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艳
(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吐鲁番 838000)
新疆自治区是我国5大牧区之一,畜牧业在地区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向前发展,动物和动物制品区域和跨区域之间交易日渐频繁,动物疫病传播已经成为制约本地区畜牧养殖产业健康发展的主要因素。近些年,尽管地区积极推广规模化和产业化的养殖模式,但家庭作坊式养殖模式依然占据主导地位,这就给动物检疫工作带来了巨大难度。由于养殖分散,畜禽种类多,检疫人员少,路程遥远,使得本地区的畜禽检疫工作压力越来越大,工作中多种问题越来越突出。
基层地区很多兽医人员,既承担着动物防疫,又承担着动物检疫的双重职责。在具体工作开展过程中,既要面临春季和秋季2次重大疫病综合防控的工作压力,同时还要充当该地区动物产地检疫官方兽医的职责。由于人员配置不足,工作覆盖面积大,导致动物检疫工作效果较差,常常出现防疫不到位现象。同时,由于基层兽医人员受教育层次较低,接受专业培训和教育机会较少,知识更新换代速度慢,在动物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并不能积极应用先进的检验方法和手段,经常出现错检、漏检现象,给动物疫病流行提供了条件。
吐鲁番市在积极推广集约化和规模化养殖产业,但现阶段集约化和规模化养殖程度并不高,养殖规模依然以小规模家庭式生产为主,普遍存在着畜禽养殖规模小,以分散养殖和自由经营为主。由于养殖户分散,交通不便,基层地区检疫人员数量较少,产地检疫工作量大,使得本地区动物检疫工作很难高效开展。此外,动物检疫难度大的另外一个主要因素是因为检疫设备不完善,检疫手段落后。随着养殖户动物饲养数量和养殖规模的不断扩大,再增加养殖户过分重视经济效益,不科学的养殖模式,导致动物致病菌耐药性不断增强,病毒、致病基因发生变异现象十分显著,动物群体中隐性带菌、带毒现象也十分普遍,这就使得动物检疫工作面临新的挑战。但目前基层地区动物检疫设备极度缺乏,检疫手段较为落后。很多检疫人员在开展检疫工作时,主要依靠肉眼观察和主观经验判断,对处于潜伏期的疫病难以发现。由于不能对非法添加物和药物残留进行检测,导致该地区动物和动物制品药物残留极其严重。
我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官方兽医主要职责是开展动物产品的检疫。但目前为止,基层地区兽医站体制改革仍然停滞不前。很多基层地区撤销了乡镇畜牧兽医站,组建了区县级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将乡镇畜牧兽医站直接纳入到区县级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直接管理,且明确不承担动物检疫职能。但由于该机构不具备执法职能,在具体工作开展中,常常存在执法不到位和检疫不合法的现象。
畜禽动物检疫工作是一项技术性和专业性要求很强的工作,要求检疫人员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行政法规,利用科学的简易方法和先进的检验技术,对动物和动物制品进行有效检查。由此可以看出,动物检疫人员专业素质直接影响到检疫的质量。为了进一步提高基层检疫人员的专业素质,应该给予其更多接受专业培训教育的机会,通过举办定期培训班,采用专业理论教学和实践技术操作相结合的培训模式[1],积极向基层检疫人员传输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检验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从而有效规避漏检错检的现象,防止不合格的动物和动物制品进入该地区的动物市场。同时,还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辖区内养殖户和村级防疫员进行业务培训,进一步提高防疫工作规范化和标准化水平,提高防疫质量。镇党委和政府成立督查小组,由分管副镇长带队,组织畜牧专业人员采取不定期的督查方式对各村防疫质量进行检查,出现问题及时整改。把动物防疫工作督查情况纳入年终考评中,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动物防疫工作落到实处。
基层地区成立动物防疫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由各村干部为组长,村干部和畜牧技术人员为成员的防疫工作组,按照办事处划分责任工作区域,落实具体工作目标,切实做到关键环节有人抓、有人管和有人干。同时,镇畜牧站技术人员实行分片包干,到各村进行技术指导和督促疫苗注射工作,确保防疫质量和进度。
成立由镇、村干部及畜牧技术人员组成的宣传工作组,通过召开专题会议、悬挂标语、下村入户及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春季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性,提高群众认识,增强责任感,使群众主动参与春防、配合春防的工作[2]。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该地区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规范产地检疫工作行为和检疫秩序,还可以通过广播电视和网络等多种新兴媒体,向社会大众积极宣传国家动物防疫法规和新疆自治区动物防疫条例等地区性法规,让广大群众,特别是饲养户,动物经营户充分认识到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此外,为了进一步有效解决产地检疫难度大,传递不到位而导致的动物疫病流行蔓延的问题,要严格实施随报随检制度,在全市设立多个报检处,并建立昼夜值班制度,要做到有报必接,有报必检,真正为广大养殖户和经营户提供方便,从而有效调动饲养户和经营者的检疫积极性。
由各个镇畜牧站牵头包村干部,按照镇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的“四不漏”要求,逐村、逐户地对畜禽登记造册,对全镇内12个村的畜禽进行禽流感、猪瘟、牛羊口蹄疫等疫苗的注射。同时,进一步完善各个乡镇春季动物防疫应急预案,做好役情报告与预警预报,及时消除疫情隐患。
为了有效推动该地区动物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应该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对该地区的市场运输和屠宰等各个环节的有效监督检查,要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规要求开展工作,以保障该地区动物检疫工作的正常秩序。首先,加强对规模养殖场的监督管理[3]。指导和督促养殖场(户)加强内部管理;加强对动物养殖场、养殖小区的备案管理;严格审核动物防疫条件,指导养殖合作社规范建立相关档案。目前,已审核发放《动物防疫合格证》88个;其次,严把活畜交易市场查证验物关。重点查处无证、证物不符、无免疫标识或检疫证明已过有效期等违法违规案件,保证进场交易的动物都是持证健康的动物。目前,产地检疫动物20.04万头只;屠宰检疫动物13.04万头只;无害化处理有害脏器3.04吨;再次,开展重点环节消毒、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监管工作。督促各养殖、交易、屠宰企业尽快完善与畜禽死亡量相配套的无害化处理设施,对本场发生的病死畜禽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建立健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档案。同时,认真核对企业上报的养殖环节生猪无害化处理的数量,确保此项惠民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