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军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河南 郑州 450046)
2013年,“家庭农场”的概念首次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中,首次提出了要鼓励和支持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要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农户的集约化水平。在这样的政策指导下,全国各地开始了适度规模经营的探索,其中松江区是最早开始发展家庭农场的地区之一,其发展很具有代表性意义。
2007年开始,在上海经济的带动下,松江区经济得到快速发展,同全国一样,外出打工潮开始带动大量的农村劳动力转向二、三产业。与此同时,松江大学城的建设又吸引了大量的劳动力来到此地,导致农村劳动力转移进一步加剧。农村劳动力的大量转移催生了一系列的问题,土地没人种,农村劳动力缺乏,在这一背景下,上海松江区开始了家庭农场的探索。
松江区对于家庭农场的经营主体做了明确的规定,其中包括:家庭农场的经营者必须是本地农村户籍,且一个家庭必须有两个以上的人为农村户口;经营者应以自家劳动力为主,不得长年雇佣劳动力进行耕作。除此之外,还对家庭农场主进行了严格的资格限制,以保证经营者的素质。这些规定体现了家庭为单位是家庭农场与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本质区别,保证了家庭农场的本质性质不变。同时,家庭为单位的耕作既符合我国传统的农业耕作特点,又可以保证家庭成员的劳动积极性。
松江区家庭农场经营主要为纯粮食作物种植的家庭农场、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以及机农结合型家庭农场。纯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主要以粮食种植为主,单一的经营结构使他们的经营更容易实现专业化,粮食家庭农场的平均净收入一般在10万元以上[1]。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除了粮食种植还兼经营有养猪业,其中,养猪所用猪舍建设费用全部由松江区政府财政负担,并免费给家庭农场使用,猪舍所产生的畜禽粪便经过处理后成为很好的肥料,大大减少了种植粮食所需的化肥的使用,既产生了经济效益又减少了环境污染,同时养殖业也给家庭农场增加了相当一部分的经济收入。机农结合型家庭农场可以说是农业经营和服务业的结合,一般都有数台农业机械如拖拉机、收割机等,农业机械除了满足自家农场的耕作需求外,还对其他家庭农场进行有偿服务,既方便了其他家庭农场也增加了自身收入。松江区家庭农场经营方式较为灵活,除了传统的纯粮食种植型家庭农场,还创造性地发展了种养结合型和机农结合型家庭农场,为具有不同特长的农民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更大程度地发挥了农民的知识技能。
松江区家庭农场的土地耕作面积一般在66 667~100 000 m2,个别规模较大的农场被控制在133 333 m2以内[2]。跟普通农户相比,家庭农场的经营规模远远大于普通种粮农户,规模化经营优势较为明显。这一经营规模是根据国家补贴政策、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规模效益、资金支持等一系列条件确定的,并没有盲目地、无限制地扩大经营规模,这一点符合国家的适度规模经营的政策要求。将所经营土地限制在合理的规模内,既能发挥农业生产的规模效益的优势,同时又能充分利用家庭自身劳动力,不至于产生劳动力的浪费或者劳动雇工产生的一系列问题。
近些年,松江区政府花费大量财力进行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在水利设施、农田道路、耕地治理等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为松江区的家庭农场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所有的补贴当中,现金直补包括水稻种植直补、农资综合直补、土地流转费补贴等共计每亩地626元。此外,还有每亩地物化补贴98.5元[3]。仅物化补贴和现金直补就达到了每亩地724.5元。在机械补贴方面,全区家庭农场所购置的农机按50%~70%的比例进行补贴。还有上面提到的种养结合型家庭农场所用的猪舍建造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这也算是变相补贴的一种形式。松江区政府还专门拿出5 000万元资金作为家庭农场的贷款保证基金,为家庭农场获得了新的资金来源,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金融支持。
仅物化和现金补贴数额已经接近了普通种粮农户的每亩地的年收入,如此巨额的补贴需要政府极其强大的财力支撑,这也给家庭农场的经营者们大大减轻了经营的市场压力,提高了经营者的种粮积极性,同时也为家庭农场的长期经营提供了保障。
松江区家庭农场的发展有充分的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首先,本地区劳动力的转移比较充分,为土地流转和集中创造了条件;其次,地方财政实力雄厚,有很强的经济调控能力。松江区政府大力的财政扶持为家庭农场的经营提供了资金的支持和保障,降低了农场的运营成本;创新式的种养结合模式,不仅为农场获得了更多的收益,养殖业产生的畜禽粪便也大大减少了化肥的使用;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准入制度,这些都为家庭农场的发展提供了服务保障和人员保障。
松江区对于家庭农场的经营者,要求必须满足一定的条件,包括户籍、年龄、知识水平、农业技能以及身体素质等方面,在满足这些条件的基础上经过民主选举才能经营家庭农场,享受松江区政府给予的各项优惠政策。同时,对于那些经营不善,不直接参与经营活动,长年雇工,不服从管理或者将土地再次转包的农场都会被强制取消经营资格。这一举措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家庭农场经营者的整体素质,保证了家庭农场的经营质量,使政府的财政投入物尽其用,减少了资金浪费,这对于那些财政资金并不充裕的地方政府来说有很重要的学习借鉴意义,同时,也满足了国家政策中鼓励土地向种粮能手、专业户手中流转的要求。
为避免土地流转中的各种问题,松江区建立了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并提供专业的土地流转管理、指导和服务,合同为全区统一制订,并建立了相应的土地管理平台,每户的承包和流转的土地都会在这个平台上进行公示。同时,为了保障土地出包方和承包方的利益,建立了相应的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对土地承包方给予每亩200元的土地流转补贴费,对土地发包方给予每亩价值250 kg稻谷的流转补贴[4]。这样既保证了土地发包方的利益收入,也减轻了土地承包方经营家庭农场的运营成本,从根本上提高了农户流转土地的积极性,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土地流转期限过短的问题,打消了农民对于土地流转的疑虑。该地区完善的土地流转制度以及相应的土地流转补贴政策对于河南地区发展家庭农场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政府的补贴政策有效解决了土地承包方和出租方对于租金的分歧问题,减少了土地流转的一大潜在性障碍,增强了农民出租土地的意愿。完善的土地流转机制对于家庭农场、种粮专业户等规模化经营都是非常必要的条件,其他地区发展家庭农场时需要非常重视消除土地流转中的障碍,为规模化经营创造条件。
松江区各级政府的补贴占家庭农场净收入的60%[5],可以说,松江区家庭农场的发展依赖于各级政府的大力财政补贴,对于处于起步阶段的家庭农场来说,政府的扶持是必不可少的,松江区的财政扶持政策为其他地区发展特色家庭农场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证。即使美国的家庭农场也依然存在着政府补贴,可见,政府财政补贴是家庭农场起步发展的必要条件,只有经过初期的财政补贴的扶持,才能培育出具有独立盈利能力、有一定的市场风险抵御能力、高水平的现代化家庭农场。因此,对于发展家庭农场的支持,不能仅仅只停留在口头层面,而是要确实拿出财政资金和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并落实到位。
上海松江区发展家庭农场既有其得天独厚的历史条件,同时也有着更重要的社会经济条件。劳动力转移的社会背景、大量的政府资金扶持、高素质高水平的劳动力以及创新式的种养结合、机农结合的经营模式都是该地区家庭农场发展的必不可少的条件。其中的很多条件都是其他地区所不具备的或者无法复制的,例如松江区雄厚的财政实力,能够支撑政府反哺农业所需的重大开支,很多地方性政府根本无法承担这样的财政支出,上海地区的高度城市化发展为劳动力转移提供了条件。然而我们可以从松江区的发展思路和模式中得到很多启示,比如对于农场经营者的自身条件和素质的把控,加强农场主的培训工作,提高经营者的整体素质和市场化意识;创新发展模式,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资源禀赋发展各种混合农业、循环农业。总之,每个地区的家庭农场的发展都不能照抄照搬另一个地区的经验,必须深度分析本地区地缘优势以及资源禀赋然后摸索出适合自己的发展道路才能获得长久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