萨仁高娃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草原工作站,海北 810299)
鼠害在我国草原地区是最常见、危害也最大的自然生物灾害,其造成的影响主要体现在自然生态和社会经济2个方面,草原地区的鼠害与其他的旱灾、雪灾、虫灾并成为4大自然灾害。老鼠的大量繁殖和活动,严重影响当地畜牧业的发展和经济收益,并且老鼠的大量活动也会带来流行疾病的快速传播,从而对当地人民的健康造成很大隐患。
建国初期,我国草原鼠害问题并不突出。从20世纪50年代末和60年代初开始,少数地区发生草原鼠害,而且个别地区比较严重。如20世纪60年代初的青海草原,一般每公顷有效鼠洞达2 640~3 435个,40%~60%的草场遭到破坏,牧草损失量达50%~70%。
20世纪70年代,我国草原鼠害开始加剧,年年发生,此起彼伏,从未间断过。1971年内蒙古典型草原区布氏田鼠大爆发,在9月每公顷有效鼠洞达1 000~2 000个。1982年新疆沙湾、乌苏两县黄免尾鼠猖獗,平均每公顷有鼠360只,最高达500只,原来放牧8万多头牲畜的冬草场减为几千头。20世纪80年代中期,内蒙古典型草原区布氏田鼠再度大爆发,据当时的调查,平均每公顷有效鼠洞3 000~5 000个,最高达8 000多个,鼠道纵横交错,大片草场被鼠挖掘出的沙石所覆盖。20世纪90年代初,青藏高原的草原鼠害更是严重,据中国科学院西北高原生物所框算,总共约有12亿只高原鼠兔和1.6亿只高原鼢鼠,每年损失鲜草300亿kg,流失20.6%的能量,使大片的草场变为次生裸地[1]。
从1981-1995年的15年间,我国草原鼠害累计发生面积达2.56亿hm2,平均每年发生0.17亿hm2。以每公顷损失牧草300 kg、0.10元/kg计算,15年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76.88亿元,年均损失5.13亿元。
针对我国草原鼠害问题,长达30多年以来,我国不断开展着相关的治理工作,并且给予了鼠害问题高度的重视,虽然有所成效但仍没有认识到问题出现的根本原因。我国解放初期,鼠害问题也时常出现,并且当时并没有开展相关的治理措施,当时也没有出现多大的经济损失和环境破坏。而在近几十年,逐渐的开始治理鼠害问题,但鼠害问题仍然年年出现。这就需要人们进行更深入的考虑,也许生态本身的问题才是关键,从生态学方面对草原鼠害问题进行分析是有必要的。
在草原的生态系统中,鼠类也是生态系统的组成之一,并且在正常的繁殖活动中,对草原生态不会造成影响。并不是因为鼠类本身以植物作为食物或集体挖掘土地生活在洞穴中,就将其定义为是对自然有害的动物。大自然有着自身的平衡和规律,既然一种生物存在,那必然有其生存的空间和发展的空间。并且,正常的鼠类活动,由于在吞食植物的同时,也将植物的种子吞进了肚子里,从而带到了其他地方,通过粪便的形式排放到了外界,或者种子附带在身上,这都实现了对种子的天然播种作用,这对草场来说是有益的[2]。
鼠类对草原土体的挖掘会将土壤转移到地面,这看似是有害的。在地面聚集的土壤会形成土丘,从而覆盖一些优质的牧草。并且,在鼠类的挖掘过程中,也会对植物的根茎造成一定的破坏,这也是将大量鼠类活动视为灾害的主要原因之一。但人们不得不从另一个角度对鼠类挖掘活动进行分析,其在对原有土体结构构成破坏的同时,也起到了松土的作用,从而加快土壤中物质的循环速度和对水源的吸收能力,并且在被挖掘的土地中植物幼苗的生长速度往往更快,植物本身也更茁壮,主要的原因就是深层的土壤能够为植物生长提供更多的营养,并且松散的土壤更易于幼苗的生长。同时根据相关的调查分析,在31处鼠类挖掘过的区域中,其中28处牧草都是优良牧草,只有3处的牧草质量较低,而且这类地区的牧草往往比其他土壤生长的牧草更高更壮。这也说明了鼠类的挖掘活动在适当的情况对草原生态来说是有益的。
在生态的能量流动以及物质循环角度进行分析,鼠类属于次级生产者,是次级消费者如蛇、狐狸等动物的主要食物来源,而次级消费者对人类来说是有益的,依据这一现象也可以看出,鼠类对于生态平衡来说,并不是草场受到破坏的主要原因,鼠类也是维持生态平衡的重要一环。但是,在生态运行过程中,一旦食物链某一环节发生了改变,就会造成其他环节也出现问题,如鼠害问题就可能会刺激消费者数量减少,造成鼠群过度繁殖难以控制,从而爆发鼠害。
而在我国草原地区鼠害每年都会出现,主要的原因就是草原的生态平衡遭到了破坏,环境更加适合鼠类繁衍,从而引发鼠类数量增长异常,以至于达到了对草原造成影响的地步。而自然因素和人为因素是造成草原生态发生改变的主要因素。因此,人们应该结合自然变异和人类畜牧业的不合理发展2个方面来看待鼠害问题,鼠害问题的出现人类自身是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的。以新疆天山的北麓东段的奇台县为例,该地区植被极为丰富茂盛,环境优美且安静,而在20世纪70年代,人们在山前开挖大量水井,并将水源用以农田的灌溉,从而对当地原有的泉水资源造成了破坏,造成植被数量明显减少,并且地质变得干燥,而这样半干旱类型的环境正适合黄兔尾鼠和草原兔尾鼠的生存和繁衍,从而使该地区鼠类大量繁殖形成灾害。事实上,在20世纪50-60年代,布氏田鼠在内蒙古牧草稀疏矮小地区是十分常见的鼠类,并且长期生存没有造成对草原造成破坏,但随着当地人口的增长以及畜牧业的不断发展,草场的牧草遭到了牲畜大量的啃食,这也为布氏田鼠的生存繁衍创造了有利条件,从而数量大肆增长,形成了当地的鼠害,而后来通过相关的研究也证实了,正是因为草原牧草数量和高度的降低造成了布氏田鼠灾害的发生。自然环境所发生的变化和破坏往往是由于人类自身的某种经济活动所造成的[3]。
我国草原鼠害问题虽然重视、但也长期得不到根除,而从生态学角度对这一问题进行分析,不难发现造成鼠害发生的原因,往往是由于人类自身的经济活动。因此,在未来的草原鼠害问题中,人们应该确切的了解到人类活动对自然造成的影响,从而避免由于人为因素而导致新的鼠害出现或者变得剧烈,在鼠害问题的治理上,仅仅从灾害防治和植物保护的角度来考虑是远远不够的,还应该考虑自身活动对环境存在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