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业生
(合肥市庐江县盛桥镇农技站,合肥 231541)
发展现代畜牧业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重要举措。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表明,畜牧业在农业中所占据的比重是衡量现代农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在实现畜牧业向着现代化方向发展的同时,做好动物防疫检疫工作,对减少动物疫病发生,提高经济效益有着很大帮助。我国动物防疫法中明确规定,动物疫病要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而通过积极开展产地检疫,能够有效对产地动物免疫情况进行全面督查,更能够及时发现动物存在的某些疫病,并及时控制和扑灭。最近几年,随着社会经济不断向前发展,畜产品流通日渐频繁,这就给动物疫病传播提供了可能。在这一背景下,做好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近几年,在进行乡镇机构改革合并过程中,将乡镇畜牧兽医站并入到农业服务中心,进一步减少了人员编制,使得基层地区的检疫人员严重不足。再加上基层防疫人员薪酬工资较低,镇级协检员难以落实到位,使得动物产地检疫报检点较少,难以形成比较完善的乡村产地检疫工作网络。现阶段,基层地区动物产地检疫执法队伍,由于受到基础差,发展时间短,工作人员来源参差不齐,文化水平存在较大差异,年龄结构不合理等各方面因素影响,在动物产地检疫、产地检疫执法过程中,势必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主要表现为该检出的问题检不出,不能够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检疫证明填写不合理[1],这些都会对产地检疫工作开展产生严重影响。
由于基层地区,尤其是乡村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开展起步较晚,部分地方重视防疫,轻视检疫,防疫和检疫工作相脱节的现象普遍存在。目前,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地方政府部门由于财政收支有限,在年度财政方案规划过程中动物产地检疫经费分拨较少。由于固定的专用检疫经费不足,基层地区各个乡村普遍存在,基础设施简陋,办公场所不足,办公条件差,产地检疫设备配置不足,交通设备配置不齐全的问题。基层检疫人员在开展检疫工作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只能依靠感官和经验判断,不能采取必要的化验手段,使得一些肉眼无法判断的动物疫病漏检,给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带来巨大难题。
基层地区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对动物和动物产品进行严格检疫,代表国家行使行政执法行为。针对基层地区工作人员专业素质差,数量不足的问题。省、市、县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应该制定长期、中期、短期培训计划,给予基层检疫人员接受培训教育的机会,定期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业务技能教育和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同时,针对基层地区动物产地检疫起步晚,检疫执法队伍整体素质不高的现状,应该进一步强化人才引进力度,通过改善工作条件、工作环境、提高薪资待遇,吸引更多高素质专业人才到基层开展工作[2]。同时,每年还应该采取送出去的培训方式,来提升现有检疫工作人员的思想业务素质和技术能力。为全面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工作,保证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县乡政府党委部门应该把动物产地检验检疫工作纳入到政府议事日程,加大对基层动物检疫人员检疫行为的监督力度,各个部门要密切配合。县乡畜牧部门要对进入本地区运输调运环节的动物,索取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该加大对交易流通环节的动物检查。进入屠宰环节后,由畜牧部门严把好入场出场关[3]。同时,政府部门还应该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基层动物产地检疫人员的检疫执法行为,确保科学执法。从提高福利待遇,明确编制,改善工作条件等方面,进一步提高基层动物产地检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更好的履行动物产地检疫部门卫生方面的要求,避免随意出具检疫证明的违法行为发生。
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除了向上级政府部门积极申请资金之外,还应该进一步拓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多方支持,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解决基层动物产地检疫部门办公场所、设备、交通工具不足的问题。政府部门应该转变理念,充分认识到产地检疫工作的重要性。应该从每年有限的财政资金中划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支持,确保资金投入充足,为产地检疫工作更好更快开展,提供充足的资金保障。
为确保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更加顺利的开展,就要求基层动物检疫部门加大宣传,向农牧民群众积极宣传动物防疫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要充分利用县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报纸、移动客户端、网络、手机等多种媒介环境,加大对产地检疫知识和法规的宣传力度,设置每周一次农业科普内容宣传专栏。还要集中利用农闲时节,科技大集,向饲养户农牧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对农牧民群众,养殖户开展集中培训。采用汉语和少数民族语言的形式,向广大农牧民群众和养殖户进一步宣传动物疫病发生的危害性,以及现阶段本地区动物疫病防疫工作的重要性和发病动态,有效提高防疫人员的工作责任感和广大农牧民群众的认知能力,从思想上做到警钟长鸣,在行动上发现疫情,及时上报。从而努力营造一个全社会共同参与,社会大众普遍支持,农牧民群众理解,有利于动物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的良好内外部环境。通过向广大饲养户和经营者开展法律法规宣传、专业养殖技术宣传、疫病防控技术宣传,使他们能够懂法、学法、守法,并主动上报检疫,接受检验与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