大部分债券的发行都要经由国有企业,用国家信誉担保的模式。
科技型中小企业尽管具有很大的风险,但是成长空间很大、具有明显优势,一旦投放贷款成功,将获得很高利润。银行应当以长远眼光看待科技型中小企业,调整投放比例结构,增加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贷款数额。而企业也应当诚信经营企业,为提高信用等级努力,主动建立并加强同银行间互利互惠、真诚合作的新型银企关系。在加强银企之间的互惠互利的合作基础上,完善信用担保体系,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发展赢得更多基金扶持。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为了支持科技的发展,我们国家已经相继推出了星火计划、火炬计划、成果推广计划、新产品计划等几项重要的推动科技发展的计划,以上多种计划的提出应用极大促进了大部分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创新发展,但是在商业效益为主的发展情况下,这些计划都以商业化为目标,所以在某种方面来讲又有着其自身的局限性。同时,应大力支持“产学研”联合,使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成为企业技术创新的重要源泉。政府应当减少对企业的行政干预,给予企业的发展更多的自由公平的空间,使其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让中小企业可以对自身的发展方向拥有更多自己决定的权利,产权关系可以更好解决。
经政府确认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企业的补助研究开发的资金,可以以另外一种形式返还企业,就以企业所上交的所得税和增值税为例,相关的财政部门针对企业上缴的所得税中增加部分以及在增值税中除去应用而剩下的地方留成部分,以上一年度为基数,按一定比例以科技创新基金项目等形式返还企业。
依照法律建立专业化、有效化以及规范化的服务中介机构是有必要的。山西省应加快对此类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的立法进程,可以先建立有关此类中介服务机构的地方性法规,依照法律法规来设立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并且在设定的地方性法规和政策中,明确规定此类中介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条件、机构的职能、权利以及义务,以及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相关内容。同时,在加快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步伐的时候,为了更好地规范机构自身的活动行为,应当明确在法规和政策中有关机构服务过程中和在竞争市场中的竞争行为在违反法律法规时应该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起到促进此类机构对科技型中小企业更有保障的服务。
技术创新服务中心应为企业提供完善的服务,通过现有的较为完善的服务设施推动一批批知识型的高科技企业的形成和发展,由此形成规模化的新兴产业。技术创新服务中心需要设立定时定期的企业家培训制度,请国内外有经验的高级专家进入企业指导深层工作,不定期解决有些中小企业遇到的困难,以开展企业发展研讨会的方式,针对宏观经济形势及市场营销、财务管理、风险投资及商业计划书的编写等企业管理的一般知识,同时为了企业更好发展,举行一些专业化讲座来解决共性问题等一系列的有效措施来帮助企业管理更早步入正轨,从而实现企业又好又快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