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是控制工程造价的有效途径

2018-02-15 03:46吉祖湛
建材与装饰 2018年50期
关键词:工程施工工程造价人员

吉祖湛

(江苏省工程勘测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225002)

1 正确认识强化工程签证管理的重要性

基于对《工程造价术语标准》(GB/T50875-2013)中关于工程签证定义的理解,工程签证包含了以下几点含义:①各参建方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进行的工程经济行为;②在履行施工承包合同过程中对涉及合同工程价款之外的工程经济事项进行确认签署的书面证明;③经确认签署的这些书面证明作为补偿施工承包商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额外损失的凭据构成了工程造价的组成部分。

准确认识基本国情,科学把握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现代工程建设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追求美好生活的各项需求。由于现代工程建设项目大多资源投资大、环境复杂、建设周期长,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建设项目的要求愈来愈高;又由于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建设项目中应用了大量的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因此,对于工程建设项目的各参建方无论是项目前期阶段的规划决策能力抑或项目实施阶段的设计、施工和项目管理能力均提出了新的挑战。诚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设计阶段是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效益的关键,但是,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亦不能忽视。施工阶段是大量物资资源的投入阶段,项目施工期间由于受施工场地情况、地质条件、气候变化以及施工承包商的施工管理能力等客观和主管因素的影响,增加了控制工程造价的难度,对项目管理者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工程施工期间,科学、审慎、合理地进行工程现场签证,强化现场签证管理,是提高工程投资效益的一条重要途径。

2 当前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缺失的表现

(1)现场计价人员的素质缺失。现场工程量计价签证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一定的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一些现场业主代表法制意识淡薄,签证行为缺乏有关各方的相互制约,签证内容未经详细核实,工作马虎草率,仅凭主观臆断行事;一些工程量计价人员缺乏必要的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对需要签证的施工内容不加以区分,签证单的描述混淆不清、模糊杂乱。

(2)工程项目管理制度的缺失。管理制度不健全或制度执行不力,必然导致工程签证行为缺乏约束,签证工作混乱无序。如对工程变更签证时,未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而同意签证,对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等事项签证,在未经深入调查分析、责任方不明的情况下同意签证;又如施工现场管理混乱,施工承包方浑水摸鱼,业主方和监理方代表对同一施工工程签证内容不认真复核,重复签证;再如工程各参与方代表未在当时的工程现场就实际发生的签证事项进行准确测量、计算、描述并及时办理签证手续,或只是口头商定未及时签署签证单,而是事后通过回忆突击补办签证手续,从而导致签证日期不符,签证内容混乱,数据不准失真,各方互相推诿、争吵扯皮。

3 强化施工现场签证管理的手段和措施

上述施工现场签证管理所表现出的缺失,其根源是由现场当事人的主管因素造成的。签证工作是一项规范性、技术性、经济性很强的工作,笔者认为,强化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工作,首先是工程各参与方的委派人员应当具有较强的法制意识和一定的工程造价基础知识的人员;其次,要强化对各项签证管理措施的落实,形成一套完善的签证管理运行机制。这些措施包括:

(1)组织管理措施。要明确工程各参与方参与签证人员的任务和职责,不断完善项目管理的组织保证体系。为此,应重点落实好以下几方面的组织管理控制措施:

①要明确签证人员工程签证的权限。加强工程签证管理的第一关口就是要明确授权工程签证人,要明确工程签证人员的工作职责、签证范围和价款金额和考核标准。

②要明确工程签证工作的质量要求:a.工程各参与方必须相互制约工程签证行为。签证单的责任人的手续必须齐全,现场签证单必须要有三方主体的(业主、监理、施工)代表签字、盖章;b.必须及时办理工程签证。不论是工程承包商,还是业主均应在第一时间及时处理现场签证,对于补办的签证单应视为无效签证,对于重大的签证事项,应及时拍照或录像,以保存第一手的原始资料;c.工程签证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工程施工签证内容不能脱离合同、规范、设计图纸、费用定额标准、工程量计价清单等各项规定,签证单描叙的内容、数量、项目、原因、部位、日期、结算方式、结算单价等数据信息要真实、详细、明确;d.已签证的签证单必须是惟一的。签证单应及时编号归档,与签证事项有关联的工程各参与方至少应保存1份签证单原件,以便为工程结算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凭据;e.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察看与复核。要规定凡是费用数额较大的签证,在费用发生之前,施工承包商应与监理人员以及造价审核人员一同到现场察看与复核。

③要加强对计价签证人员的监督与考核。签证人员的组织纪律、工作态度、业务素质是决定现场签证工作成效的关键,工程各参与方要管好自己的人,守好自己的门;要调动签证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签证人员的协调和技艺能力;要加大对签证人员的考核和奖惩力度,促进现场签证工作创新开展。

(2)技术管理措施。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是一项复杂的包含施工技术与工艺、工序流程在内的管理体系。为此,应重点落实好以下几方面的技术管理控制措施:

①要坚持推进限额优化设计的理念。施工阶段工程造价控制的目标应是控制工程施工中可能增加的新的工程费用。由于影响建设项目投资的主要阶段是设计阶段,设计阶段是投资控制的关键环节。因此,在施工阶段的设计变更要以限额设计作为控制造价的重要手段,以技术联系单作为施工图设计或施工组织设计的补充,坚持对变更设计实行限额设计;对一些重大的设计或施工设计进行的修改和限额优化,要通过征求业主单位的同意、组织相应的论证,来完善变更设计;要通过施工、材料、设备、管理等多方面的挖潜来节约工程费用,使得变更设计产生的工程总造价的变动被严格控制在施工图预算造价的范围内。

②要强化工程设计变更签证的管理。设计变更是对设计图纸的完善、修改及优化,设计变更签证是施工图纸的补充部分,与正式施工图纸一样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强化对工程设计变更签证执行过程的监管,就是要求工程各参建方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程序确认设计变更的签证。为此:a.要有明确的工程各参建方申请工程变更签证的执行流程。工程设计单位、建设或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应分别按照规定的各自流程提出设计变更申请,并接受统一的审核、审批流程;b.加强设计变更审核、审批工作的管理。设计变更审核、审批的控制重点应是设计变更是否满足国家法规和规范的要求、是否满足工程的功能要求、是否满足环境保护和节约的要求等;c.要有明确的执行设计变更签证流程的责任。要明确工程各参建方承担对因设计变更后产生的相应的工程价款和工期变动的责任,还要明确对设计变更签证流程违反或执行不力的行为进行处罚的责任。

③严格界定工程费用的区别。施工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些施工措施费用如:临时设施的布局、塔吊台数、挖土方式、钢筋搭接方式等,应通过施工组织方案中的审查和审批,不能做签证处理。

④加强对工程延误原因和时间的分析与确认。工程实施过程中,对主要分部分项工程的实际施工进度、工程主要材料、设备进退场时间以及业主原因造成的延期开工、暂停开工等造成的工期延误,要认真分析和辨别,该确认签证的要签证,对主体工程进度未造成影响的延误应不予确认。

⑤加强对隐蔽工程签证的控制。投资控制尤其要做好隐蔽工程量的确认和签证签。为保证签证的真实性和时效性,要规定凡是对隐敞工程进行签证,工程参建各方的有关人员应及时到现场计量、确认。

(3)经济控制措施。工程施工期间,造成大多数工程实际造价与合同造价差异的经济签证一般是由以下原因产生的:场地变化、业主要求、环境变化等。其主要表现的经济事项为:施工现场发生的与主体工程施工无关的用工如定额费用以外的搬运拆除零星用工,零星工程,临时设施增补项目,隐蔽工程,窝工、非施工单位原因停工造成的人员、机械经济损失如停水、停电、业主材料不足或供应不及时、设计图纸修改等,结算资料汇编规定允许计取议价材差的材料,一些材料价格应在施工前确定的等等。

为此,应重点落实好以下几方面的经济控制措施:

①加强对延误赔偿和经济索赔的签证控制。按照索赔成立的条件,分析、分清责任,严格按照程序审核,对于认可的合理经济索赔诉求,必须经过监理工程师的签证和业主审定。

②加强材料价格与质量的签证控制:a.要对照工程承包合同中主要材料执行定额、取费标准、价格及涨幅等约定的结算方式,对超出涨幅的部分进行签证;b.针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议价材料及价格结算,应及时签订补充协议,工程签证单仅作为结算凭据之一;c.要事先明确材料价格的计取是采购价还是预算价的问题,以便在工程结算时对采购保管费的确认;d.对材料变更或者代用材料的签认要以设计变更批复为依据;e.签证中遇到的障碍物拆除和措施性工程发生的材料或设备需要回收的,应签明回收单位名称,并由回收单位出具证明,与此同时,签证单要如实签明材料名称、规格、厂家、单价、时间等。

(4)合同管理措施。工程签证管理是合同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要重点落实好以下二方面的合同管理控制措施:

①改进合同管理方法,提高合同管理水平:a.要加强合同包括工程变更合同签订前的合同评审工作,严格审查合同价款的合理性和合同执行的安全性,将合同风险降至最低;b.合同价款一定要明确具体,诸如暂定价、暂估价、概算价等表述都不能作为合同价款,有约无价的合同是造价失控的祸首,是合同争议的根源;c.要严格执行合同条款,按合同规定的条件支付工程价款,坚决杜绝盲目签证。

②加强对合同文件的理解,提高工程签证的管理水平。工程签证的范围是基于合同条款中明确规定的可调项目。因此,一要以合同条款来约束工程签证行为,合同规定可以签证的工程施工内容,应按规定的程序计量、认签,合同没有规定的不能签证;二要以合同文件、技术审查文件和行政审批文件来指导工程签证行为,防止过早过量签证和无限扩大签证;三要通过对工程施工的精准了解审慎签证。对议价材料价格的签证,要在准确查验的基础上,填写清楚材料名称、半成品或成品、规格、型号、数量、变更日期、运输情况、到场情况、有无回收或代用等情况。对停工造成的损失的签证,工程各参建方应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确认,签证内容包括停工的起始日期、现场实际停工工日数与工日单价,现场停工机械的型号、数量、规格、单价以及租赁内容、数量、单价等,对于定额没有规定的如何界定和补偿,应根据不同的工程实际情况或参考相同类定额和有关规定来补偿。

4 结束语

总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积极从组织、技术、经济、合同等方面入手,强化现场工程签证的各项管理措施的落实,不断提高工程签证的质量,有效控制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造价,促进建设投资发挥最大的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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