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轶男,刘福茂
(1.江西省吉安县水利局,江西 吉安 343100;2.江西省吉安市水文局,江西 吉安 343000)
2016年河长制在吉安县全面推开,县、乡镇、村(居)三级河长形成大小河湖管理全覆盖。两年来,全县河流环境不断改善,各条河的水质保持Ⅲ类以上。实践表明,河长制的全面推行,增强了地方党政治水履责的自我约束,是流域环境治理和群众参与治水的新路径。而“一河一策”是河长制精准施策的关键举措。本文以龙陂水为例,介绍吉安县“一河一策”有关情况。
龙陂水位于江西省吉安县境内,系赣江水系禾水的一级支流,发源于吉安县官田乡西部的湾角里,在永阳镇的陇陂桥从左岸汇入禾水。流域面积240 km2,主河道长42.10 km,有清江水等5条支流;流域多年平均降水量1 500 mm,多年平均产水量1.90×108m3[1]。
流域内建有1座中型水库和10座小型水库,水闸1座,泵站14座,水陂7座,水电站2座,水文测站1个,桥梁32座;耕地面积0.53万hm2。2016年流域GDP为3.7亿元,主导产业为电力、采掘、建材、竹木加工等;常住人口5.36万人,其中,城镇人口1.1万人、农村人口4.26万人。
龙陂水设立了县、乡、村三级河长。吉安县县委、副县级干部、农工部部长担任县级河长,官田乡乡长、安塘乡乡长、永阳镇镇长担任乡级河长,梅花村、同完村、夏派村等13个村书记担任村级河长。村组设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各乡镇成立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水利的副乡长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担任,负责河长办日常工作。
河长办工作职责包括监督整治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和渔业资源保护等问题,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控制、农药化肥污染控制、工矿企业污染控制及农村和城镇生活污染治理等,有效保护和改善河湖生态环境。镇村签订目标责任状,各河长戴红袖章履责,各村专管员、保洁员和巡查员到岗到位,设立河长公示牌,严格落实河长制。
根据现状调查结果,在水资源、水污染、水环境、水生态和管理等方面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
该河道设水功能区1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2处,为官田乡集镇、安塘乡水厂,划定保护区1处;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15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达标率为97%;建有7座灌溉水源。
主要问题为水功能区分区监管不严;还有16处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未划定保护区和规范化建设;工业、农业、生活节水建设滞后,用水效率偏低。
生活污水情况。区内尚未建设污水处理厂,仅建有农村污水处理设施2处,覆盖人口750人,生活污水大部分直接排入河道。
农业污染情况。农业面源污染仍未有效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方案虽已编制但还未落实到位,区域内有水产养殖企业5家,农业污染控制有待加强。
船舶港口情况。河道内有船只15艘(货运船只2艘、渔船13艘),多为简易船只,缺乏污染收集和处理设施,对水域造成一定影响。
根据监测情况,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100%,水质总体较好。
但水质不达标河段有3段,属轻度污染,其中,官田乡官田村段主要污染原因是米厂排污;安塘乡竹恒村段主要污染原因是造纸厂排污;安塘乡安塘村段主要污染原因是江西机械化工厂排污。另外,还有15座山塘仍在人工养殖。
流域内水土流失面积34.3 km2,占15%,已治理面积20.3 km2;河道涉及的自然保护有樟坑县级自然保护区,江河源头区有樟坑水库,河道水生生物有鳙鱼、草鱼和鲢鱼等。但河道生物多样性下降,主要原因是水库、陂坝破坏了生境,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湖泊合理水位得不到保证,底泥富营养化,需要清除。
水域岸线巳划定管理范围42 km,占河道总长的98%;干流河道尚未编制岸线保护利用规划,功能分区不明确,未实行分区管理。
开展了清河行动,发现问题均已整改,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违法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非法捕捞、非法排污等违法现象仍然存在,需要进一步强化区域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执法效力。
通过加强对河道的管理和整治,有效遏制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现象,基本建成河道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实现河道水域不萎缩、水质不恶化、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维护河道生态安全,基本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
到2019年,河道取水总量控制在3.34×108m3以内,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99%,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控制40×104m3,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100%;农业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14,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70%。全面消灭劣V类水体,入河道污染物减排10%,入河排污口达标率100%,实现农药化肥零增长,城镇生活污水纳管率100%,城镇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100%。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4 km2,主要控制断面生态基流满足程度97%以上,主要水体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开展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及“水效领跑者”行动;健全控制指标体系,进一步细化分解三条红线控制指标。
对区域内官田乡、安塘乡2个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建设,设置水源地隔离防护设施、警示牌和标识牌;并开展2处水源地保护区划定工作。
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改造小型灌区2座,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33.33 hm2,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53.33 hm2;实施2家企业节水技术改造;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创建节水型示范社区1个。
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全面清理非法设置、不合理设置、整治后仍无法达标排放的排污口,实施“身份证”管理。
加大对水环境影响较大的工矿企业综合整治力度,对米厂、造纸厂、机械化工厂排污等进行整治,确保河段水质改善。
加快城镇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与改造、城镇污水处理厂达标升级改造、雨污分流和排污(水)口排查整治等。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2处,新增城镇污水管网25 km,雨污合流管网分流改造50 km,污水纳管率达到85%。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达到97%以上,实现化学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编制《吉安县畜禽养殖污染整治方案》《吉安县养殖水域滩涂规划》,推进畜禽养殖和水产养殖污染整治。
实施龙陂河水环境治理工程,建设截污管网10 km,建设生态隔离带10 km;实施龙陂水与禾水水系连通工程。强化农村生活污染源排放控制,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设施的收集处理率,采取城镇污水管网延伸、集中处理和分散处理等多种形式,有效治理农村生活污水。整治2座水库,所有水库水质全部达到Ⅲ类以上标准;整治非饮用水源区山塘15座,占比20%。开展流域生态综合治理,建设生态景观河段10 km,推进产业转型,实现生态富民。
以小流域为单元,新增水体流失治理面积14 km2。围绕提高生物多样性目标,实施河道生态滨岸带10 km,河道底泥清除3.4×104m3,建设增殖放流点4个。研究制定龙陂河河道控制断面生态流量方案,重点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基流。
加强水资源水环境监测设施建设。建设水资源管理监测设施2处,河道水域监管设施2处,重点水域监测覆盖率达到100%。
加强重点河道水域巡查保洁,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对官田乡、安塘乡河段实行社会化管理,实现河道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继续开展清河行动。加强联合执法,对侵占河道水域及岸线、非法采砂、非法捕捞、非法排污、设障等进行专项整治。
“一河一策”是河长制精准施策的关键,是全面实施河长制的重要抓手和技术支撑,也是各级河长部署、调度、考核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关键依据。通过为每条河流建立问题、目标、任务、责任清单,确定河长制治理“路线图”和“时间表”,为河长制下一步工作定方向、明目标、划责任。
在具体实施过程中,要加强经费保障、强化宣传引导、鼓励公众参与、严格监督考核,切实做到因地制宜、因河施策、标本兼治,使“一河一策”治水方略真正落到实处,有力保障河湖健康。
参考文献:
[1] 熊晓群,杨荣清.江西水系[M].武汉:长江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