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常 虹,唐 帅
(1.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海南 海口 570228;2.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琼海分所,海南 琼海 571400)
近几年国内外发生的食品防欺诈案件层出不穷。2003年5月,欧盟的辣椒粉中发现掺有染料苏丹Ⅰ,该辣椒粉源于印度,2005年英国生产的辣酱油中仍发现了苏丹Ⅰ,仅在英国一个国家,8个月内召回600多种产品,预计损失为2亿英镑[1]。此外,沃尔玛曾爆出掺假事件,2011年沃尔玛重庆店被曝以普通猪肉冒充“绿色猪肉”,2014年沃尔玛的“五香驴肉”中发现了狐狸肉,其相关工作人员称是生产商是德州市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供应商是济南哲昱公司,有关部门调查沃尔玛购进30 256袋“五香驴肉”,发生此次事件后沃尔玛将国家标准要求的DNA检测列入采购肉制品检测[2]。随着越来越多的食品欺诈案的发生,食品欺诈已经成为困扰全球食品安全的重点问题。
2017年2月13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3]中规定了食品安全欺诈行为范围,包括产品欺诈、食品生产经营行为欺诈、标签说明书欺诈、食品宣传欺诈、信息欺诈、食品检验认证欺诈、许可申请欺诈、备案信息欺诈、报告信息欺诈和提交虚假监管信息欺诈等。
2017年2月13日,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安全欺诈行为查处办法》(征求意见稿),2017年7月7日发布《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的通知》(食安办〔2017〕20号)。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四个最严”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对食品、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进口单位履行主体责任的监管,严厉打击违规营销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消费者等违法行为,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企业守法诚信意识,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经营环境,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消费安全,国务院食品安全办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方案》。方案明确了治理内容,分别为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食品和保健食品标签虚假标识声称行为,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违法营销宣传,欺诈销售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以及未经审查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及发布虚假违法食品、保健食品广告行为和其他涉及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4]。
2009年,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在关于提高对FDA管理的产品的经济利益驱动型的掺假认识和征求公共投入的会议中通过经济利益驱动型掺假(Economically motivated adulteration,EMA)的工作定义,通过这次会议FDA正式认可这个新兴的风险并将EMA作为一个独立的概念。FDA将EMA定义为:欺骗性地、有意地在一种产品中替换或添加某种物质,目的是增加产品的表现价值或降低其生产成本。EMA包括对产品的稀释(如果汁的加水稀释),在某种程度上这类稀释甚至会对消费者产生一种已知的或者可能的健康风险,EMA还包括用于掩盖稀释的添加或替代食品组分的行为。美国法典中对食品防欺诈行为规定了食品欺诈涵盖有关食品的各种故意欺诈行为[5]。2016年5月27日,《美国食品安全现代法》(FSMA)最后一个配套法规《防止食品蓄意掺杂的针对性缓解策略》(21 CFR 121,以下简称121法规)法规正式发布,121法规草案发布于2013年12月,是最晚一批发布的FSMA配套法规,也是FSMA的基础性法规之一,121法规旨在预防能造成大范围公众健康不良后果的食品蓄意掺假行为的发生。121法规要求在美注册的美国境内及海外的食品企业,必须对可能被蓄意引入并导致大规模公众健康不良后果的危害进行分析和控制,法规中要求这些企业(除豁免企业外)必须实施脆弱性评估,识别显著的弱点和可采取措施的工艺环节,并实施缓解性策略,以降低或预防在食品生产过程中的显著弱点。本法规适用于生产、加工或存储食品的企业,单纯从事包装、仓储(液体储罐除外)企业,农场(生产牛奶的农场除外),酒精饮料企业,饲料企业和极小型企业等7类企业在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后,可以得到豁免。食品生产、加工、包装、储存企业的所有者、经营者或代理商,必须评估可能影响其生产、加工、包装或储存食品的因素,确定并采取预防措施将危害的产生降至最低或避免发生,保证该食品未经掺杂或者无错误标识,监控上述控制措施的实施,并留存监控记录[6]。
根据以往的经验总结几种典型的食品安全欺诈行为:①稀释或替代,例如标称“100%鲜榨果汁”,实则使用食品添加剂或浓缩果汁勾兑而成。②人工增强,例如使用三聚氰胺增加检出的乳制品中蛋白含量。③使用未经申报、未经批准或禁止的杀虫剂。④移除真实成分,例如羊肉卷中检测出鸭肉成分。⑤营养价值的误传,例如在标签上突出标注“儿童酱油”并用文字进行说明“富含铁元素,味道柔和鲜美,适用一岁以上儿童调味食用”实际与普通酱油并无本质区别。⑥欺诈性标签声称,例如凉茶宣称疾病治疗功能。⑦设计欺诈产品,例如方便面包装上印制虾和鸡蛋等图案。⑧假冒、盗窃、泛滥使用,灰色市场,例如农贸市场中假八角。
据2011年“食品制造”报道,有组织犯罪正从贩毒等活动转向食品欺诈,因为侦查方法较不发达,处罚也较轻。虽然越来越多的现有的关于欺诈的信息被记录和整理,但没有任何特定的食品预测工具能够帮助预测或风险评估产品和产品类别是否容易受到欺诈性攻击[7]。
食品企业在做脆弱性评估时需要考虑以下9个因素:①供应链。供应链环节越长、越复杂,脆弱性越高。②审查策略。现场审查策略制定的越健全,脆弱性越低。③供应商关系。供应商的声誉越好,与供应商的合作关系越密切,脆弱性越低。④供应商监管、质量或安全问题的历史。供应商出现的质量问题越少,脆弱性越低。⑤质量控制(QA)方法和产品规格的不完善。检测方法越充分,掺假的可能性越低。⑥检测频率。检测频率越高掺假的可能性越低。⑦地理政治方面的考虑。⑧欺诈史。⑨经济异常。
根据食品欺诈特点和影响食品企业脆弱性的因素,对于一般的食品企业可以通过以下5点预防欺诈的发生:①尽量使用大的供货商并建立长期的合作关系,并建立供应商档案,尽量避免使用小的供货商。②通过增加检测频率或者检测的质量增加审查的效果。③改变常规的第三方审查,更加有效的关注欺诈或引入新的欺诈专项审查。④提高取样和测试的频率与复杂性。⑤关注相关的原材料、成品信息,加强行业交流,通过加强安全措施,使掺假欺诈更难进入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