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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陕西群力电工有限责任公司 陕西宝鸡 721300 2.)
我国恒温继电器国家军用标准是在世纪80年代末期随着国防工业的现代化对高质量和高精度恒温继电器要求的日益提高,由当时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组织国内恒温继电器、电磁继电器、温度传感器方面的专家、设计人员、工艺人员及试验和检测人员成立了国家军用标准项目起草工作组,制订了第一个恒温继电器的国家军用标准GJB1517-1992《恒温继电器总规范》(等同采用美军标MIL-R-24236B[1981]),由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于1992年07月18日发布,1993年03月01日实施,该标准对国内恒温继电器的研发、生产、检测、试验、销售及用户使用等多方面生产积极地作用,但是在近二十年的贯彻和使用过程中也出现一些问题,所以在2008年至2009年对该标准进行修订,标准的第二次修订版GJB1517A-2011《恒温继电器通用规范》(等同采用美军标MIL-DTL-24236C[2002]),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于2011年12月25日发布,2012年04月01日实施。
2.1 GJB1517A-2011《恒温继电器通用规范》标准共有6章。第1章中规定了适用范围,标准规定了双金属片驱动的恒温继电器的通用要求,这些恒温继电器使用在电气和电子设备的交直流电路中需要温度保护、过热检测或温度精确控制。恒温继电器也属于一种温度传感器。
2.2 第2章包含标准的引用文件主要是国家标准和国家军用标准,其中以国家军用标准为主要引用文件。
2.3 第3章是标准的核心技术要求,其内容包含总则、材料、接口和结构、电气额定值、可焊性、校定值、蠕变、(适用于1类继电器)、响应灵敏度、温度预处理、密封、介质耐电压、绝缘电阻、温度冲击、引出端强度、耐湿、火焰灵敏度(当规定时)、短路、振动、冲击、过负载、寿命、盐雾(腐蚀)、砂尘(当规定时)、爆炸性大气(当规定时)、标志、环保材料、低电平、中等电流、耐溶剂、加工质量。
恒温继电器的接口和结构应符合详细规范的要求和尺寸极限值;气密式密封外壳应采用玻璃或陶瓷与金属封接,或金属与金属熔焊进行完全密封,密封恒温继电器应经过干燥并充入露点低于-65℃的干燥保护气体;承制方在产品最后校定之后应固封恒温继电器,此后若要改变校定必须拆开恒温继电器或破坏固封,恒温继电器的固封,在使用任何设备或工具(如改锥、钳子、烙铁)情况下,应不易被破坏;环境试验对恒温继电器有影响,恒温继电器在经受任何单项环境试验后,其动作和回复温度点的变化应在其各自初始值的公差再增加±1.7K的公差范围,经受包括寿命试验在内的两项或多项环境试验后,在-18℃~177℃范围内,其动作和回复温度点的变化应在其各自初始值的公差再增加±2.8K的公差范围,在-18℃~177℃范围外,其动作和回复温度点的变化应在其各自初始值的公差再增加±4.4K的公差范围;焊接式引出端应加以处理有利于钎焊,引出端的结构应能在焊接前进行机械连接,这些引出端的结构是焊筒式、焊钩式、焊孔式及焊柱式等。
电气额定值应符合相关详细规范的规定;可焊性试验时,处于标准缠绕线与引出端之间的焊缝,其总长度的95%应由焊料与被试引出端的表面相切,且不允许有针点、空白等,若被试引出端与焊缝之间的焊料相切处是一条不规则或间断的线条,则判为不合格;恒温继电器试验时,其动作和回复的温度点的校定值应在规定的公差范围内,规定用于中等电流或低电平的恒温继电器仅在鉴定检验、A组和C组检验时经受中等电流或低电平负载;恒温继电器试验时,触点的断开和闭合应由双金属片封入瞬时动作实现,其双金属片的蠕变(适用于1类继电器)与瞬时动作应同步;恒温继电器的响应灵敏度为继电器动作和回复时间不应超过10s;恒温继电器进行温度预处理时,继电器不应动作;气密式密封的恒温继电器漏率不应超过1×10-3Pa.cm3./s;水密式密封恒温继电器试验时,应无连续气泡逸出现象;恒温继电器进行介质耐电压试验时的漏电流不得超过500μA;恒温继电器的所有相互绝缘的引出端与外壳之间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0MΩ;恒温继电器的初始静态接触电阻不得超过0.025Ω,寿命试验后,静态接触电阻不得超过0.05Ω;恒温继电器进行温度冲击试验后,其动作和回复的温度点应在规定的动作和回复温度公差范围之内;恒温继电器进行引出端强度试验后,应符合本规范的规定;恒温继电器进行耐湿试验后,立即测试绝缘电阻不应小于2MΩ,在干燥期后,绝缘电阻不应小于500MΩ;恒温继电器进行火焰灵敏度试验时,继电器动作时间不应超过5s;恒温继电器进行短路试验时,触点不应熔焊、粘接或机械损伤;振动试验中的触点抖动规定为闭合触点的断开和断开触点的闭合不应超过10μs;冲击(规定脉冲)试验后,对于1、3、4、5、6级恒温继电器闭合触点的断开和断开触点的闭合不应超过10μs。对于2级(强碰撞冲击)恒温继电器闭合触点的断开和断开触点的闭合不应超过5ms;恒温继电器进行过负载试验时,应无机械和电气失效;恒温继电器进行寿命试验时和试验后,应保持电气正常工作,其动作和回复温度点的变化应在其各自初始值的公差再增加±2.8K的公差范围;恒温继电器进行盐雾试验后,任何安装件应易于拆卸,不应出现损害机械或电气性能的各种腐蚀,对于电镀层的损害性腐蚀是指穿透镀层而侵蚀到基体金属的各种腐蚀;恒温继电器进行砂尘试验后,其电气和机械工作性能应符合相关详细规范的规定;恒温继电器进行爆炸性大气试验时,不管恒温继电器内部是否发生爆炸,不应引起试验箱内气体发生爆炸,试验后应能正常工作等等。
2.4 第4章也是标准的核心技术内容,其内容包含检验分类、检验条件、试验设备和检验装置、鉴定检验、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质量一致性检验和周期检验、检验方法等。
2.4.1 检验分类规定了鉴定检验、质量一致性检验。
2.4.2 鉴定检验应在鉴定机构批准的试验室中进行,经受鉴定检验的样品应是采用生产线上正常使用的设备和工艺生产的产品。鉴定检验表共分6组。第1组检验项目是 “目检和机械检查、可焊性(3只样品)、校定值、蠕变(当规定时)、响应灵敏度、温度预处理(当规定时)、密封(按规定)、介质耐电压、绝缘电阻、接触电阻”,受检的样品数为所有样品,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这一组的检验相当于恒温继电器的正常交收检验。第2组检验项目是“温度冲击、引出端强度、低电平(当规定时)、耐湿、火焰灵敏度(当规定时)、短路”,受检的样品数为3只,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这一组的检验是考核恒温继电器的环境适应能力和对温度变化的适应能力及结构强度。第3组检验项目是“中等电流(当规定时)、振动、冲击”,受检的样品数为4只,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这一组的检验也是考核恒温继电器的环境适应能力及和结构强度。第4组检验项目是“过负载、寿命”,受检的样品数按规定,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这一组的检验是考核恒温继电器的过载和寿命能力。第5组检验项目是“目检和机械检查、校定值、蠕变(当规定时)、响应灵敏度、温度预处理(当规定时)、密封(按规定)、介质耐电压、绝缘电阻、接触电阻、耐溶剂(3只样品)”, 受检的样品数为2组、3组、4组的所有样品,这一组的检验是考核恒温继电器在经受过温度、机械、电气等各种应力试验考核后,是否具有规定的工作能力。第6组检验项目是“盐雾(腐蚀)、砂尘(当规定时)(2只样品)、爆炸性大气(当规定时)(2只样品)”,受检的样品数为4只,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这一组的检验也是考核恒温继电器的特殊环境适应能力。这里特别需要说明4组的样品数应根据电负载类型决定,其中抽取3只样品经受规定的最低温度整定值下额定交流阻性负载试验、3只样品经受规定的中间温度整定值下额定交流阻性负载试验,如果没有交流负载,最低温度整定值和中间温度整定值则采用规定的最高直流负载试验。规定的最高温度整定值下的每一种额定负载应分别抽取3只样品经受试验。
鉴定检验中一个或多个样品失效则不给予鉴定批准。
2.4.3 鉴定合格资格的保持应在每12个月向鉴定机构提交符合下列要求的鉴定合格资格保持报告,如质量保证大纲符合GJB546的要求;承制方未更改产品的设计;详细规范要求未作过会影响产品性能的更改;A组检验的拒收批未超过10%;C组检验均合格。
2.4.4 质量一致性检验包括A组检验即逐批检验或产品交货检验和C组检验(周期检验)。
2.4.4.1 A组检验即逐批检验或产品交货检验,A组检验分为A1、A2、A3分组, A1分组项目为“外观和机械检查”,A2分组项目包含“校定值、蠕变(当规定时)、密封(按规定)”,A3分组项目包含“介质耐电压、绝缘电阻、接触电阻”。对于A1分组和A3分组检验,受检的样品数按表1规定随机抽取,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 A2分组为100%检验,剔除所有不合格品,剔除率超过5%应拒收。
2.4.4.2 如果出现检验批被拒收,承制方可以对该批产品进行返修,在纠正缺陷和剔除所有不合格品后,重新提交检验。
2.4.4.3 周期检验由C组检验组成,除检验结果表明不符合相应要求外,在周期检验得出结果之前,已通过A组检验的产品不应延期交货。
C组检验由C1分组、C2分组、C3分组、C4分组组成,C1分组包括“温度冲击、引出端强度、低电平(当规定时)、耐湿、火焰灵敏度(当规定时)、短路、过负载”,受检的样品数为3只,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C2分组包括“振动、冲击、中等电流(当规定时)、寿命”,受检的样品数为3只,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C3分组包括“盐雾(腐蚀)、砂尘(当规定时)(2只样品)、爆炸性大气(当规定时)(2只样品)”,受检的样品数为C2分组样品,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C4分组包括“目检和机械检查、校定值、蠕变(当规定时)、响应灵敏度、温度预处理(当规定时)、密封(按规定)、介质耐电压、绝缘电阻、接触电阻”, 受检的样品数为所有样品,允许的失效数为0只。
C组检验按规定的项目、顺序、抽样数及判据执行,样品应在已通过A组检验的合格产品中抽取,检验周期为24月,即每24月从每一型号的恒温继电器中抽样6只样品进行试验,另外允许承制方的正常质量控制试验、产品试验、环境试验等来作为C组检验的全部或部分,但是所有C组检验的项目应按规定完成。C组检验样品不得交货。
2.4.5 标准中规定的通用试验方法主要是引用GJB360B-2009《电子及电气元件试验方法》。
2.4.5.1 目检和机械检查应证明其材料、接口和结构设计、尺寸、标志和加工质量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2.4.5.2 可焊性试验采用GJB360B规定的方法208,并规定了被试引出端的数目、方法及老化条件。
2.4.5.3 校定值的检验方法是按照“鉴定检验”和“质量一致性检验”规定了不同的试验程序。当采用空气循环法与液体法的结果不同而发生矛盾时,应以液体法为准,该规定不适用于表面试块法。
2.4.5.3.1 对于鉴定检验可以采用标准规定的“液体测定法”和“空气测定法”或其他合适的方法确定恒温继电器的动作和回复温度点。
2.4.5.3.1.1 “液体测定法”标准规定为优先使用,恒温继电器应浸没到可以均匀搅拌的合适液体中,为了监测触点的工作状态,恒温继电器的输出端应接一个合适的监测电路监测触点状态,当温度分别在动作和回复温度范围±2.8K以内时,温度的变化速率不大于0.55K/min,用测量三次的平均值来确定动作和回复温度点等。
2.4.5.3.1.2 “空气测定法”的程序与“液体测定法”相同,恒温继电器是放置在一个循环空气箱内,温度的变化速率不大于0.55K/min。
2.4.5.3.2 对于质量一致性检验可以采用“空气测定法”、“液体测定法”和“试块测定法” 或其他合适的方法确定恒温继电器的动作和回复温度点。这三种方法中都规定了恒温继电器使用检验量规的判别方法,即“通过或不通过”方法,简称量规测定法,同时也规定了每只恒温继电器的单个温度测定法。
2.4.5.3.2.1 “空气测定法”规定将恒温继电器置于空气校准箱内。可采用单个温度测定法,即当温度分别在动作和回复温度范围±2.8K以内时,温度变化率应不大于0.55K/min,记录每只恒温继电器的单个温度或“量规”测定法(适用于1类恒温继电器),试验方法可以按照下列步骤的任一步骤开始,但是必须完成步骤1到步骤4的一个循环:
2.4.5.3.2.2 “液体测定法”规定将恒温继电器置于可均匀搅拌的液槽内(不限制液体种类),该液槽在整个试验温度范围内,能保持某一给定的温度调整点,其误差为±0.28K。可采用单个温度测定法,即当温度分别在动作和回复温度范围±2.8K以内时,温度变化率应不大于0.55K/min,记录每只恒温继电器的单个温度或“量规”测定法(适用于1类恒温继电器),应采用4个可控液体槽,试验方法可以按照下列步骤的任一步骤开始,但是必须完成步骤1到步骤4的一个循环:
2.4.5.3.2.3 “试块测定法”将恒温继电器置于试块上。可采用单个温度测定法,即当温度分别在动作和回复温度范围±2.8K以内时,温度变化率应不大于0.55K/min,记录每只恒温继电器的单个温度用检测器。
2.4.5.4 蠕变试验(只适用于1类恒温继电器)是对瞬动恒温继电器进行三个完整的循环试验。应按需要加热或冷却恒温继电器以便产生温度驱动。
2.4.5.5 响应灵敏度试验(当规定时),恒温继电器应置于一灵敏度试验设备中,应把设备一个管道的温度调整到比被试恒温继电器回复温度整定点低40±2.8K,而把设备另一个管道的温度调整到比被试恒温继电器动作温度整定点高40±2.8K。整个试验过程中,两个管道中的空气循环应保持在(6±0.6)米每秒的速度。恒温继电器应先放入回复温度的管道中保温至少10min。然后在1s内将恒温继电器移至动作温度的管道中,恒温继电器在移入动作温度管道之后,其动作所需要的时间不应大于10s,应使恒温继电器保温至少10min。此后恒温继电器再放回回复温度的管道中,恒温继电器移至回复温度的管道后,其回复所需要的时间不应大于10s。
2.4.5.6 温度预处理试验(当规定时),恒温继电器应在-55℃下稳定处理1h,在1min内将恒温继电器放入灵敏度测量设备的管道中,并保持3min,规定的稳定低于恒温继电器动作温度整定值40±2.8K,空气流速为6米每秒,恒温继电器不应动作。
2.4.5.7 密封性试验应按适用的进行试验。
2.4.5.7.1 气密式密封试验应按GJB360B-2009的方法112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C,试验程序Ⅲ或程序Ⅳ,粗检漏用试验条件B或D等。
2.4.5.7.2 水密式密封试验时,将恒温继电器浸入装水(含有1%的湿润剂)或酒精的容器内,深度为液面以下150mm±50mm深,液体的体积约为容器体积的二分之一,然后将容器放入一个真空箱内。真空箱的绝对压力为4.4kP,并在此气压下保持1min或直至水中逸出气泡为止,时间取两者较长者。然后绝对压力增加至8.5kP,并在此气压下保持2min。在此2min内,应观察恒温继电器是否有明显的连续气泡逸出现象。
2.4.5.8 介质耐电压试验应在恒温继电器处于正常位置进行,然后再在其它工作位置重复进行。
2.4.5.8.1 正常大气压下按照GJB360B-2009方法301的规定进行,试验电压为1000Vr.m.s(50Hz),对于鉴定检验和C组检验施加电压的持续时间为1min,其它所有试验时间为5s且电压值增加20%,最大漏电流为500μA,施加点为所有引出端和地之间。
2.4.5.8.2 低气压下按照预定用于3000m以上高空,按GJB360B-2009方法105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C或D,试验电压为500V。
2.4.5.9 绝缘电阻试验按照GJB360B-2009方法302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B,施加点为所有引出端和地之间。
2.4.5.10 接触电阻试验按照GJB360B-2009方法307的规定进行,在每一个温度整定值下对恒温继电器的所有闭合触点组之间,测量负载为0.1A±0.005A、6Vd.c.±0.5Vd.c.,测量次数为三次。
2.4.5.11 温度冲击试验按照GJB360B-2009方法107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B,试验后其动作和回复的温度点应在规定的动作和回复温度公差范围之内。
2.4.5.12 引出端强度试验按照GJB360B-2009方法211的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A,施加力为22N,对于线状引出端施加力为66.7N,施加时间为1min,施加方向为引出端的三个相互垂直的轴线方向。
2.4.5.13 耐湿试验按照GJB360B-2009方法106的规定进行,其它细则与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要求完全相同。
2.4.5.14 火焰敏感度试验(当规定时),恒温继电器应经受(1100±28)℃的火焰,火焰应在恒温继电器的感温件周围1min。该试验应循环重复三次,每次继电器动作时间不应超过5s。
2.4.5.15 短路试验时,恒温继电器应接入一个经模拟继电器校准过的电路中,当通过对恒温继电器触点进行监测时,该电路在规定的最低直流电压下应能提供15倍的详细规范规定的额定阻性负载电流。电路中的开关应符合本规范,被试恒温继电器的短路试验用导线按表2规定,用长度为0.3m的导线与热断路器或熔断器串联,恒温继电器的额定阻性负载大于或等于5A时采用断路器,小于5A时采用熔断器,表2规定了在大气中使用的导线规格,选用时按恒温继电器的额定阻性负载来确定。若没有与恒温继电器额定阻性负载对应规格的导线,应使用相邻较大规格的导线。所使用的接线端子、断路器和熔断器应符合相关标准规定,断路器或熔断器的额度电流应与恒温继电器的额定阻性负载电流相同。校准应在线路中无断路器或熔断器、无被试恒温继电器的电路中进行。在被试恒温继电器和断路器或熔断器都闭合,开关S2在规定的位置,用手操作开关S2闭合试验电路。两个开关的相继闭合之间的时间间隔至少应为2min。试验进行五次。试验后检查恒温继电器触点是否熔焊或粘接。
2.4.5.16 振动试验应按照下列方法和规定进行。
2.4.5.16.1 1级和2级恒温继电器按照GJB360B-2009方法201方法进行,位移幅值为1.5mm。
2.4.5.16.2 3级恒温继电器按照GJB360B-2009方法204(高频振动)方法进行,试验条件为A。
2.4.5.16.3 4级和6级恒温继电器按照GJB360B-2009方法204(高频振动)方法进行,试验条件为D,6级恒温继电器的加速度为294m/s2。
2.4.5.16.4 5级恒温继电器按照GJB360B-2009方法204(高频振动)方法进行,试验条件为F,加速度为490m/s2。
2.4.5.16.5 试验前的测试不适用,恒温继电器应正常安装在刚性金属板夹具上(该夹具在试验频率范围内无谐振点)。
2.4.5.16.6 在整个谐振点监测和振动试验过程中应施加详细规范规定的电压和电流监测恒温继电器功能,若无规定电压和电流,则试验电压应为28Vd.c.。
2.4.5.17 冲击试验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2.4.5.17.1 冲击(规定脉冲)适用于1、3、4、5和6级恒温继电器,应按GJB360B-2009方法213方法进行,恒温继电器应正常安装在刚性金属板夹具上,试验条件为H(适用于1和3级恒温继电器);试验条件为I(适用于4和6级恒温继电器);试验条件为D(适用于5级恒温继电器)。
2.4.5.18 冲击(强碰撞冲击),适用于2级恒温继电器,应按GJB360B-2009方法207方法进行,安装条件和电负载条件同2.4.5.17.1条规定。
2.4.5.19 过负载试验是在进行寿命试验的触点上进行,每只恒温继电器采用相同的电压、电压频率进行过负载循环,每对触点应单独接一负载,恒温继电器应闭合和断开阻性负载电流,其值等于额定负载电流的150%,循环速率应不大于6次每分钟,循环50次,负载比约为50%。
2.4.5.20 寿命试验应以不大于6次每分钟的循环速率接通和断开详细规范规定的额定负载和寿命次数。
2.4.5.21 盐雾(腐蚀)应按照GJB360B-2009方法101方法规定进行,适用的盐溶液为5%,试验条件为B,干燥期后,恒温继电器应规定的要求。
2.4.5.22 砂尘(当规定时)应按照GJB360B-2009方法110方法规定进行,试验条件为B,应测量恒温继电器的校定值。
2.4.5.23 爆炸性大气(当规定时)应按照GJB360B-2009方法109方法规定进行,恒温继电器进行机械和电负载试验时,应按详细规范规定的最大直流感性电流下工作,若无感性负载,则在最大直流阻性电流下工作。
2.4.5.24 低电平(当规定时)应按照详细规范规定的循环次数进行,每个恒温继电器触点施加最大30mV(直流或交流峰值)、最大10mA阻性负载,循环速率为不大于6次每分钟,监测设备应能记录循环次数和失效数或当失效时能停止试验,在每次触点闭合50%的时间里监测触点间电压。
2.4.5.25 中等电流试验时,恒温继电器应在负载电源电压为27Vd.c.~30Vd.c.、线圈电阻为(650±65)Ω的继电器(或等效的)电路中,经受规定的循环次数,循环速率为不大于6次每分钟,应监测恒温继电器的闭合和断开,试验后,动作和回复温度点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2.4.5.26 耐溶剂试验与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完全相同。
2.5 第五章防护包装、装箱、运输、储存及标志等应符合合同或订单的要求。
2.6 第6章中规定继电器的说明事项。其内容包括预定用途、类型与等级、订货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军用零件号、术语和定义、金属间的接触、环保材料。
3.1 该通用规范与我们经常使用的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GJB56B-1999《有可靠性指标的电磁继电器总规范》、GJB1042A-2002《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GJB1461-1992《含可靠性指标的电磁继电器总规范》、GJB2449-1995《塑封通用电磁继电器总规范》、GJB2888A-2011《有失效率等级的功率型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差异较大且恒温继电器的应用场上与电磁继电器差异也较大(主要用于低功率场合,主要是用于温度保护、过热检测或温度精确控制的交直流电路中),再有通用规范适用的产品结构完全不同,即恒温继电器结构与电磁继电器有较大的差异。恒温继电器——是将一装有触点的双金属片与另外一个对应的固定触点封入一密封腔体,利用双金属片对温度变化而生产的形状变化后发生触点位移,使触点实现闭合或断开控制电路。
3.2 该通用规范规定恒温继电器技术项目和性能指标比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规定少一些,如没有规定筛选、随机振动、稳态加速度、线圈寿命、磁干扰、耐焊接热、极限通断能力、连续电流、机械寿命、微粒碰撞和噪声检测等,同时根据恒温继电器结构特点,增加了校定值、蠕变、响应灵敏度、温度预处理、火焰灵敏度、短路、砂尘、爆炸性大气等。另外鉴定检验表的分组和每个分组的受检的样品数也少。
3.3 引出端强度试验中只规定试验条件A,即拉力试验和施加的力为20N或线状引出端为66.7,但是没有规定转矩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而标准的3.2.7条就是“螺栓引出端”要求条款,同时恒温继电器引出端也确实有螺纹式的。所以应在产品的详细规范中应规定螺纹式引出端的转矩的要求和试验方法。
3.4 标准规定的A组检验的抽样方法与电磁继电器不同。电磁继电器标准规定的A组检验基本上是100%检验,只有可焊性和尺寸及重量等个别项目是抽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而该标准的A组检验规定A2分组为100%检验,剔除率超过5%应拒收。A1和A3分组是按表1进行抽样检验,其中只有批量为1~15只时为100%检验,而其余9个批量档次,按规定产品数量范围,抽样取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检验,不允许出现不合格品。
3.5 标准规定的质量一致性检验中只有A组检验和C组检验(周期检验、24月),没有B组检验(逐批检验),也没有D和E组检验即其它类型的周期检验。所有该标准的质量一致性检验相对简单。
3.6 该通用规范规定的密封性试验方法中规定了两种要求,一是“气密式密封”的试验方法,这种方法与电磁继电器的通用规范相同,而另外一种方法为“水密式密封”与我们目前使用的某些试验方法有类似之处,但是程序上也有不同之点。有兴趣者可以进一步研究和对比。
3.7 该通用规范规定振动和冲击试验的试验条件是按照1级至6级不同等级的产品,规定了相应的试验严酷等级。其中振动试验过程中的测试有两项“谐振点探测和振动耐久性”,都是针对恒温继电器特殊结构所进行的考核。
3.8 通用规范中规定的“校定值”对于恒温继电器重要的性能指标,对于鉴定检验可以采用标准规定的“液体测定法”和“空气测定法”或其他合适的方法确定恒温继电器的动作和回复温度点。而对对于质量一致性检验可以采用“空气测定法”、“液体测定法”和“试块测定法” 或其他合适的方法确定恒温继电器的动作和回复温度点。这三种方法中都规定了恒温继电器使用检验量规的判别方法,即“通过或不通过”方法,简称量规测定法,这种方法在电磁继电器通用规范不采用,是由于恒温继电器结构特点所决定,采用这种方法对大批量生产,可以提高交货验收的效率,同时对产品的重要性能指标进行了100%检验,保证了产品的品质。
3.9 通用规范规定的“蠕变、响应灵敏度、温度预处理、火焰灵敏度、短路”试验项目,也是根据恒温继电器的结构特点,对产品进行“温度”性能考核。
第一版恒温继电器的国家军用标准GJB1517-1992《恒温继电器总规范》,于1992年07月18日发布,1993年03月01日实施,当时国内军用恒温继电器的研发和生产企业数量和规模有限,“十二五”以来国内军民用恒温继电器和温度传感器需求量不断增加,同时随着温度传感器技术和市场快速发展,其对恒温继电器的需求量也不断上升,所以该标准将对我国“十三五”期间恒温继电器和温度传感器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发挥积极促进作用。